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河东街道办事处2025)



一、合同编号: ZHZB2025-A012
二、合同名称: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河东街道办事处2025年生态环境示范区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ZHZB2025-A012
四、项目名称: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河东街道办事处2025年生态环境示范区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河东街道办事处本级
地 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171号
联系方式:0311-85996458
供应商(乙方):河北翼达盈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经济开发区昌盛大街52号
联系方式:0311-6657665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河东街道办事处2025年生态环境示范区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管理咨询服务、污染溯源服务、专家聘用与专项研讨会服务、建立完善本地化指挥调度机制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8701013.50
合同金额: 870.10135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8个月;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7-2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7-22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2025年生态环境示范区大气污染防治.pdf

2025年生态环境示范区大气污染防治.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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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2025年生态环境示范区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年月日甲方: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河东街道办事处乙方:河北翼达盈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甲方委托河北中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实施的河北省政府采购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河东街道办事处2025年生态环境示范区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3号)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1、甲方以公开招标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2025年生态环境示范区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咨询服务。内容包括:管理咨询服务、污染溯源服务、专家聘用与专项研讨会服务、建立完善本地化指挥调度机制服务。2、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为:自2025年1月21日至2026年Z止。3、服务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第二条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佰柒拾万壹仟零壹拾叁元伍角整(¥8701013.50元)第三条服务质量标准为:详见附件一。第四条验收方及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二。第五条服务受益方评价标准及方法详见附件三。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其他单位交付的成果文件资料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第七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2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30%作为预付款,2025年10月15日前乙方开具等额发票经甲方审核通过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25%,2025年12月25日前乙方开具等额发票经甲方审核通过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25%,剩余价款根据合同完成根据验收及考核情况付款。(验收规则详见附件二:验收标准)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0.0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处本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1%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0.05%向乙方偿付违约金。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九条知识产权归属第十条保密条款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工程咨询单位交付的成用文件、资料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干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展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十四条税费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五条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六条补充条款1、谅解与备忘条款2、双方不可撤销的责任与义务:3、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第十七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7月21日2、本合同订立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河东街道办事处。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4、本合同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第十八条合同附件(签定具体合同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附件一:服务质量标准一)、主要服务内容通过大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平台,实现对数据的综合分析、高值研判以及污染溯源,进而提供应急决策、调度指挥等服务;同时提供决策支持服务,实现环境管理的合理性与合法性,融合大气环境监测数据资源和其他专业数据资源,以环境大数据为核心提供从污染成因诊断、环境目标分解及管控方案、权威专家咨询服务、到监管考核问责的全流程技术咨询服务,为政府部门提供准确、及时的数据信息和科学、高效的管控建议。二)、服务内容一是管理咨询服务。包括24小时技术咨询、调度及数据研判分析、污染源巡查排查、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决策支持。二是污染溯源服务。定位污染来源,督促相关部门及责任人及时对污染事件进行处理,并通过VOCs走航监测、高清无人机飞行航拍和道路积尘走航等手段实现定量化精准溯源。三是专家聘用与专项研讨会服务。邀请行业专家(博士及以上)开展专项研讨会,为大气污染治理谏言献策。四是建立完善本地化指挥调度机制服务。包括大气办指挥中心指挥一张图、数据资源融合、网格监管、建立重点帮扶指导小组,提高污染治理能。对年度空气质量任务目标进行分解,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附件二:验收标准项目交付后由采购人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冀财采(2016)24号)的文件,根据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组织验收。分类验收标准数据分析服务报告日报不少于240份,少一份扣款500元。周报不少于32份,少一份扣款1000元。月报不少于8分,少一份扣款5000元。季报不少于3份,少一份扣款10000元。年报不少于1份,少一份扣款20000元。专项报告VOCs走航报告不少于4份,少一份扣款10000元。道路积尘走航报告不少于32份,少一份扣款5000元。高清无人机飞行航拍报告不少于8份,少一份扣款10000元。专家研判会不少于3场,少一场扣款20000元。任务目标分解表不少于1份,少一份扣款10000元。附件三:服务受益方评价标准及方法一、项目目的:1、优化后续大气咨询服务的采购与管理。2、改进环境政策制定与执行。3、指导咨询机构提升服务质量。二、评价标准及方法:1、评价时间:本项目结束后。2、评价方法:采用文件审阅的方式。3、评价主体:服务受益方和评审专家。4、评价标准:对2025年长安区空气质量同比改善情况。(合同签署页,此页无内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采费法定代表人盖章或高字委托代理大(签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经济开发区昌盛电话:大街52号传真电话:0311-66576657传真:开户行名称:河北翼达盈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21日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银行账号:13050161020000000976日期:2025年7月2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石家庄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