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物业后勤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2025)



一、合同编号:ZBJ-20250612070526-4954

二、合同名称:ZBJ-20250612070526-4954

三、项目编号:2ba1e8e5be3649cf8fcb699c56e9d739

四、项目名称:物业后勤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八〇四台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海浪路3号
联系方式:15846780566
供应商(乙方):牡丹江易达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新玛特大酒店B座707室
联系方式:137666639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物业后勤服务
1(个)
¥73,140.00
¥73,140.00
1、每月汇报管理工作情况,并随时接受我方监督和指导。 2、建立管理档案,并随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3、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合同金额: 73,14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叁仟壹佰肆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7月01日至2026年06月30日
履约地点:牡丹江市海林市与林口县交界处三道镇锅盔山转播基地
采购方式:服务工程超市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6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61abaa380139869cd158bec7c9c16afc.pdf
ZBJ-20250612070526-4954 (1).pdf
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八〇四台
2025年07月28日

政府采购服务类采购合同(试行)采购单位(甲方):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八〇四台采购计划号:牡财购核字[2025]00664号供应商(乙方):牡丹江易达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招标编号:HLJGCYC21040100Z20252075744签订地点:牡丹江市海浪路3号签订时间:2025年06月1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物业后勤服务项目(招标编号:HLJGCYC21040100Z20252075744)的采购文件及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等,确定乙方为甲方物业后勤服务项目供应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文件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采购文件、澄清和答疑文件等;2、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等;3、乙方书面承诺等;4、中标(成交)通知书。二、合同标的标的名称采购需求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物业后勤服务物业后勤服务173140.000073140合计¥73140元(大写:柒万叁仟壹佰肆拾元整)三、服务项目及要求1.甲方林口锅盔山转播基地职工食堂三餐及职工宿舍公共区域卫生。2.甲方五林镇转播基地24小时值机看护及环境卫生。四、合同期限(任选其一)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共,天。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1+1方式,采购结果2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是否续签,由甲方视财政预算安排及对乙方提供服务的绩效考核等情况确定。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2025年07月01日至2026年06月30日。五、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1、资金性质:自有资金。(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73140.00。)2、合同金额:本合同有效期内服务价款金额:73140元(大写:柒万叁仟壹佰肆拾元整);3、付款方式:分期付款4、付款期数:十二期5、结算方式:序号项目阶段具体内容及交付结果付款金额(元)付款期限(天)计划支付时间11完成7月工作内容6095102025-08-0822完成8月工作内容6095102025-09-1033完成9月工作内容6095102025-10-1044完成10月工作内容6095102025-11-07序号项目阶段具体内容及交付结果付款金额(元)付款期限(天)计划支付时间55完成11月工作内容6095102025-12-1066完成12月工作内容6095102026-01-0977完成1月工作内容6095102026-02-0688完成2月工作内容6095102026-03-0699完成3月工作内容6095102026-04-101010完成4月工作内容6095102026-05-081111完成5月工作内容6095102026-06-101212完成6月工作内容6095102026-07-106、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普通发票,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六、保密条款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给乙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以及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信息,属甲方的保密信息和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乙方应对该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除为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并保证在本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同终止而无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信息已经被公开或事实上一方违反本条款不会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止,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乙方如有失密或泄密行为,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论甲方是否解除合同,乙方均应当向甲方支付7314.00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七、双方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一)甲方权利义务1.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2.协助乙方做好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3.由于甲方人员故意或过失造成的公用、自用物品毁损丢失的由甲方负责(办公楼内的各项设施属甲方所有)4.甲方按合同规定按时交纳管理费、意外保险费、劳务费等。5.不干涉乙方内部管理活动,包括人员工作、罢免、调离等。6.向乙方提供有关管理所需的资料及复印件。7.负责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8.甲方为雇佣员工提供缴纳五险费用,由乙方代为办理。如甲方不提供此费用未给员工缴纳保险所发生的劳动纠纷或产生工伤由甲方承担。9.服务人员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及产生的劳动纠纷由甲方负责。(二)乙方权利义务1.依照本合同完成管理委托事项并达到本合同裁明的标准。2.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本合同规定,自主开展各项管理活动,但不得损害甲方合法权益。3.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设置人员,并服从甲方的整体管理。4.每月向甲方汇报管理工作情况,并随时接受甲方监督的指导。5.建立管理档案,并随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6.乙方所有工作人员正当权利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7.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8.乙方不得拖欠服务人员工资,由于乙方拖欠服务人员工资导致甲方工作受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9.乙方代缴意外险,如服务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发生意外医疗、伤亡等(保险范围内)情况由保险公司赔偿,乙方负责协助办理并不承担额外费用及责任。八、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1.税金6%;残保金1.5%;工会经费2%;服务费5.5%,合计15%-第2页-2.社会保险按当地最低档缴纳。3.每月5日前乙方为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将所有费用汇到乙方账户。九、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和各项约定,致使乙方未完成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给子乙方经济赔偿。2、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未能保证并履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3、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纳服务费,如逾期一个月仍未向乙方支付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4、甲乙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可单方解除合同,如违约应向对方支付管理费20%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还应给予赔偿。十、合同履约、验收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适用于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签订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服务应当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如提供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服务;2、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有异议的,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予以解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参照本合同第十二条承担违约责任;3、无。十一、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履约保证金退还:十二、违约责任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对方审查、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10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十三、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方式解决:提交牡丹江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十四、合同文件组成1、政府采购采购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3、甲方提供工程清单;4、投标(响应)承诺书:5、评标记录;6、中标(成交)通知书。本甲乙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电子版)通过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上传至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第3页-理部门备案(纸质版合同根据甲乙双方需要自行签订留存)。甲方(章)乙方(章)签订时间:2025年06月16日签订时间:2025年06月16日签订地点:牡丹江市西安区海浪路3号签订地点:牡丹江市新玛特大酒店B座707室单位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海浪路3号单位地址:牡丹江市新玛特大酒店B座707室法定(或授权)代表人:于艳欣法定(或授权)代表人:李富海委托代理人:宋妍妍委托代理人:李春红电话:15846780566电话:13766663966电子邮箱:son-004@163.com电子邮箱:jd95666@163.com开户银行:建行营业部开户银行:牡丹江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光华分社账号:23001705151058000076账号:370540122000028614账号名称: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八0四台账号名称:牡丹江易达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邮政编码:157000邮政编码:157000-第4页-政府采购服务类采购合同(试行)采购单位(甲方):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八〇四台采购计划号:牡财购核字[2025]00664号供应商(乙方):牡丹江易达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招标编号:HLJGCYC21040100Z20252075744签订地点:牡丹江市海浪路3号签订时间:2025年06月1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物业后勤服务项目(招标编号:HLJGCYC21040100Z20252075744)的采购文件及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等,确定乙方为甲方物业后勤服务项目供应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文件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采购文件、澄清和答疑文件等;2、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等;3、乙方书面承诺等;4、中标(成交)通知书。二、合同标的标的名称采购需求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物业后勤服务物业后勤服务173140.000073140合计¥73140元(大写:柒万叁仟壹佰肆拾元整)三、服务项目及要求1.甲方林口锅盔山转播基地职工食堂三餐及职工宿舍公共区域卫生。2.甲方五林镇转播基地24小时值机看护及环境卫生。四、合同期限(任选其一)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共,天。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1+1方式,采购结果2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是否续签,由甲方视财政预算安排及对乙方提供服务的绩效考核等情况确定。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2025年07月01日至2026年06月30日。五、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1、资金性质:自有资金。(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73140.00。)2、合同金额:本合同有效期内服务价款金额:73140元(大写:柒万叁仟壹佰肆拾元整);3、付款方式:分期付款4、付款期数:十二期5、结算方式:序号项目阶段具体内容及交付结果付款金额(元)付款期限(天)计划支付时间11完成7月工作内容6095102025-08-0822完成8月工作内容6095102025-09-1033完成9月工作内容6095102025-10-1044完成10月工作内容6095102025-11-07序号项目阶段具体内容及交付结果付款金额(元)付款期限(天)计划支付时间55完成11月工作内容6095102025-12-1066完成12月工作内容6095102026-01-0977完成1月工作内容6095102026-02-0688完成2月工作内容6095102026-03-0699完成3月工作内容6095102026-04-101010完成4月工作内容6095102026-05-081111完成5月工作内容6095102026-06-101212完成6月工作内容6095102026-07-106、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普通发票,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六、保密条款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给乙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以及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信息,属甲方的保密信息和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乙方应对该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除为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并保证在本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同终止而无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信息已经被公开或事实上一方违反本条款不会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止,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乙方如有失密或泄密行为,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论甲方是否解除合同,乙方均应当向甲方支付7314.00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七、双方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一)甲方权利义务1.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2.协助乙方做好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3.由于甲方人员故意或过失造成的公用、自用物品毁损丢失的由甲方负责(办公楼内的各项设施属甲方所有)4.甲方按合同规定按时交纳管理费、意外保险费、劳务费等。5.不干涉乙方内部管理活动,包括人员工作、罢免、调离等。6.向乙方提供有关管理所需的资料及复印件。7.负责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8.甲方为雇佣员工提供缴纳五险费用,由乙方代为办理。如甲方不提供此费用未给员工缴纳保险所发生的劳动纠纷或产生工伤由甲方承担。9.服务人员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及产生的劳动纠纷由甲方负责。(二)乙方权利义务1.依照本合同完成管理委托事项并达到本合同裁明的标准。2.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本合同规定,自主开展各项管理活动,但不得损害甲方合法权益。3.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设置人员,并服从甲方的整体管理。4.每月向甲方汇报管理工作情况,并随时接受甲方监督的指导。5.建立管理档案,并随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6.乙方所有工作人员正当权利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7.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8.乙方不得拖欠服务人员工资,由于乙方拖欠服务人员工资导致甲方工作受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9.乙方代缴意外险,如服务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发生意外医疗、伤亡等(保险范围内)情况由保险公司赔偿,乙方负责协助办理并不承担额外费用及责任。八、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1.税金6%;残保金1.5%;工会经费2%;服务费5.5%,合计15%-第2页-2.社会保险按当地最低档缴纳。3.每月5日前乙方为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将所有费用汇到乙方账户。九、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和各项约定,致使乙方未完成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给子乙方经济赔偿。2、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未能保证并履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3、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纳服务费,如逾期一个月仍未向乙方支付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4、甲乙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可单方解除合同,如违约应向对方支付管理费20%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还应给予赔偿。十、合同履约、验收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适用于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签订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服务应当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如提供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服务;2、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有异议的,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予以解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参照本合同第十二条承担违约责任;3、无。十一、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履约保证金退还:十二、违约责任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对方审查、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10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十三、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方式解决:提交牡丹江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十四、合同文件组成1、政府采购采购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3、甲方提供工程清单;4、投标(响应)承诺书:5、评标记录;6、中标(成交)通知书。本甲乙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电子版)通过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上传至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第3页-理部门备案(纸质版合同根据甲乙双方需要自行签订留存)。甲方(章)乙方(章)签订时间:2025年06月16日签订时间:2025年06月16日签订地点:牡丹江市西安区海浪路3号签订地点:牡丹江市新玛特大酒店B座707室单位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海浪路3号单位地址:牡丹江市新玛特大酒店B座707室法定(或授权)代表人:于艳欣法定(或授权)代表人:李富海委托代理人:宋妍妍委托代理人:李春红电话:15846780566电话:13766663966电子邮箱:son-004@163.com电子邮箱:jd95666@163.com开户银行:建行营业部开户银行:牡丹江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光华分社账号:23001705151058000076账号:370540122000028614账号名称: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八0四台账号名称:牡丹江易达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邮政编码:157000邮政编码:157000-第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后勤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黑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