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保安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王哥庄街道办事处2025)



合同编号:Y370212103002202500029_001

合同名称:返岭派出所保安服务

项目编码:SDGP370212000202502000320

项目名称:返岭派出所保安服务

采购人(甲方):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王哥庄街道办事处

地址:崂山区王哥庄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18562531727

供应商(乙方):青岛戎戍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香岭路1号1号楼A426户

联系方式:15689998872

合同签订日期:2025-07-25

合同金额:28.944万元

主要标的名称:其他安全保护服务

规格型号:/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8.9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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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聘用方)崂山区王哥庄街道办事处地址:王哥庄街道办事处驻地乙方(服务方):青岛戎戍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崂山区香岭路1号1号楼A426户甲方为了本单位所辖区域内的社会稳定、治安防范等工作的需要,特聘请乙方承担此项服务工作,甲、乙双方就此协商签订如下协议,以示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内容及要求乙方保安队员必须服从甲方的具体领导。具体职责如下: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照甲方的要求参与维护社会稳定、治安巡逻等任务;2、参加换届选举、拆迁改造、信访稳定、抢险救灾等各项紧急工作的秩序维护;3、参加重大节庆活动和警卫任务安全保卫工作;4、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协助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甲方要求,由返岭派出所具体负责保安队员的组织领导、使用;2、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全面落实防范措施,重点要害部位要安装物防、技防设施,贵重物品的存放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3、对不称职或不服从管理的保安队员,有权向乙方提出调换;对乙方保安人员因过失或故意行为、工作失职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可要求乙方扣除相关保安队员的奖金或工资;24、甲方应尊重保安工作,对保安队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和配合;5、若保安队员休假,乙方应提前2日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待甲方批准、乙方同意后,由乙方安排好工作后,方可休假,以便甲乙双方工作的统一安排。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招收18至30周岁之间,退伍军人或从事过保安工作的可适当放宽,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的保安队员,退伍军人或从事过保安工作的优先招录;、山2、乙方负责发放保安队员工资及交纳其他社会保险费及负责发放其他应付保安队员的相关费用;3、保安队员的制装、装备器械等由乙方负责;4、在协议工作期间,保安队员若发生事故,乙方须协调劳动部2门、保险公司进行处理,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进行合理配合。5、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安保人员人员若发生工伤或出现劳动争议,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四、保安队员的食宿、工作时间1、按照甲方单位就餐标准提供就餐,餐费由乙方负责(每月按照22天计算,或按实际上班天数),值班人员住宿由甲方免费提供。2、保安队员在甲方的工作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保安队员实行轮休制,每周不超过44小时工作制,法定节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如遇突发的紧急情况,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安排安保人员到位并进行合理调休。五、甲方聘用乙方保安3名。六、乙方收取甲方保安服务费标准按每人每月8040元整计费,33人每年总计人民币289440元整,合同金额已包含乙方提供服务的各种费用及其他一切费用。七、服务期限:自2025年7月25日至2026年7月24日,一年,如双方合作良好且政策允许,可以续签合同。八、付款方式:(1)每季度末由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后支付上季度保安服务费用。“先开票、后付款”原则。本合同涉及的服务报酬根据实际提供服务人数及天数据实支付。服务期限界满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正规发票,甲方在收到符合要求的发票、费用明细、服务验收单后方可按照流程申请安排付款。(2)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并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发票打印不清晰,超出票面打印;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九、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服务项目内容和人员,确保甲方治安安全和财产安全,如因乙方未履行协议约定或因乙方派出服务人员失职而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承担全部赔偿损失金额,且甲方可终止合同并向乙方另主张服务费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因乙方或乙方服务人员原因导致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十、此协议自2025年7月25日起生效,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变更协议内容或不4履行协议,任何一方不执行协议应赔偿对方本协议所聘保安队员总人数一个月的保安服务费。十一、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动或停止协议执行,其中一方应提前30天提出协商,经双方协商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以便执行,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双方应在协议期满前30日内协商签订协议的续签或终止。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如不能及时续签,又没有在协议期满后7日内提出异议,此协议按签约时间顺延有效一年。十三、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办一份、招标公司二份。十四、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十五、未尽事宜:甲双方因自身原因给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甲方(签章):王哥庄街道办事处签字:电话:(0532)87842149乙方(签章):青岛戎戍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字:电话:(0532)809919192025年7月25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安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