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重点企业非生产性工伤预防宣传服务 重点企业非生产性工伤预防宣传采购合同公告(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
一、合同编号: HB2025033230010005
二、合同名称: 重点企业非生产性工伤预防宣传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HB2025033230010005
四、项目名称: 重点企业非生产性工伤预防宣传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级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维明北大街118号
联系方式:66908012
供应商(乙方):纵览(河北)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86号
联系方式:0311-6756345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重点企业非生产性工伤预防宣传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面向社会公众和省内6家工伤预防重点企业开展非生产性事故预防宣传活动,包括1次工伤预防宣传技能线上培训;5场非生产性工伤预防进企业集中宣传活动;2场线上互动宣传活动;打造冶金企业工伤预防警示教育案例库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078000
合同金额: 107.8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本合同生效后服务期为一年;确需延长的须经省工伤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实施周期最长不超过两年。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7-2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7-25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服务协议.pdf
服务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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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企业非生产性工伤预防宣传项目服务合同2025年重点企业非生产性工伤预防宣传项目服务合同甲方: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乙方:纵览(河北)传媒有限公司为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降低工伤事故伤害和职业病的发生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伤保险条例》《河北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河北省工伤预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公开招标由乙方负责实施本工伤预防项目,甲方负责监督项目实施以及费用审核支付。甲乙方在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合同。第一条甲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第二条项目内容(一)项目概况面向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三公司、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河北)、河北塞罕坝机械林场等6家重点企业开展非生产性工伤预防宣传。同时,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广泛宣传。(二)目标任务-1-1.项目内容(1)开展工伤预防宣传技能线上培训。一是研发1套宣传技能培训课程,以全媒体工伤预防宣传技能、宣传活动策划,《工伤保险条例》基础知识、职业病防治、非生产性工伤的预防措施、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和工作中猝死事故预防知识等为主要内容,在专业演播室进行录制,并对视频进行包装剪辑,不少于6个课时,每个课时不少于45分钟。课程方案、大纲、内容等报经省工伤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按程序实施。师资配备及教材要求:不少于6位全国或省级行业资深权威专家学者及资深媒体人员授课,须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根据培训内容制作培训教材。二是研发1套工伤预防知识答题小程序,内容包括《工伤保险条例》基础知识、职业病防治、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和工作中猝死事故预防等知识,题目数量不少于100个,并组织参训学员参与线上答题考试,90分以上为合格,合格率不低于80%。三是在河北省工伤预防在线培训平台,组织6家重点企业基层工会小组组长,工伤保险科、党建科、安全部门工作人员等作为安全员、宣传员参加线上培训,参训人数不少于100人,并为参训答题合格人员颁发证书,合格率不低于80%。四是培训内容及培训开展情况,在不少于10家省级媒体平台对活动进行广泛宣发,不少于10个稿件。同时,动员企业利用公司官网、0A、职工群、企业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线上渠道和条幅、大屏等线下渠道进行宣传,每家企业不少于1—2-次,共不少于6次。(2)开展非生产性工伤预防进企业集中宣传活动。一是深入6家重点企业机关、厂房、工地一线,面向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一线班组长、岗位工人等重点人群,开展不少于5场面对面的非生产性工伤预防集中宣传活动,每场活动时间持续不少于4小时,每场参与人数不少于100人。二是宣传活动包含沉浸式体验、政策咨询和指导、非生产性工伤预防知识讲座等内容,并制作海报、喷绘板、宣传手册等宣传物料,每场制作主题宣传品不少于100份。三是集中宣传活动期间,在不少于10家省级媒体平台对活动进行多种形式的广泛宣发,不少于10个稿件。(3)开展2场线上互动宣传活动。一是开展非生产性工伤预防素养网络知识挑战赛。围绕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突发疾病等非生产性工伤预防,面向6家重点企业的参保人员,特别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班组长、岗位工人等重点人合同群,开展形式丰富、参与感强的“非生产性工伤预防素养网络010知识挑战赛”活动,活动期限不少于10天。二是开展非生产性工伤预防知识学习打卡线上互动活动。面向6家重点企业参保人员,开展非生产性工伤预防知识学习打卡线上互动活动,确保6家重点企业参保人员知晓率大于等于90%以上,根据积分情况分别设置电子证书、实物奖品等。—3—三是自主研发互动活动小程序,对活动页面、活动流程、互动功能、答题题库等进行全流程设计制作。四是2场线上互动宣传活动,每场活动线上覆盖全省劳动者不少于10万人,其中6家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班组长、岗位工人等重点人群,每场参与不少于10万人次,确保6家重点企业参与者非生产性工伤预防知识正确率提升至80%以上。五是根据活动进程,在不少于10家省级媒体报纸、省级媒体平台,以及重点商业网站等媒体,分别对预热阶段、开展阶段、收官阶段相关内容进行宣发,不少于10个稿件。(4)打造冶金企业工伤预防警示教育案例库。一是制作冶金企业工伤预防警示教育案例库短视频5集,每集时长6-7分钟,总时长不少于30分钟。二是视频充分利用真人演绎、二维或三维动画等多种形式进行呈现。三是在不少于10家省级媒体平台以专栏、专题、话题、系列视频、图文稿件等方式对短视频进行宣传推广,不少于5个稿件。四是在省内重点冶金企业通过企业宣传平台(官网、微信、短视频平台等)、短信或彩信、线下活动展板扫码观看、嵌入安全培训课件、LED大屏、员工餐厅等途径进行宣传,不少于5个宣传场景。2.绩效目标—4—严格落实项目内容目标要求,为6家重点企业培养一支能够精准高效传播工伤预防知识、指导企业职工开展自救与互救的高质量工伤预防宣传员队伍,提升省内6家重点企业广大干部职工对上下班途中交通安全、突发疾病预防与急救等非生产性工伤预防的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的工伤预防知晓范围,努力营造“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浓厚氛围。3.项目执行期间,乙方安排1名工作人员在甲方驻点服务。4.以上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三)其他要求1.开发系统软件及视频等因本项目制作完成的所有培训和宣传资料,无任何版权纠纷,所有作品的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均属于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有。2.严格按照《河北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冀人传社规[2019]7号)、《河北省工伤预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冀人社规[2022]12号)文件有关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接受省工伤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管,接受甲方委派的第三方专用监督评估机构的监督指导。1870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一)对项目进行统筹规划、监督管理。(二)对乙方在项目实施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进行处理。(三)为乙方提供政策咨询及必要支持,在政策允许范围-5-内协助乙方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四)为保证工伤保险预防费专款专用,甲方有权对项目费用使用情况进行了解、核查,必要时查阅、复印相关资料。(五)对乙方履行服务合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不合理的服务行为有权依照合同要求其限期整改。(六)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服务的费用。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一)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报省工伤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二)成立具备较强工作能力的项目团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随意更换项目组成员,确需更换,须提前5日向甲方书面报备,且更换次数不得高于2次。(三)严格按照《河北省工伤预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向工伤预防项目管理平台上传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全部影像、文档、视频等资料,及时向甲方报告本项目执行情况和重大事项,积极配合甲方处理有关问题。(四)不得利用甲方名义进行与本合同约定无关的任何活动,同时不能以任何形式把本合同中的服务内容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五)安排专人与甲方及第三方监督评估机构对接,及时报告情况,接受问询、指导和监督。对不合理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限期整改。第五条项目监督评估及验收-6-(一)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督评估,提出改进建议,由省工伤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整改。(二)项目完成后,乙方应提出项目验收申请,经第三方评估机构综合评估后提出合格或不合格意见,报经省工伤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第六条服务期限及费用支付方式(一)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后服务期为一年;确需延长的须经省工伤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服务期限延长,服务费用不变)(二)费用情况:本项目中标金额为人民币107.8万元(大写:壹佰零柒万捌仟元整),不得追加。采取银行转账、汇款方式结算。(三)支付方式:项目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50%项目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省工伤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于2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合格意见,同级经办机构收到验收合格意A见后,应于15日内支付尾款。因省级财政支付中心原因造成甲22方逾期支付的,甲方不属于违约。]章支付款项时,乙方应先行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正式等额发票原件。如乙方未按约定开具发票,甲方有权不予付款,乙方应自行承担因未先开具发票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第七条违约责任(一)乙方及参与项目的工作人员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泄露甲方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如披露或泄露甲方信息,乙方应向—7—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二)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由其自行完成或已经取得第三方合法完整授权,无侵害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或商业机密。对以上其侵权行为的争议,乙方自行承担所有法律后果,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乙方赔偿。(三)乙方保证所提供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并负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损失,并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四)乙方必须做到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及时,不得提交虚假资料。乙方如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并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且三年内不得从事工伤预防项目。(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其退回已收取款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有诈骗、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工伤预防费支出的行为,需退回全部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甲方依法查处,必要时移送司法机关。第八条附则(一)合同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有调整—8—的,甲乙方按照新规定修改本合同,如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可终止合同,双方根据乙方已完成工作进度、工作量,协商相应的费用。(二)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方均应承担法律责任。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效力与本合同相同。(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壹份、乙方贰份、省社保中心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纵览(河北)传媒有限公司(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省元(签名)2025年7月3日2025年7月23日-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重点企业非生产性工伤预防宣传服务 重点企业非生产性工伤预防宣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