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其他人群活动 献血者日活动 表彰鼓励活动采购合同公告(河北省血液中心(河北省输血研究所)2025)
一、合同编号: Z1300002509022001-4
二、合同名称: 河北省血液中心其他人群活动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HB2025033610240013
四、项目名称: 无偿献血宣传活动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河北省血液中心
地 址: 石家庄市和平西路299号
联系方式:0311-87817771
供应商(乙方):石家庄轩睿广告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18号乐模大厦1-2-1201
联系方式:0311-6750370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其他人群活动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项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23800
合同金额: 12.38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石家庄市和平西路299号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7-2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7-23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无偿献血宣传活动包4中标通知书、合同.pdf
无偿献血宣传活动包4中标通知书、合同.pdf
无偿献血宣传活动包4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无偿献血宣传活动包4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成交通知书石家庄轩睿广告有限公司:贵方在我公司组织的无偿献血宜传活动合同包4:河北省血液中心其他人群活动(项目编号:Z1300002509022001-4)采购活动中,经评定,贵方中标。中标金额:123800元: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质量要求:合格。特此通知。液采购人:北液采购代理机构:河北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零二五年七月一日河北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邮政编码:050081电话:0311-83086836传真:0311-83086835电子邮件:hbzb20163.com河北省血液中心其他人群活动项目合同项目名称:河北省血液中心其他人群活动合同编号:Z1300002509022001-4甲方:河北省血液中心乙方:石家庄轩睿广告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河北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甲方:河北省血液中心乙方:石家庄轩睿广告有限公司根据河北省血液中心其他人群活动项目(项目编号:Z1300002509022001-4)的采购结果,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甲乙双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服务期:1、合同标的:合同总价分项明确表序工作内容费用构成情况总金额备注场次/数量单价1对稀有血型人群开展宣传活动44200168002献血者日活动180008000310场成分献血宣传招募活动10800080000每场活动执行费不得超过800元。4成分献血者进行表彰鼓励活动11900019000合计123800甲方向乙方支付活动服务费,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叁仟捌佰元整(小写:25¥123800.00元),以上金额为含税金额。合同金额包含实现本项目载明内容的一切费用,甲方不再支付额外费用。2、本合同项目的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时间。第二条付款方式1、本项目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合同生效后,每3个月按实际发生金额进行结算,乙方需在确认结算金额后5日提供符合税务要求的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款项,总支付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22、支付方式:电汇或其他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符合税务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1甲方保证其有能力及资格签署、履行并接受本合同、本合同确定的各项义务。1.2甲方有权监督项目质量、进度,协调实施步骤,提出技术要求。1.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付款条款支付合同款项。1.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本项目实施的必要条件与准备工作。1.5为保证乙方工作顺利进行,甲方须积极协调各方面关系,配合乙方工作。1.6甲方负责提出明确、具体的服务要求,对乙方制定的方案有修改、建议权。1.7甲方负责提供完成项目所需相关资料、被采访人员个人情况,保证提交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1.8甲方安排专人负责与乙方项目人员的对接。1.9甲方有权对本次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方案等进行相应调整,乙方应严格遵照执行。1.10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和指导,发现问题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1乙方保证其有能力及资格签署、履行并接受本合同、本合同确定的各项义务。2.2乙方依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向甲方提供服务,但因甲方责任导致乙方完成委托项目延误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责任,项目实施期限相应顺延。2.3乙方应认真按照合同要求完成项目工作,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并为检查监督提供便利条件。2.4乙方需保证其提供给甲方的服务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情形,因此造成的甲方及第三方损失以及侵权责任均由乙方承担。2.5乙方有权按约定要求甲方支付项目费用。2.6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素材等,仅供乙方完成本项目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信息、素材等。本条款的约定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失效。2.7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活动开展计划和方案,对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3应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规定的前提下予以采纳。2.8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要求完成甲方的项目。2.9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供完好的(物料、服务人员)等,并保证活动质量、效果,并应按甲方有关合理意见执行。2.10乙方负责活动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和拆卸,并负责活动设备设施的运输、保管,做好相关设备设施的安全措施及消防措施。2.11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活动推广无关的商务活动。2.12乙方每场活动应提供主题策划方案。方案要求突出采供血行业特色,以体现对献血者的关爱为出发点,谋划适合活动现场宜传招募的活动形式,如以为单位选树无偿献血先进典型会议、献血活动启动仪式、现场宣传招募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砸金蛋、抽奖、集章、抓娃娃机、现场问答、套圈等)等。2.13乙方负责活动所需物料及宣传品的设计、制作。2.14根据甲方活动内容提供切合活动主题的纪念品,可定制宣传品外包装和纪念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物品:钥匙链、抱枕、马克杯、帆布袋、T恤、扇子、毛巾、保温杯等。2.15乙方负责协调开展活动所需场地的审批手续,如城管部门或园林部门。2.16乙方涉及到的活动场次如遇特殊情况未开展的,可提供与未开展活动等值的广告设计、宣传品等服务。2.17服务期内纪念章存在瑕疵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合理选择要求乙方及时修理、更换、重作、退货等方式补救,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四条验收所有项目结束后15日内进行验收,验收按照河北省血液中心其他人群活动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及乙方响应文件中项目需求响应为标准进行验收。第五条服务保证1、招募活动策划方案乙方需在活动前至少5个工作日提交甲方,并确保所涉及到的活动物品于活动实施前2天到位,以免耽误活动开展;2、乙方在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活动书面总结报告,包括:活动执行费用明细、纪念品发放明细,对因采血库存导致的活动未能如期开展,双方协议约定开展时间;3、乙方提供石家庄本地化服务,提供7×12小时响应服务,提供每个现场活动专4职负责人员不少于1人,如甲方需要,应安排合适人员驻点服务。4、对甲方已采用的各类宜传品设计方案,其知识产权归属甲方。5、乙方具备与各区组织者沟通协调的能力。第六条保密条款1、乙方对合作的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从甲方获得的资料和信息,如乙方违反约定,所产生的相关责任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保密条款的约定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失效。2、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所供编印的一切图片、文字等信息。第七条知识产权条款乙方提供的作品不得有知识产权侵权等情形,否则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进行修改,乙方在甲方规定期限内修改仍无法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0.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10%;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0.3%的数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最高支付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10%。4、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履行各自合同义务,一方延期履约或者履约不符合合同要求,守约方有权利选择进入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流程处理,要求违约方继续履约、承担违约责任,并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违约金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九条争议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5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不可抗力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3日内通知对方,并于15个工作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权威机构的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及以上,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法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第十一条其它1、本合同所有竞争性谈判文件、投标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发生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约定为准。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文件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本合同列明的甲乙双方联系人、送达地址、账户信息为双方确认的有效送达信息。任何一方需要变更以上送达信息,应当在变更后的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仍以本合同列明的送达信息为有效送达信息。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第十二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具有園等法律效力。X’、1甲方:河北省血液中心乙方:石家庄轩睿广告有限公司送达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299号送达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平安北大街18号o一乐模大厦1-2-1201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30000401704068D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a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4MA07MUA33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国银行石家庄市机场路支行中山东路支行账号:100147708085账号:150024915联系人:郑娟联系人:白雪飞电话:0311-87817771电话:15632384238日期:2025年7月23日日期:205年7月23日6九、中小企业专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河北省血液中心)的(河北省血液中心其他人群活动)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河北省血液中心其他人群活动),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石家庄轩睿广告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3人,营业收入为303.21万元,资产总额为153.2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登家庄日期:2025年6月28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扫描全能王创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其他人群活动 献血者日活动 表彰鼓励活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