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15口径智能水表 智能水表采购合同公告(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2025)
柯桥区政企区 | 机械设备零部件
一、合同编号:11N74294954920252001
二、合同名称:滨海供水公司DN15口径智能水表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绍柯企{2025}610号
四、项目名称:滨海供水公司DN15口径智能水表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柯桥区
联系方式:0575-89985731
供应商(乙方):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滨安路1197号6幢3172室
联系方式:1319986323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滨海供水公司DN15口径智能水表采购项目 数量:30000.00 单价(元):195.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山科规格型号:DN15(含物联网卡、无螺接)
2.合同金额(元):585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绍兴市柯桥区,水表接到甲方计划单后20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毕。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7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DN15水表采购--合同.pdf
DN15水表采购--合同.pdf
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合同审批表合同编号:QGB-2025-合同类型采购合同合同名称DN15口径智能水表采购合同申请部室企业管理部经办人朱宇杰签约单位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理由根据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委托采购的绍柯企2025]610号DN15口径智能水表采购项目交易结果,确定中标单位为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价格585万元,已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函,现要求签订采购合同,请公司领导批示。经办部室意见2027.8合同管理部室意见保也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审批h更一董事长审批合同审批登记表保证金合同名称合同金额签约单位附件资料经办人备注登记日期登记序号接收日期1.投标金:DN15口径智能水表采购合同5850000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书朱宇杰55.7.71652.履保金:292500注:1.表中涉及金额的列表,单位为元。2.表中登记日期、登记序号、收回日期由财务合同管理人员填写,其他由合同经办人员填写。3.合同经办人员须凭此表办理合同审批和备案手续。DN15口径智能水表采购合同甲方(采购人):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浙江绍兴乙方(供应商):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718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编号为绍柯企2025}610号的DN15口径智能水表采购项目的交易结果,签署本合同。一、项目内容及合同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合价1智能水表(含安装)山科DN15(含物联网卡、无螺接)只300001955850000总价合计金额大写:伍佰捌拾伍万元整小写:¥5850000注:1.有关本项目开展所需的货物价款、设备材料的运输、装卸、质检(自检)、安装、二次搬运(包含废旧设备拆除运输至指定地点)、劳务、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2.乙方所供智能水表须完成“二检合一”并在浙江省民用水表、燃气表强制检定“二检合一”信息平台上传、备案所供水表“二检合一”信息及数据;乙方所供智能水表在完成“二检合一”后须在表盖内测张贴强制检定合格标签,同时供货时须提供检定证书及检定原始记录。3.每只智能水表须配有法兰密封垫圈2片。4.智能水表(含安装)含山科物联网无磁水表NB-IOT嵌入式软件V1.0。二、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项目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或合同有限期内合同金额执行完毕。五、供货期、安装期1.水表接到甲方计划单后20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毕。2.水表的安装根据甲方每月换表计划完成(其中2万只水表安装预计需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其余1万只水表根据甲方要求完成)。六、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292500元。[履约保证金以履约保函形式交至财务处]七、供货地点绍兴市柯桥区八、售后服务1.乙方须提供从验收合格之日起,6年的免费质保期。水表使用一年以内,如安装合理、使用正确,确因产品质量引起的故障,在封印完整的情况下乙方负责修理调换,并负担往返运(邮)费。无论在质保期内还是质保期满后,乙方负责对其实施的项目提供现场服务,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最迟在第2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48小时内无法修复的,必须采取临时调换等措施,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临时调换的设备要求不低于原有的设备要求。2.质保期后1年内重复出现保修期内出现过的故障,仍属保修范围。3.在质量保证期内故障时间累计超过1个月,甲方有权退还问题产品费用由乙方承担。4.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相应的免费培训。九、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由乙方实施供货并安装,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次月30号前支付实际供货金额的97.5%;2.剩余2.5%在质保期满后付清(质保期以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乙方未能在约定的供货时间内完成的,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暂缓或拒绝支付货物款;4.发票应随付款进度同时提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相应税费,本项目税率为13%);5.合同履行完毕,无任何违反合同条例的则保函有效期到自动注销;十、验收要求、标准1.由甲方负责进行验收。2.甲方在乙方送货后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根据合同及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或更换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3.乙方交付的货物将按“二检合一”要求检定,如检定不合格的,则本批次供货全部退回并无偿调换;第二次检定不合格的,则停止供货,终止合同并罚没履约保证金,赔偿甲方相应损失,同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4.出现质量纠纷时,甲方有权交予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十一、违约责任1.乙方供货质量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质量要求的,按本合同“验收要求、标准”条款第3点执行。2.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供货及安装的,每逾期一天,赔偿金按1000元/天处理(非乙方原因除外)。3.因乙方原因未按甲方月度换表计划完成水表安装任务(月度计划完成率低于99%),处以500元罚款,完成率每降低1%加扣500元,最高每月扣款为8000元。连续三个月未达到月度计划数99%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4因乙方原因造成水表安装质量验收不合格、售后服务不及时及产生行风投诉等问题,考核条款如下:(1)验收中发现水表接头渗漏、水表未水平安装等安装质量问题,处以200元/次罚款。(2)验收中发现水表倒装,处以300元/只罚款,另按水表倒走水量两倍进行赔偿。(3)换表质量问题导致供水设施损坏或用户内漏,处以300元/次罚款,另承担赔偿所有损失。(4)验收中发现换表后阀门未恢复原状、表井未复原、施工后未做到工完场清等问题,处以200元/次罚款。(5)如换表使用手机APP操作的,未按要求上传照片及旧表底度,水表编号信息录入错误等,或换表填写换表单发现表身号、水表截止度数等信息填写错误等,每发现一次,处以50元/次罚款。(6)领取的新表及配件遗失,处以300元/起罚款,另按公司水表及配件外售价格进行赔偿。(7)所拆旧表未完成收回,处以300元/起罚款,另遗失水表按公司往年水表类废旧物资回收价格的3倍进行赔偿。(8)因水表阀门未恢复原状导致用户内漏产生损失,处以300元/次罚款,另承担赔偿所有损失。(9)因施工质量、服务态度问题导致热线投诉,处以500元/起罚款。新(10)因周检工作失误造成较大舆情或被媒体曝光,产生重大行风影响,处以5000元/起罚款。5.因乙方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作违约论处。6.因甲方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十二、其他要求公司1.乙方必须按规定程序和有关要求进行实施,供货、安装过程中的各种意外,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2.如乙方在合同履约环节中发生失信行为,将取消三年内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各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3.本项目涉及柴油动力移动源的,该移动源应当符合低排放要求:根据《绍兴市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第九条、第十三条的规定,乙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使用的柴油动力移动源(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符合低排放要求并已向生态环境部门申领绿色编码,在进入作业现场前须如实向甲方登记报备绿色编码,未申领绿色编码的柴油动力移动源不得进入作业现场施工。在作业现场发现有未申领绿色编码的柴油动力移动源或者未如实进行绿色编码报备的,认定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违约条款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一经发现,扣除合同款1000元/次。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2.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构一份。甲方单位名称(盖章):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单位地址:绍兴柯桥滨海工业区思源路口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电话:0575-89969885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帐号:1211020019200116604乙方单位名称(盖章):杭掰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启智街89号山科智能大厦1602室和和法定(投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4电话:0571-87203661开户银行:工行杭州余杭支行帐号号:1202220919900000491附件:1.廉政合同2.安全协议附件1:廉政合同甲方: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有关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服务采购等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服务采购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服务采购的高效优质,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经双方共同协商,就业务往来中的廉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如下合同:第一条双方的权利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纪律、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二、双方本着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自觉按合同办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以及个人合法权益。三、双方要加强互相监督,对违反合同行为及时提醒并予以纠正,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必须及时报告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纪检人员(见本合同所示举报电话)。四、甲方相关人员在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时,乙方必须给予配合。双方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包庇纵容等行为的,双方单位均应对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第二条甲方义务一、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特定关系人不得与乙方人员发生任何非工作的往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不得收受乙方馈送的任何现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等;不得要求或接受对方为其住房建修、婚丧嫁娶、出国等提供资助;不得介绍亲友从事与双方合作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收受回扣,不得参加乙方组织正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由乙方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等;不得吃、HY拿、卡、要或变相吃、拿、卡、要;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和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二、甲方人员若违反本乙方合同约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十三、甲方人员不得为乙方多付合同款,并从中收受回扣,谋取私利。中四、甲方人员不得利用工程量核实、联系单签证、款项结算、支付等职务权光力,故意刁难相对方以谋取私利。四五、甲方发现乙方人员行贿以及其他违反廉政合同的行为,有义务向纪检监1察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举报。六、甲方对乙方所属机构和人员存在违反《廉政合同》约定的行为,应收集汇总有关违规情况,作为对乙方进行处罚的依据。第三条乙方义务一、乙方人员不得为获取合作利益向甲方人员送礼、行贿(包括微信红包等)不得有向甲方人员提供宴请和娱乐活动及其他有违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影响公平交易的行为。二、乙方应对其所属机构和人员严格执行《廉政合同》提出明确的要求,并加强监督和管理。三、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纪检人员开展的各项检查、核实工作,不得提供伪证,不得搪塞甲方纪检监察人员。四、乙方发现甲方人员有索贿行为、受贿行为及其他不廉洁行为时,应向甲方纪检人员或其他相关部门举报,并有义务提供记录甲方人员不廉洁行为的文字、音频、视频证据或其他证据。甲方纪检人员电话:0575-85562519(集团)0575-89981191(滨海供水)第四条违规行为的监管和处罚一、对违反《廉政合同》约定的行为,甲方个人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由甲方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乙方人员存在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对相关人员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保留终止相关合同、将乙方列入合作伙伴黑名单的权利。二、甲方有权对下列违规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罚:1、如未从公司利益出发与乙方单位窜通,不按合同条款和相关规范进行合同履约管理[未按图施工、未按实核定工程量(包括人工和机械台班等),未按实清点到货数量。2、如未从公司利益出发与乙方单位窜通,不按合同条款和相关规范进行质量验收,擅自伪造相关检测数据等,弄虚作假。3、如未从公司利益出发与乙方单位窜通,不按合同条款进行款项支付,违规签证工程联系单、签订与实际不符的补充协议,弄虚作假。4、如未从公司利益出发与乙方单位窜通,利用甲方身份和权利影响第三方中介机构违规核算结算款项,弄虚作假。合同经办部门负责人进行自查,部门分管副总组织抽查,一经发现由公司纪检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和进行相关处理,并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5、如未从公司利益出发与乙方单位窜通有其它违规行为发生(不限于以上4条)。上述违规行为由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合同经办部门负责人进行自查,公共资源交易分管领导组织抽查,一经发现由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进行调查核实和进行相关处理,并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三、乙方违法违纪行为被甲方或相关部门发现查,将处以此项目履约保证金同等金额的罚款并在合同款中扣除;若因违法违纪行为造成电方损失的,则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第五条本廉政合同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双方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后即生效,有效期与合同一致味合同式五份。甲方:(单位盖章)单位盖章)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附件2:安全协议甲方: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一、甲方的主要安全职责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资格审查。2、甲方应向乙方介绍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对进入甲方现场的乙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3、甲方应对乙方实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乙方人员在甲方的作业场所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等行为有权劝阻制止,直至勒令停止作业并要求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4、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应安全可靠,由乙方派员检验后办理交接手续。5、甲方对乙方在实施作业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有协助抢救的义务。二、乙方的主要安全职责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合法的营业执照等资格证书复印件。2、乙方应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建立规章制度,对进入甲方的人员进行有关安全事项教育。3、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因产品缺陷引起的安全责任概由乙方负责。4、乙方的送货等人员须在甲方门卫出示工作证明并登记方可进入甲方,并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5、乙方送货人员和车辆均需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甲方的路线、限速等要求行驶。6、乙方卸货需使用安全的设备设施,文明作业,确保人员、物品的安全。7、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8、乙方应对威胁甲方生产安全的事故隐患(包括甲方提出的)进行及时整改。三、其他1.双方各自承担各自责任范围内的安全责任。如发生劳动安全纠纷,可提请劳动安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A2.其它未尽事宜由甲协商解决。甲方:乙方:(单位盖章)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字或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合同审批表合同编号:QGB-2025-合同类型采购合同合同名称DN15口径智能水表采购合同申请部室企业管理部经办人朱宇杰签约单位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理由根据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委托采购的绍柯企2025]610号DN15口径智能水表采购项目交易结果,确定中标单位为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价格585万元,已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函,现要求签订采购合同,请公司领导批示。经办部室意见2027.8合同管理部室意见保也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审批h更一董事长审批合同审批登记表保证金合同名称合同金额签约单位附件资料经办人备注登记日期登记序号接收日期1.投标金:DN15口径智能水表采购合同5850000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书朱宇杰55.7.71652.履保金:292500注:1.表中涉及金额的列表,单位为元。2.表中登记日期、登记序号、收回日期由财务合同管理人员填写,其他由合同经办人员填写。3.合同经办人员须凭此表办理合同审批和备案手续。DN15口径智能水表采购合同甲方(采购人):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浙江绍兴乙方(供应商):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718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编号为绍柯企2025}610号的DN15口径智能水表采购项目的交易结果,签署本合同。一、项目内容及合同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合价1智能水表(含安装)山科DN15(含物联网卡、无螺接)只300001955850000总价合计金额大写:伍佰捌拾伍万元整小写:¥5850000注:1.有关本项目开展所需的货物价款、设备材料的运输、装卸、质检(自检)、安装、二次搬运(包含废旧设备拆除运输至指定地点)、劳务、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2.乙方所供智能水表须完成“二检合一”并在浙江省民用水表、燃气表强制检定“二检合一”信息平台上传、备案所供水表“二检合一”信息及数据;乙方所供智能水表在完成“二检合一”后须在表盖内测张贴强制检定合格标签,同时供货时须提供检定证书及检定原始记录。3.每只智能水表须配有法兰密封垫圈2片。4.智能水表(含安装)含山科物联网无磁水表NB-IOT嵌入式软件V1.0。二、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项目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或合同有限期内合同金额执行完毕。五、供货期、安装期1.水表接到甲方计划单后20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毕。2.水表的安装根据甲方每月换表计划完成(其中2万只水表安装预计需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其余1万只水表根据甲方要求完成)。六、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292500元。[履约保证金以履约保函形式交至财务处]七、供货地点绍兴市柯桥区八、售后服务1.乙方须提供从验收合格之日起,6年的免费质保期。水表使用一年以内,如安装合理、使用正确,确因产品质量引起的故障,在封印完整的情况下乙方负责修理调换,并负担往返运(邮)费。无论在质保期内还是质保期满后,乙方负责对其实施的项目提供现场服务,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最迟在第2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48小时内无法修复的,必须采取临时调换等措施,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临时调换的设备要求不低于原有的设备要求。2.质保期后1年内重复出现保修期内出现过的故障,仍属保修范围。3.在质量保证期内故障时间累计超过1个月,甲方有权退还问题产品费用由乙方承担。4.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相应的免费培训。九、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由乙方实施供货并安装,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次月30号前支付实际供货金额的97.5%;2.剩余2.5%在质保期满后付清(质保期以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乙方未能在约定的供货时间内完成的,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暂缓或拒绝支付货物款;4.发票应随付款进度同时提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相应税费,本项目税率为13%);5.合同履行完毕,无任何违反合同条例的则保函有效期到自动注销;十、验收要求、标准1.由甲方负责进行验收。2.甲方在乙方送货后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根据合同及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或更换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3.乙方交付的货物将按“二检合一”要求检定,如检定不合格的,则本批次供货全部退回并无偿调换;第二次检定不合格的,则停止供货,终止合同并罚没履约保证金,赔偿甲方相应损失,同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4.出现质量纠纷时,甲方有权交予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十一、违约责任1.乙方供货质量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质量要求的,按本合同“验收要求、标准”条款第3点执行。2.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供货及安装的,每逾期一天,赔偿金按1000元/天处理(非乙方原因除外)。3.因乙方原因未按甲方月度换表计划完成水表安装任务(月度计划完成率低于99%),处以500元罚款,完成率每降低1%加扣500元,最高每月扣款为8000元。连续三个月未达到月度计划数99%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4因乙方原因造成水表安装质量验收不合格、售后服务不及时及产生行风投诉等问题,考核条款如下:(1)验收中发现水表接头渗漏、水表未水平安装等安装质量问题,处以200元/次罚款。(2)验收中发现水表倒装,处以300元/只罚款,另按水表倒走水量两倍进行赔偿。(3)换表质量问题导致供水设施损坏或用户内漏,处以300元/次罚款,另承担赔偿所有损失。(4)验收中发现换表后阀门未恢复原状、表井未复原、施工后未做到工完场清等问题,处以200元/次罚款。(5)如换表使用手机APP操作的,未按要求上传照片及旧表底度,水表编号信息录入错误等,或换表填写换表单发现表身号、水表截止度数等信息填写错误等,每发现一次,处以50元/次罚款。(6)领取的新表及配件遗失,处以300元/起罚款,另按公司水表及配件外售价格进行赔偿。(7)所拆旧表未完成收回,处以300元/起罚款,另遗失水表按公司往年水表类废旧物资回收价格的3倍进行赔偿。(8)因水表阀门未恢复原状导致用户内漏产生损失,处以300元/次罚款,另承担赔偿所有损失。(9)因施工质量、服务态度问题导致热线投诉,处以500元/起罚款。新(10)因周检工作失误造成较大舆情或被媒体曝光,产生重大行风影响,处以5000元/起罚款。5.因乙方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作违约论处。6.因甲方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十二、其他要求公司1.乙方必须按规定程序和有关要求进行实施,供货、安装过程中的各种意外,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2.如乙方在合同履约环节中发生失信行为,将取消三年内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各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3.本项目涉及柴油动力移动源的,该移动源应当符合低排放要求:根据《绍兴市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第九条、第十三条的规定,乙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使用的柴油动力移动源(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符合低排放要求并已向生态环境部门申领绿色编码,在进入作业现场前须如实向甲方登记报备绿色编码,未申领绿色编码的柴油动力移动源不得进入作业现场施工。在作业现场发现有未申领绿色编码的柴油动力移动源或者未如实进行绿色编码报备的,认定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违约条款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一经发现,扣除合同款1000元/次。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2.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构一份。甲方单位名称(盖章):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单位地址:绍兴柯桥滨海工业区思源路口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电话:0575-89969885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帐号:1211020019200116604乙方单位名称(盖章):杭掰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启智街89号山科智能大厦1602室和和法定(投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4电话:0571-87203661开户银行:工行杭州余杭支行帐号号:1202220919900000491附件:1.廉政合同2.安全协议附件1:廉政合同甲方: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有关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服务采购等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服务采购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服务采购的高效优质,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经双方共同协商,就业务往来中的廉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如下合同:第一条双方的权利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纪律、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二、双方本着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自觉按合同办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以及个人合法权益。三、双方要加强互相监督,对违反合同行为及时提醒并予以纠正,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必须及时报告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纪检人员(见本合同所示举报电话)。四、甲方相关人员在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时,乙方必须给予配合。双方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包庇纵容等行为的,双方单位均应对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第二条甲方义务一、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特定关系人不得与乙方人员发生任何非工作的往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不得收受乙方馈送的任何现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等;不得要求或接受对方为其住房建修、婚丧嫁娶、出国等提供资助;不得介绍亲友从事与双方合作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收受回扣,不得参加乙方组织正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由乙方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等;不得吃、HY拿、卡、要或变相吃、拿、卡、要;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和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二、甲方人员若违反本乙方合同约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十三、甲方人员不得为乙方多付合同款,并从中收受回扣,谋取私利。中四、甲方人员不得利用工程量核实、联系单签证、款项结算、支付等职务权光力,故意刁难相对方以谋取私利。四五、甲方发现乙方人员行贿以及其他违反廉政合同的行为,有义务向纪检监1察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举报。六、甲方对乙方所属机构和人员存在违反《廉政合同》约定的行为,应收集汇总有关违规情况,作为对乙方进行处罚的依据。第三条乙方义务一、乙方人员不得为获取合作利益向甲方人员送礼、行贿(包括微信红包等)不得有向甲方人员提供宴请和娱乐活动及其他有违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影响公平交易的行为。二、乙方应对其所属机构和人员严格执行《廉政合同》提出明确的要求,并加强监督和管理。三、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纪检人员开展的各项检查、核实工作,不得提供伪证,不得搪塞甲方纪检监察人员。四、乙方发现甲方人员有索贿行为、受贿行为及其他不廉洁行为时,应向甲方纪检人员或其他相关部门举报,并有义务提供记录甲方人员不廉洁行为的文字、音频、视频证据或其他证据。甲方纪检人员电话:0575-85562519(集团)0575-89981191(滨海供水)第四条违规行为的监管和处罚一、对违反《廉政合同》约定的行为,甲方个人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由甲方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乙方人员存在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对相关人员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保留终止相关合同、将乙方列入合作伙伴黑名单的权利。二、甲方有权对下列违规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罚:1、如未从公司利益出发与乙方单位窜通,不按合同条款和相关规范进行合同履约管理[未按图施工、未按实核定工程量(包括人工和机械台班等),未按实清点到货数量。2、如未从公司利益出发与乙方单位窜通,不按合同条款和相关规范进行质量验收,擅自伪造相关检测数据等,弄虚作假。3、如未从公司利益出发与乙方单位窜通,不按合同条款进行款项支付,违规签证工程联系单、签订与实际不符的补充协议,弄虚作假。4、如未从公司利益出发与乙方单位窜通,利用甲方身份和权利影响第三方中介机构违规核算结算款项,弄虚作假。合同经办部门负责人进行自查,部门分管副总组织抽查,一经发现由公司纪检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和进行相关处理,并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5、如未从公司利益出发与乙方单位窜通有其它违规行为发生(不限于以上4条)。上述违规行为由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合同经办部门负责人进行自查,公共资源交易分管领导组织抽查,一经发现由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进行调查核实和进行相关处理,并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三、乙方违法违纪行为被甲方或相关部门发现查,将处以此项目履约保证金同等金额的罚款并在合同款中扣除;若因违法违纪行为造成电方损失的,则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第五条本廉政合同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双方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后即生效,有效期与合同一致味合同式五份。甲方:(单位盖章)单位盖章)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附件2:安全协议甲方:绍兴柯桥滨海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一、甲方的主要安全职责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资格审查。2、甲方应向乙方介绍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对进入甲方现场的乙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3、甲方应对乙方实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乙方人员在甲方的作业场所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等行为有权劝阻制止,直至勒令停止作业并要求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4、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应安全可靠,由乙方派员检验后办理交接手续。5、甲方对乙方在实施作业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有协助抢救的义务。二、乙方的主要安全职责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合法的营业执照等资格证书复印件。2、乙方应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建立规章制度,对进入甲方的人员进行有关安全事项教育。3、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因产品缺陷引起的安全责任概由乙方负责。4、乙方的送货等人员须在甲方门卫出示工作证明并登记方可进入甲方,并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5、乙方送货人员和车辆均需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甲方的路线、限速等要求行驶。6、乙方卸货需使用安全的设备设施,文明作业,确保人员、物品的安全。7、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8、乙方应对威胁甲方生产安全的事故隐患(包括甲方提出的)进行及时整改。三、其他1.双方各自承担各自责任范围内的安全责任。如发生劳动安全纠纷,可提请劳动安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A2.其它未尽事宜由甲协商解决。甲方:乙方:(单位盖章)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字或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DN15口径智能水表 智能水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