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计算机采购合同公告(费县交通执法大队2025)
费县交通执法大队交通局便携式计算机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325000202501000498A_001
二、合同名称:交通局便携式计算机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325000202501000498
四、采购项目名称:交通局便携式计算机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费县交通执法大队
地址:
联系方式:0539-5028803
供应商(乙方):临沂鸿盛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费县宝地花园门西
联系方式:1556337657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便携式计算机
CP300zh
2
0.6693
1.3386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局办公室
采购方式:批量集中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7-2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7-24
九、其他补充事宜:
交通局便携式计算机合同.pdf
客el上A3政府采购合同然H4MnG1售-1h(框架协议第二阶段货物类)项目名称:交通局便携式计算机合同编号:SDGP371325000202501000498A_001采购编号:37132500021300220250004A甲方(采购人):费县交通执法大队标8乙方(供应商):临沂鸿盛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人(甲方)所需的便携式计算机与入围供应商临沂鸿盛图客elA3然(三)本项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F4Mn号:810500201421004750G1h标8□国库支付☑甲方支付□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第二阶段采购合同,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上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征集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本项目征集文件(二)入围供应商响应文件(四)合同格式、合同条款(五)入围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六)入围通知书(七)本合同及附件二、服务内容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框架协议征集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合同金额A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3,386.00元,大写:壹万叁仟叁佰捌拾陆元。(分项价格详见合同服务清单)。乙方开户单位:临沂鸿盛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费县支行帐四、付款途径售-1预算内资金13,386.00元预算外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五、付款方式□分期支付方式1、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项目期满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2、其他分期支付方式客☑一次性支付方式el上项目期满经乙方安装、调试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A3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损失(具体违约责然F4本合同基于征集人与乙方所签订的《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签订,本合同未尽AMn事宜以该《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约定为准。甲方:费县交通执法大队G1单位名称(公章):售-1h标8支付全部款项,即人民币13386.00元,大写:壹万叁仟叁佰捌拾陆元。六、交付日期/服务期限和地点1、交付日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交付(自2025年7月24日起至2025年7月29日止)。2、交付地点:局办公室七、违约责任任由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加以约定)。八、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九、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其他约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0539-5028803签订日期:乙方:临沂鸿盛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15563376573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便携式计算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