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市场化 清扫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大悟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大悟县城区环卫市场化项目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大悟县城区环卫市场化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大悟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2、地址:-长征中路20号
3、联系方式:0712-7233398
4、供应商(乙方):大悟县城市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5、地址:大悟县城关镇府前街东51号
6、联系方式:0712-7225096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清扫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2000000元
5、合同金额:200(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7月23日至2025年12月31日;履约地点:长征中路20号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922-2025-00152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1-0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7-23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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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压缩)2025大悟县城区环卫市场化项目承包合同(1).pdf
大悟县城区环卫市场化项目承包合同书甲方(发包方):大悟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乙方(承包方):大悟县城市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为了进一步提高大悟县城区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提升大悟城区主次干道环境卫生作业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大悟县政府采购项目成交确认书,(HBDW-202210ZC-06)、(DWX-202311-FS018)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订立本承包合同如下,以共同遵守。第一条承包区域及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大悟县城区环卫市场化项目(二)项目面积1、城区市场化清扫保洁总面积:325万m(不含绿化带);其中河东面积105.6979万m,河西面积219.3021万m;一级道路为149.04万m\',二级道路176.31万m。2、城区垃圾收集转运及4座垃圾中转站的维护管理。3、城区23座公厕维护管理。4、城区道路扬尘专项治理。(三)项目范围大悟县城区清扫保洁范围:东至高铁新区思源学校桥西、黄士岗加油站;西至迎宾大道与广水连接线交界处;澴河西路,南至阳平产业园新污水处理厂门口、澴河东路,南至河东长征路原大理石厂;北至大界线福利院。合同期限内,因国家建设与政策调整需变更乙方清扫范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上述范围内有关公共管理区域、企事业单位及小区物业区域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订协议执行。第二条承包服务内容:(一)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至端头、节点)的清扫,并以机扫、机洗为主和一级道路每天16小时保洁、二级道路每天12小时保洁,道路两旁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即时清除。(一级道路清扫保洁实行三班倒制;二级道路清扫保洁实行两班倒制)(二)负责人行道左右各拓宽3米范围内的污物及白色垃圾清捡。(三)垃圾容器中垃圾及时清掏,严禁溢满,并送往指定地点。(四)道路洒水降尘,按照季节变化科学安排洒水,除雨雪冰冻天气外,一天确保5次洒水降尘,如遇到轻度污染天气,不低于7次洒水降尘,做到无灰尘飞扬。(五)道路清洗作业(以夜间为主),白天补洗,一个星期确保清洗一次。(六)路面大物件、破旧家具及时清理。(七)保洁区域内事故现场污染和车辆抛洒废弃物及遗漏油污,及时清理。(八)冬季融雪防冻(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清除积雪。配置相应的机械设备和应急物资。(九)城市家具清洗:城市道路两旁垃圾容器、候车亭、标识牌、指路牌和交通护栏等。(十)负责主干道绿化带内的白色垃圾清捡,严禁向绿化带内倾倒垃圾、沙石、渣上等。(十一)发现道路大面积污染及时向甲方指定部门报告(提供造成污染的图片和相关信息),并清除、清扫(洗)(十二)城区取消所有垃圾池,负责配置更换服务范围内的半封闭式的垃圾箱,制式垃圾桶(240升),及时更换维修破损的半封闭式的垃圾箱,垃圾桶,严禁垃圾污水二次污染路面。(十三)承担清扫保洁范围的垃圾清运工作,垃圾清运至甲方指定的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发电厂。(十四)环卫作业车辆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密封功能完好无损。禁止对道路产生二次污染,每天作业完毕后,必须对作业车辆进行清洗。(十五)城区公厕全天24小时开放,公厕保洁管理实行一厕一人,公厕内部设施损坏应及时更换维修,确保公厕内部设施齐全,正常使用。(含水电费)(十六)城区四座垃圾中转站运行管理严格按照中转站机械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机械设备损坏要及时更换维修,确保安全运转。中转站周边环境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无破烂物品堆放。(含水电费)(十七)完成采购人安排的重点专项及突击性区域保洁任务。第三条承包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止。第四条承包方式:道路清扫保洁实行等级划分,分为一级保洁道路,二级保洁道路,采取分级分价包干形式,即管理任务包干、经费包干。甲方将管理任务承包给乙方,乙方按照甲方的管理要求和标准组织清扫、保洁、清洗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并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甲方按约定付费,具体划分情况如下:(一)二级保洁道路清扫保洁约/万mm²\',按_/元/m/年。(二)一级保洁道路中心城区清扫保洁约万m,按元/m/年。第五条承包金额(含税金)环卫作业费包括道路清扫、清洗、保洁,城市家具清洗,垃圾清运,餐厨垃圾收集、转运,洒水降尘,城区23座公厕的管理和维护,城区4座垃圾中转站运行管理和维护,环卫设施保护、防盗、转运、机械设备维护、车辆安装GPS;用工工资(五险、医疗、意外伤害、节假日加班费、防暑降温费、津贴、奖金、福利、利润、管理费等费用)。(一)环卫作业服务费:1.一级保洁道路中心城区清扫保洁约万m,按/元/m/万m,按元/m/年,年,合计元/年;二级保洁道路保洁约合计/元/年。清扫保洁服务费共计2220万元/年。2.城区座公厕管理维护费每座1.739万元,合计:40万元/年。3.城区垃圾中转站运行维护费每座6.75万元,合计:27万元/年。4.中转站转运费用234万元/年。5.城区洒水扬尘治理费用36万元/年。五项总合计:环卫作业服务费2557万元/年。环卫市场化服务经费,根据县政府年度《环卫市场化项目》财政预算批复资金,据实支付,以提升清扫保洁质量。(二)支付方式:按照合同约定和《大悟县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环卫作业检查考评奖惩办法》、《大悟县城区路段考核细则》,依照当月考核情况按月兑现环卫作业费(即甲方月服务费=月环卫作业费±当月奖惩费用),付款采取财政国库拨付方式支付,甲方在每月21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作业费(节假日顺延)。乙方必须每月向甲方提供拨款相应的金额的合法税票。第六条环卫作业质量要求(一)作业方式:乙方环卫作业人员每天必须对承包区域进行不间断巡回清扫保洁并按要求进行清洗,要做到路面、人行道,人字沟、窖井口、树穴、站石、花池等、“七无”即无灰带、无污迹、无零星废弃物、无积尘、无积水、无石粒砖块、无人畜粪便等保持路面干净整洁。(二)污物控制标准:出现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突发性抛撤物,乙方作业人员必须及时清理,废弃物滞留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对行人及车辆抛撒的废弃物要随见随清,做到连续性保洁。(三)城区公厕保洁标准:全天24小时免费开放;保持公厕墙面、地面、门窗、隔挡板洁净;保持蹲位整洁,大便槽内无积存物,小便池内无水锈污垢,纸篓不溢满;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消毒除臭,保持通风良好。管理间(储藏室)物品及保洁工具应摆放有序,干净整洁;清扫保洁时应设置提示标志。(四)城区中转站作业标准:按照规定时间到岗作业(特殊情况除外),中转站垃圾日产日清;每天定时消毒灭菌,除异味;机械故障要及时排除,不能影响垃圾转运:每天垃圾转运车辆进出要及时清洗,搞好站内、外环境卫生。(五)作业时间:乙方在甲方规定时间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背街小巷作业区域内,每天进行普扫:1、普扫时间:从当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冬春季)早上5:30至7:30时;从5月1日至10月31日(夏秋季)早上5:00至7:30时。2、保洁时间:一级道路每天16小时;二级道路每天12个小时。3、道路清洗时间:每天对道路进行普洒,白天进行补洗,重污染季节应依情况增加(白天11:00至15:00)清洗,作业时必须避开人流、车辆高锋时间。冬季在气温低于零度时,改在白天10时至下午16时进行作业,方式以吸尘为主。★4、洒水降尘时间:洒水降尘时间为每天5次,第一次:早上5:30-08:00,第二次:09:00-11:30,第三次:13:00-15:00,第四次:220016:00-18:30,第五次:20:30-23:30,轻度污染天气主次干道不间断巡回降尘不少于7次,气温0度以下停止作业。5、洗路作业:夜间洗路时间:21:30至2:00,每天进行冲洗、机洗结合、洗出本色为止;重污染季节可视情况增加白天时间进行机洗,避开人流、车辆高锋时段。6、城市家具清洗作业时间:每天8:00-16:00,采取机械清洗方式保洁,并应避开交通拥挤的高峰时段。城市家具保洁完成后,应做到工完清场,路面不得积渍积污。7、垃圾清运作业:清运每天4次,第一次上午7:30分以前清完,第二次10:00-12:00,第三次14:00-17:00,第四次19:00-21:00,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时段。确保垃圾箱、桶、果皮箱无溢满现象发生。8、道路树落叶清理:按照普扫时间要求,同时完成普扫道路两旁行道树落叶清理,不得发生大面积视角污染。(六)环设施乙方清扫保洁人员必须使用制式保洁工具,作业的工具不得摆放在人行道上,要将工具存放在隐蔽位置,不得影响市容环境。垃圾储放设施无破损、锈迹、定期检修、刷漆翻新。作业环卫车辆整洁完好,运输过程中不得满溢、洒漏,垃圾外挂,进出垃圾中转站每次进行一次清洗,禁止因自身污染而污染道路。垃圾收集车应封闭运输,无污水滴漏,无垃圾外挂、飘扬、漏撒等现象,车容整洁,符合环保行车要求。(七)冲洗标准:乙方必须每天对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站卧石、护栏、隔离墩洗出本色。每条道路两侧垃圾容器(垃圾桶、果皮箱、垃圾箱)、候车亭、弱变电箱、电杆、标识牌、指路牌等城市家具清洗洁净,无污迹、无灰尘、无牛皮癣。及时进行作业现场清理,完工清场,不得将垃圾冲洗进入下水道、不遗留积污积水渍。接雨洗路,中、大雨应组织人员对道路进行清洗,雨停后,应及时清扫或吸干道路水溃。(八)垃圾清运:每天清运次数不少于四次,做到日产日清不过夜,特别情况,加车及时收集或转运,杜绝发生果皮箱、垃圾箱满溢。垃圾收集过程中应该文明作业,避免产生噪音、扬尘、溅污、污水滴漏等扰民问题,做到工完场清,作业场地无垃圾、无污水污渍存留。建筑垃圾、大物件废弃物,做到及时清运,严禁焚烧垃圾。餐厨垃圾收集:城区主次干道所有餐饮业的餐厨垃圾按规定的时间、路线、方式收集运输到指定的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九)雪天防冻除雪管理:下雪天气乙方及时组织机械设备、人员及工具清除路面积雪,将路面积雪运送到指定地点:路面发生冰凌时,应组织人员及时清除,并喷洒融雪或铺设防滑物质,做到无雪痕冰迹。大中雪天气作业,乙方必须按照大中雪融雪防冻工作要求,储备应急物资,备足应急人员。道路未结冰时,对主要干道进行清洗,并吸干积水;道路结冰时,对结冰严重区域,还要设置警示牌,防止事故发生,保持积雪区域卫生整洁、干净;冻雨天气应及时组织人员上路清除道路冰凌。(十)安全生产:乙方作业人员上路时间必须佩带醒目的公司标志服,夜间和大雾天气必须携带安全标志设施,作业车辆必须粘贴安全标识,机械化清扫车辆作业时必须开警示灯,遵守交通法规,驾驶员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作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励行节约用水;雾洒作业行车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夜间作业应开警示灯,禁止使用警报器。应控制水压和行速,采取雾洒方式均匀雾洒压尘,在规定的取水栓取水;禁止白天高速喷洒和冲水,禁止花洒、漏洒、文明作业不扰民。注意行人和来往车辆,应控制水压和行速,避免水柱喷到路边行人,不溅水、不扰民、礼貌待人;洒水车不得倒车洒水。洒水车洒水装置必须使用鸭嘴式喷头,且向前45度角喷洒,避免对绿化带造成污染。下雪、气温摄零度以下等恶劣天气情况下,应暂停冲洗作业。外加强对果皮箱、垃圾桶、垃圾箱的保护管理,防止人为损坏和被盗。第七条乙方工作人员及设备(一)乙方在承包期间享有用人权,优先聘用原有对工作积极负责的环卫作业人员,确保依法用工、队伍稳定。依法负担员工社保及福利津贴,确保员工身心健康上岗,安全文明作业。(二)道路清扫及巡回保洁人员配置,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12名以上、人工清扫保洁一级道路按按4500m安排一个岗位;二级道路按8000m安排一个岗位。(三)环卫作业车辆配置,乙方必须提供2019年后采购的车辆,确保作业车辆安全性能、证照合法,确保专业驾驶人员身心健康,依法驾驶和有效操作,保障驾驶运输和作业安全,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且在合同签订前全部到位:多功能扫地王:河西3辆,河东上辆;8吨道路洒水车:河西2辆,河东1辆;5吨洒水车:河西2辆,河东0辆;12吨洒水车:(含抑尘功能);河西4辆,河东3辆;小型道路清洗车:河西6辆,河东2辆;2-3吨燃油翻桶车:河西4辆,河东2辆;5-8吨燃油翻桶车:河西4辆,河东1辆;大型转运(中转站)车:河西2辆,河东2辆;护拦清洗车:河西1辆,河东1辆;餐厨收集车:河西2辆,河东1辆;吸粪车:河西1辆,河东1辆;大物件收集车:河西2辆,河东1辆;日常检查车:河西1辆,河东1辆;电动快速保洁车:河西40辆,河东20辆:小钩背收集车:河西1辆,河东4辆;(四)城区垃圾桶、箱的配置:根据需要,据实提供。乙方在承包期内保证上述作业车辆只能在承包范围内使用,外用作违约处理。第八条双方约定事项(一)签订合同前,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10万元。合同期满或终止时,经甲方验收移交后,乙方无违约事项的,甲方在十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本金。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被解除的,乙方除承担相关责任外,无权要求退还承包保证金。(二)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有安全事故发生,招标人根据事态发展,结合实际情况,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有权使用履约保证金或承包服务费,协调处理安全事故,避免矛盾激化。(三)在承包期间内不得以任何承包形式转包。(四)由于重度污染或重大活动保障等情况需要白天洗路的,应报经上级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五)甲方因政府和上级政策的变化而需要终止合同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因此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补偿,按合同余额的10%给予补偿。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依合同规定及按月考核情况兑现支付环卫作业费,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道路环卫作业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其及时整改,甲方为乙方履行承包合同提供必要的条件,有义务协助乙方解决工作纠纷。其权利义务包括:(一)审定乙方制定的环境卫生作业服务方案:检查、监督乙方作业服务的实际情况。(二)按照评分细则和奖惩办法对乙方环卫作业质量进行检查考核,依检查验收结果计算承包费,并予以奖惩。(三)配合乙方做好相关方面的协调工作,负责提供道路环卫作业质量标准、作业规范及检查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文件,监督检查乙方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四)甲方根据“五城同创”城市综合管理考核标准相关规定,有权根据“五城同创”城市综合管理考核标准的调整,质量要求及考评办法进行修改调整。(五)甲方监督检查乙方对员工进行培训的情况,提高清扫保洁的质量。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有权要求按期支付承包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甲方制定的有关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管理办法,制度并组织实施。乙方有权利义务包括:(一)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承诺要求配备足额环卫作业人员、设备、进行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及城市家具清洗。乙方要按照地**府要求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按要求配置垃圾分类桶、亭等收集转运设备。(二)乙方根据劳动合同按实际上岗人数到相关部门办理用工手续、劳动保险和暂住手续。依法为作业人员提供劳动保障和购买意外重大伤害保险,注重文明作业、安全操作。(三)按照本公司管理办法有权聘用、调整、清退不合格环卫作业人员。乙方应与聘用人员之间签订聘用合同,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要求,乙方聘用人员环卫作业时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出行安全及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处理,并依法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员工发生伤亡或疾病时,由乙方负责妥善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不得影响甲方正常工作及合同履行。(四)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实施方案,自主开展服务活动,完成各项作业任务。(五)乙方项目经理代表乙方每月向甲方报告作业服务实施情况。对甲方交办的临时性突发性任务(如抗洪救灾、重大疫情、省、市区重大环境保障等活动)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统一调度指挥,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对于作业服务范围内发生的违反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的,要积极采取劝阻、制止等措施,并及时向甲方报告。(六)如新增或减少清扫保法面积的,由甲方根据合同金额标准按实际面积比例增加或减少乙方相应承包环卫作业费。(七)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和计划生育等工作,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八)乙方应接受由省、市县相关部门组织的检查考核,并参加综合管理考核评比活动。(九)乙方负责提供道路清扫保洁所需工具、设备。(十)合同到期后,乙方在7日内无条件退出所承包的项目范围,不得干扰甲方的工作,由此引发的问题,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第十一条违约、奖惩办法(一)甲、乙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需向对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实际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经济损失给予补偿。双方因故解除合同,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协商同意后方可解除。(二)因国家建设或政策调整,甲方需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二十日通知乙方,由此造成经济损失,按照第八条第四款执行。(三)有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进行处罚或由乙方赔偿损失:1、乙方不按规定支付工人工资及福利,引起工作投诉,经核查属实的,每次扣当月环卫作业费1%。2、承包区域内发生道路污染,乙方未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组织处理或及时上报的,每次扣1000元: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未能按甲方规定的20分钟内到达现场及时组织处理,甲方可先行组织处置,并按收取处置费,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处置费。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岗位配置人员和设备的,经甲方书面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改正的,按照环卫作业人员月工资标准扣除缺岗服务费用。4、法律规定的解除、终止事由。(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乙方擅自转包或部分分包给第三人。2、乙方累计3个月考核成绩不达标的,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媒体爆光问题严重达二次以上的。3、合同期内,乙方用承包范围内同一设备参与其他招标行为的。(五)乙方因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并对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依法承担全部责任,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管理部门依法作出的鉴定为准。(六)甲方不在合同规定时间支付环卫作业费,拖延每日按当月应支付费用的%支付滞纳金。(七)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服务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给予补偿,最高补偿标准为月环卫作业费的2%。(八)本合同奖惩采取“双扣方式”,即月度单项扣分、又扣款、甲方有权对乙方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进行修改。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续签与终止(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若有变更情况,可签署补充协议。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2、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20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的服务事项,双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3、经双方协商一致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4、因违约解除本合同,在过渡期内乙方应保持作业人员稳定,不得降低服务质量。(二)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全面履行合同,各项工作质量优良,无不良记录(年综合考评成绩在90分以上)(三)如因甲乙双方其中一方的原因,在承包区域内发生大面积的停止环卫作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时,双方将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属乙方责任的承包抵押金不予退还,属甲方责任的应全额退还承包抵押金,属乙方责任的,期间乙方未按照正常的作业规范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的,而由甲方组织人力、机械作业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作业费不足时,从承包抵押金中支付。(四)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在7天内无条件退出全部作业区域,并将全部管理工作及移交甲方,未及时移交的,每超过一天扣除承包抵押金的10%。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办法(一)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二)甲、乙双方如发生争执或因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的,向人民法院申请仲裁解决。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一)对维护公众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发生突发事件时(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等),乙方应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防止造成财产损失。(二)因国家或省、市、县政府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由双方责任认定后协商解决。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任何一方不负责承担对方损失。(三)由于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第十五条未尽事宜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偿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或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合同文件未尽事宜和工作标准按如下法律法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容貌标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国家、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文件。第十六条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共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中心备份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Htc甲方:盖章)乙方:法定代表八:签宇法定代表人:(签字)大会经林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羊和日期:2025年1120日日期:2025年1时20日第一章招标公告大悟县城区环卫市场化项目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大悟县城区环卫市场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DW-202210ZC-0262、采购计划备案号:悟财采字[202211043号3、项目名称:大悟县城区环卫市场化项目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2182(万元)6、最高限价:2182(万元)7、采购需求:“大悟县城区环卫市场化项目”包含(1)城区清扫保洁保洁面积325万平方米;(2)城区垃圾收集转运及4座垃圾中转站的维护管理:(3)城区23座公厕维护管理;(4)城区道路扬尘专项治理。8、合同履行期限:1年(①、合同到期后,经采购人同意,可续签两次,每次一年。(即一次招标可执行三年,即“1+2”模式。合同一年一签。)②、在合同期满前30天,由甲方对乙方的本次合同期内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可与乙方在次年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次。)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卫市场化 清扫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