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重大决策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审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



一、合同编号:N5101012025000889-3

二、合同名称:2025年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出资人专项审计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0889

四、项目名称:2025年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出资人专项审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悦西路2号
联系方式:028-61885718
供应商(乙方):四川中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益街38号理想中心4栋1001C-1003号
联系方式:1370908093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重大决策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审计服务2
1(项)
¥0.00
¥453,600.00
(一)具体工作内容:投标人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统计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与本次专项审计项目相关的基本情况,配合02包投标人对40户样本企业重大决策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拟定审计报告和分析报告模板,根据审计工作方案开展现场审计工作,形成审计取证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及证据证明材料,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复核报告及其他与专项审计相关事项。 (二)审计项目内容:围绕近年来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及时发现企业在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决策机制建立及运行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三)审计对象及复审对象:审计对象为从成都市市属一级管理企业及其下属各级子企业中抽取的21户样本企业(必要时可延伸至相关企业进行审计);复审对象为采购方从01包中抽取的1户样本企业。(四)审计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重大决策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五)成果要求:1、投标人参与相应审计工作后出具符合法律法规及经采购人认可合格的专项审计报告:包括对21户样本企业重大决策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以成都市市属一级管理企业为单位出具审计报告、对复审的1户样本企业出具审计复核报告,配合02包投标人对40户样本企业重大决策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出具审计汇总报告、汇总分析报告。采购人认为投标人提交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复核报告不符合要求的或者缺少内容的,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修改完善。关于审计报告、审计复核报告:投标人须对审计报告、审计复核报告的客观性、独立性、真实性负责。2、投标人通过审计,对企业重大决策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至少包括:(1)重点关注重大决策制度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具备可操作性;决策流程是否规范、决策前是否具备必要条件、是否存在违规决策或应决策未决策;是否按程序报国资监管机构或主管部门审批;是否存在报批和决策事项未执行、是否对决策事项进行跟踪监督等内容。(2)核查企业有关人员在工作中是否存在重大经营违规行为和经营决策失误,是否存在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依据有关规定对资产预计损失金额及影响进行初步认定;(3)核查企业有关人员在工作中是否存在失职渎职、权力寻租、利益输送、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深挖细查问题背后的违纪违法行为和线索。

合同金额: 453,6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伍万叁仟陆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7月21日至2025年12月15日
履约地点:全国范围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7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政府采购合同03包-中振.pdf
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07月23日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2025033签订地点:成都市高新区锦悦西路2号市政府第一办公区签订时间:2025年7月2日采购人(甲方):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供应商(7方):四川中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相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2025年成都币屋国有金业出资人专项审计项目(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0889)的《招标文件》、7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甘他有羊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余款: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出资人审计监督,按照《市属国资国企202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台T作部盟定对市属国有企业审大决制度建寸及执有情开展专申。第二条合同期限白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本包的全部服务工作(特殊情况下,经采购人同音可话出延长审计服务时间)。关于审计报告、审计复核报告:乙方须对审计报告、审计复核报告的客观性、独立性、真实性负责。第三条履约地点及方式全国范围内。第四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03包(一)具体工作内容供应商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统计市属国有企业与本次专项审计项目相关的基本情况,配合02包供应商对40户样本企业重大决策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拟定审计报告和分析报告模板,根据审计工作方案开展现场审计工作,形成审计取证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及证据证明材料,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复核报告及其他与专项审计相关事项。(二)审计项目内容围绕近年来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及时发现企业在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决策机制建立及运行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三)审计对象及复审对象审计对象为从成都市市属一级管理企业及其下属各级子企业中抽取的21户样本企业(必要时可延伸至相关企业进行审计);复审对象为采购方从01包中抽取的1户样本企业。(四)审计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重大决策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五)成果要求1、供应商参与相应审计工作后出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等法律法规及经采购人认可合格的专项审计报告:包括对21户样本企业重大决策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以成都市市属一级管理企业为单位出具审计报告、对复审的1户样本企业出具审计复核报告,配合02包供应商对40户样本企业重大决策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出具审计汇总报告、汇总分析报告。采购人认为供应商提交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复核报告不符合要求的或者缺少内容的,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修改完善。关于审计报告、审计复核报告:供应商须对审计报告、审计复核报告的客观性、独立性、真实性负责。2、供应商通过审计,对企业重大决策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包括但不限于:(1)重点关注重大决策制度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具备可操作性;决策流程是否规范、决策前是否具备必要条件、是否存在违规决策或应决策未决策;是否按程序报国资监管机构或主管部门审批:是否存在报批和决策事项未执行、是否对决策事项进行跟踪监督等内容。(2)核杳企业有关人员在工作中是否存在重大经营违规行为和经营决策失误,是否存在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依据有关规定对资产预计损失金额及影响进行初步认定;(3)核查企业有关人员在工作中是否存在失职渎职、权力寻租、利益输送、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深挖细查问题背后的违纪违法行为和线索。3、供应商通过对审计报告深入分析,进一步对审计中发现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重大管理漏洞或风险隐患、重大资产损失等分析原因,提出解决的意见建议,配合02包供应商形成汇总分析报告。4、供应商的成果交付要求:纸质文档2份,电子文档1份。审计人员基本要求(一)服务团队负责人资1、供供应商针对本合同须配置1名团队负责人:徐桂霞(二)其他审计人员1、主审岗基本要求供应商针对本合同主审人员:肖秋妹、何春英、程玲、祝军、严春芳、杨艺2、复核岗基本要求供应商针对本合同复核人员:杨小惠、陈悦利、翁炼、白成俊3、助理岗基本要求供应商针对本合同助理人员:肖芳、严策、曾晓毅、龚益、侯玥如、李萍、姜雁馨、张春梅、何霞、刘佳佳、李妍熙、马琳虹、杨梅、安俞霏、曾阳、梅渝雪、何柳、刘昱廷、罗茜(三)其他要求1、如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服务团队负责人、主审岗人员,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相关责任。第五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服务费由以下组成:根据中标通知书,本合同审计项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453600元(大写:肆拾伍万叁仟陆佰元整)。以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保险、代理、培训、税费、差旅费等实施本合同项下审计工作的所有费用。(二)服务费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三)付款进度安排:1、付款周期及比例: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供应商完成主要现场审计工作,形成审计取证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及证据证明材料,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合同金额的50%;供应商完成全部服务工作,并出具经采购人认可合格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复核报告和有关分析报告,经采购人完成审计档案装订工作并验收合格、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合同金额的10%。2、付款条件:每次款项支付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正规发票。第六条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履约验收主体: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作后,采购人在收到书面的验收申请材料后30日内组织履约终验工作。I3、履约验收方式:采购人单位内部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41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分为2次,按照初验、终验两个环节进行验收。12初验,供应商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所投入本项目的审计品重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配置情况一致)集合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进行定冈、定编,定责初验,初验合格后才能按合同内容履行服务。43纹验,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终验申请,采购人根据供应商考核合格表及所需材料组织验收,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向供应商签发验收合格报告:(1)供应商已提供了全部服务及完整的纸质文档资料;(2)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的事项;(3)审计讨程和审计报告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宙计实施备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5、履约验收内容和标准:51坊术履约内容及标准,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技术要求”及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验收;52商务履约内容及标准: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及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验收。6、其他验收事项:甘他验收事项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平购雲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执行。7、其他要求:(1)关于重大质量问题的认定标准。后续检查抽查、审计、复审等过程中发现供应商出具的审计报告等工作结果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认为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1.1)供应商审计过程中存在应发现而未发现的企业重大问题(包括企业内控制度重大缺陷、重大资产损失或重大资产损失风险、企业或其负责人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1.2)供应商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未认真核实或调查不清、出现遗漏,存在严重影响、误导问题定性的行为;(1.3)供应商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定性不准,存在引用法律法规或有关文件错误、不当等影响审计结论的行为。(2)关于审计报告验收考核处罚标准。供应商提交的审计报告应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据充分、内容精炼、表述清晰、定性准确。若审计报告未能通过首次验收,供应商应在3日内按采购人要求整改完毕并重新提交;如整改2次及以上仍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将对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必要情况下对供应商出具整改通知,相关验收考核情况将纳入终验考核扣分。(3)关于考核结果运用。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作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考核,供应商考核总分为100分,供应商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终期验收考核低于80分,采购方可将考核结果及相关情况抄报行业协会,并通报各市属国有企业。(4)关于审计保密要求。供应商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遵守审计工作保密要求,妥善保管好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及相关材料,做好立卷、归档和管理工作,以备市国资委查阅。未经市国资委和被审计企业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审计工作底稿及审计过程中获得的有关被审计企业相关信息在审计团队以外流传。一经发现存在审计档案资料及审计发现问题外泄行为的,市国资委将保留诉讼等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五)考核标准序号考核项目分值扣分情况加分情况考核得分备注扣分被扣分事项说明加分加分事项说明1审计过程中存在应发现而未发现的企业重大问题(包括企业内控101制度重大缺陷、重大资产损失或重大资产损失风险、企业或其负责人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每发现一个扣5分。102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未认真核实或调查不清、出现遗漏,存在严重影响、误导问题定性的行为,每发现一次扣5分。103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定性不准,存在引用法律法规或有关文件错误、不当等影响审计结论和判断的行为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104审计报告首次验收不通过,扣5分;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在3天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提交,扣3分;整改2次及以上仍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对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每次扣3分;出具一次书面整改通知扣4分。155审计项目档案管理没有做到真实、完整、规范,存在泄露、损毁、遗失档案资料的行为,每发现一次扣1分。46在采购人发起、组织的审计项目相关沟通推进会议或现场检查抽查等过程中,供应商承诺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主审人员中任意一人,存在未经采购人批准,缺席会议或现场缺勤等情形的,每发现一人/次扣5分。157供应商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主审人员在配合采购人现场抽查、阶段验收、项目复审及项目沟通过程中存在拖延推诿、态度恶劣、拒不执行等不服从管理的行为,每发现一次扣5分。108供应商审计过程中发现企业重大问题(包括企业内控制度重大缺陷、重大资产损失或168重大资产损失风险、企业或其负责人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达到违规投资经营责任追究线索移交条件的,每发现一个加2分。169其他未按投标文件响应执行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10综合得分合计第七条知识产权7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八条无产权瑕疵条款7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的,视为7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X]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7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洁小权定期核对7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3.负责检杳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因验收导致的违约,乙方自行承担责任。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终止、解除本合同的,剩余合同价款不予支付,已经支付的合同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因乙方单方终止、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因此导致甲方另行选聘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三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四条合同生效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十五条附件1.项目招标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投标文件4.中标通知书5.其他第十六条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38号理想中心4栋1001C-1003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成都城南支行账号:账号:117175347869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2025年7月2|日签约日期:2025年7月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重大决策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审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