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成品油检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任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



 

 

 

任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成品油检测服务项目八标段

 

发布时间: 2025-07-25

一、合同编号:HB20250541400100068 二、合同名称:任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成品油检测服务项目八标段 三、项目编码:HB2025054140010006 四、项目名称:任丘市市场监督局食品、成品油检测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任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地址:任丘市建设中路70号 联系方式:卢军鹏 供应商:河北智德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昆仑大街769号石家庄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104#北楼1-8层 联系方式:李志强8556267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任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成品油检测服务项目八标段 规格型号: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的技术规范。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480 合同金额:148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检测批次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准备工作的通知》(冀食安办函[2024]66号)等文件精神,县本级3.3批次/千人(国家市县级食用农产品专项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2025-07-25 八、合同公告2025-07-25 九、其他补充事宜:

 

8标段-河北智德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7-25     采购人:

食品检测服务合同根据“任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成品油检测服务项目”食品检测服务项目中第8标段的采购结果,任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与河北智德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检测合同。一、检测合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检测合同。二、采购需求及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文件要求的内容。三、委托事项:1、甲方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赋予的职能,委托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的乙方进行食品抽样检验,并支付相关费用。乙方应按《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的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事项开展食品抽样检验工作。2、甲方将任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检测及餐饮具专项检测项目的441批次检测项目委托乙方提供食品及餐饮具专项抽样检验服务。乙方应根据《食品安全抽检检测及餐饮具专项检测项目检验委托合同》(简称《委托合同》)中载明的抽样检验要求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3、乙方对《委托合同》中载明的内容存在异议的,可自收到合同之日起七日内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承诺同意。四、服务对象及范围:食品安全抽检检测、餐饮具专项检测、食用农产品检测。1、抽检单价:县本级3.3批次/千人495元/批次;食用农产品专项:490元/批次:餐饮具专项:495元/批次。包含购买样品费用、抽样人员、车辆费用、样品检测费用、试剂耗材费用等。2、验收方式: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规定要求完成录入和提交。3、结算方式:检测任务全部完成经甲方确认提交全部检测报告后,按实际检测批次完成金额为准结算,拨付资金。五、服务期限:本检测合同期限为自中标之日起一年内。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组织食品及餐饮具专项抽检工作。2、合同签订后,乙方按标准和时限完成并向甲方提供完备的检验报告。3、被抽检人或标称的生产企业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并提出复检申请时,组织备样交接工作。当复检结果与原检验结果不一致时,负责协调工作,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4、协调处理抽样检验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5、当乙方出具的检验报告不符合有关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对样品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如实提供本单位合法的资质证书及有关材料,具备完成本次检测任务的相应资质和能力,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抽样,保证全部完成检测任务并上传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制定检测工作方案及流程,完善检测工作措施,保证检验工作的合法有效性及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对检测对结论负贵。2、乙方负责采样并承担样品费用。负责每次检验样品的抽取与运送,保证运送安全:并负责提供每次抽样、运输所需的交通工具,积极配合抽检工作。提供工作人员、车辆协助甲方或按照甲方委托事项进行抽样工作,抽样检验期间工作人员吃往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抽样要求:乙方应在当地监管部门配合下由两名以上抽样人员进行,认真核实被抽检人名称、地址、进货数量、票据、销售量和商品的批次、规格、商标及生产单位,符合甲方规定的抽样要求。4、样品运输及存放:乙方必须具备专业样品运输车及低温保藏设备,对有特殊要求和运输要求的样品,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保证样品的储存。运输过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包装标示要求,确保不发生影响检验结论的变化。取样作业结束后,保证样品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原有属性。样品采用单个包装的方式进行隔离,避免相互的污染。包装容器应完整、结实、有一定抗压性。需要低温保存的样品如豆制品、肉类制品等采用冷藏箱运输,并加冰袋和干冰等制冷剂,在外包装上特殊标示运输要求,以保证及时到达实验室。其他样品也将按照产品特性和保存要求运输。5、监督抽检文书填写及录入,认真、准确、逐项填写抽样工作单,签名并加盖检测机构公章。在抽检样品的同时,将抽样信息按照省局要求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6、检验要求:乙方应查验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等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文书的记录相符。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年版)》、2025年国家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品种项目表、2025年河北省本级食品安全常规抽检监测项目表、2025年任丘市县本级食品抽检品种及批次分配表、沧州S市局对农产品自选两个检测项目的要求内容项目执行,不得丢项漏项。没有相应强制性标准、食品包装明示的企业标准和质量承诺的,以相应的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作为质量判定依据。乙方应保证检验数据真实、准确。2025年你点我检专项及网络抽检各占总批次(2693批)的10%,单独建立报送95分类:以及其他各类上级要求的专项抽检。另外400批次每个检测机构随机大约平均分配的线下机动检测任务,不录入系统。7、检验报告的发送:乙方能够在合同签订后按照抽检计划及有关要求按时完成检验任务,20个工作日内出具真实完整的检验报告。不得伪造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对所出具的检验报告应承担法律责任。抽检工作结束时,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对检验结果的分析报告和抽检情况的汇总表。8、抽检任务调剂:抽检任务原则上不做调剂。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不能正常完成任务的,可视情况调剂,在某一环节抽不到需调剂到其他环节的应与市场局协商同类同检测项目的产品。9、双方约定通过邮寄报告方式传送抽样检验结果。10、乙方应当对检验数据、检验样品保密。不得对外泄露有关抽样检验情况和结果:不得利用检验结果开展未经甲方同意的其它活动。11、参加甲方组织开展对抽样检验机构所委托的检验工作相关的质控验证,包括实验室间比对或能力验证等,并向甲方提供实验室质量体系相关文件和记录。12.乙方在承担甲方监督抽检任务期间,不得接受被抽检企业同一批号的同类产品的委托检验:不得接受被抽样人和相关企业的宴请和礼品:不得接受企业邀请参加可能影响检验结果公正性的考察交流、捐赠等相关活动。13、被抽检人或标称的生产企业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并提出复检申请时,配合甲方做好备样交接工作。1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给他人检验。如有特殊情况分包的项目需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开展,未经甲方同意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八、解除合同补充规则1.解除合同的情形:1)乙方实质性违反本检测合同约定的;2)乙方有违反合同约定或其职责、义务的行为,在采购人指定期限内未予以纠正或补救的;3)乙方营业执照吊销或注销的:4)乙方未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泄漏委托方的秘密或与第三方串通损害相关方利益的: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5)甲方针对项目服务时限、质量有权提出要求并进行考核,由于乙方原因,项目服务时限超出委托时限或质量不合格导致考核结果不合格的;2.补充1)乙方在检测服务过程中,因自身检测原因造成了经济损失,成交供应商应予赔偿;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2)执行纠错机制,确认乙方为责任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3)甲方根据“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检测及餐饮具专项检测项目检测公司考核标准”的具体内容对乙方的检测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如出现考核表中的不良行为将严格按照考核标准执行,具体考核标准详见合同附件1“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检测及餐饮具专项检测项目检测公司考核标准”。4)因乙方原因终止合同的,乙方退还预付价款的剩余价款,甲方不再支付剩余款项,并提议将乙方列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黑名单。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总金额的10%。九、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和解除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1)乙方不具备合同约定的检验资质;(2)乙方未通过计量认证或审查认可复验的。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和其它相3应的法律责任:(1)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2)由于乙方出具的检验报告差错,对甲方造成不利后果的。十、如遇到政策变化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本检测合同自动解除。十一、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并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相关损失。执行本检测合同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选择如下方式处理:向任丘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检测合同,补充检测合同与本检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三、本检测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河北智德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公章)地址:地址:石家庄高新区昆仑大街769号石家庄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104#北楼1-8层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或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0311-85445868日期:2025年7月25日日期:2025年7月2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品、成品油检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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