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牦牛养殖基地采购合同公告(达日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河湖长制办公室)2025)



[果洛州·达日县]
[公开招标]
[施工]2025年达日县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标准化牦牛养殖基地项目标段一合同公告

2025年达日县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标准化牦牛养殖基地项目标段一   合同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E6301000076056440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6440001001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招标人名称:达日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
  招标人代码:116326240150631439
  中标人名称:青海梵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代码:91630100MA759TGW6L
  合同金额:4697362.760元
  合同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合同期限:年
  质量要求:合格
  合同签署时间:2025年06月03日

附件如下:
标准化牦牛养殖基地项目合同(1).pdf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达日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承包人(全称):青海梵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25年达日县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标准化牦牛养殖基地项目施工工程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5年达日县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标准化牦牛养殖基地项目施工工程。2.工程地点:达日县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果发改投资(2025)84号。4.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5.工程内容:1、达日县吉迈镇生态畜牧业联合社提升改造:改造原有739.14平方米畜棚及运动场,新建饲草料库房280平方米,新建堆类场250平方米,以及室外相关附属设施。2、达日县满掌乡优根生态畜牧业合作社标准化牦牛养殖基地提升改造:改造原有234平方米畜棚及运动场新建饲草料库房280平方米,新建堆类场180平方米,以及室外相关附属设施;3、达日县德昂乡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标准化牦牛养殖基地提升改造:改造原有260平方米畜棚及运动场,新建饲草料库房约280平方米,新建管理用房约40平米,新建堆粪场250平方米,以及室外相关附属设施及设备购1置。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1、达日县吉迈镇生态畜牧业联合社提升改造:改造原有739.14平方米畜棚及运动场,新建饲草料库房280平方米,新建堆类场250平方米,以及室外相关附属设施。2、达日县满掌乡优根生态畜牧业合作社标准化牦牛养殖基地提升改造:改造原有234平方米畜棚及运动场新建饲草料库房280平方米,新建堆类场180平方米,以及室外相关附属设施;3、达日县德昂乡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标准化牦牛养殖基地提升改造:改造原有260平方米畜棚及运动场,新建饲草料库房约280平方米,新建管理用房约40平米,新建堆粪场250平方米,以及室外相关附属设施及设备购置。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81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超过工期日历天数的需承担工期逾期的违约责任。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2人民币(大写)肆佰陆拾玖万柒仟叁佰陆拾贰元柒角陆分¥4697362.76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壹拾万零叁佰捌拾柒元玖角贰分(100387.92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马占鑫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3(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年6月2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达日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签订。4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达日县地址:西宁市城西区富兴路1号1号楼1单元19层11913室邮政编码:814299邮政编码:8100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李全晓5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975-8313036电话:17797223165传真电子信箱: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农行达日支行开户银行:建行西宁昆仑西路支行账号:2880000104000180账号:63050110103400000132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标准化牦牛养殖基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