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基础设施更新提升采购合同公告(江西省教育厅2025)
内容:
[JXGZ2025-07-1201]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化工校区学生宿舍等基础设施更新提升项目
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化工校区学生宿舍等基础设施更新提升项目
一、合同编号:
赣购2025B000023412
二、合同名称:
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化工校区学生宿舍等基础设施更新提升项目
三、项目编号:
JXGZ2025-07-1201
四、项目名称:
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化工校区学生宿舍等基础设施更新提升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西省教育厅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天祥大道388号
联系方式:0791-88178840
供应商(乙方):河南泽洲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闫楼乡下王庄村五组六号
联系方式:13807053336
六、合同主要信息: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化工校区学生宿舍等基础设施更新提升项目
采购人指定范围
开工令45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包括施工、安装、验收等工作,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余自洋
豫1412023202405162
合同金额:1380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7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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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单位名称(盖章):t西工业联业技术学院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班人(答子单位名称(盖章)南泽建设有限公项目建设部门后勤基建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建设部门经办人、联系电话: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漯河河行项目建设部门负责人(字地址:江西南昌昌东高校园区天祥大道388号账号:41050173860800001963地址:经办人(签字):1n税号:12360000491004507T联系电话:1389053336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昌紫阳明珠分理处1592045515@qq.com206年7月日2-L年2月2001*4.乙方应保证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如果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未尽安全义务,有可能出现伤害自身或威胁到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甲方以及相关人员(监理公司)有权立即要求中止施工,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5.乙方应加强施工现场人员的劳动管理和安全教育,进场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承诺安全文明保证措施,为所有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和人身保险,并为所有人员配备安全用具,乙方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范施工以保证无安全事故发生,特殊工程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应指溅专人负责安全工作,配备足够的全职安全员,并向甲方提交安全文明承诺书。若出现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就损失部分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6.所有拆除垃圾要求装袋下楼,集中堆放至经甲方批准的位置,并及时外运至政府指定的垃圾堆放点。禁止高空直接抛洒、倾倒建筑垃圾,发现一次罚款二万元,甲方有权丛工程付款结算中直接扣减。7.对材料的质量和试验要求:材料应提供三证(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材料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材料试验应按因家有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及送检)四、项目验收1.工程验收标准: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及以上要求。2.工程完毕15天后,乙方可向甲方项目单位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收到验收申请后的十五日,按照学校规定的验收流程组织人员对服务项目进行验收(项目建设部门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提请资产管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化工校区学生宿舍等基础设施更新提升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合目编号:购20258000023412甲方: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乙方:河南泽洲建设有限公司为了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化工校区学生宿金等基础设施更新提升项目采购项目(政采编号:JXGZ2025-07-1201)的采购结果,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甲方)与河南泽洲建设有限公司(乙方)经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一、工程建设内容及标准1.工程建设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有内容。2.工程建设期限:乙方应在开工令下达后45日历天内建设完工并向甲方正式交付使用(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开工令为准)。3工程实施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昌东镇江氨东(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化工校区)4.联系人及电话:甲方姓名:吴海洪联系电话:13970025391乙方姓名:余自洋(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19168262010双方确有需要更换项目联系人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不得随意更换联系人。二、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1.本合同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元整,(小写:1380000.00元)。本合同总金额包含完成本工程建设内容(交钥匙工程)所必需的人员、设备、材料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机械、劳务费、材料包括材料的运输、到施工现场的卸力及保管费用)、墙地面及窗漏水修复、临时设施(包括场地内施工用水、电及场内施工道路等)、余土外运,垃圾清运至政府指定位置(含结构拆除等建筑垃圾)、快陷修补、利润、保险、税金等各项直接、间接费用。2.本合同按以下第(2)种方式支付:(1)一次性付款:项目完工井交付甲方使用且甲方按照本合同工程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后,并经甲方审计(邀请第三方或主管部门)后,由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于收到发票后30日之内一次性支付(费用以审计最终审定的总金额为准)。(2)分期支付:工程完工,监理单位出具监理总结报告后,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学校建设部门共同签字认定工程完工,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额的80%,项目结算审计后,工程经学校验收合格付至审计结算金额的100%(工程总金额以审计最终审定的总金额为准)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普票税率9%),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该顺延不构成乙方停止或退延施工义务的抗辩。(3)其他方式:3.本合同质量保证期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2)种方式执行:(1)本项目无质量保证期,无履约保证金。(2)本项目在合同签订时按合同总额的10%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甲方对乙方保修服务质量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递交书面退还履约保证金的申请,甲方在收到书面申请后向乙方一次性无息退还扣除项保金后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时间、条件: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合同履行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由成6.甲方应在工程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提供发票后的30天内按规定向乙方付款,最长时间不能超过60天,否则,甲方应从验收合格30天后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金额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付款部分金额的百分之五为限度。7、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8、乙方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因乙方过错造成项且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遍传。9、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追索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全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赔偿金等。六、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以寻找合理的解决方法,双方不可放任不可抗力事件损害后果。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天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维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七、合同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如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签字方的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成交通知书河南泽洲建设有限公司: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教育厅的委托,对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化工校区学生宿舍等基础设施更新提升项目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GZ2025-07-1201)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方确定,中标结果如下:项目编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采购目录参数规格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元)/折扣率(%)赣购2025B000023412化工校区学生宿舍等基础设施更新提升项目项1房屋修缮河南泽洲建设有限公司1380000.00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7月08日理部门组织学校验收,并视情况请专家参与),验收标准以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和采购文件(如有)、投标文件(如有)相关内容为依据。3.如乙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可向甲方所在地质检部门提请进行复检,复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五、违约责任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合同规定认真履约,合同履约责任只涉及合同甲乙双方,不考虑第三方因素。2.乙方若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按时完工交付使用,乙方应从要求最迟完工交付使用起始日期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且乙方仍需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此项违约金额以本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为限度。3.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1)合同签订后不能按合同时限要求完工井交付使用:(2)交付使用内容与合同不符:(3)不能按合间履约:(4)履约验收不合格:(5)因工程施工不达标,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返工、修补或改进,经甲方催促后仍不能整改或整改后质量不达标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6)乙方有其它违约行为等。4.乙方对所施工工程出现的问题推托、拖延,未按合同约定做出服务整改响应,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者甲方有权找第三方提供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从履约保证金抵扣,费用高于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在甲方提出损失赔偿之日起三日内赔偿,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1%支付违约金。5.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验收以及验收前的外围配套等工作,否则因此导致工程不能按期验收时,不能追究乙方责任。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中请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扣除工程质量保证金后的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退回(若在缺陷责任期内因质保不及时造成采购人损失的,则按扣除赔偿采购人损失后的余额一次无息退回,)约保证金的缴纳形式:现金(银行转帐)口非现金形式:4.本项目的缺陷责任期为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二年,质量保修期为五年,自甲方组织的学校验收合格通过之日起计算,5.甲方和乙方的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等信息以本合同约定为准,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如有变更,变更一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结算者,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三、工程质量与安全保证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前款所述的施工建设时间、地点、内容、数量和甲方施工技术交底等要求进行施工,在施工建设期间,经甲方或甲方聘请的监理公司发现乙方提供的施工未达到约定的数量、质量等标准,应当及时返工、更换、补齐或提升工程质量水平至本合同要求的标准。2.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和设计图纸、施工说明书、设备说明书等技术文件为依据施工。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本合同服务项目质量标准要求及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3.乙方应具有提供本合同工程建设应当具有的各项资质及专业技术人员,乙方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以及学校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明操作,安全服务:由于乙方的管理失误或乙方工作人员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的权利。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更新提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