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研究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202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新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研究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1018369920259002
二、合同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新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研究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XYHJ-2025-TJJ003
四、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新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研究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
地 址:人民路399号
联系方式:15199176216
供应商(乙方):新疆大学
地 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666号
联系方式:1516099287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标项四新疆消费市场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状况研究 数量:1.00 单价(元):3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新疆消费市场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状况研究服务要求: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时间:2025年6月11日-2025年10月31日服务标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标准
2.合同金额(元):3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7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备案--外力·依米提--新疆消费市场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状况研究.pdf
课题类型:重点类()优选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合同书课题名称:新疆消费市场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状况研究课题承担单位:,新疆大学课题负责人:,外力·依米提研究起止时间:,2025年7月至2025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二○二五年七月填写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与课题承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顺利完成本课题的研究开发任务,经协商订立本合同。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且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为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单位公章)2025年7月16日代表人(签章)陈谦职务研究院院长课题联系人温镜弘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399号邮编830002电话15299073505传真0991-2667290乙方单位名称新疆大学(单位公章)2025年7月8日代表人(签章)马新宾职务校长课题联系人外力·依米提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666号邮编830046电话8592449手机18999920311电子邮箱439659267@qq.com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乌鲁木齐胜利路(兵团)支行帐号30704301040002348-1-一、研究内容(一)研究的主要内容。本课题以新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为基石,聚焦消费新业态发展全链条,通过政务数据深度开采实现三大核心内容:一是全面、系统、深入地摸清新疆消费市场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现状、特点、问题及趋势,为政府精准施策、企业优化布局、产业创新发展等提供依据。二是政策效能验证。通过工商注册数据追踪政策发布企业数据变化,对比政策覆盖县与非覆盖县数据,揭示政策资金投入效能瓶颈。三是生存预警。分析利用普查企业注册量、注销量注吊销字段,警示企业生存发展,为财政资金靶向投放提供导航。本课题以全面、系统、深入地摸清新疆消费市场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现状、特点、问题及趋势为总体目标,为政府精准施策、企业优化布局、产业创新发展等提供依据。全景描绘,量化评估新疆主要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市场规模、结构占比、增长速度及地域分布;特征刻画,分析新疆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主要特征及其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异同;驱动与挑战,识别推动新疆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关键驱动因素和面临的主要瓶颈与挑战;趋势研判,基于现状分析和驱动因素,预测新疆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未来发展趋势及潜在增长点;区域对比,分析新疆内部不同区域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差异性与特色;政策与建议,提出促进新疆-2-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政策建议和企业发展策略。(二)主要创新点。1.理论创新本课题拟产出新疆消费新业态数据图,通过工商注册数据追踪政策发布企业数据变化,对比政策覆盖县与非覆盖县数据,揭示政策资金投入效能瓶颈;分析利用普查企业注册量、注销量注吊销字段,警示企业生存发展,为财政资金靶向投放提供导航,对企业的生存发展提供指导,为边疆发展实践贡献新知。2.实践创新通过量化消费结构变迁和新兴业态规模揭示传统消费转型痛点与新业态成长轨迹,为新疆各级政府抢抓数字经济机遇、激发市场活力,精准制定促消费、兴数字、优环境的政策提供依据;通过数据诊断各业态、各区域的真实发展瓶颈,推动补贴靶向投入,推动财政撬动更大消费增量;识别阻碍业态协同的关键堵点,避免业态孤立发展;聚焦新业态创造的就业类型及其在少数民族群体、南疆地区的覆盖情况,为职业技能培训与就业帮扶政策提供精准画像,破解民生就业痛点。(三)研究方法。定量研究:以经济普查数据深度挖掘与分析为核心基础,补充商务、文旅、交通、通信等部门的数据统计数据,分析影响因素、预测趋势。-3-定性研究:对政府官员、行业协会专家、平台高管、典型商户代表、消费者代表、物流等深度访谈;选取成功与面临挑战的案例进行解剖;实地走访特色商圈、电商园区、直播基地、边境口岸市场、社区网点等调研。比较研究:新疆内部不同区域间的比较;新疆与全国平均水平或相似省份的比较;在边境贸易相关业态进行国际经验借鉴。(四)计划进度、阶段成果。序号研究阶段(起止时间)研究内容阶段成果12025.7.15-2025.7.31收集相关文献资料,掌握研究动态,细化具体研究内容。22025.8.1-2025.8.31通过走访、访谈等获取案例与数据;整理调研资料,对访谈记录、走访结果进行分类归档,梳理出初步问题清单,为后续分析奠定基础。基于现有数据绘制新疆消费市场新业态新模式数据图32025.9.1-2025.9.30分析数据并提炼核心问题;聚焦当前新疆消费市场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中亟待解决的紧迫性问题;撰写《新疆消费市场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状况研究》初稿。《新疆消费市场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状况研究》初稿。42025.10.1-2025.10.31总结前期研究成果,收集专家意见,修改研究报告并进行项目结项。《新疆消费市场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状况研究》(五)成果形式。本课题通过现场访谈、调研等方式与多源数据采集,系统扫描新疆消费市场新业态全景:聚焦融合消费场景、绿色智能消费及边疆特色创新等。深入剖析新业态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与关键瓶颈,结合成功案例与困境样本的深度对比,揭示转型规律,最终提出战略性认识——新业态是撬动边疆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并给出针对性建议,为优化营商环境、-4-促进社会稳定提供精准施策依据。形成《新疆消费市场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状况研究》报告及对成果进行压缩提炼和改编后形成的5000到8000字研究成果摘要,附录整合政策文件、核心数据及可视化图表支撑论证。二、研究团队基本情况1、课题负责人基本情况姓名外力·依米提性别男年龄52学历博士职务无专业技术职称副教授工作单位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666号新疆大学红湖校区邮政编码830046联系电话18999920311电子邮箱439659267@qq.com2、主要参加者基本情况姓名年龄专业职称研究专长工作单位****·艾山50教授区域经济,企业管理,企业信用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李清36教授“一带一路”经济研究,区域经济和公司金融研究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赵晓琴48副教授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资源开发与利用、国际能源合作研究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沙米拉·色依提43副教授数字技术驱动的产业转型、区域经济数字化治理、价格传导机制创新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宋琳28--区域经济与企业管理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杨逸翔23--区域经济与企业管理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石宇飞23--区域经济与企业管理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或委托推荐单位)负责对课题进行验收和评审。-5-(2)甲方(或委托推荐单位)有权要求乙方随时上报阶段性研究成果,掌握课题研究的进度和质量,进度和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或委托推荐单位)有权终止课题研究。(3)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课题资助经费。(4)甲方向乙方提供与课题相关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汇总资料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的其他有关资料。(5)甲方拥有对课题研究成果的使用权与发布权。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获取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应妥善保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本课题以外的其他研究项目,不得向第三者扩散,不得擅自公布。对课题研究中涉及国家秘密、未形成的政策方案等内容,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一律不得对外公开。若有泄露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全部损失。(2)双方签订课题研究合同后,乙方应迅速启动课题研究工作,在合同签署后15日内组织开题,并及时将开题情况报甲方。(3)乙方同意按“合作研究”的方式,甲方可以选派专业人员以适当方式参与课题研究工作。(4)乙方在进行课题研究时以开发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为主,并保证按时完成课题研究工作,确保研究成果的质量。(5)乙方应于2025年10月30日前,向甲方提交本课题的终审材料,包括最终研究成果、对成果进行压缩提炼和-6-改编后形成的5000到8000字研究成果摘要(最终研究成果及成果摘要均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文件各一份)。(6)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公布课题研究成果。经甲方书面同意发表的课题,应注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字样。四、服务的验收(1)验收方式:在乙方按期完成结题并认为该部分服务满足合同约定的前提下,乙方向甲方提交验收评审申请。(2)甲方收到乙方验收评审申请后,有权聘请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对乙方完成的服务内容进行验收,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甲方有权向专家提供服务项目相关资料,而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3)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配合甲方验收人员的工作,对于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乙方应及时改正,直至符合甲方需求。由此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再次聘请专家评审等额外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4)验收标准:符合本合同约定并满足甲方需求。五、课题研究经费(1)本合同确定的课题研究经费(协议总价款)为人民币3万元。(2)甲方分2次向乙方支付课题研究经费。第一次在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拨付80%经费,第二次在研究成果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20%经费。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办理付款,乙方未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的时限。-7-(3)乙方应按期结题,并向甲方(或委托推荐单位)提出评审申请,未被甲方(或委托推荐单位)验收通过或无法完成的课题,甲方将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出退回结余资金、退回结余资金和绩效支出、退回已拨资金要求,乙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按原渠道退回。课题初次结项评审未通过,乙方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进行二次评审的,甲方有权从未拨付经费中直接扣除第二次专家评审费用。甲方发票信息为:发票抬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纳税人识别号:116500000101836998地址、电话: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99号8870920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人民路东支行(4)乙方应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招标管理办法》,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课题经费预算,其中,间接费用不能超过课题资助总额的40%。课题研究经费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课题研究无关的事项和领域。预算表如下:序号经费开支科目金额(元)序号经费开支科目金额(元)1业务费140003设备费02劳务费60004间接费10000合计30000(元)-8-课题承担单位账户户名新疆大学开户银行联行号103881070432账号30704301040002348开户银行(填写全称)中国农业银行乌鲁木齐胜利路(兵团)支行六、其他(1)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署补充修改合同,补充修改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3)本合同未约定的其他事项,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招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办理。-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研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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