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种羊标准化养殖采购合同公告(新密市农业农村局2025)



一、合同编号:新密磋商采购-2025-25-A

二、合同名称:新密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曲梁镇奥德瑞思肉种羊标准化养殖项目

三、项目编号:新密磋商采购-2025-25

四、项目名称:新密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曲梁镇奥德瑞思肉种羊标准化养殖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新密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河南省新密市青屏大街 35 号

联系人:刘海琴

联系方式:69823054

2.供应商(乙方):河南国宇建设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穆店乡人民政府院内201号

联系人:唐永攀

联系方式:17796609997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201280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150日历天、地点:新密市曲梁镇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工业生产用房施工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150日历天
刘旭岩
豫24115157592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6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7月25日

2025年曲梁镇奥德瑞思肉种羊标准化养殖项目.pdf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招标编号:新密公开采购-2025-25建设单位:新密市农业农村局施工单位:河南国宇建设有限公司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新密市农业农村局承包人(全称)河南国宇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新密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曲梁镇奥德瑞思肉种羊标准化养殖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新密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曲梁镇奥德瑞思肉种羊标准化养殖项目。2.工程地点:新密市曲梁镇杨庄村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新密农领(2025)19号0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新建设2000只肉种羊标准化养殖场一处,工程主要内容为:1.羊舍1栋(单栋72米*9米)2.饲料加工棚1栋(45米*12米)兽医室1个(6.74米*30.24米),消毒室1个(6.6米*5.4米),门卫室1个(2.6米*10.8米):3.羊殖场道路铺设8厘米厚C20水泥砼1639平方米,铺设230*100*60普通透水砖599.4平方米;4.电力系统,包括配电箱3台,电缆及配线418米2等。5.给排水工程,包括安装塑料给排水管道1105.9米,配套室外消火栓5套、水表1个、阀门7个、砌筑井8座、塑料检查井17座、玻璃钢粪池1座。(施工图及工程量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6.工程承包范围:新密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曲梁镇奥德瑞思肉种羊标准化养殖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23日。计划竣工日期:2055年月2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5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合格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零壹万贰仟捌佰元整(¥2012800.00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伍万贰仟肆佰陆拾捌元捌角壹分(¥52468.81元);3(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元)人民币(大写)(¥(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元);人民币(大写)¥/(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1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O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豫241151575920刘旭岩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4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23日签订。本合同于2025年十、签订地点签订。本合同在新密市农业农村局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5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十三、合同份数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市捌份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分六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其委托伐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组织机构代码:91411628MA9NGTN827地址:地址: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穆店乡人民政府院内201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4772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17796609997传真传真1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邑紫气大道支行账号:账号:410501111481000006096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7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李兴华名称: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联系电话:15515923168;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红旗路8号院2号楼3单元4层36号。1.1.2.5设计人:名称:中弘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联系电话:13673710655电子信箱:1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东路100号1号楼1单8元9层902号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材料堆放场地、设备停放场地、预制构件加工场地、办公生活临建场地等。1.1.3.9永久占地包括:工程建筑物(构筑物)基础所占土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施工便道临时占用土地、临时材料堆场用地、施工机械停放临时用地等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等与工程专业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规范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9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签订合同后10日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4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1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设置专门的图纸资料室,配备专人管理,保证施工图纸随时可供查阅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新密市农业农村局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新密市曲梁镇杨庄村项目部10崔付强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新密市曲梁镇项目部监理部李兴华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出入现场所需的相关证件和手续,承包人应遵守当地交通管理规定,确保出入现场的人员、设备、材料等通行顺畅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施工现场围墙(若无围墙,以施工场地红线)为界,围墙外为场外交通,围墙内为场内交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一般由“承包人”承担,若超大件、超重件运输是因发包人特殊要求导致,由“发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11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仅可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使用,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转让或用于其他项目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承包人所有,但发包人在本工程范围内有免费使用的权利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发包人不得将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用于本工程以外的其他项目,未经承包人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披露相关文件内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否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1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1.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3日内。2.1.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提供施工场地的通水(提供水源接口及满足施工用水需求的水量水压)、通电12(提供电源接口及满足施工用电负荷)、通路(确保场外道路通畅以便材料设备进场)等。2.2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包括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等)、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原材料检验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工程竣工图、工程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日志、工程进度计划等)。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4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后10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版(需签字盖章齐全)(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负责施工场地的安全保卫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参加相关工程会议;在工程保修期内履行保修义务等。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13姓名:刘旭岩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号:241151575920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豫建安B(2023)1398136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全面负责本工程的施工组织、管理、协调工作;负责与发包人、监理人等相关方的沟通协调;签署与工程施工相关的文件(如工程联系单、进度报表等);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进行管理和决策等。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5天,以保证对工程现场的有效管理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14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o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中的混凝土浇筑、钢筋工程、砌体工程等_。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如基础工程、主体框架结构、防7水工程等对工程安全和质量起关键作用的部分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无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无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发包人之日止。15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施工质量控制(隐蔽工程验收、材料检验等)、进度控制(审批施工计划、检查进度偏差)、投资控制(审核工程量、签证变更)、合同管理(处理索赔、协调争议)、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等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工程质量否决权(对不合格工程要求整改或返工)、进度控制权(要求承包人调整计划)、工程款支付审核权、工程变更审核权等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监理人自行解决,费用包含在监理服务费中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李兴华职务: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00747169联系电话:15515923168电子信箱:16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工程变更的合理性及费用调整(2)工期顺延的认定(3)合同争议中涉及的事实认定(如现场签证、索赔证据)。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合格,达到国家或行业相关规定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48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杜绝重大17安全事故,轻伤率≤1%,争创[省级/市级]安全文明工地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24小时巡逻,配备安保人员及监控设备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需在开工前7天提交治安管理方案,经监理人审批后实施。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整齐、道路硬化、扬尘管控达标,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季节性施工方案(雨季、冬季)、绿色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等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10天内。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18意见的期限:收到到修订计划后5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10天完成场地拆迁、临水临电接通、施工许可证办理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5天完成人员、机械进场及技术交底。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未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提供图纸延误、未及时确认设计变更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9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6级以上持续大风(超过24小时)(2)日降雨量W100mm的暴雨(气象部门发布红色预警)(3)持续低温≤-10℃超过7天(根据项目所在地气候特点界定)。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需报送样品的材料包括:钢筋、混凝土、防水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等;样品名称、规格需与设计文件一致,每种材料报送不少于2套(供封存和检验)。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20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负责修建临时设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设置标准养护室及材料检验区。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配备混凝土试模、钢筋拉力试验机、测量仪器等_。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试验人员需持证上岗,试验环境符合规范要求。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重要工艺(如桩基施工、防水施工)需先进行工艺试验,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推广实施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包括设计图纸变更、工程量增减、施工顺序调整、材料代换等,以监理人签发的变更指令为准。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211.已标价清单有适用项目,按清单单价;2.清单无适用但有类似,参照类似单价调整;3.无适用或类似,按承包人报价+发包人审核确认。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建议后7天内。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监理意见后5天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无22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23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工程量、施工方案等风险,合同总价不予调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仅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部分按实调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入场后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24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及施工图纸计算。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承包人提交工程量报告,监理人7天内审核确认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实际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形象进度计量。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项目签订合同开工后付合同价款的30%按照工程进度支付阶段性工程价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结算审核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剩余3%待一年期满复验合格后一次性付清。25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o(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o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26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提前14天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收到后7天内组织监理、设计等单位验收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承包人完成现场清理及设备退场27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o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竣工结算报告、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等。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申请后42天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审批通过后14天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复核,费用由责任方承担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4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届满后14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后7天内完成审批并支付(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28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0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2个月15.4.3修复通知29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紧急情况)或48小时内(一般情况)到达现场。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未按时提供施工场地、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协助义务。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o(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1o(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30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如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施工、未履行保修义务等。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如政府行为导致工程无法继续进行、特殊的地质灾害等。31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o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32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3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新密市农业农村局承包人(全称):河南国宇建设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新密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曲梁镇奥德瑞思肉种羊标准化养殖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新密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曲梁镇奥德瑞思肉种羊标准化养殖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34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无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35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市其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六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河南国宇建设有限公司地址:地址: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具穆店乡人民政府院内201号1号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17796609997电话:传真无传真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邑紫气大道支行开户银行:账号:41050111148100000609账号:邮政编码:477200邮政编码:3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肉种羊标准化养殖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