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物业化管理采购合同公告(青岛市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2025)



合同编号:Y370202028001202300002_001_004

合同名称: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局属单位部分物业化管理项目(校园电力维保、绿化养护、集中供热及地源热泵维保)

项目编码:SNCG2023000174

项目名称: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局属单位部分物业化管理项目(校园电力维保、绿化养护、集中供热及地源热泵维保)

采购人(甲方):青岛市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6号

联系方式:51989263

供应商(乙方):青岛银通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办事处东韩村

联系方式:13808997288

合同签订日期:2023-04-07

合同金额:7.5604万元

主要标的名称: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规格型号:无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7.56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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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21岛市市南区教体局直备案专用章合同编号:于甜服务合同202.4甲方(委托方):青岛市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住所地: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6号法定代表人:焦淑军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51989263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6号电话:51989263传真::电子信箱:snapkyx@163.com乙方(受托方):青岛银通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办事处东韩村法定代表人:王守强委托代理人:王王守奎联系电话:18663926996通讯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麦岛家园33号物业网点办公室电话:88019777传真:/电子信箱:ytdq.cn@163.com第1页共16页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局属单位高低压电路及附属设备维修保养项目委托乙方提供物业化管理服务等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乙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乙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如: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等)第一条服务对象基本情况1.1服务对象名称: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局属单位1.2服务对象位置(或范围):青岛市市南区服务事项第二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以下服务事项:对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局属所有单位的高低压配电系统的高低压供电设备、高低压供电线路、配电室、箱式变电站等进行运行管理、维护和检修,确保局属所有单位设备及线路无安全隐患,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第三条月服务期限三年,自2023年4月7日起至3.1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为2026年4月6日止(首尾日均包括在内)。本合同期限届满,如需续签,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合同。3.2双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办理完毕全部服务项目交接手续,并签订书面交接合同。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甲方对乙方的服务方案享有审查权、知情权,服务质量的评分权、监督权;对乙方的服务成果享有验收权、异议权。4.2为达成合同目的,甲方应当对乙方提供必要配合。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在满足甲方合同需要的基础上,乙方可以自行开展服务活动,安排服务时间和休息时间。第2页共16页5.2乙方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资料及相关信息等,应当遵守保密义务。5.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制定服务方案,公布服务费用开支明细,保管服务档案,接受甲方监督等。5.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乙方服务人员的资格证书。5.5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该服务项目转交由第三方承办。第六条服务质量标准乙方须按下列标准,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6.1乙方为甲方配备一名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对局属被服务单位进行日常高低压电路及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并承担与甲方及被服务单位进行联系、沟通及协调,服从甲方及被服务单位的管理,定期、规范的组织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会议等活动,提高服务人员素质和能力,提升服务质量。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资质证书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加盖乙方公章。6.2乙方应为本项目至少配备19名高低压电路维护保养人员,维修人员应具备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且从业年限不低于2年。提供服务的维保人员要有符合规定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等相关证明。乙方的服务人员要听从甲方和被服务单位的调动指挥。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提供19名维保人员姓名,联系电话、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加盖乙方公章。6.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的规定开展高低压电年路及相关设备的维护保养服务活动。乙方在承包区域只能从事甲方认可的物业服务工作。乙方向被服务单位派出服务人员必须提前与被服务单位沟通预约。6.4乙方如对服务人员进行更换,必须提前告知甲方,并书面说明更换第3页共16页原因,人员更换后须将新更换人员的相关资料提交甲方审核,通过后进行备案,之后方可上岗。如乙方擅自更换工作人员,一经甲方或者被服务单位发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乙方任何服务费用。甲方可对乙方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有权提出更换,乙方应当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进行更换,如乙方逾期更换或者拒不更换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乙方任何服务费用。6.5维保人员服务标准:6.5.1维保人员需持证上岗(持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必须统一着装,规范整洁,举止端庄,讲文明,讲礼貌,言行规范,工作认真负责。6.5.2电力维保人员每4人一组,每组负责对多个局属被服务单位电路及供电设施进行巡检,如有特殊情况维保人员可集中或调配使用。按区域对所有局属被服务单位电力设备及线路按计划进行周期性巡检维修,维保人员应确保每月至少到每个被服务单位巡检2次,排除隐患及故障确保被服务单位用电正常。6.5.3维保人员进入被服务单位工作期间必须严格执行操作制度,不违规操作,做好对高低压电路及附属设备进行维护中使用的工具的保管工作,做好相关的防范,确保不对学生造成伤害,工作现场树立安全警示牌,并用警示绳对工作现场进行隔离,开展工作时间应尽量避免与学生活动时间冲突。6.5.4乙方维保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所有被服务单位高低压配电系统的高低压供电设备、高低压供电线路、变电所、配电室、箱式变电站、第4页共16页配电柜、配电箱运行管理、调试、维护和检修。对高低压开关及变压器进行检修及调试,对电气元件及设备进行耐压、绝缘试验、对箱变内部进行系统清扫,保证供电安全畅通。6.5.5在供电过程中,供电系统发生的设备及开关跳闸、线路元器件发热、烧损等现象,维保人员应在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排除故障恢复正常供电。对不使用的用电设备及开关进行关闭及检查,降低用电损耗。6.3.6电力维保人员应在巡检过程中重点对卫生间、厨房、教室、专用教室等处室内的电路以及对空调、热水器及电热膜等易触电及用电量较大设备线路、插座等重点检查、测试,避免火灾及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6.5.7正常维修和设备更换过程中需停电的,须与被服务单位商定,经被服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6.5.8协助局属单位对新建工程相关高低压电路及设备保修到期后的验收工作,并及时接管,协助被服务单位做好建立校园强电电气设备及线路档案工作。6.5.9寒暑假假期前后对所有局属单位高低压电电路及设备进行大检查及保养,确保放假及开学用电安全。6.6乙方至少拥有一辆专业电力工程车作为必备机动工具以便应付突发电力抢修事件。6.7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劳动法》相关规定,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及被服务单位对乙方聘用的人员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应保证各岗位所第5页共16页需人员全部按甲方要求培训完毕,乙方高低压电路维护保养工作人员的招聘,由乙方独立进行,并负责岗前培训工作,并提供相关培训情况资料由甲方备案,培训过程接受甲方监督,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6.8乙方高低压电路维护保养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任何意外情况,费用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维保质量问题或维保不及时造成甲方、被服务单位或第三方人身、财产及其他损失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照服务费用总额30%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赔偿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6.9服务期满,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及资料的移交工作的,确保物业服务工作衔接顺畅。6.10高低压电路及附属设施项目被服务单位明细序号单位名称地址箱变配电室(间)备注1青岛5中上杭路5号312青岛7中太平路77号13青岛24中云南路287号4青岛26中京山路18号215青岛51中永嘉路17号16青岛57中江西路152号17青岛59中延安三路216号28青岛市南区琴岛学校四川路1号19青岛基隆路小学基隆路2号3110青岛金门路小学上杭路7号111青岛燕儿岛路小学燕儿岛路46号112青岛福林小学宏大路12号113青岛宁夏路小学宁夏路173号114青岛宁夏路第二小学高田路72号115青岛南京路小学洪泽湖路2号116青岛新昌路小学天台二路20号117青岛天山小学宁国二路18号118青岛香港路小学徐州路28号119青岛镇江路小学泰州一路1号120青岛镇江路小学潜院分校江西路29号21青岛市南区实验小学新湛二路11号122青岛市市南区实验小学分校大田路23号123青岛嘉峪关学校嘉峪关路20号224青岛文登路小学文登路4号125青岛太平路小学太平路17号有第7页共16页26青岛市实验小学江苏路9号227青岛大学路小学大学路54号128青岛大学路小学分校掖县路16号29青岛八大峡小学明月峡路1号130市南区第二实验小学濮县路10号31青岛贵州路小学贵州路12号132青岛朝城路小学朝城路5号133青岛定陶路小学定陶路9号134青岛北京路小学北京路65号35青岛莱芜一路小学莱芜一路19号136青岛德县路小学青岛德县路14号137青岛三江学校观象二路15号138青岛宁德路小学宁德路10号甲139青岛澳门路小学澳门路129号140洪泽湖路幼儿园洪泽湖路9号41太湖路幼儿园太湖路18号42和田路幼儿园洪泽湖路27号43汶上路幼儿园汶上路15号44成武路幼儿园成武路5号45新湛路幼儿园新湛三路7号46新湛路幼儿园(岳阳路分园)岳阳路9号47逍遥路幼儿园逍遥一路6号48区实验幼儿园天台一路1号49区实验幼儿园延吉路分园延吉路162号50山东路幼儿园泰兴路8号51江西路幼儿园泰州一路3号52湖南路幼儿园湖南路3号53湖南路幼儿园金茂湾分园四川路25号54江苏路幼儿园湖南路11号55联群幼儿园河南路56号56晨光幼儿园台西纬四路3056晨光幼儿园号57贵州路幼儿园贵州路63号58区实验幼儿园延福花园分园青田路166号159区机关幼儿园四方路分四方路10号159园四方路10号160安徽路幼儿园安徽路14号61安徽路幼儿园(珠海路)珠海路4号62栖霞路幼儿园栖霞路3号63文登路幼儿园文登路8号64三明路幼儿园三明路11号65金钥匙幼儿园永嘉路20号66宁德路幼儿园宁德路10号甲67新世纪幼儿园基隆路1号甲68教育指导中心洪泽湖路2号169市南区少年宫团岛二路24号170社区教育指导中心观海一路27号171少儿体校四川路64号72少儿体育活动中心大沽路29号173西部配餐中心西藏路24号1剩余校园为计量箱直供剩余校园为计量箱直供剩余校园为计量箱直供剩余校园为计量箱直供剩余校园为计量箱直供剩余校园为计量箱直供第七条收费标准和付款方式7.1收费标准:甲方应付给乙方的服务费用依甲乙双方认同的下列收费办法计算:甲方付给乙方的服务费用为包干制,总价一次性包死,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每年度服务费用140.4833万元/年,三年共计421.4499万元。(按相关规定须进行审计的,合同总价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第10页共16页7.2双方按以下约定支付费用:乙方服务期限为三年。第一年度服务费用支付:乙方开始为甲方提供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后,甲方组织被服务单位按照附件对乙方服务进行第一次考核,考核结果经被服务单位盖章确认后交由甲方,甲方进行平均分计算并在公布最终考核结果30日内按照考核结果支付方式支付第一次考核的服务费用,最多付至每年度服务费用的50%;;乙方第一年服务期满后,甲方组织被服务单位对乙方服务进行第二次考核,考核结果经被服务单位盖章确认交由甲方,甲方进行平均分计算并在公布最终考核结果30日内按照考核结果支付比例支付第二次考核的服务费用,最多支付至每年度服务费用的50%。第二年、第三年服务费用支付时间、方式、比例参照第一年度服务费用支付方式执行。第一次考核后,服务费用支付比例服务单位平均得分情况支付方式得分达到95分以上(不含95分)付每年度服务费总价款的50%得分达到90分-95分(含95分,不含90分)付每年度服务费总价款的48%,扣减每年度服务费总价款的2%得分达到85分-90分(含90分,不含85分)付每年度服务费总价款的45%,扣减每年度服务费总价款的5%得分达到80分-85分(含85分,不含80分)付每年度服务费总价款的40%,扣减每年度服务费总价款的10%得分在80分以下(含80分)不予支付第二次考核后,服务费用支付比例服务单位平均得分情况支付方式得分达到95分以上(不含95分)付每年度服务费总价款的50%得分达到90分-95分(含95分,不含90分)付每年度服务费总价款的48%,扣减每年度服务费总价款的2%得分达到85分-90分(含90分,不含85分)付每年度服务费总价款的45%,扣减每年度服务费总价款的5%价第1页共16页得分达到80分-85分(含85分,不含80分)付每年度服务费总价款的40%,扣减每年度服务费总价款的10%得分在80分以下(含80分)不予支付服务考核得分由被服务单位根据附件《校园物业化服务考核表》(附件1)对整体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整体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的(含80分),甲方予以下达整改通知,并在次月再进行考核得分,如仍不能达到80分以上的(不含80分),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如出现违规、违法问题,给甲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7.3付款方式为支票或银行转账。7.4乙方指定以下账户为收取服务费用的账户,并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户名:青岛银通电器设备有限公司银行帐号:38090301040001870开户银行:农行青岛海尔路分理处联系人:戴华章联系电话:15806532525如乙方上述账户信息发生变更,乙方需提前向甲方发送书面通知,未能提前书面通知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7.5甲方在支付每笔费用前,乙方应当同时提供可供审计并且符合税务规定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能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为止。第八条违约责任8.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任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因整改造成服务工作逾期完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乙方逾期完成工作处理;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外,还应当支付服务费总额30%的违约金。第12页共16页8.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退还所收费用及利息,且乙方应按服务费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8.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5.2条约定的保密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外,还应当支付服务费总额30%的违约金。8.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擅自将本合同服务项目转交由第三方承办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外,还应当支付服务费总额30_%的违约金。8.5本合同约定服务工作有完成时限的,如乙方逾期完成服务工作,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额0.03%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10日未完成服务工作,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额30%的违约金。8.6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及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7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造成损失的原因以及数额,以相关主管部门的认定为准。8.8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约定的违约金低于甲方损失的,不足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或甲方从应付款中直接抵扣,不足以抵扣的部分,乙方仍应承担,并承担甲方因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公告费用、律师咨询代理费用、公证费用等。8.9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逾期支付服务费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服务费的0.03%支付违约金。8.10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服务费总额30%的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据实赔偿不足部分。第九条争议解决9.1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13页共16页9.2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及诉讼的其他部分。9.3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解决争议而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审计费、差旅费等。第十条不可抗力10.1此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方可以免除责任;但遭受该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5日内通知对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使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造成的任何延误或损失减少到最小。10.2此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接受政府行政指令而无法履行的,接受政府行政指令的一方可以免除责任。第十一条附则11.1本合同书中未尽事宜或有任何修改,经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单位盖章后生效。11.3本合同书一式九份,双方各执四份,报区司法局备案使用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补充条款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系甲方委托乙方向甲方指定第三方提供服务,第三方为实际接受服务单位,本合同服务事项履行过程中所约定的甲方权利、义务及责任追索权视同实际接受服务单位的权利、义务及责任追索权,可以直接由接受服务单位实际行使或享有。本合同中未注明的内第14页共16页容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附件中约定的要求为准。合同期满后,如甲方对乙方服务满意需续签合同,双方须另行签订书面合同。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签订时间:2023年4月7日签订地点:有角市市南飞路2866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签订时间:2023年4月7日签订地点:者岛市市有飞宁豆路286号第15页共16页附件:校园物业化服务考核表学校(园)名称:(盖章)考核时间:电力维保维护银通电器电力维保维护银通电器电力维保维护银通电器考核内容分值得分工作期间服装整洁,举止文明。5维保人员接到学校故障维修通知后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学校并开展工作20能定期对校园厨房、配电室、箱式变电站等设备进行检修排查。日价20协助新建学校做好电力设备的验收交接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学校监督施工单位做好问题的整改工作。20工作期间,能按规范要求操作,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20假期前后对学校供电设备进行排查保养,确保学用电安全。10能完成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5总分第16页共1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化管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