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研究 走出去企业海外安全服务体系构建研究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商务局2025)
2025年度喀什地区商务领域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1037380420254801
二、合同名称:2025年度喀什地区商务领域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KSMYCG2025-064
四、项目名称:2025年度喀什地区商务领域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商务局
地 址:喀什市中亚一路28号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喀什片区招商服务中心(机场路)
联系方式:15199842983
供应商(乙方):中国科学院大学
地 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湖东路1号
联系方式:1850068687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度喀什地区商务领域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965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委托第三方编制喀什地区商务领域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方案;详见磋商文件。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于2025年10月30日前编制完成并形成初稿、邀请专家及行业部门进行评审、提交行署商务会议研究。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2.合同金额(元):9658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6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pdf
253230023395ZY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2025年度喀什地区商务领域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项目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商务局乙方:中国科学院大学签订地:喀什市签订日期2年6月2日第1页共10页253230023395ZY2025年6月1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商务局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对2025年度喀什地区商务领域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项目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磋商小组评定,中国科学院大学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商务局(以下简称:甲方)和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成交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喀什地区商务领域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1.2.2标的数量:1;1.2.3标的质量:合格,通过甲方专家评审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965800元(大写:玖拾陆万伍仟捌佰元人民币),合同总价款包含甲第2页共10页253230023395ZY方须向乙方支付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研费、研究费、咨询费、评审费、服务费等),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喀什地区商务领域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研究3000002商务领域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建设研究4000003喀什地区走出去企业海外安全服务体系构建研究265800总价965800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三日内支付价款,签订合同时预付30%,方案编制完成经专家评审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行署商务会议研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100%。1.4.2发票开具方式:增值税普通发票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于2025年10月30日前编制完成并形成初稿、邀请专家及00a0行业部门进行评审、提交行署商务会议研究;1.5.2履行地点:喀什地区;1.5.3履行方式:按照合同履行。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5%;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第3页共10页253230023395ZY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第4页共10页253230023395ZY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合同签订地(喀什地区)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吸、新疆甲方乙方名称(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商务局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53100010373804f12100000400000579C住所喀什地区喀什市中亚一路28号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喀什片区招商服务中心北京市怀柔区雁栖湖东路1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果韦1联系人宋先韦刘颖、贺舟约定送达地址喀什地区喀什市中亚一路28号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喀什片区招商服务中心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一条3号邮政编码844000100190电话1829966814413522901696、13811797323传真0998282511701082680805电子邮箱291869403@qq.comliuy@ucasaccnhezhou@ucasaccn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建行北京东方广场支行开户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商务局中国科学院大学开户账号301234230902490946111001059200053002790第5页共10页253230023395ZY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第6页共10页253230023395ZY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6.4乙方须签署保密协议,所有数据及成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管理。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第7页共10页253230023395ZY过原合同价的10%;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8页共10页253230023395ZY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2.16通知和送达采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L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履约保证金2.18.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8.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8.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第9页共10页253230023395ZY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2.3.2研究成果所有权归甲方,乙方享有署名权。2.19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保留两份,乙方保留两份第10页共10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研究 走出去企业海外安全服务体系构建研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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