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绿化设施管护采购合同公告(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
一、合同编号:ZHPM-ZC-25324
二、合同名称:西安市主城区绿地广场及凤城八路周边绿化设施管护项目
三、项目编号:ZHPM-ZC-25324
四、项目名称:西安市主城区绿地广场及凤城八路周边绿化设施管护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
联系方式:86787239
供应商(乙方):西安市园林生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建强路5号大明宫圣远广场A座12层
联系方式:1399133871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西安市主城区绿地广场及凤城八路周边绿化设施管护项目
1(项)
¥8,158,560.00
¥8,158,560.00
无
合同金额: 8,158,56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佰壹拾伍万捌仟伍佰陆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西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7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西安市主城区绿地广场及凤城八路周边绿化设施管护项目合同.pdf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07月25日
西安市主城区绿地广场及凤城八路周边绿化设施管护项目合同甲方: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乙方:西安市园林生态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市主城区绿地广场及凤城八路周边绿化设施管护项目合同甲方: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乙方:西安市园林生态集团有限公司甲方: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乙方:西安市园林生态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本次招标的相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就承包西安市主城区绿地广场及凤城八路周边绿化设施管护项且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养护标段概况1.养护项目名称:西安市主城区绿地广场及凤城八路周边绿化设施管护项目2.养护范围及内容:对西安市市管城区三处广场绿地区域提供2025年下半年度植物养护和绿地管理两个方面的日常绿化养护服务。牡丹苑、大寨路广场、烈士陵园北广场、凤城八路周边区域。主要包括整形修剪、灌溉与排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松土除草、改植与补植、植物防护、绿地防护、植物种植调整、绿地清理与保洁(含冲洗除尘、枯枝落叶清理等),附属设施管理、景观水体管理、技术档案、安全保护等绿地养护管辖范围内的日常养护管理及其他临时性、应急性任务。3.养护承包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4.养护面积:约591200m,其中:牡丹苑70987.75m、大寨路广场94227.37m、烈士陵园北广场46696.44m、凤城八路周边区域379288.44m。5.养护标准:本项目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附件一)树木养护质量等级一级和《西安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附件二)养护管理一级、《西安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西安市地方标准DB6101/T3238-2025)养护质量等级一级执行。第二条合同价款1.合同价款(承包费):¥8158560.00元(大写:捌佰壹拾伍万捌仟伍佰陆拾元整)(其中:不含税价款:7696754.72元,增值税:461805.28元)。12.合同价款包括: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含人员工资、社保、劳保、税金、保险等一切费用)、设备费(含设备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设备使用费、租赁费、维修养护费、折旧费、运行费用等一切费用)、材料费(本项目使用所需的一切材料物资、苗木、水电)、应急事项处理费、保险、规费、税金、利润、风险费用等一切费用。3.合同单价一次包定,不受市场变化的影响。第三条款项支付按月度进行考核,根据三个月考核叠加分数,每季度进行一次支付(根据财政拨付情况进行支付)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第四条甲方责任及义务1.为乙方提供相关技术管理文件。2.委派绿化养护管理小组指导核实乙方的养护管理措施,每周监督检查养护质量,下发整改通知单。3.对不合格问题下达整改要求,如未及时并按质量要求整改者下发通报单并在考评中进行扣分。4.对乙方多次整改通知单不予执行,且警告无效者,甲方有权终止本同。5.根据绿化养护面积的变化,核定乙方的养护承包费。6.根据相关标准及考核办法计算并支付承包费。7.按合同支付养护承包费用给乙方。8.对乙方连续两月考评分值在75分以下,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9.有权对相关检查项目和评分标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修改。第五条乙方责任及义务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单位不得擅自变更本养护在投标文件中认定的养护范围。2.乙方必须自行养护,不得转让、拆分。23.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每周、每月拟订养护方案,经甲方审核批准,予以实施。为了确保养护质量,乙方应组织一支技术骨干队伍,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规范操作,保持绿化效果良好。4.根据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及时完成整改项目。5.负责对养护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岗前培训,提供安全作业的一切措施,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及费用。6.及时更换因养护不善死亡的苗木;及时恢复临时施工损坏的绿地;及时整改相关投诉问题。7.服从甲方制定的养护管理标准和考核评分办法相关规定。8.向甲方出具绿化养护款正式发票。9.不得擅自改变原有绿化原貌。10.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六条安全防护及事故处理1.一般要求(1)乙方在养护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安全、应急有关管理制度,并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针对紧急事件、防汛防灾应急突发情况,制定相应预案措施、处置方案及重要活动方案保障。大风、暴雨、冰雪等极端天气,必须第一时间无条件开展绿化应急抢险工作,进行倒伏树木清理、断枝处置、绿化设施抢修等应急抢险。(3)乙方应对其在养护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作人员所遭受的人身伤亡事件或财产损坏、损失,乙方须负完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若乙方不付上述费用时,甲方有权从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上述费用,不足之数由乙方另行支付。32.安全防范(1)乙方在从事喷洒农药、控制有害生物、修剪树木、修理设施等工作时应自行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安全防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乙方应保证养护范围内的各项设施能够安全使用,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物品,应及时修理或更换。(3)乙方对土壤进行消毒或防治病虫害时,应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药剂,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残留或可能造成其它公害的药剂。(4)乙方喷洒药物之前,须将喷洒时间、药物种类提前报甲方批准,按甲方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喷洒。残留药剂和容器,乙方应按规定妥善收集和处理。乙方未按规定使用药剂,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5)乙方在养护期间,严禁在绿地内焚烧枯枝、垃圾杂物;若乙方违反此规定,甲方每发现一次将从本合同价款中扣除5000-10000元养护费用,且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第七条物资保证1.乙方自行采购的生产物资所选材料必须保证质量可靠,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养护要求。2.养护设备应符合国家园林、绿化有关规范和标准。3.乙方必须备有物资仓库,生产物资及养护设备需满足日常养护作业需求并满足突发事件应急需求储备。4.物资仓库需满足有关规定和标准,杜绝安全隐患。第八条养护管理要求一、管理工作1.养护人员要求(1)一级园林绿化养护最低人均养护面积3000平方米/人。4(2)固定养护人员在上岗工作前,应接受过绿化技术普及及培训,安全教育,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机械操作规程教育,消防教育等,明确每项养护工作的质量要求,并按规定操作。(3)固定养护人员应按规定按要求配备,甲方在合同履行期内将不定期抽查;养护人员必须挂牌上岗,统一穿着工作服,工作鞋,不得穿拖鞋上岗操作。2.养护作业要求(1)乙方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及《质量考核奖罚规定》;并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及档案资料。(2)乙方应制定各类应急措施,如发生车损、土方倾倒、树木倒伏等情况,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拍照后汇报甲方,并立即处置现场,尽快恢复绿化面貌。(3)各类农药专门放置,并安排专人保管,专人使用。(4)机械设备的操作者,必须持有专门的上岗证书,不得擅自违章操作。(5)在合同执行期内,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并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6)绿地内原则上不得出现黄土裸露现象、草坪斑秃、缺株断垄,苗木成活率应在95%以上,无死株、无缺株,严重影响景观效果的应及时补栽。(7)绿化带附属设施若发现损坏的应及时进行修复、维护和管理。(8)安全管理与保障方面应建立完善相应的安全制度,定期培训,操作规范;道路作业时,合理正确摆放安全岛,完成时要及时收回。(9)日常保洁及垃圾清理要求每天7:30及14:30之前对管理范围内散落的垃圾进行清理,包括漂浮物、生产垃圾、石头砖块、干枯枝叶等;每日12点及18点下班前对管辖区域内再次保洁;加强巡查管护,遇到垃圾随时清理,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过夜,不焚烧。重要活动期间,加大保洁频次,确保绿地干净整洁,所有垃圾处理问题由养护单位自行解决。5(10)冲洗除尘结合治污减霾要求,在冬季对绿化带进行喷水冲尘,以利于树木正常生长及保持绿化景观效果,在于旱少雨季节应定期喷水冲洗,从而增加光合作用,增强植物长势和观赏性。喷水作业如在夏、秋酷热天气,宜在10时之前或16时之后进行,冬季及早春,宜在10时至16时之间进行,温度低于4℃不可进行冲洗,防止叶片产生冻害;特殊时期,按照臭氧污染防控要求执行。(11)交警联络平台反馈树木遮挡交通指示牌、交通信号灯等情况,乙方应及时进行处置。(12)资料报送要求必须按甲方通知要求及时间报送,信息要合理、准确。3.其他要求(1)绿地保护方面要求对损坏绿化、侵占绿地的现象应及时予以制止,遇到严重破坏树木行为应及时上报甲方及执法部门,并配合进行查处。(2)临时性或突发性任务处置要求因工作需要,甲方临时向乙方提出植、补、移树等方面的要求,乙方应全力配合,按照甲方提出标准及要求完成任务,不得无故拖延;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在指定地段完成临时性或突发性任务。二、植物养护质量要求(一)乔木养护1.养护要求: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权;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疏空,通风透光。落叶树新梢生长健壮叶片形态、颜色正常,高度、分枝点保持一致。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5%以上。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2.修剪:针对不同的树种进行修剪,剪、锯口要平滑,留芽方向正确,切口应在切口芽的反侧呈45°倾斜:直径超过0.04m的剪锯口应先从下往上进行修剪,并应及时保护处理。操作时必须按照规范作业,保证安全。日常养护过程6中对病虫枝、伤残枝、枯死枝等枝条及时剪除,保持树冠均匀整齐。行道树每年修剪1~2次,春、夏两季进行抹芽,不少于6次;其它落叶乔木、亚乔木冬季最少修剪1次(修树形和徒长枝条);亚乔木生长期内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多次修剪。3.浇水:根据不同生长季节的天气情况,不同植物种类和不同树龄适当浇水;满足植物正常生长的需要。每年“返青水”和“封冻水”应浇足浇透,其他时节的灌水量在实践中灵活掌握运用“见干见湿”和“灌饱浇透”这两个原则进行适期、适量的浇灌,保持土壤中有效水分,避免植物萎蔫。4.施肥:根据树木种类采用沟施、撒施、穴施、孔施、叶面喷施等方法每年施肥1~2次,施肥后应进行一次灌溉。5.病虫害防治: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病虫害防治方针,严格执行有关植物检疫的法规和制度,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病原菌及虫害带入本地区日常养护中以植物养护管理为基础,协调运用生物、物理、化学等各种措施综合防治。每年进行1次冬季防治,在植物生长季节,根据病虫害发生发展规律做好防治,出现病虫害,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蔓延。农药配置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喷药时要避开人流高峰期。使用完的药瓶要清点回收,集中处置。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进行有害生物防治。乔木注意蛀干害虫(天牛、小)、食叶害虫(国槐尺蠖、金星尺蠖)、刺吸式害虫(蚜虫、红蜘蛛、木虱)、病害(腐烂病、根腐病)等危害,及时进行防治。6.冬季对乔木树干进行1次刷白,刷白高度1.2米,红圈宽度3公分。使用的刷白剂为石硫合剂或者环保树干刷白剂。7.松土与除草:结合除草进行松土,使表层种植土壤保持疏松、并具有良好的透水、透气性。8.意外事件的应急处理:出现大风、大雨及大雪天气,在第一时间进行检查,出现树枝断裂、树木倒伏等现象,要及时扶树、加固、修剪。事前加强防范措7施,合理修剪疏枝同,加固护树设施:大雪天气组织人员对雪松等进行打雪防止压断枝条;事后及时进行扶树,护树,清除断枝,落叶和垃圾,使绿化景观尽快恢复。9.改植与补植:适宜栽植季节应及早补栽,补植的植物选用与原植物种类(品种)一致,规格、形态相近的植株。及时浇水加强养护,确保补栽的苗木成活。(二)花灌木养护1.养护要求:生长良好,花繁叶茂,开花及时,株形饱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枝叶茂密整齐,整型灌木造型美观,具有一定的艺术感和立体感。2.修剪:考虑每种植物的生长发育特点,既造型美观,又能适时开花;开花灌木花谢后要及时剪掉残花,一年修剪1~2次。绿化造型植物的修剪要遵循少量多次,修剪后要使植物内部和基部保持通风透光,外部轮清晰,线条流畅。一般冬季不修剪,在植物的生长期视绿篱生长情况而修剪,每月1~2次。3.浇水:春灌、冬灌各1次,其它季节根据植物的生长情况和栽植土质进行合理、及时足量浇灌,保证土壤含水量,不能使植物出现早伤。雨季做好排水工作。开花植物浇水应避免冲洗花朵。4.施肥:休眠期施基肥,生长期施追肥,根据肥料种类、施肥方式等确定施肥用量,浓度一般不宜大于3%。浓度太高易造成肥害,导致叶片发焦干枯。花灌木施肥每个生长周期内不应少于2次追肥(开花期和生长期)。5.松土与除草:经常清除杂草和松土,做到无明显杂草。6.病虫害防治:以防为主,精心管养,经常检査,注意蚜虫、白粉病、煤污病、红蜘蛛、白蜡蚧、尺蛾等危害。早发现,早处理,发现病虫害时,连续消杀多次直至消杀完为止。87.防寒保暖:冬季寒潮来临前,对不耐寒植物使用培土、覆盖包裹等方式进行防护,保证安全越冬。8.改植与补植:适宜栽植季节应及早补栽;补植的植物选用与原植物种类(品种)一致,规格、形态相近的植株。及时浇水加强养护,确保补栽的苗木成活。(三)草坪养护1.养护要求:草坪生长茂盛,不枯黄(枯黄期不超过60天),草坪整齐覆盖率95%以上,杂草覆盖率不超过1%。2.草坪修剪:无明显杂草,剪掉部分不应超过叶片自然高度的1/3,修剪次数根据草坪草的种类、气候条件、土壤肥力及生长状况进行不定期修剪,每年切边1~2次,边线应整齐或圆滑,与植物带距离不应大于0.15m,修剪下的草屑应及时进行清理,修剪后应及时对草坪进行一次杀菌防病虫害处理。3.草坪施肥:少量多次,宜在修剪3-5天后进行,施肥应均匀,施后应灌水。4.浇水:要适时浇水灌溉,满足草坪的正常生长需要。冬季、初春各浇水1次,5~8月浇水一般不少于12次,具体时间应该视天气干旱情况而定。绿化浇灌用水水源问题由养护企业自行解决。5.病虫害防治: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管养,经常检查,注意粘虫、蛴蜡、春秃病、锈病等发生。早发现,早处理,发现病虫害时,连续消杀多次直至消杀完为止。6.补植:对损坏或者死亡部分的补植应选用与原种类相同的草种。(四)地被植物1.养护要求:养护技术措施符合花灌木、草坪养护要求。2.地被植物修剪:蔓生性强的地被,修剪应保持整体整齐或有规律变化,使枝蔓不侵占周边植物生长空间。93.病虫害防治:经常检查,注意麦冬蛴、锈病发生,白三叶草重点防治蜗牛、红蜘蛛。早发现,早处理,发现病虫害时,连续消杀多次直至消杀完为止。4.补植:对损坏或者死亡部分的补植应选用与原种类相同的品种,有些草本植物长至一定时,会由于株量过多而枯死,如麦冬、鸢尾等,在保证花坛线条顺畅的情况下,挖除部分草坪,将植物挖起分株栽植。(五)藤本植物1.养护要求:养护技术措施符合花灌木养护要;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援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援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90%。开花的攀援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2.修剪:定期翻蔓、合理绑扎、清除枯枝,疏除老弱藤蔓。观花藤木应根据开花习性进行修剪,并应注意保护和培养开花枝条。(六)竹类1.养护要求生长健壮,枝叶繁茂,竹干疏密有间,无病虫害。2.灌溉、施肥竹类浇水要抓住关键季节,春季出笋前要浇足催笋水,5、6月要浇拔节水,夏季雨水充沛可不浇或少浇,秋季浇孕笋水,冬季过于干旱的可适当喷水。施肥以有机肥为主,时间以11~12月为宜。3.培土竹林要每年培土,厚度以5厘米为宜,时间利用冬季。(七)病虫害防治要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加强抚育管理,合理间伐,使林内通风透光,及早砍除病竹烧毁。三、附属设施维护要求10绿地附属设施完好、分布合理、放置整齐、保持清洁;园路与铺装地面平整无塌陷、裂缝、破损;砖石、混凝土你铺装定期清理缝隙杂物,防止杂草丛生:护栏结构稳固,无松动、变形,金属护栏每年至少1次除锈刷漆,木质护栏定期涂防腐涂料;座椅无尖锐凸起,连接处牢固,表面无毛刺;果皮箱及时清运垃圾,破损部件立即更换;浇灌系统喷头、管道定期检查,确保出水均匀,无漏水、堵塞,冬季做好防冻保护;标识牌设置合理、规范、无污渍、固定牢固,损坏或模糊时及时更换。各种设施要定期维护维修,无安全隐患。第九条考核及奖惩办法甲方依据CJJ/T287《园林绿化养护标准》及《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西安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综合考核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建立长效巡查考核管理制度,甲方对城市园林绿化及附属设施进行经常性、周期性和系统性的巡查,及时系统掌握情况,定期进行评定考核,实施相应养护维修措施,确保城市园林绿化效果及附属设施完好。(一)考核标准1.依照一级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和《城市园林养护管理考核与评价打分细则》(附件)进行综合计算考评。2.检查将采取周、月相结合的方式,每周一次,每月一次综合考评。3.绿化养护月度考核,起评满分100分,得分由月度周考核平均分*50%+月考核得分*50%组成。(二)考核人员周考核由市城市绿化事务中心实施,参加人员不少于3人,结果报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市绿化处备案;月综合考评均由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市绿化处组织相关处室、单位实施,考评人数不少于5人。(三)奖惩办法111.每月评分W85分,不扣除绿化养护费:80--85(包括80分)分之间每低一分扣除年度养护费用的0.03%,75--80分之间(含75分)每低一分扣除年度养护费用的0.06%,低于75分扣除年度养护费的0.5%。2.受到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通报批评,月评分立减5分。3.受到市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月评分立减1分。4.同一项目受到各级通报批评的,按最高标准减分或视情节一票否决;受到各类媒体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减2分或视情节一票否决。5.连续三次考核分数达到90分(包括90分)以上或受到省市媒体表扬的,不扣除任何费用。第十条违约责任1.因乙方行为违约造成甲方利益受到侵害或造成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不解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2.因甲方行为违约导致乙方未能完成管理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不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赔偿。第十一条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西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项1.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123.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伍份,乙方叁份。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签章后生效。甲方名称(盖章):西安市城市管理和乙方名称(盖章):西安市园林生态集团综合执法局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地址:西安市新城区建强路5号大明宫圣远广场A座12层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蕻勤委托代理人(签字):莎电话:电话:029-88651058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雁塔路支行帐号:帐号:972900126710708帐号:2025.7.2313附件: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与评价打分细则项目作业标准扣分原则基本制度落实(6分)基本制度主要包括台账管理制度、巡查制度和保洁维护登记制度等。每个绿地、广场、公园均要建立健全精细化管理责任制,建立精细化管理台账,明确责任人(保洁员或管护人员),负责人、主管领导等要素。一处不达标扣0.5分绿地清掏工作(4分)各养护单位要建立绿篱清掏的常效化管理机制,每年早春与秋冬交替之际,组织两次彻底的清掏工作,确保绿化带土层低于道沿10公分。绿地花池、树池、花墙下的残枝败叶杂物及时清理。一处不达标扣0.5分保洁工作(10分)保洁员未按要求配备,保洁员不在岗的,在岗履行职责不好等情况。一处不达标扣0.5分做好绿地保洁工作,及时清理瓦砾、石块、淤泥、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杂物,清除杂草。严禁绿带内堆积枯枝落叶和其他杂物,做到垃圾分类装袋、日产日清。遇下雪天气,应当及时清理园路积雪。一处不达标扣0.5分果皮箱、护栏、道牙、桌椅、健身器材、点亮灯具、标识牌等设施按时擦洗保持干净:果皮箱内垃圾清掏及时、垃圾不得散落。景观水池、喷泉水池中不得出现漂浮杂物,水质清澈见底没有异味。一例不达标扣0.2分花池、草坪中,绿篱下有杂草的,每10平方米扣0.2分。一例不达标扣0.2分苗木整形修剪工作(5分)乔、灌木及时修剪,无萌蘖枝,无徒长;草坪、绿篱及时修剪,整齐美观;遮挡交通信号灯与交通标识牌的苗木要随时修剪。一处不达标扣0.5分行道树、乔木或灌木等有残株或死株的。苗木的折枝、枯枝和吊枝未及时清理,影响景观的。一例不达标扣0.2分14乔、灌木、花卉养护(5分)行道树缺株、绿篱断垄现象严重影响城市景观效果,各养护单位要在每年的春、秋两季组织苗木补栽工作,确保行道树无缺株,绿篱无断垄及斑秃现象。花卉生长健壮,花色艳丽,无明显病虫害、无残花败叶;花卉布置与景观协调美观;木本花卉及时整枝、整形,宿根花卉造型效果好;水生植物植株健壮,花、叶色泽艳丽,无残花败叶。一处不达标扣1分绿化灌溉工作(5分)根据天气情况及时进行灌溉,夏季高温少雨天气要开展抗旱工作。草坪、花卉因浇水不及时或漏浇,导致枯黄的,每10平方米扣0.5分。一处不达标扣0.5分绿化冲洗工作(2分)按照治污减霾工作要求开展绿化大冲洗工作,未按要求开展或工作开展不及时的每处扣0.5分。一处不达标扣0.5分植保工作(3分)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杜绝病虫害大面积蔓延,确保植株健壮,长势良好。草坪、花卉等植物有明显病虫害,影响景观效果的,每10平方米扣0.5分。一处不达标扣0.5分绿地管理(10分)对植物养护不到位,植物生长不良,严重影响景观效果或死亡率达5%以上的,每10平方米扣0.5分。一处不达标扣0.5分绿化带苗木有缺株断垄、黄土祼露现象的;绿地因取土、施工留下残坑或者因开展活动造成破坏,恢复不及时的,每10平方米扣0.5分。一处不达标扣0.5分绿地内因取土、施工留下残坑或因开展活动造成破坏,恢复不及时的,每10平方米扣1分。一处不达标扣1分以开发、市政建设等名义侵占绿地的,每处扣3分;以合作、合资或者其他方式,出租绿地,将绿地改作他用的,每处扣3分;其他有违反《西安市绿化条例》《西安市公园条例》等法规和相关规定的,每处扣1分。视情扣分街景布置工作(10分)南北大街、钟鼓楼广场、凤城八路、文景路等重点鲜花摆放场所明牌公示养护人员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便于监督和管理。一处不达标扣0.5分花坛、花境管理(2分)花卉生长健壮,花色艳丽,无明显病虫害:及时施肥、浇水、无残花败叶,花卉布置与景观协调美观:木本花卉及时整枝、整形,花期色艳、花簇丰满:球宿根花卉及时更新,定植扶正,图案美观,造型效果好;水生植物植株健壮,花、叶色泽艳丽,无残花败叶。一处不达标扣0.5分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管理(3分)屋顶绿化、垂直绿化每两个月修剪一次,保持整齐美观,苗木成活率保持95%以上,不得出现黄土祼露和垃圾杂物。一处不达标扣0.5分设施维护(10分)护栏护网,标识及宣传牌有倾斜、破损的:护栏、护网有倾斜,缺损,缺损,每3米扣0.5分。花坛、花境设施保护完好;一处不达标扣0.5分亭,廊、花架、景石、桌椅、果皮箱、上水、喷泉和牌饰等园林设施有损坏的。地灯、射灯、挂灯等各种灯饰有破损的,灯架、灯罩有污物或悬挂物的。一处不达标扣0.5分景观喷泉的管道、喷嘴及水池完好率不低于95%,景观喷泉运行正常:绿化景观照亮设施设备完好率达标。一处不达标扣0.5分果皮箱、护栏、道牙、桌椅、健身器材等便民服务设施检修不及时,损坏后三天内未进行维修,一周内未全面恢复的。一处不达标扣0.5分公厕管理:无专人管理的:有明显异味,有蚊蝇、积水、尿垢的:清洁工具放置零乱的;未建立“所长制”的。一处不达标扣1.0分游园秩序(5分,此项仅适用公园)公园导游图、导厕牌、路标、宣传牌等标识不全,设置不规范的。一处不达标扣0.5分出现打架斗殴、赌博和非法交易活动处置不及时的。一处不达标扣0.5分公园主要出入口无游园须知:工作人员未持证上岗、值班人员不在岗的,每人次扣0.1分。一处不达标扣0.1分经营服务(5分,此项仅适用公严禁任何与公园公益性及服务游人宗旨相违背的经营行为。在公园内设立为少数人服务的会所、高档餐馆、茶楼等;将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园资产转由企业经营、将公园作为旅游景一处不达标扣3.0分园)点进行经营开发的:违规增添游乐康体设施设备以及将公园内亭、台、楼、阁等园林建筑以租赁、承包、买断等形式转交营利性组织或个人经营的。经营管理。商业摊点、娱乐场所、经营网点和临时性经营活动场所的广告标志、摊点摆放零乱的:游乐设施“三证不全”操作人员无上岗证、无管理标志的:经营摊点证照不全、侵占绿地、超出经营范围、经营伪劣商品及不能做到明码标价的。一处不达标扣1.0分经营服务(此项仅适用公园)服务质量。服务人员缺乏职业道德,工作服装不统一,服务态度不热情,仪表不整洁,语言粗俗的。未设立“学**先锋岗”或文明志愿者服务的。一处不达标扣0.2分安全管理(5分)安全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重要部位责任人及分工不明确,无各类安全预案的,应急突发事件处置机制不健全,无预案等。一处不达标扣0.5分安全保障措施。绿地附属设施、公园游乐设施,未按国家规定定期检测、维修和保养、无安全警示标示的;防灾避险设施不完善、设置不规范、标示不明显的;电源管理、机械操作、游乐设施操作,无专业技术人员或操作人员无上岗证的。一处不达标扣1.0分出现安全问题的;出现安全隐患被上级通报或媒体暴光的。一处不达标扣1.0分其他(10分)舆情管控、行风建设、专项活动等。一处不达标扣1-2分备注此表满分为100分,各项最低得分为0分,不计负分;根据各季度重点养护内容的不同,可结合实际情况对各项目所占分值进行调整。1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设施管护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