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厕所长效管护采购合同公告(正定县农业农村局2025)



 

 

 

2025年正定县农村厕所长效管护项目合同

 

发布时间: 2025-07-28

一、合同编号:HBLH2025-03N01 二、合同名称:2025年正定县农村厕所长效管护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码:HBLH2025-03N01 四、项目名称:2025年正定县农村厕所长效管护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正定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址:石家庄市正定县行政审批大楼E区10楼 联系方式:郑科长 供应商:正定县凌坤环卫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府西街与梅山路交口东行100米路北国控集团二楼 联系方式:韦伟0311-8517989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正定县农村厕所长效管护项目 规格型号:合格且符合采购人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182922.4 合同金额:2182922.4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服务地点:正定县;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2025-07-25 八、合同公告2025-07-28 九、其他补充事宜:

 

正定厕所中标通知书正定县农村厕所长效管护项目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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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采购人:

中标通知书项目编号:HBLH2025-03N01正定县凌坤环卫有限公司:你方递交的2025年正定县农村厕所长效管护项目投标文件于2025年07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正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小写:2182922.40元大写:贰佰壹拾捌万贰仟玖佰贰拾贰元肆角整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质量标准:合格且符合采购人要求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20日内到指定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特此通知。采购人:正定县农业农村局(盖章)采购代理机构:河北磊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2025年07月09日2025年正定县农村厕所长效管护项目合同书甲方:正定县农业农村局乙方:正定县凌坤环卫有限公司根据甲方委托河北磊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实施的2025年正定县农村厕所长效管护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3号文)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1、甲方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对正定县农村厕所粪污处理相关工作进行全套运营管理。包括:厕具维修维护(费用实报实销,不包含在本文件预算内)、抽粪车管理、农户粪污报抽,并负责全县167座农村公厕的日常清洁与维护、10座粪污集中处理站、信息平台的运营管理以及粪污资源化利用等。2、本合同项目的运营期限:1年。自2025年1月25日至2026年1月24日3、服务地点:正定县。第二条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每年总金额(含税金)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壹拾捌万贰仟玖佰贰拾贰圆肆角整(小写:¥2182922.40元)。根据甲方制定的考核方案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季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及三方公司出具的评审报告,确定实际服务费用。第三条运营费用支付方法采取乙方垫付运营,乙方运营管理每满三个月后,由甲方会同乡镇及其它有关部门依据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考核,确定该三个月运营管理服务费用,依据县财政资金到位情况适时落实服务费用。根据甲方确定的服务费用开具正式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款。第四条服务质量标准11.农村改厕后续管护长效运行机制,要做到全覆盖、精细化、常态化的服务机制,对全县所有农村厕所报抽报修及时响应并处理。2、信息化管理平台,针对综合监管需求,实现人员、车辆、设施的统一监管,作业流程及管理的全信息化处理、多类资源要素间的实时联动、大数据下的综合分析和业务管理。3、所有粪污集中处理站要全程序、全时段规范运行,处理后的粪肥抽出排入就近包地大户的农田,供其免费或有偿使用,剩余的粪肥转运至农业粪肥生产厂或提供给其他农户、家庭农场使用,确保站点内粪肥做到及时清运、不随意倾倒。4、农村公厕全天候开放,制度规范健全,做到及时清扫,常态化维护,让老百姓用的上用得好。5、具体服务要求及标准请参照《正定县农村厕所长效管护项目考核办法》执行,以上考核办法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第五条对乙方运营服务要求1、做好设备和公厕的日常维护与保养,确保粪污集中处理站、信息平台、清掏转运车等设备及公厕的正常运转。2、乙方在运营期间应保持集中处理站、清掏转运车的全部卫生清洁。3、负责设备的检修与维修,设备运行出现故障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立即处理解决;工作人员操作设备、检修与维修时,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注意人身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全部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4、建立监督人员队伍,每日对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运行记录,保证数据的准确,做好台账,农村改厕、后续管护、粪液抽取有效利用等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定期进行农户和公厕厕具的维修维护;对集中处理站池体进行清扫、检验及标定;做好故障现象的分析与部件的更换记录,以及检修后检查情况等。5、加强粪液收集运输管理,严禁出现私拉乱运、随意倾倒行为,确保粪渣粪液管理有序、应收尽收、及时清运、有效利用,为农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按照谨慎运营惯例处理项目服务区域范围内产生的粪污。6、乙方应对在岗员工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帮助员工提高操作水平和管理能力。7、乙方对甲方交付的车辆及设施合理使用,如故意造成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六条运营移交和反移交2(一)项目运营移交1、甲乙双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共同组成项目运营移交小组,并于运营移交小组组建后15日内对项目的所有资产(包括供电、用药等设备、车辆、设施、物料、数据资料及相关资产等)进行清点造册并办理实物移交手续。2、双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相关约定对人员信息、劳动合同、项目立项建设文件、过往运营报告、管理制度、管理和工艺手册(含软件)、及其他技术资料等进行移交。3、运营移交完成时,甲乙双方应当在相关移交书上签字盖章加以确认,并于确认后,项目正式移交给乙方。(二)项目反移交1、运营合同结束前,乙方应提前60日内通知甲方,甲方和乙方应成立移交小组,移交小组由双方各派2人组成,移交小组组长由政府直接指定。2、移交小组应在成立之日起15日内举行会谈并制定项目设施移交的详尽程序和将移交的设备、设施、物品和零备件的详细清单。3、乙方应保证移交的粪污一体化处理站设备完好,粪污处理系统运行良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检修、调试,直到满足相关要求。新第七条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运营服务费用。(2)甲方有权随时监督、检查乙方运营情况,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3)在运营期间,如有超设计粪污量、其他废水进入粪肥一体化处理站等纠纷问题,甲方协调乡镇村街等,确保粪肥一体化处理站正常运行。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抽粪车实施定期保养计划,确保车辆性能稳定和运行可靠,同时一旦车辆出现故障,维修团队应迅速响应,进行故障排查和修复;通过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实时监控,对农户粪污报抽、厕具报修信息做到第一时间予以处理,要求24小时处理完成,不可超过48小时:妥善对信息平台进行运营管理,充分发挥信息化的准确性、便捷性;做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高资源回收率。3(2)乙方负责粪肥一体化处理站的安全、消防、环保等工作,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并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规定。(3)遵照执行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确保达到服务质量标准和运营服务要求。(4)配合甲方做好各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提供相关材料。(5)乙方拥有粪肥一体化处理站技术管理、人员安排、药品材料和易损件采购的自主权。(6)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员工在作业时受到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对第三人造成人身、财产伤害的,乙方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7)乙方应依法保障其聘用人员的劳动权益,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若因此产生争议纠纷的,乙方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约定的,或考核连续3次不达标,甲方要求整改,乙方仍不整改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合同总价0.0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乙方应依法提供服务内容,合同履行期间,若服务项目出现行政处罚、民事侵权等事项的,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九条保密条款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成果文件、资料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解释、履行等有关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向项目所在地正定县人民法院起诉解决。第十一条不可抗力4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瘟疫、战争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且双方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或解除合同,依法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3、因乙方管理不善导致服务不达标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4、若因国家政策变化、政府原因、甲方行政安排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按实际服务期情况结算服务费,不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5、乙方出现本合同第八条中约定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十三条税费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四条其他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2中标通知书;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5《正定县农村厕所长效管护项目考核办法》1.6其他相关采购文件。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且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5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五条补充条款1、粪肥一体化处理站的日常维修费用一般由乙方承担,特殊情况下的维修费用(除耗材之外)乙方应事先上报甲方,视情况协商解决(如构筑物,主要机电设备等)。2、如果一方因故与另一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违约。3、如一方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或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4、如果甲方将新建或续建的其他粪肥一体化处理站增加为本合同服务范围,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各项程序并由双方按相关法规、规章、文件等要求签订补充协议。第十六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7月25日2、本合同订立地点:正定县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4、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2份,乙方2份,政府采购办公室1份,交易中心1份。5、本合同正文及附件内容以打印为准,手写无效。第十七条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补充本合同内容,以实际签订为准。(以下无正文)/文甲方:正定县农业农村局乙方:正定县凌坤环卫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厕所长效管护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