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三类超短波无线电固定监测站采购合同公告(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2025)
公告内容:
2025年西藏自治区升级改造超短波监测站点项目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详见附件
二、合同名称:2025年西藏自治区升级改造超短波监测站点项目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GZFCG2025-27296
四、项目名称:2025年西藏自治区升级改造超短波监测站点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地 址:拉萨市北京西路62号
联系方式: 0891-6198930
供应商(乙方):成都华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新城管委会武兴四路130号
联系方式:0288536151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附件
合同金额:¥6919800.00元(大写:陆佰玖拾壹万玖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附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7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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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西藏自治区升级改造超短波监测站点项目合同书甲方: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乙方:成都华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西藏自治区移动监测站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GZFCG2025-27296)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升级改造无线电超短波固定监测站6座(其中日喀则市1座、山南市1座、林芝市1座、昌都市1座、那曲市1座、阿里地区1座),在满足《省级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规范及要求(试行》(国无办(2019)3号)关于三类固定监测站建设标准的基础上,还要满足工信部无线电管理局最新发布的标准要求。(1)为满足国家“十四五”规划指导思想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省级无线电管理“十四五”规划技术设施建设指导意见》文件中“监测范围和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加强‘面’覆盖监测补盲”补充无线电监测覆盖盲点为总体要求开展本项目建设。须接入一体化平台,基于现有原子服务实现设备级接入,进一步扩大监测频段范围,提高监测稳定度,提高无线电监测技术能力。(2)加强实现边境无线电监测覆盖,须加入到现有的无线电监测网中,实现专用监测和日常监测的有效结合,实现基于一体化平台的重要边境区域专用监测应用,进一步提高无线电监测技术能力,扩大监测覆盖范围。序号商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数量总金额(元)合同履行期1三类超短波无线电固定监测站详见附件:配置表6919800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交付使用合计总额:¥6,919,800.00元;大写:陆佰玖拾壹万玖仟捌佰元整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陆佰玖拾壹万玖仟捌佰元整,即RMB¥6919800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佰壹拾贰万叁仟柒佰壹拾陆元捌角壹分,即2¥6123716.81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3、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甲方负担。四、包装要求及装运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供应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3、乙方负责安排运输并支付运费,乙方应确保按照合同第一条约定的交货期内完成交货。4、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自乙方完成交货义务之日二起,有关货物毁损、灭失等风险由甲方承担。五、合同期限及验收(一)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交付使用。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为:西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交货地点如有变更,甲方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当及时对货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及包装要求等进行到货检验。3(二)安装、调试1、乙方应依照本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的要求,将货物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并负责安装调试过程中所有损坏零部件的更换。整个安装调试工作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时间内完成。2、乙方应向甲方有关人员讲解货物和系统结构与计划调试方法,包括系统的性能、技术特点、调试技巧等有关技术原理、方法,指导解决安装、调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3、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场地和安装调试的必要协助。(三)初步验收1、甲方在进行到货检验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2、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全部安装调试工作后,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组织项目初步验收。初步验收时乙方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本次货物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出厂证、合格证。3、如初步验收合格的,双方应当签署初步验收合格报告,视为乙方已完成交货,交货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甲方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三)最终验收1、项目初验合格后,待设备运行30日后没有发生任何故障,乙方应书面提请甲方进行最终验收。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广电行业最新标准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最终验收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汇集成册的全套系统技术文件及资料、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保证、保修维护文件,以及安装、测试、验收4报告等文档。经最终验收确认合格的,由甲乙双方签署最终验收确认表,作为验收合格的依据。2、如货物在最终验收不合格后经乙方5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二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未按约定交付货物须按合同价款30%的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若签署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的,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3、乙方在最终验收前应当对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进行切实有效的培训,确保产品能良好地运作。主要培训内容为产品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若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产品,乙方还需就产品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师资、后勤保障等和培训有关的费用包含在响应总价中(交通、住宿费用由乙方承担),培训地点主要在产品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4、乙方在最终验收前应当对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进行切实有效的培训,确保产品能良好地运作。主要培训内容为产品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若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产品,乙方还需就产品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产品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六、付款方式第一笔付款: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方支付30%合同款,即小写:¥2075940.00元,大写:贰佰零柒万伍仟玖佰肆拾元整。第二笔付款:项目初步验收并通过专家评审后甲方支付60%合同款,即小写:¥4151880.00元,大写:肆佰壹拾伍万壹仟捌佰捌拾元整。第三笔付款:项目终验合格后30日内,甲方支付10%合同款,即小写:=¥691980.00元大写:陆拾玖万壹仟玖佰捌拾元整。6.1付款条件:甲方支付每期款项的前提均为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对应金额正规发票。6.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银行履约保函,保函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5%,保函有效期至项目终验合格后30日止。5七、售后服务(履约保证金、质保函)1、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质保期):所有货物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四年,在质量保证期内,凡属正常使用中发生的故障、零部件损坏,乙方对货物的技术支持、故障维修服务和零部件更换均实行免费服务。在质量保证期内,每年提供2次巡检(并出具巡检报告),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驻场人员。2、质保期内免费维护保养并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能够即时响应,随时电话或书面解答甲方的疑问,紧急事故处理要求24小时内到达现场。3、乙方每延误一天质保,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的违约金,直至保证项目正常运转为止,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30%。延迟履行售后服务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最高限额之日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可要求乙方承担对甲方工作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八、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任何侵权索赔,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九、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1%/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项目总金额30%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6(1)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能按时交付的,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金额的1%/天的违3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30%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2)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30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按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若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的,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3)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4)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项目转、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有权不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事故及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6)乙方违反安全保密规定,甲方有权追究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十、乙方陈述与保证1、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并保证其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7生的故障负责;2、甲方应该及时通知乙方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生的质量问题;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24小时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如果乙方收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十一、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败诉方应承担胜诉方因维权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调查取证费、评估鉴定费等全部费用。十二、保密条款1、甲方提供的资料严格保密,严禁交与无关人员和机构查阅,严禁用作与本项目无关的事宜,严禁私自复印、复制、拷贝,严禁向国际互联网上传,严禁利用国际互联网进行传输,严禁在上过互联网的电脑上处理。如发生失泄密时间,采购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2、保密期限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十三、其他1、乙方根据需要支持、配合甲方单位审计机构采购项目抽审复核,按要求真实有效提供全部资料,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2、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3、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甲方:西藏自治区乙方:成都华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订时间2025卡月签订时间:年月日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地址:北京西路62号成都武候区武候新城管委会武兴四路1308邮编:850000邮编:61004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40000686809700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077464283025电话:0891-6198930电话:02883611开户银行:建行拉萨城西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武侯科技园支行银行账号:54050102363600000149银行账号:4402265409100021186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三类超短波无线电固定监测站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