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会议平台系统集成服务 专用数字链路 视频会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神木市应急救援大队2025)
一、合同编号:HT-神木市-2025-00390
二、合同名称:视频会议平台系统集成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ZCSP-神木市-2025-00225
四、项目名称: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神木市应急救援大队
地址:神木市店塔镇光明路中段北侧1号
联系方式:15353488555
供应商(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
地址:榆林市广济北村长城北路西侧
联系方式:1530912530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服务
1(年)
¥148,000.00
¥148,000.00
严格按照会商系统联网技术要求进行服务
合同金额: 148,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7月31日至2026年07月3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7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视频会议服务合同.pdf
神木市应急救援大队
2025年07月22日
视频会议平台系统集成服务合同合同签订地:[榆林]甲方:[神木市应急救援大队]地址:[神木市店塔镇光明路中段北侧1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利兵]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店塔营业部地址:[榆林市神木店塔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白永岗]鉴于:1.甲方由于业务发展需要使用政务视频公共支撑会议平台服务。2.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提供所需政务视频公共支撑会议平台整体集成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相信赖,有偿使用,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第一条定义1.1“视频业务”:党政各级视频会议系统是依托电信的优质网络资源,建设覆盖全区域党政机关的政务视频公共支撑平台。建成以区域视频会议系统平台为中心节点,纵向实现上与中、省、市连接,下与乡镇(街道或便民服务中心)贯通的多层级视频会议传输网络,将来还可延伸至村组(社区),横向实现与县政府和县级党政机关,为各级政府机关和委办厅局提供视频接入服务。1.2“专线”:终端设备之间的连接媒介,是信号和信息的传输通道。1.3“一站式服务”在一点完成相关的电信业务服务,如:业务咨询,受理,收费以及故障受理、技术支持等。1.4“端到端”由乙方提供的经电信网络的骨干层,接入层到甲方端设备的网络集成。1.5“网络割接”因工程施工、网络建设等原因,对现有的传输干线及相关系统进行必要的修改、调整、搬迁和改造等活动。第二条服务内容2.1甲方使用乙方的下列业务用于开展[政务视频会议】业务。2.1.1甲方使用乙方的[电路]一条,用于甲方分会场接入乙方视频会议平台。2.1.2由乙方安装、配置托管视频会议服务器,接入Internet。2.1.3提供[1]个IP地址。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3.1甲方权利和义务3.1.1作为乙方的重要客户,享受乙方为重要客户提供的一站式服务。3.1.2向乙方申告并要求处理视频业务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技术故障。73.1.3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使用乙方业务,不得利用乙方业务从事损害乙方及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乙方业务以任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3.1.4应保证其提供的有关通信设备全部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并取得进网许可证。3.1.5依照国家主管部门有关费用标准以及本合同,按时向乙方缴纳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3.1.6甲方应以书面形式(业务需求单)向乙方提供准确的终端接入及安装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3.1.7应派专人负责做好业务开通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业务开通前期的组织、协调工作。(2)无偿提供机房,并做好接入设备及安装场地的准备。(3)保证相关机构、人员、物业等使用业务各方配合乙方的业务开通调测工作。(4)根据不同的接入方式需要,调配和预留接入场所内配线室至安装地点的通信线路。(5)提供配套的电源设施、视频显示设备、音频播放设备、视音频切换设备(可选)、录像设备(可选)等与本业务使用相关的设备设施。3.1.8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本业务迟延开通的责任,该情况将视为本业务已经按时开通。3.1.9项目验收通过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3.2乙方权利和义务3.2.1视甲方为重要客户,提供端到端的综合性服务,并为甲方提供乙方业务的咨询、组网建议等服务。3.2.2乙方在甲方办理相关业务受理手续并交付一次性费用后,根据设备到货日期,双方约定完成使用电路的开通、视讯终端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视频业务的开通、调试等工作的日期。3.2.3由于乙方端口、设备资源暂未具备等原因而未及时开通本业务的,乙方有责任协调其相关部门尽快开通。3.2.4乙方保证提供的有关通信设备全部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并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业务达到质量标准。3.2.5乙方负责所需视频平台和视讯终端的连接、调通、测试。并根据该业务编号规则及时为甲方配备每个视频终端编码。项目竣工交付时乙方对甲方指定人员进行设备调测讲解和使用培训。3.2.6甲方在接入和使用视频平台和视讯终端过程中出现的技术故障向乙方申告时,乙方负责故障的处理。第四条使用业务的开通和终止4.1所需业务开通是指甲乙双方商定的业务接入点的测通。业务开通后,乙方或委托乙方下属机构向甲方提供业务竣工单。4.2若甲方在收到乙方业务竣工单后五日内未签字或盖章确认、也未书面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已按照本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电信业务规定开通,业务竣工单载明的实际开通日期为所需业务的实际开通日。4.3乙方自实际开通日起开始对所需业务计收服务费用。4.4甲方终止本业务,应至少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停收月服务费的时间(“终止时间”)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终止服务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准,但最短不少于乙方收到甲方终止服务通知后的三十日。如果甲方的终止服务通知中载明的时间少于三十日,则终止服务时间为乙方收到甲方终止服务通知的第三十一日。第五条费用及支付方式5.1甲方使用业务的相关费用包括:(1)电路年使用费(含设备费):小写:[148000.00]元,大写[拾肆万捌仟]元,甲方向乙方按年一次性支付清。5.2根据双方约定,甲方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付费。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甲方信息如下:开户行:[神木农商行兴城支行]银行地址:[神木市店塔镇光明路中段北侧1号]户名:[神木市应急救援大队]账号:[271002030120100014647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10821684781951U]地址:[神木市店塔镇光明路中段北侧1号]电话:[0912-8329570]乙方信息如下:开户行:[建设银行店塔支行]银行地址:[榆林市神木县店塔镇]户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店塔营业部]账号:[6100169530805250130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1586962791D]地址:[榆林市神木县店塔镇]电话:[18991094042]5.3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国家颁布新的资费标准,按新的资费标准执行,优惠另议。第六条服务期限6.1本合同确定的服务期为[12]个月,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0日.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7.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7.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3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7.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合同。7.5与本合同延续/续展有关的通知;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7.6双方同意,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神木市应急救援大队网络、视频会议线路费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1专用数字链路条148000480002视频会商服务套150000500003深信服VPN防火墙台150000500009合计148000元/年甲方:[神木市应急救援大队]法定代表人/价责人:和或授权代表:[2025]年[7]月「151日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榆程分公司店塔营业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2025]年[7]月[iS国KAH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视频会议平台系统集成服务 专用数字链路 视频会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