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展示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桂林甑皮岩遗址博物馆2025)
一、合同编号:12N4986681032025201
二、合同名称:甑皮岩遗址保护展示工程(二期)重合同
三、项目编号:GLZC2025-G3-990255-GXJZ
四、项目名称:甑皮岩遗址保护展示工程(二期)重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桂林甑皮岩遗址博物馆
地 址:甑皮岩路26号
联系方式:18677367582
供应商(乙方):北京清城睿现数字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路41号院1号楼3层D-003
联系方式:010-5095171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甑皮岩遗址保护展示工程 (二期)重 数量:1.00 单价(元):2729957.96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180天内。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2729957.96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7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甑皮岩遗址保护展示工程(二期)重(1).pdf
采购合同甲方:桂林甑皮岩遗址博物馆乙方:北京清城睿现数字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的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采购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及价格约定项号服务名称软件服务商/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性能、配置数量单位单价(元)合价(元)1甑皮岩遗址保护展示工程(二期)重定制定制1项2729957.962729957.96合同总金额包含接口费、调试费、运费、培训费、功能改造费、税金等全部费用,甲方不再额外支付。第二条质量保证1.乙方应按响应文件承诺的产品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标准。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2.乙方提供软件产品的质免费维保期为2年。在质保期内因软件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维护,并按故障时间顺延维保期。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有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产品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贷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第三条权力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软件产品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软件产品产权归甲方,甲方可永久免费使用。2.乙方应按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软件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3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软件产品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第四条交付1.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180天内:交付地点:桂林甑皮岩遗址博物馆。2.乙方提供不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软件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所有提供软件产品的相关资料,包括项目开发中的各种技术文档,如开发环境配置说明、软件工具清单、需求分析说明、变更说明、用户手册、测试用例、测试结果、系统维护说明、系统培训资料以及有关系统接口的技术说明等。第五条调试和验收1.乙方交付前应对产品做出全面的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验收的结果应随产品交甲方。2.甲方依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的技术规格要求及承诺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对产品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当乙方在系统试运行1个月后,乙方解决了试运行期间发生的问题,可申请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4、对技术复杂的产品,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产品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七个工作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更换未经使用的全新原装产品给甲方。更换后的产品经上述程序经再次试用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如无质量问题,则将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验收;上述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2)验收标准:产品需全新、完好、无漏洞,产品到货后,甲方现场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承诺以及国家相关标准、厂方标准进行验收,必要时,甲方有权邀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或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参与共同验收。如产品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中标人响应文件承诺或国家、行业强制执行的相关质量标准要求以及产品制造厂家合格产品的出厂质量标准,甲方有权不予验收,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产品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如产品经乙方2次维护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产品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3日内及时予以解决。7、供货时,乙方必须提供全新的原装正品,符合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产品的生产日期原则上应在接到甲方送货通知之日的近6个月内;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等质量必须与采购需求及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参数一致。甲方将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邀请相关专家委托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逐条对应进行现场核验,核验不合格的,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未按要求进行更换或再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处理,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处理已进场的产品。如有异议,将交由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实际检验,以实测值为准,所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完成后乙方须提供完整的安装、操作、使用和维护手册及设备位置图等所有技术资料、图纸。第六条安装和培训獅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桂林甑皮岩遗址博物馆。第七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三包”规定以及响应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免费提供每周7天,每天(按响应文件承诺且不低于采购要求)小时不间断的电话支y持服务,解答甲方在系统使用、维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同时需做好定期回访工作。3、现场服务响应时间:免费维保期内当用户系统发生重大故障,导致系统不可用,乙龙方应启动应急响应服务,不能远程解决恢复的需在(按响应文件承诺且不低于采购要求)小时内,指派工程师前往现场进行维护。4在免费维保期内,乙方应对软件产品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可根据桂林甑皮岩遗址博物馆要求提供培训。第八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九条付款方式1.本项目无预付款。2.开发团队组建完成、需求分析完成、基础架构设计完成时,按照合同约定总价款金额的30%计算出对应款项后,再支付该款项的80%:需求文档撰写完成、技术方案完成时,按照合同约定总价款金额的30%计算出对应款项后,再支付该款项的80%:核心模块开发完成并录屏演示,经甲方确认后时,按照合同约定总价款金额的20%计算出对应款项后,再支付该款项的80%;软件完成部署,阶段性测试通过时,按照合同约定总价款金额的10%计算出对应款项后,再支付该款项的8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7%;发包人按合同价的3%预留项目质量保修金,待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注:本项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变更,但设计变更后最终总造价不得超过中标价,若超出部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付款方式:银行转账(2)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发票,向市财政局申请支付资金,待市财政局审批通过后,支付合同款。如发票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有权拒收,承包人应承担因不合格发票产生的所有责任。(3)发票不合格包括但不限于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承包人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第十条履约保证金无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功能、技术标准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或调整,更换或调104整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产品如果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产品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产品、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合同价款0.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合同价款5%,超过7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合同价款0.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合同价款5%。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以及本合同附件《售后服务承诺书》的约定提供售后服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补足。6.乙方提供的产品在质保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他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他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履行地点为:桂林甑皮岩遗址博物馆:合同履行的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2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相应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需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桂林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六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采购文件;2.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3售后服务承诺书:(附后)后4报价表;(附后)5.成交通知书。(附后)y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肆份,乙方肆份。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两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桂林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甲方(公章):桂林甑皮岩遗址博物馆乙方(公章):北京清城睿现数字科技研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宇;委托代理人电话:北京清城令见数字科技研究院有开户名称:限公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银行北京清华园支行金银行账号:银行账号:00107990006901546日期:215年7日231海213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护展示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