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咨询顾问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综合保障中心2025)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综合保障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乌鲁木齐正德轩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综合保障中心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111101000023125067
五、合同编号:11N457611848202528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会计咨询顾问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0
40000
40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综合保障中心
联系人:玛依努尔
联系电话:15899100181
传真:/
地址:团结路830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会计咨询顾问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761184820252801).pdf
合同编号:11N45761184820252801采购单位(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综合保障中心服务单位(乙方):乌鲁木齐正德轩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会计服务”迁入项目-乌鲁木齐正德轩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会计服务”迁入项目-乌鲁木齐正德轩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会计服务”迁入项目-乌鲁木齐正德轩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会计咨询顾问服务--品牌:1项40000.0040000.00合同总价(元)40000.00合同总价(大写)肆万元整二、付款方式1.本次技术咨询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元。2.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5日内进场提供技术咨询费用,完成自查报告时终稿及全部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合规发票后一次性付清;3.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调整费用支付时间节点和数额三、服务条款(一)技术服务的目标和范围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综合保障中心姚志刚同志任职期间(2022年4月至2025年1月)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协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综合保障中心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协助甲方完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的最终版本须经甲方书面确认。(二)甲方的权利义务1.协调及时准确向乙方提供审计有关的所有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协调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其认为与审计事务相关的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3.协调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4.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技术服务费用。(三)乙方的权利义务1/31.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甲方制定的《工作方案》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综合保障中心姚志刚协助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并协助甲方完成自查报告。2.在服务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甲方。3.按照约定时间完成技术咨询工作,协助完成自查报告的编制。应于2025年8月10日之前完成自查初稿。4.严格遵守纪律,对服务过程中的数据存储、管理、使用、删除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重要事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5.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予以保密,并与甲方签订保密承诺书。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终止而失效,乙方保密期限为永久。6.将自查报告、工作底稿和证据等审计资料(含电子版)归集审计档案交于甲方,除保留必要的审计工作底稿存档外,禁止擅自留存、使用、泄露或向他人提供服务过程中的数据。(四)自查报告要求1.自查报告按照规定的格式和类型,以及甲方工作方案的要求编制。2.自查报告一式四份,电子版一份(含底稿、证据等)。3.完成的自查报告及其后附的已审表单及时报表,不得修改。当双方认为有必要修改时,应考虑有关的修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必要时,将可以重新出具自查报告。(五)合同的有效期间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六)约定事项的变更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自查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自查报告,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审计费用总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八)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的所有约定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合同履行地为乙方出具审计报告所在地。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采取以下方式予以解决:(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九)附则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 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瀚海西街600号双创小镇1号培训中心电话:18599131727电话:133255756082/3开户银行:团结路830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翠泉路支行账号:,账号:108282455981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会计咨询顾问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