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实施方案编制采购合同公告(龙游县龙洲街道办事处2025)



一、合同编号:11N7844095672025401
二、合同名称:红星未来社区创建实施方案编制合同
三、项目编号:QSZFCG2025004
四、项目名称:红星未来社区创建实施方案编制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龙游县龙洲街道办事处
地 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龙洲街道龙翔路539号
联系方式:18757035498
供应商(乙方):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绿城奔通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下城区安吉路18号
联系方式:18767105439,1836862199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红星未来社区创建实施方案编制
数量:1.00
单价(元):392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方案编制,配合申报时间。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合同金额(元):392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5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红星未来社区创建实施方案编制采购合同.pdf

红星未来社区创建实施方案编制采购合同.pdf

红星未来社区创建实施方案编制采购合同项目名称:红星未来社区创建实施方案编制合同编号:QSZFCG2025004甲方:龙游县龙洲街道办事处乙方: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绿城奔通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体)一、说明1.合同基本条款是指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成交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应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并作为双方签约的依据。对于合同的其他条款,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2.制定“合同主要条款”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叁拾玖万贰仟元整(¥392000元)人民币。注:1、以上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方案编制费、设计费、外业调研费用、工作人员薪酬、办公费、专家论证研讨费、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的提供)、培训辅导、全额含税发票、劳保费、管理费、差旅费、利润、税金、后续服务、完成本项目的其它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等所有费用。2、成交后不允许擅自改变采购内容、质量标准、完成时间等实质性条款。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合同价不做调整。方案深化设计微调,超出合同价仍按合同价进行结算,乙方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服务的有关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1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质量保证期1.质量保证期年。七、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方案编制,配合申报时间2.履行方式和内容:2.1采购项目概况红星未来社区(以下简称:本项目)是龙游县龙洲街道拟申报的省级未来社区试点项目。本项目位于龙游县中心城区,距离龙游高铁站约4公里,东邻灵山江,西与北接老城区,南邻龙游县大南门历史文化街区。红星未来社区东至灵山江,南至太平东路,西至大众路及平政路,北至荣昌大道,创建范围总面积32公顷。本项目重点内容包括调研分析评估社区现状,提出社区建设指引和分期建设计划,以及社区建设提升实施方案,为后续未来社区建设治理提供科学引导。2.2工作任务完成龙游县龙洲街道红星未来社区创建方案编制。2.2.1基本情况分析(1)确定选址范围,明确创建项目所在区位,绘制社区范围图;(2)明确红星未来社区情况,包括上位规划、周边设施现状、社区风貌分析、社区问题等;(3)居民调研及分析,开展深度访谈,进一步深度了解居民需求。2.2.2确定创建目标:(1)开展文化专篇研究,进行红星未来社区文化特色挖掘和文化主题凝练;7(2)提出红星未来社区的创建思路、目标定位和特色主题。I2.2.3空间总体设计:(1)围绕红星未来社区创建目标,明确社区整体空间结构、总平面设计及空间布局,明确社区受益人数;(2)围绕社区创建目标,明确实施单元具体的空间方案,改造及(或)新建部分的建设内容及相应规模。2.2.4场景设计:(1)根据需求明确红星未来社区的核心场景和打造思路;(2)分地块明确各项内容与规模,汇总形成项目场景系统方案,绘制场景空间集成2图,编制配套空间配置清单和创建评价指标响应表。2.2.5数字化方案:(1)平台建设模式与组织架构思路;(2)初步确定数字化建设总体框架图;(3)规划的重点数字化应用;2.2.6运营策划:(1)基于人群和市场调研,明确服务需求、市场资源和运营目标;(2)明确场景运营的初步方案,包括运营主体、运营内容和资金平衡模式,绘制运营模式图等。2.2.7资金方案:(1)建设阶段编制改造更新投资表,明确投资主体(资金来源);(2)运营阶段根据运营模式,分主体编制运营阶段的资金平衡测算方案等。2.2.8创建计划:(1)明确创建项目的建设主体;(2)提出项目建设模式、建设进度安排等。2.3成果要求o2.3.1深度要求本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按《浙江省未来社区创建方案参考大纲》、《浙江省未来社区创国建实施方案编制及评审要点》、《省风貌办关于开展浙江省第八批未来社区创建的通知》等文件、规范要求编制,至少应符合上级部门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并完成备案的要求。2.3.2提交成果要求(1)设计文本电子版采用PPT或PDF格式。(2)电子版方案1份,如需追加数量,具体份数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3.履行地点:按甲方要求。八、货款支付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待县专项补助资金到位后支付签约合同价的60%;方案通过评审并提交成果文件后且专项资金到位后支付签约合同价的40%。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3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1.甲方应当按合同条款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向乙方提供与项目建设有关的项目等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2.甲方有与乙方订立补充合同的签订权。3.甲方有对项目规模、设计标准、规范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项目建设、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十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的工作。2.负责本项目建设,负责处理好与项目实施单位的协调。3.项目建设有关事项包括:项目规划、设计标准、规范和使用功能要求,向甲方的建议权;4.项目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提出建议,并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项目成本,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的甲方的同意;5.项目实施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项目成本,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4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合同双方须签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所有附件是合同之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并生效。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正本一式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四份、乙方联合体双方各执三份,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留存一份。十七、附件附件1:项目组人员一览表5甲方(盖章):龙游县龙洲街道办事处地址:龙游县龙翔路539号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订地点:龙游县龙洲街道办事处中乙方(盖章):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乙方(盖章):浙江绿城奔通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2025年5月23日合同鉴证方: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鉴证日期:2025年5月2日6附件1:项目组人员一览表项目组人员一览表投标单位名称: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本项目中的职务或工种资格证书名称备注1胡适人男43城乡规划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项目负责人2孔维颖女33城乡规划中级工程师项目组成员3黄晴怡女28城乡规划助理工程师项目组成员4邱小丽女26城乡规划助理工程师项目组成员5朱桑泓女26城乡规划助理工程师项目组成员6俞一杰男38城乡规划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项目组成员7边强男31城乡规划中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项目组成员8叶方曦女33建筑设计一级注册建筑师项目组成员9郑军女52建筑设计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级注册建筑师项目组成员10楼晓女44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项目组成员备注:后附相关证书、社保证明和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磋商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5年5月7日7红星未来社区创建实施方案编制采购合同项目名称:红星未来社区创建实施方案编制合同编号:QSZFCG2025004甲方:龙游县龙洲街道办事处乙方: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绿城奔通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体)一、说明1.合同基本条款是指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成交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应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并作为双方签约的依据。对于合同的其他条款,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2.制定“合同主要条款”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叁拾玖万贰仟元整(¥392000元)人民币。注:1、以上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方案编制费、设计费、外业调研费用、工作人员薪酬、办公费、专家论证研讨费、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的提供)、培训辅导、全额含税发票、劳保费、管理费、差旅费、利润、税金、后续服务、完成本项目的其它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等所有费用。2、成交后不允许擅自改变采购内容、质量标准、完成时间等实质性条款。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合同价不做调整。方案深化设计微调,超出合同价仍按合同价进行结算,乙方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服务的有关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1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质量保证期1.质量保证期年。七、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方案编制,配合申报时间2.履行方式和内容:2.1采购项目概况红星未来社区(以下简称:本项目)是龙游县龙洲街道拟申报的省级未来社区试点项目。本项目位于龙游县中心城区,距离龙游高铁站约4公里,东邻灵山江,西与北接老城区,南邻龙游县大南门历史文化街区。红星未来社区东至灵山江,南至太平东路,西至大众路及平政路,北至荣昌大道,创建范围总面积32公顷。本项目重点内容包括调研分析评估社区现状,提出社区建设指引和分期建设计划,以及社区建设提升实施方案,为后续未来社区建设治理提供科学引导。2.2工作任务完成龙游县龙洲街道红星未来社区创建方案编制。2.2.1基本情况分析(1)确定选址范围,明确创建项目所在区位,绘制社区范围图;(2)明确红星未来社区情况,包括上位规划、周边设施现状、社区风貌分析、社区问题等;(3)居民调研及分析,开展深度访谈,进一步深度了解居民需求。2.2.2确定创建目标:(1)开展文化专篇研究,进行红星未来社区文化特色挖掘和文化主题凝练;7(2)提出红星未来社区的创建思路、目标定位和特色主题。I2.2.3空间总体设计:(1)围绕红星未来社区创建目标,明确社区整体空间结构、总平面设计及空间布局,明确社区受益人数;(2)围绕社区创建目标,明确实施单元具体的空间方案,改造及(或)新建部分的建设内容及相应规模。2.2.4场景设计:(1)根据需求明确红星未来社区的核心场景和打造思路;(2)分地块明确各项内容与规模,汇总形成项目场景系统方案,绘制场景空间集成2图,编制配套空间配置清单和创建评价指标响应表。2.2.5数字化方案:(1)平台建设模式与组织架构思路;(2)初步确定数字化建设总体框架图;(3)规划的重点数字化应用;2.2.6运营策划:(1)基于人群和市场调研,明确服务需求、市场资源和运营目标;(2)明确场景运营的初步方案,包括运营主体、运营内容和资金平衡模式,绘制运营模式图等。2.2.7资金方案:(1)建设阶段编制改造更新投资表,明确投资主体(资金来源);(2)运营阶段根据运营模式,分主体编制运营阶段的资金平衡测算方案等。2.2.8创建计划:(1)明确创建项目的建设主体;(2)提出项目建设模式、建设进度安排等。2.3成果要求o2.3.1深度要求本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按《浙江省未来社区创建方案参考大纲》、《浙江省未来社区创国建实施方案编制及评审要点》、《省风貌办关于开展浙江省第八批未来社区创建的通知》等文件、规范要求编制,至少应符合上级部门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并完成备案的要求。2.3.2提交成果要求(1)设计文本电子版采用PPT或PDF格式。(2)电子版方案1份,如需追加数量,具体份数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3.履行地点:按甲方要求。八、货款支付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待县专项补助资金到位后支付签约合同价的60%;方案通过评审并提交成果文件后且专项资金到位后支付签约合同价的40%。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3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1.甲方应当按合同条款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向乙方提供与项目建设有关的项目等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2.甲方有与乙方订立补充合同的签订权。3.甲方有对项目规模、设计标准、规范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项目建设、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十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的工作。2.负责本项目建设,负责处理好与项目实施单位的协调。3.项目建设有关事项包括:项目规划、设计标准、规范和使用功能要求,向甲方的建议权;4.项目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提出建议,并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项目成本,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的甲方的同意;5.项目实施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项目成本,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4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合同双方须签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所有附件是合同之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并生效。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正本一式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四份、乙方联合体双方各执三份,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留存一份。十七、附件附件1:项目组人员一览表5甲方(盖章):龙游县龙洲街道办事处地址:龙游县龙翔路539号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订地点:龙游县龙洲街道办事处中乙方(盖章):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乙方(盖章):浙江绿城奔通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2025年5月23日合同鉴证方: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鉴证日期:2025年5月2日6附件1:项目组人员一览表项目组人员一览表投标单位名称: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本项目中的职务或工种资格证书名称备注1胡适人男43城乡规划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项目负责人2孔维颖女33城乡规划中级工程师项目组成员3黄晴怡女28城乡规划助理工程师项目组成员4邱小丽女26城乡规划助理工程师项目组成员5朱桑泓女26城乡规划助理工程师项目组成员6俞一杰男38城乡规划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项目组成员7边强男31城乡规划中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项目组成员8叶方曦女33建筑设计一级注册建筑师项目组成员9郑军女52建筑设计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级注册建筑师项目组成员10楼晓女44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项目组成员备注:后附相关证书、社保证明和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磋商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5年5月7日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创建实施方案编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