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品制作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哈密市伊州区审计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哈密市伊州区审计局
二、供应商名称:哈密新奥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哈密市伊州区审计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881101000023033247
五、合同编号:11N010613783202528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宣传品制作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0
460
46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哈密市伊州区审计局
联系人:张迪
联系电话:13899332820
传真:/
地址:伊州区广东路南粤哈密饭店高层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宣传品制作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61378320252802).pdf
合同编号:11N01061378320252802采购单位(甲方):哈密市伊州区审计局服务单位(乙方):哈密新奥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伊州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哈密新奥影视传媒文化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哈密新奥影视传媒文化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哈密新奥影视传媒文化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宣传品制作服务--增值服务:安装拆卸,品牌:,设计类型:广告牌定制,生产机器:国内机器,生产工艺:uv打印,制作时效:1-3天,产品材质:不锈钢1项460.00460.00合同总价(元)460.00合同总价(大写)肆佰陆拾元整二、付款方式设计制作安装完成验收后一次性付清。即人民币460460元,(肆佰陆拾元整)三、服务条款设计与制作安装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知识产权约定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双方权利义务甲方权利: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内部文化内涵及要求。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1/3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制作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4、甲方有权对安装位置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安装完毕后整体效果更符合甲方内部文化内涵及要求。甲方义务: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2、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关资料或其他资料给乙方。3、甲方有提前指派专人负责对接安装位置及尺寸事宜。4、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5、向乙方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因未实际测量导致的人、财、物的损害由甲方承担。6、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水、电等设施齐全,供乙方使用。乙方权利: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与专人配合丈量及确定安装位置,给与后期安装便利条件。4、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乙方义务: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需求进行作品的设计与制作。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3、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4、确保施工严格按照规定操作,未按规定操作所造成的人、财、物的损害,由乙方负责。违约责任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之前终止合同,其预付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设计费用。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费用应当全部退还给甲方。因广告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1、在本广告的制作、安装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均与甲方无关。2、本广告安装制作完毕后,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如重大自然灾害(飓风、地震、高空坠物等)、安装建筑物本身质量问题等,造成的广告牌损坏以及由广告损坏、坠落等所造成的人、财、物的损坏,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与乙方无关。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争议解决1、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出现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因诉讼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诉责保险费等由违约方承担。其他事项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工行哈密分行营业部2/3账号:,账号:3011000109200147042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宣传品制作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