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扩建工程 改扩建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大庆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230601]QC[CS]20250009
二、合同名称:国道绥满公路大庆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三、项目编号:[230601]QC[CS]20250009
四、项目名称:国道绥满公路大庆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大庆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21号
联系方式:0459-6550633
供应商(乙方):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科技孵化器一期工程5号孵化器505、506
联系方式:1514594039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国道绥满公路大庆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1(项)
¥145,700.00
¥145,700.00
【无】
合同金额: 145,7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万伍仟柒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8月20日至2025年10月18日
履约地点: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21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7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4495716541ca403e8962b3a8710c08a8.pdf
大庆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07月28日
政府采购服务类采购合同(试行)采购单位(甲方):大庆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采购计划号:庆政采计划[2025]00355供应商(乙方):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230601] QC [CS] 20250009签订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平台线上签订时间:2025年07月2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国道绥满公路大庆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服务项目(招标编号:[230601]QC[CS]20250009)的采购文件及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等,确定乙方为甲方国道绥满公路大庆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服务项目供应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文件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采购文件、澄清和答疑文件等;2、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等;3、乙方书面承诺等;4、中标(成交)通知书。二、合同标的标的名称采购需求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国道绥满公路大庆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服务本次采购为项目结算初审,中标造价咨询单位收到委托结算审核的工作后,依据结算报审资料、相关的电子版数据等资料,开展结算审核工作,审核工作完成后出具审核初审成果文件。项目需履行结算复审程序的,中标造价咨询单位需配合采购人完成工程结算造价的最终审定,并根据最终审定结果调整初审成果文件,出具最终纸质版结算成果文件(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最终纸质版成果文件(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中需对复审审减情况予以简要说明。同时成果文件须满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中的相关规定1145700145700.0000合计¥145700元(大写:壹拾肆万伍仟柒佰元整)三、服务项目及要求服务项目:对国道绥满公路大庆段改扩建工程30.791公里的工程造价进行结算审核,其中:安萨路与绥满高速G10交叉瓶颈路段改扩建1.74公里、学伟大街大修5.851公里(城市过境段)、学伟大街终点至绥满公路让林路段新建改扩建23.2公里(二级路标准);全线修建桥梁7座,新建涵洞8道;服务区1处10679平米,其中房屋建筑789平米。项目中标总额3.22亿元,变更金额3943万元,计日工383万元。服务要求:1.工程造价结算审核费用包含工程量审核、现场勘察测量及采购人要求的全部审计工作,提交全部资料,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金额中,不予增加;2.招标人一旦发现中标单位与被审核单位存在利益交换、损害招标人利益以及负责项目结算评审工作人员存在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情况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拒付咨询费;3.服务期限内供应商不应以项目复杂程度要求调整服务费用或拒绝服务,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服务合同,本次采购项目中标服务费不予支付;4.供应商应建立健全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过程,认真收集和保管评审资料(送审项目批件、图纸、预、结算书、内业资料、招投标文件等),并将评审后的项目资料及时归档,评审档案永久性保管(纸质和电子版)。5.供应商提交的结算审核成果文件包含以下内容:①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②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中需对审减情况予以简要说明;③项目报审的预算金额与结算审核报告金额的对比表(纸质版及电子版);④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6.供应商出具的成果文件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由项目负责人及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7.项目组配备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1人、土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1人、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1人,其余人员配备应满足结算审核工作。四、合同期限(任选其一)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2025年08月20日至2025年10月18日,共60天。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1+1方式,采购结果,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是否续签,由甲方视财政预算安排及对乙方提供服务的绩效考核等情况确定。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五、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1、资金性质:财政资金。(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0。)2、合同金额:本合同有效期内服务价款金额:145700元(大写:壹拾肆万伍仟柒佰元整);-第1页-3、付款方式:全额付款4、付款期数:一期5、结算方式:序号项目阶段具体内容及交付结果付款金额(元)付款期限(天)计划支付时间1服务期满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中需对审减情况予以简要说明、项目报审的预算金额与结算审核报告金额的对比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145700302025-11-206、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普通发票,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六、保密条款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给乙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以及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信息,属甲方的保密信息和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乙方应对该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除为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并保证在本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同终止而无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信息已经被公开或事实上一方违反本条款不会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止,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乙方如有失密或泄密行为,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论甲方是否解除合同,乙方均应当向甲方支付5%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七、合同履约、验收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适用于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签订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服务应当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如提供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服务;2、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有异议的,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6日内予以解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参照本合同第十二条承担违约责任;3、经双方共同验收,提供服务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绝验收,并可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八、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14570履约担保期限:60天履约保证金退还: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给供应商,签订合同后,若供应商未按合同履约则不予退还九、违约责任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7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对方审查、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7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十、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方式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向萨尔图区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合同文件组成1、政府采购采购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第2页-3、甲方提供工程清单;4、投标(响应)承诺书:5、评标记录;6、中标(成交)通知书。本甲乙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电子版)通过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上传至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纸质版合同根据甲乙双方需要自行签订留存)。甲方(章)乙方(章)签订时间:2025年07月22日签订时间:2025年07月22日签订地点:人庆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签订地点: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21号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科技孵化器一期工程5号孵化器505、506法定(或授权)代表人:吴同国法定(或授权)代表人:张金芳委托代理人:王勇委托代理人:张爽电话:0459-6550633电话:15145940393电子邮箱:无电子邮箱:无开户银行:建行大庆开发区分理处开户银行:龙江银行大庆开发区支行账号:23001664251050003034账号:04010120039000283账号名称:大庆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账号名称: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政编码:163000邮政编码:163000-第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扩建工程 改扩建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