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5)
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法律顾问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法律顾问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030905788832X2507141775
项目业主:
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服务机构:
上海中联(前海)律师事务所
合同名称:
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法律顾问服务
合同编号:
44030905788832X2507141775
合同总金额:
¥225,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7月24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7月25日至2026年07月24日
服务内容:
1.对于甲方行政管理等日常工作中有关法律问题咨询,给予及时准确的答复; 2.协助甲方签订、送达和签收法律文书;3.协助甲方草拟、审查、修改日常工作中所涉及的合同、协议、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书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对其合法合规性提供法律意见书; 4.对甲方行政管理等重大决策所涉及法律问题的合法合规性、风险等方面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必要时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并提供报告;5.应甲方要求,参与甲方有关会议、谈判等,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书;6.为甲方提供所涉事务最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信息,并分析、提示法律风险; 7.协助甲方参与解决纠纷的协商、调解,根据需要出具律师函;8.按照甲方委托,代理参与有关重大、复杂项目的策划、谈判、起草法律文书等非诉讼法律事务或专项法律事务; 9.对有关法律事项,按照甲方要求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委托授权书等专业法律文件;10.负责解答、处理甲方交办的有关法律事项,参与甲方安排的其他法律事务,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积极维护甲方心的合法权益。
合同附件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2025年7月25日至2026年7月24日.pdf
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5-08-11
25006中联律师事务所SGLALAWFIRM常年法律顾问合同AGENTCONTRACTOFCONSIGNATION合同编号:25SZQH-C0183上海中联(前海)律师事务所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荣超滨海大厦B座10楼电话:0755-33668300网址:www.sgla.com中联律师事务所SGLALAWFIRM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甲方: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广场沿河路1号龙华区政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005788832XJ联系人:许培莹联系电话:88188612乙方:上海中联(前海)律师事务所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荣超滨海大厦B座10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40000MD036344XY联系人:雷小军联系电话:33668300甲方为加强本单位的法律事务处理,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以及《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一、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上海中联(前海)律师事务所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荣超滨海大厦B座10楼电话:0755-33668300网址:www.sgia.com中联律师事务所SGLALAWFIRM1、就甲方行政管理等日常工作中有关法律问题的咨询,给予及时准确的答复并提供有关法律依据。2、协助甲方签订、送达和签收法律文书。3、协助甲方草拟、审查、修改日常工作中所涉及合同、协议、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书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对其合法合规性提供法律意见书。4、对甲方行政管理等重大决策所涉及法律问题的合法合规性、风险等方面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必要时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并提供报告。5、出席参与甲方有关会议、谈判等,讨论研究甲方日常决策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法律分析,提供法律意见书。6、为甲方提供所涉事务最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信息,并分析、提示法律风险。7、协助甲方参与解决纠纷的协商、调解,根据处理甲方纠纷的需要出具律师函。8、按照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与有关重大、复杂项目的策划、谈判、起草法律文书等非诉讼法律事务或专项法律事务。9、对有关法律事项,按照甲方要求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委托授权书等专业法律文件。10、负责解答、处理甲方交办的有关法律事项,参与甲方安排的其他法律事务,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上海中联(前海)律师事务所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荣超滨海大厦B座10楼电话:0755-33668300网址:www.sgla.com中联律师事务所SGLALAWFIRM益。11、协助甲方登记、收集、整理、归档甲方2025-2026年度签订的合同并制作2025-2026年度合同台账。12、指派一名律师助理于工作日为甲方提供现场法律服务和协助配合甲方做好有关工作。指派专业法律人员学历为法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熟悉政府业务,具有扎实的法律基础。13、参与甲方安排的其他法律事务。二、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1.乙方应指派雷小军等律师组成的专业律师团队为甲方提供服务。除以上律师,乙方可另指定人员同甲方联系和从事辅助性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更换其委派的代理律师,乙方应确保新任律师具备与原律师同等或更高水平的专业资质、执业经验、相关领域知识及业务能力。2.乙方可采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处理甲方的一般事务。对于确需乙方律师亲自到场处理的事务,甲方应提前1日预约,乙方应予安排。甲方遇到重大或突发性法律事件需要乙方律师到场,乙方应及时安排律师到场处理。3.法律意见原则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由律师本人签名确认,还应当加盖乙方公章。三、常年法律顾问的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上海中联(前海)律师事务所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荣超滨海大厦B座10楼电话:0755-33668300网址:www.sgia.com中联律师事务所SGLALAWFIRM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2.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3.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或者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4.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法学专家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应当未受过所在单位的处分;律师、具有律师身份的法学专家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本人及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还应当在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四、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自2025年1月25日起至2026年7月24日止。期满后如需延续,可另行议定。五、乙方法律服务收费标准1、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每年人民币贰拾贰万伍仟元整(小写¥225000.00),支付方式为:本合同签订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的30%(即小写¥67500.00);剩余费用分四期支付,每三个月为一期,每期支付人民币叁万玖仟叁佰柒拾伍元整(小写¥39375.00)。该费用已包含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法律服务乙方利润、风险金、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要求增加任何费用,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上海中联(前海)律师事务所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荣超滨海大厦B座10楼电话:0755-33668300网址:www.sgla.com中联律师事务所SGLALAWFIRM2、法律顾问费支付到乙方指定的如下银行账户内:户名:上海中联(前海)律师事务所开户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围支行账号:000438069099如乙方提供账户信息错误等原因导致甲方未能正常付款,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3、甲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前,乙方应提供足额正规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缓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提供虚假发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乙方应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甲方开始进行财政支付内部审批程序即视为开始履行付款义务。因财政审批或乙方原因等其他非甲方可控因素导致付款延迟的,甲方免责。4、乙方为甲方办理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法律服务时,下列服务事项不包含在前款所列常年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之内,双方应单项办理委托手续,并另行计费。计费标准参照《上海中联(前海)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八折优惠。1)对甲方重大管理决策或专项委托事务提出法律意见,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并提出相关建议方案及出具专门法律意见书。2)根据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处理有关诉讼、仲裁、执行、调查取证等专项法律事务。3)代为拟定或修改规范性文件,或就重大、复杂的规范性文件出具专项法律审查意见。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荣超滨海大厦B座10楼电话:0755-33668300网址:www.sgla.com中联律师事务所SGLALAWFIRM4)甲方委托办理的其他专项法律事务。六、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甲方作为乙方的常年顾问单位,可在甲方有需要的情况下第一时间获得乙方律师的服务。2、如因乙方律师工作上过错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偿。3、甲方应对乙方律师的工作给予配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甲方应承担乙方因办理甲方事务而发生的调查费以及差旅费、通讯费(此两项为到深圳以外地区出差产生)等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因甲方不当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履行职责的,后果由甲方承担。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处理事务,忠于职守,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2、为处理委托事项,有权向甲方了解情况、获取相关资料。3、应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勤勉工作,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有关法律事务处理的意见,不得超越授权损害甲方利益。4、遵守保密制度,保守在办理法律事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甲方认为不能对外公开的信息。5、不得利用担任法律顾问身份获得的非公开信息和便利信息,为本人及所在单位或他人牟取利益。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上海中联(前海)律师事务所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荣超滨海大厦B座10楼电话:0755-33668300网址:www.sgla.com中联律师事务所SGLALAWFIRM7、配合甲方对乙方开展考核工作。八、保密要求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数据、合同价款、未披露的政策、诉讼方案、为实施项目提供给乙方的第三方商业秘密以及项目相关文件材料和电子文档泄露给第三方或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2、乙方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甲方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乙方不得超出本合同目的及实施范围收集、加工使用甲方数据;不得将其从甲方处获得的数据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数据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不得对甲方提供的数据进行篡改、破坏、泄露或者非法使用,乙方违反约定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3、保密义务不因合同履行完毕或者终止而解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起至甲方向社会公众披露该信息时止,在此期间无论甲、乙双方合同关系是否存在,乙方都应无条件地保守甲方秘密。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签订保密承诺书并交甲方留存。九、考核方式及利益冲突1、甲方有权参照《深圳市龙华区政府法律顾问考核评价工作细电话:0755-33668300中联律师事务所SGLALAWFIRM则》对乙方进行考核。2、乙方不得接受其他当事人的委托,办理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乙方律师与所承办的业务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十、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1、乙方律师存在以下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甲方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补足:1)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被判处刑罚的;2)恶意串通、不能维护甲方合法权益的;3)被司法行政机关处罚或受行业处分的:4)无正当理由,两次以上不参加法律顾问工作会议或者不按时提供法律意见的;5)考核不合格的;6)有其他严重失职行为或无法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情形。2、乙方派驻人员应当与甲方的工作时间一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派驻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人员擅自离岗一日,乙方应当按照800元/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十一、合同的签署及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上海中联(前海)律师事务所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荣超滨海大厦B座10楼电话:0755-33668300网址:www.sgla.com中联律师事务所SGLALAWFIRM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双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其他1、若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甲方所属政府/财政主管部门取消、暂停或削减相关财政拨款预算或政策原因等,导致甲方完全或部分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履行障碍,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若协商未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已实际履行且验收合格部分支付费用,且甲方无需支付未履行部分的款项、违约金或赔偿金。乙方签署本合同即视为已知悉有关情况和风险,乙方自愿承担该风险可能导致的合同终止后果。2、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双方当事人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事件。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履行困难或履行不能,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可协商变更合同,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经提前书面通知后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在一方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不适用本条款。不可抗力发生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确实存在的基础证明,如因未及时通知造成损失扩大的,扩大部分的损失由通知义务方承担。上海中联(前海)律师事务所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荣超滨海大厦B座10楼电话:0755-33668300网址:www.sgia.com中联律师事务所SGLALAWFIRM附:律师联系方式雷小军律师:13823269806E-mail:xiaojun.lei@sgla.com此页为合同签署页)申方(盖章/签字)签约时间:2025年7月24日乙方(盖章):上海中联(前海)律师事务所代表(签章):签约时间:2025年7月24日上海中联(前海)律师事务所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荣超滨海大厦B座10楼电话:0755-33668300网址:www.sgla.com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顾问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