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志牌版面更换及热熔标线施划工程 标志 标志牌采购合同公告(库尔勒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
一、采购人名称:库尔勒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库尔勒市康虹建材经销部
三、采购项目名称:库尔勒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491101000023003506
五、合同编号:11N202016009202521607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标志牌版面更换及热熔标线施划工程
详见附件
项目
1.00
30360
3036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库尔勒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何辉
联系电话:18997610961
传真:/
地址:库尔勒市交通东路66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202016009202521607).pdf
合同编号:11N202016009202521607采购单位(甲方):库尔勒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服务单位(乙方):库尔勒市康虹建材经销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库尔勒养护所标志牌版面更换及热熔标线施划工程--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标志牌版面更换及热熔标线施划工程:更换标志牌版面(含拆除、更换铝合金板、反光膜及版面内容)6平方米,施划热熔标线(含清除旧线)210平方米。包工包料。1项目30360.0030360.00合同总价(元)30360.00合同总价(大写)叁万零叁佰陆拾元整二、付款方式1、甲方在工程整体完工验收合格、乙方提交符合约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0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付工程款。2、合同费用由库尔勒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一次性支付,甲方开票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库尔勒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52800457868045B地址、电话:库尔勒市交通东路66号0996-4061029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库尔勒市百乐支行3010024329024930435付款前,甲方未收到发票或乙方开具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不予延迟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之日,且不承担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但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3.结算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支付。甲方将合同费用支付至乙方下述的指定收款账户,乙方应对其合同写明的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如果乙方的开户银行和/或账号发生变更,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相关付款期限30日前,就该变化书面通知甲方。如因乙方未及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甲方支付相应款项,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收取费用的指定收款信息如下,并对该收款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开户行: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亲水湾支行账户:736080100100065440户名:库尔勒市康虹建材经销部4.上述款项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税费、利润、交通费、食宿费等),甲方不再就本合同的履行向乙方或其他第三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三、服务条款1/4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库尔勒养护所标志牌版面更换及热熔标线施划工程。工程地点:G216线K1149+100、G216线K1175+000-K1179+000、G218线K793+000-K809+000工程内容: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包工包料。二、工程承包范围库尔勒养护所标志牌版面更换及热熔标线施划工程量清单序号项目名称单位工程量单价金额(元)备注1标志牌版面平方米6345020700含拆除旧标志牌版面,更换3mm铝合金板,更换III类反光膜,版面内容:北、巴伦台、乌鲁木齐、G216、七个星。包工包料。2热熔标线平方米210469660清除旧标线重划,标线厚度2mm,宽度150mm,包工包料。合计30360.00三、承包形式:包工包料。四、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5年7月19日竣工日期:2025年7月25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7天。五、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六、合同价款工程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叁万零叁佰陆拾元整(¥30360.00元),根据实际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结算。七、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1、乙方在施工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企业规范及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2、甲方对维修的其他要求:(1)材料到场,施工前应提请甲方进行验收,是否符合要求,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材料检验合格证明。未经甲方验收的材料,不得用于施工。(2)甲方对材料的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对材料、工程质量的保证责任。八、验收1、工程结束后,甲方依本合同确定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以双方签字确认的市场化项目验收单为准。2、验收时,如发现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应在验收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处理,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立即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九、保修1、自乙方工程完工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须对甲方指定的工程项目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为1年,自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日起计算。2、保修期内,经乙方维修的工程项目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进行检查及维修,并应在甲方确定的合理期限内修复完毕,如乙方逾期未派人修复或二次维修后仍出现问题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所需费用和因此受到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定期对施工完成的工程项目进行巡访,做好回访记录,并对存在隐患的质量问题,予以及时解决。2/4十、双方的其他权利及义务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施工工艺要求操作,施工后的工程项目如果再出现问题,乙方承担由于再次发生问题而引发的一切影响和经济赔偿的后果。2、甲方在施工中有权随时委派人员进行质量检查、检验及监督,乙方为检查、检验、监督提供便利条件。3、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做法以及质量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确保工程达到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4、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并承担费用。5、乙方维修时应当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清除施工垃圾。6、乙方在维修工程中,凡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若由此导致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或有关权利人有权向乙方追偿。7、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提交符合要求的施工资料1套。十一、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应当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2、乙方逾期开工、逾期完工或逾期履行其他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均应当向甲方承担暂定维修费用5‰的违约金。任何一项逾期达七个工作日或累计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迟延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3、非乙方原因,甲方迟延支付维修金的,每迟延一日,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迟延付款金额3‰的违约金,直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乙方可以顺延维修期。4、一方接受对方的逾期和/或不完全履行的,不等于对对方违约行为的认可,接收方仍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5、凡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应承担合同暂定价款5%的违约赔偿金,如该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到的损失,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到的损失。6、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起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无论维修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知道之日起三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在对方未履行义务前,一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的,不等于认可对方已经履行了先前的义务或同意对方可以不再履行其义务。7、若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由此导致甲方被追偿的,甲方有权追偿并要求其承担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索赔的费用及为维护自身权利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违约金、差旅费等费用)。十二、不可抗力: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三、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所要求或允许的所有通知、请求、要求和其他通信应采用书面形式送达合同各方方为有效。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快递、挂号邮件、电子邮件。上述通知应视为在下列时间送达:以传真发送的,在该传真成功发送并由收件方收到之日;以快递或专人发送的,在收件人收到该通知之日;以挂号邮件发出的,在发出之日后7个工作日;以电子邮件发出的,在电子邮件成功发出之后即为送达。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库尔勒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库尔勒养护所乙方(公章):库尔勒市康虹建材经销部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3/4地址:新疆库尔勒市天山辖区过境公路168号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新机场路西侧下卡其2-33A右手第一间房屋电话:09962289362电话:13709952462开户银行:巴州工行库尔勒百乐支行开户银行: 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亲水湾支行账号:3010024329024930435账号: 736080100100065440签订日期:签订日期:4/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标志牌版面更换及热熔标线施划工程 标志 标志牌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