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综合业务管理数字化能力提升采购合同公告(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
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生态环境综合业务管理数字化能力提升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501013214A_001
二、合同名称:山东省生态环境综合业务管理数字化能力提升项目
三、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生态环境综合业务管理数字化能力提升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000000202501013214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
联系方式:0531-51798760
供应商(乙方):正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米兰花园1幢1-3号
联系方式:1525319029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无
1.0
10.8888
10.8888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超市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7-2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7-25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山东省生态环境综合业务管理数字化能力提升项目合同.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山东省生态环境综合业务管理数字化能力提升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501013214A_001计划编号:37000000040200520250045采购人: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供应商:正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签订时间: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采购人(全称):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供应商(全称):正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山东省生态环境综合业务管理数字化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服务)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山东省生态环境综合业务管理数字化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服务)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内容和范围:服务主要内容:信息化监理服务等。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交付。三、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采购人要求的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万捌仟捌佰捌拾捌元零角零分(¥108888.00元;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李小龙。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108888.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回分期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70%的合同金额。供应商提供项目服务方案,经采购人组织评审通过且供应商提供合同金额30%的等额保函后,采购人向供应商再支付合同金额的30%。等额保函有效期2至项目验收合格为止。如项目验收延迟导致保函有效期不足,供应商需办理保函延期手续。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3)投标函及其附录;(4)合同条款;(5)服务标准和要求;(6)图纸(如果有);(7)服务费用报价表;(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服务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6月27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壹份。采购人: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公章)供应商:正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或盖章)住所: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东路98号恒盛科技住所: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园5号楼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付正君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李小龙电 话:电 话:18722371707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账号:账号:15993724210027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23001邮政编码:5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山东省生态环境综合业务管理数字化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服务)。1.3服务内容:信息化建设等。1.4服务的进度安排:交付时间(合同生效之后X日生效):监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验收结束。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_详见附件。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7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_网上商城竞价结果。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_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70%的合同金额。供应商提供项目运维方案,经采购人组织评审通过且供应商提供合同金额30%的等额保函后,采购人向供应商再支付合同金额的30%。等额保函有效期至项目验收合格为止。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露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双方各自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7.3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八条违约责任8.1除不可抗力外,供应商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所对应的本合同价格的0.3%计算,逾期超过30日,采购人有权在要求供应商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供应商解除本合同,供应商退回已付款;如履行方式违约,供应商承担15%的违约金,如履行方式达不到合同目的,供应商退回已付款,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8.2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8.3如果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采购人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采购人违约。8.4采购人因资金拨付进度原因导致延期支付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供应商不因上述原因追究采购人的违约责任。第九条不可抗力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约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条验收10.1本合同为采购人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采购人应专门成立履约验收小组,于供应商交付项目时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与采购人员相分离。验收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第十一条仲裁11.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_济南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1.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二条语言和标准12.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3.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3.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3.4补充条款:_无。附件一网上商城定点竞价采购凭证(采购清单)项目编号:SCDZ-2025-487124项目名称:山东省生态环境综合业务管理数字化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服务)计划编号:Z3700010020250613792630供应商:正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编号服务分项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技术指标1山东省生态环境综合业务管理数字化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服务)1宗1.监理工作要求供应商应依据委托合同、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项目建设需求,协助建设单位全面地进行项目管理和技术监督,对影响工程进度、质量的诸多因素进行检测、核验,对差异提出调整措施,当出现项目偏差及时予以调整;对信息系统建设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确保建设行为合法、合理、科学、经济,促使建设进度、投资、质量达到建设合同规定的目标。通过专业的信息化项目安全管理经验及手段,保证项目建设各环节顺利实施,保障项目建设达到预期建设目标要求,保证项目按质保量建设完成。2.安全保密要求供应商必须对工程技术文件以及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供应商与建设单位签订保密协议,监理组成员签署保密承诺书。未经建设单位书面许可,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3.文档交付要求供应商应按照《信息技术服务监理》(GB/T19668-2014)输出监理文档和过程记录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档: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开工通知、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现场管理制度、监理周报、监理意见、会议纪要、方案报审表、监理审核报告、专项报告、初验报告、监理工作总结等。4.监理实施方案要求(其中标*内容为必须项)供应商需要提交监理实施方案。监理实施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本项目监理业务需求分析;*(2)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3)项目监理工作依据;(4)监理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5)参与本项目团队组建计划;(6)质量控制的工作方法和措施;(7)进度控制的工作方法和措施;(8)投资控制的工作方法和措施;(9)合同管理的工作方法和措施;(10)信息管理的工作方法和措施;(11)安全管理工作方法和措施;*(12)本项目建设重点难点、风险分析,相应的控制措施;(13)组织协调的工作方法和措施;(14)监理工作制度和流程;(15)监理资料规范化管理的工作方法。5、监理服务工期要求监理服务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严格按照采购人进度安排准时进场开展相应工作。监理服务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信息化项目监理有关要求,确保被监理项目按照合同要求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通过项目验收。6.监理服务的验收要求供应商协助业主单位进行验收工作,促使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最终的功能和性能等指标符合承建合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供应商协助业主单位、承建单位进行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移交工作,促使信息系统工程项目顺利完成。供应商提供的监理服务应达到建设单位要求及以下主要标准及规范要求:《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37号)《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鲁财采〔2018〕70号)《信息技术服务监理》(GB/T19668)《软件系统验收规范》(GB/T28035-2011)等信息技术标准规范其他服务要求编号需求内容11.实施过程中,供应商应遵循以下原则:(1)独立公正原则:监理单位将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对本项目的质量和进度进行全面监控。(2)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原则:监理单位对本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3)依法原则:监理单位的监理活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和规定。(4)保密原则:监理单位对在监理过程中所涉及的项目有关涉密内容严格保密。(5)回避原则:监理单位不从事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系统开发或集成业务,作为公正、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该项目的开发或集成商在业务上以及核心技术上不构成竞争关系。2.监理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资格证书。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为提高中正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承接的山东省生态环境综合业务管理数字化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服务)的工作效率,实现客户项目实施及支撑的本地化,提高客户需求响应速度,现就山东省生态环境综合业务管理数字化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服务)相关事宜进行授权委托:正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授权正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对山东省生态环境综合业务管理数字化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服务)进行项目实施、开具发票、开具保函、收款、售后服务等本地化工作。正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收款银行及账号:开户行: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户名:正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账号号码:15993724210027针对山东省生态环境综合业务管理数字化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服务),正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本单位承担其行为的全部法律责任。授权单位:(盖章)正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2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环境综合业务管理数字化能力提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