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印刷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东莞市松山湖专职消防队2025)



一、合同编号: HT-2025-04222758
二、合同名称: 东莞市松山湖专职消防队印刷服务电子卖场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5-1554284
四、项目名称: 东莞市松山湖专职消防队印刷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东莞市松山湖专职消防队
地 址: 广东省_东莞市_市本级东莞市松山湖沁园路(中心特勤消防站)
联系方式:13713199457
供应商(乙方):东莞市创名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地 址:常平镇沿河东二路2号101室
联系方式:1892436600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其他印刷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项
主要标的单价:9600.00元
合同金额: 0.96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松山湖园区
采购方式: 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7-1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7-24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合同编号:20252153-01XFDD-D东莞市松山湖专职消防队印刷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东莞市松山湖专职消防队印刷服务电子卖场合同合同编号:HT-2025-04222758采购人(甲方):东莞市松山湖专职消防队供应商(乙方):东莞市创名广告装饰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9600.00人民币大写:玖仟陆佰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一条服务内容及要求1.1乙方负责东莞市松山湖专职消防队印刷服务电子卖场合同的印刷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服务内容:印刷物料品目名称需求描述采计购数量量单位单价其它服务内容印刷品名称:A5笔记本,订制金额(元)C23090199款:水域救援手册:A3规格贴纸(宣传语录);酒店消防安全其他印刷服务印刷服务项19600.0000应急指南所属类别:其他材质、规格:其它印刷要求:笔记本封面烫金:彩色整本:不干胶:A4纸¥9,600大写(人民币):玖仟陆佰元整¥9,600合同总额包括货款、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1.2送货要求1.2.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5天内,完成送货。1.2.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1.2.3送货要求:乙方送货1.3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且甲方收齐乙方送印单(出版物类印刷品)和验收单、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100%合同款项。因甲方属于财政预算单位,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财政系统申请支付的,视为对付款义务合法合约的履行。如遇财政审批而延迟到账的,不视为甲方违约。1.4乙方保证按照甲方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提出的印刷品名称、规格、印刷要求、数量、送货要求等其他需求向甲方提供印刷服务。1.5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的质量不能低于采购需求及本合同的要求。第二条印刷成品的交接手续-第1页-2.1在本合同规定的印刷时间内,乙方在对印刷成品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合格后,应提前通知甲方做好交货准备,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将印刷成品交到甲方指定地点。2.2甲方应仔细检查印刷成品,如果印刷成品的质量(包括纸张质量和印刷质量)、内容、数量都符合印刷要求、印刷费用计算准确,甲方应立即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如果印刷成品的质量(包括纸张质量和印刷质量)、内容、数量不符合印刷要求或印刷费用计算不准确,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如乙方不能给予今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拒绝在验收单”上签字,并可报请东莞市内法定机构对印刷成品质量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如鉴定结果为符合合同约定要求,则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如鉴定结果为不符合,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并按违约责任条款承担违约责任。第三条基本服务要求13.1乙方应保证用户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按甲方的交货期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后按合同要求统一由甲方验收。3.2乙方的印刷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产品质量,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在甲方使用过程中如有质量问题包调换或退货,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除合同价外的费用。3.3因质量和售后服务原因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处理,承担相应的责任,情况特别严重的可取消其以后的定点印刷服务资格。3.4验收要求:--.(1)由乙方进行印刷品的供货,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其费用应包括在货物价格之内。(2)在甲方现场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3)技术资料:乙方应提供货物的货物相关技术资料。3.5售后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政策规定的售后服务要求。3.6乙方需保证承印的印刷品不得用于本合同外其他目的,不得擅自转印或盗印,如印刷品为乙方提供相关设计、修改的,需保证不得侵害任何第三人的合法知识产权,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损失均由乙方独自承担,并应当为甲方重新制作合格印刷品。第四条费用结算14.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付款方式进行付款。付款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单据:(1)填写正式、全面、清楚的印刷服务发票:(2)每次印刷的验收单(必须有甲方验收人签字)。4.2甲方应对有关单据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以转账或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因甲方属于财政预算单位,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财政系统申请支付的,视为对付款义务合法合约的履行,如遇财政审批而延迟到账的,不视为违约。1*第五条质量保证5.1乙方提供印刷服务时,制版、印刷、装订要求应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执行。5.2Z方对承印的物品,必须严格按报价时所承诺的内容进行服务,纸张品质应符合甲方的要求:所有印刷成品要字迹清楚、墨迹饱满、颜色无偏差、规格尺寸准确。5.3乙方应保证印刷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合同承诺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对由于印刷技术、工艺或印刷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机构的鉴定结果,如果证明印刷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印刷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5.4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5.5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印刷项目或不能按时送货的情况,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完成印刷项目或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印刷项目、酌情延长印刷时间或终止印刷。第六条违约责任6.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第2页-6.2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6.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二十。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乙方应按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4乙方如有任一违反本合同义务的情形,均属违约,甲方有权视违约情形的严重性与否,而决定是否单方解除本合同:凡甲方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均应按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5本合同未约定的违约责任与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并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诉讼保险费、公证费、律师费和鉴定费等合理维权费用。第七条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第九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一式3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东莞市松山湖专职消防队甲方联系人:黄家乐联系电话:13713199457合同签订日期:2、11立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合同履约截止日期:乙方(盖章):东莞市创名广告装饰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东莞常平支行银行账号:4400177820805302256乙方联系人:马瑞霞联系电话:18924366008合同签订日期:20-第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印刷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