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 应急地震救援包采购合同公告(象州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
一、合同编号: LBZC2024-J1-00006-GXYQ(重)-02分标
二、合同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LBZC2024-J1-00006-GXYQ(重)-02分标
四、项目名称: 2024年度非集中采购范围内消防装备采购项目(重)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象州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 广西来宾象州县象州镇银象路40号
联系方式:0772-4362789
供应商(乙方):泰州市鸿宝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鸿宝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1052649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应急地震救援包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驭图 YT72HXFBN
主要标的数量:20
主要标的单价:4200
合同金额: 8.4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象州县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7-2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7-23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2024年非集中采购范围内消防装备采购项目(重)采购合同.pdf
2024年非集中采购范围内消防装备采购项目(重)采购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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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文本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LBZC2024-J1-00006-GXYQ(重)-02分标采购计划号:采购单位(甲方):象州县消防救援大队注:分别同需求单位签订供应商(乙方):泰州市鸿宝消防器材有限公司项目名称编号:LBZC2024-J1-00006-GXYQ(重)签订地点:签订时间:20772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供货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1应急地震救援包驭图YT72HXFBN驭图应急技术(北京)有限公司20个4200840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捌万肆仟元整(小写)84000.00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的全部价款、税费、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邀请采购人实地考察生产进度及出厂前验收、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检测、保险的一切费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老第二条质量保证9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第三条权利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予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4.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第四条货物包装和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2.货物的运输方式:由乙方提供货运专车。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工。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5.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6.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第五条货物交付、验收及安装1.交付使用时间、地点。交付使用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全部货物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交付使用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3.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5.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6.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检测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7.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8.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验收。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若乙方无正当理由缺席验收,视为放弃异议权,甲方可单独验收并出具报告,验收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现场验收、第三方检测机构的鉴定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9.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五日内及时予以解决。第六条培训及技术服务要求1.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按交付使用时间、地点培训。2.交货后,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直至甲方掌握相应的技能为止,培训对象由甲方指定。普通器材培训不少于1天,新型器材、特种器材培训不少于3天,具体以甲方人员掌握技能为准。3.培训地点在货物安装现场或双方协商安排。4.乙方建立质量跟踪档案,在质保期和保修期内定期对甲方进行现场(或电话)回访,以保证货物的正常高效使用。5.其余未注明项与《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中“培训及技术服务要求”一致。第七条售后服务、保修期及质量保证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货物保修期:分项有要求的按分项要求,分项无要求的按国家标准实行“三包”。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他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4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按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期限见《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各分标的要求)。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6.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7.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4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身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8.其余未注明项与《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中“售后服务”一致。第八条付款方式和保证金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2.资金性质:地方财政资金。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格有效的发票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预付款;所有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65%的货款:余下5%作为项目质保金(质保金5%为一年)一年后付清。付款前乙方应开具合格有效的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2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九条履约保证金乙方需在签订合同前以银行保函形式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1600.00元(大写:壹仟陆佰元整)。服务期限届满,中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依据中标人提供的申请函返还履约保证金(无息)。第十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甲方偿付违约货款额万分之五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6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万分之五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他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双方确认本合同落款通讯地址作为文书送达地址,该通讯地址适用于包括双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等阶段法律文书的送达。通讯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因提供或者确认的通讯地址不准确、通讯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或受送达方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六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公开招标采购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通知书。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代理公司一份,甲乙双方各贰份。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章)205年7月项乙方(章)泰州市鸿宝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年月日通讯地址:通讯地址:泰州市姜区张甸镇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印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姝电话:电话:15105264966电子邮箱:电子邮箱:3361851169@qq.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野徐支行账号:账号:10217701040001424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25500经办人:年月日合同附件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1)交货后,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直至甲方掌握相应的技能为止,培训对象由甲方指定,主要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普通器材培训1天,新型器材、特种器材培训时间2天。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按双方协商安排。培训后形成培训记录,记录包括培训项目和参加人员等信息,并由双方签字存档。(2)乙方建立质量跟踪档案,在质保期和保修期内定期对甲方进行现场(或电话)回访,以保证货物的正常高效使用,并保存售后服务情况记录及甲方使用单位的反馈意见。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1)乙方保证自身具有销售、供货资格,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销售资质的情况,包括不限于地区独家销售权,产品独家销售权等,且货物是通过合法渠道进货、全新且未使用过的,所有权没有任何瑕疵的(即不存在资产抵押或其他可能影响货物所有权的事宜),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应符合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的要求。(2)乙方于验收后向甲方提供项目各项详细验收报告和技术文件。技术文件包括完整的软、硬件技术资料(含纸介质或光电介质)。(3)免费质保期:乙方提供所投产品3年的质保服务,质保期自甲方、乙方双方代表在货物交付后的验收合格报告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全部货物进行上门维修和维护,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至少提供一次上门首保服务,费用包含在报价中,不另行收取,投标时在报价明细表中明确免费提供的材料和服务的内容。质保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货物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修、包换或包退的零部件等设备,从修、换后且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起算质保期。(4)保修期:质保期后,由乙方提供4年的免费保修服务。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只收取材料成本费,不再收取额外服务费及其相关费用。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负责免费保修:①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确方法使用而引致货物故障损坏;②甲方擅自改装货物;③各种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坏。(5)终身维护期:货物交付使用后以书面形式承诺维修服务,实行正常服役期内终身维护,继续提供维修、零配件供应等服务,提供终身维护期内的周转备品保障服务(相关备品备件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验收时应一并交付甲方,费用已包含在报价内),人工保修费用计人合同总价,乙方只收取除备品备件外的材料成本费。乙方必须提供7*24小时电话服务热线,保证在接到甲方故障报告电话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遇不可抗力,不能按规定到达维修地点的,及时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终身维护期内,乙方负责货物运行的稳定性。(6)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寿命周期的主要耗损件、易损件及更换总成的目录和年度价格清单,且保证供应价格符合市场价标准,如甲方向乙方单独订购零配件,乙方给予甲方一定的优惠。零配件的供应时间不长于10天。(7)乙方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因货物发生质量问题需要成批召回维修的,乙方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有重大质量问题,必须按照国内相关法律规定程序进行退货、更换等,并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8)依据法律规定或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断是否有质量问题的依据,无需鉴定;确需鉴定的,由乙方按甲方要求送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鉴定费按合同规定执行。检验报告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乙方拒绝送检的,甲方可判定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不予通过验收并追究乙方责任。(9)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可成为甲方的联勤联动单位,提供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存储、应急供应、售后响应和技术保障等服务。可建立公路、水路、铁路和航空等应急调运与配送机制。遇有重大灾害事故处置,快速响应,选派素质好、业务精的人员进行应急供应、技术保障,提供技术支持、现场抢修等应急服务,甲方仅承担上述行动中产生的灭火药剂的费用以及消防装备器材损耗(如有)的维修费用。(10)技术成果归属:甲方与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新的技术成果的(双方先应根据惯例常识判断是否为新产生,不能对判断结果达成一致的,则按照未获得相应知识产权权利证书的即为新产生的标准适用),其相应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未征求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使用该技术成果及相关信息,否则相关收益归甲方所有,乙方另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且不限于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致使需对第三方承担的不利责任等,以及甲方的相关维权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律师费(具体金额不超过甲方住所地律师收费指导标准的2倍)、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鉴定费、交通费、公证费、误工费等)。3、其他具体事项:1甲方(章)2乙方(章)泰州市鸿宝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年月日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器材 应急地震救援包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