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采购合同公告(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00242006820252601

二、合同名称: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000000250715123292-00258873
四、项目名称:2.5T轿车1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人民大道200号
联系方式:23113586
供应商(乙方):国兴汽车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孙幸来(男)
地址:北京北京市
联系方式:1870139315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5T轿车1
数量:2.00
单价(元):379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汽红旗H9轿车

2.合同金额(元):
7596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7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0025-000169445 红旗H9购车合同.pdf.pdf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订单号:DD25070311378920采购方(甲方):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信用代码:113100000024200689法定代表:开户银行:银行账户:联系地址: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供货方(乙方):国兴汽车服务中心统一信用代码:91110000101255934J法定代表:吴镔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长安街支行银行账户:663066896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黄城根北街乙55号委托代理人:刘旸联系电话:010-66110788本合同所称汽车是指新车,为体现合同双方自愿原则,本合同中相关条款中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字视为双方同意的内容。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中央国家机关汽车协议供货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采购产品信息汽车品牌一汽红旗生产厂家一汽红旗汽车型号红旗H92.5T公务版颜色黑色能源类型:汽油销售单价¥379800数量2排放标准:国6合计金额¥759600合计金额(大写)柒拾伍万玖仟陆佰元整交货期付款后约45个工作日备注屏蔽导航-1-二、付款及开票1.付款: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乙方收款账号为合同首页乙方信息)。2.开票:开具发票需确定车架号等车辆信息,待车辆到达交车地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三、交车及验收1.甲方到乙方交车地上海市提车。2.车辆验收于交车地进行,甲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进行初步检查确认,如有异议应在验收当场提出。3.车辆验收无误后双方应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车辆正式交付,车辆的所有权及风险由乙方转移至甲方。四、随车文件及附件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车辆保养手册: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标准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保证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及厂家该型号汽车质量标准的新下线的未曾经过维修的崭新车辆,符合国家安全及环保要求,可以上牌的合法车辆。2.车辆的质量与其它各项标准或要求均须全面符合本次政府采购的有效文件相应的各项要求,还应当适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部委相关规章。3售后服务由采购车辆品牌厂家授权的特约服务站负责,按《保养手册》的具体规定进行。六、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任何一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并且非属该方的过错造成疏忽致使其未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足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重大自然灾害、政府禁令、或公用事业的较长时期的中断或停顿。2.任何一方无须对因上述约定范围内的不可抗力事件而延误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致使另一方招致任何损失或费用的增加承担责任。七、其他1.有关本合同的签订、生效、履行等,以及与本合同相关或引起的任何争议的解决,除适用本合同外,还均同时适用本次政府采购过程中所有效成立的相关文件。2.如有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3.本合同一式贰份,盖章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合同签订日期:205年7月22日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7月22日-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