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公告(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00266461X20251801
二、合同名称:编制松阳县“松溪秘境?古今名城”城市风貌样板区治理工程项目文本(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本)及技术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浙畅达磋商2025-015
四、项目名称:编制松阳县“松溪秘境?古今名城”城市风貌样板区治理工程项目文本(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本)及技术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松阳县西屏街道公园路9号
联系方式:0578-8067595
供应商(乙方):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联系方式:010-58322060,0571-8511569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编制松阳县“松溪秘境?古今名城”城市风貌样板区治理工程项目文本(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本)及技术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65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第二章 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第二章 采购需求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松阳县成功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第二章 采购需求

2.合同金额(元):2655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7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编制松阳县“松溪秘境·古今名城”城市风貌样板区治理工程项目文本(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本)及技术服务项目技术服务合同.pdf

编制松阳县“松溪秘境·古今名城”城市风貌样板区治理工程项目文本(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本)及技术服务项目技术服务合同.pdf

合同登记编号:技术服务合同(含技术培训、技术中介)项目名称:编制松阳县“松溪秘境·古今名城”城市风貌样板区治理工程项目文本(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本)及技术服务项目委托人: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甲方)受托人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乙方一)受托人: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乙方二)淅江省(市)松阳县签订地点:省(市)签订日期:2025年7月21日填表说明一、“合同登记编号”由技术合同登记处填写。二、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合同。技术中介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所订立的合同。二、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四、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属技术服务,此条款填写特定技术问题的难度和范围,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效益情况,具体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属技术培训,此条款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以及培训计划、进度。属技术中介,此条款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五、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资料、文件及其它条件,双方协作的具体事项。六、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的编制松阳县“松溪秘境·古今名城”城市风貌样板区治理工程项目文本(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本)及技术服务项目,经磋商小组决标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体牵头方)、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体成员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采购人: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成交供应商: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乙方1)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乙方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一致,现签订合同如下。一、合同名称3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松阳县“松溪秘境·古今名城”城市风貌样板区治理工程项目文本(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本)及技术服务项目合同。二、服务内容及要求根据采购文件,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一)《松阳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本》根据《文物保护法》(主席令第35号)《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以及《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建科规(2020)6号)的规定,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的相关要求指导下,结合松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实际情况,编制《松阳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本》。主要内容包括:1、编写名城概况。主要包括基本概况、历史沿革、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简介等。2、松阳历史文化价值与特色。围绕符合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的条件,从松阳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格局、历史地位、历史村镇、非遗等方面展开论述。13、历中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情况。主要包括保护规划编制情况、保护规划实施情况、保护机构设置情况、文物保护工作情况、历史建筑保护情况、非遗保护传承情况、地方法规制定情况、保护资金投入情况、社会监督参与机制等方面。4、主要历史文化遗存附图及附表。主要包括保护规划主要图纸、历史文化村镇,历中文化街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古树名木及历史环境要系、非物质文化遗产、附表等方面。此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的相关要求,除上述申报文本外,尚需完成《松阳国家历中文化名城申报表格》,包括《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评估麦》和《国家历中文化名城保护评估基础数据表》两部分内容。该内容也将作为本项目的成果内容。(二)专题研究:《松阳历史文化价值专题研究及相关技术服务》梳理历史文化资源,提炼突出价值特色,完善保护传承体系,找准松阳在中华民族攸久连续的文明历史、中国近现代历史进程、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懈奋斗的光辉历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与发展历程、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征程中的历中地位和作用,提炼松阳县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和名城特色。(三)工作分工联合体单位具体分工如下:7方一,按照最新国家要求和技术规范,对接浙江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完善松阳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对象和价值载体,负责《松阳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本》的历中沿革、历史文化价值与特色等内容,负责《松阳历史文化价值专题研究及相关技术服务》,提供申报国家名城过程中的技术咨询和程序配合。7方一,按照量新国家要求和技术规范,负责《松阳甲报国家历文化名城文本的夕城况,保护工作情况、附图附表等内容,负责《松阳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电报表格》协助联合体牵头方开展历史文化价值与特色的研究工作,提供申报国家名城过程中的技术咨询和程序配合。2三、人员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力量,具体实施人员应是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组成员。四、成果要求(一)成果构成按要求编制完成《松阳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本》《松阳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价值专题研究》。以上全部内容的文字及图表成果按采购人要求份数提供(包含纸质文档及电子数据)。提交的正式成果必须加注委托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及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和设计人员名单及加盖规划编制单位公章或者技术成果专用章。电子数据成果格斡式为DOC及JPG,并转化为PDF格式。(二)其他要求1、本次工作成果文件的署名权归编制单位所有,版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在成果文件审批后公开展示本次工作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工作成果。编制单位有权为进行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研讨、自身宣传、行业评奖评优等原因自行使用技术成果。除约定的使用方式外,编制单位如需使用,需经采购方同意。2、工作成果批准实施和公示前,除采购人依法对成果草案进行公众展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本规划成果。3、最终成果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①提交的成果文件不符合本任务书规定的要求;②有关经济技术指标脱离实际或图文严重不符;③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粗制滥造;④未盖有编制单位公章或技术成果专用章。3五、项目服务期及进度安排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松阳县成功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六、合同价格、结算及付款方式(一)合同价格1、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陆拾伍万伍仟元整元,小写¥2655000.00元。2、本合同实行总价包干。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整理、论证(若有)、人工费、工器具费用、成果文件相关伴随服务以及成果资料费用、数据采集费、报告编制及印刷费、差旅费、设备通讯费、保险费、间接费、税金利润、招标代理费及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和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投标人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二)支付方式:分期支付1、合同完成签订且成交供应商承诺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到位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金额106.2万元。其中联合体牵头方53.1万元,联合体成员方53.1万元。2、成果通过专家评审会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金额79.65万元。其中联合体牵头方39.825万元,联合体成员方39.825万元。3、成果通过浙江省建设厅组织的申报预评审会,并上报国家相关部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金额53.1万元。其中联合体牵头方26.55万元,联合体成员方26.55万元。4、余款10%在成果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申报评审会后,并修改完善,经采购人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金额26.55万元。其中联合体牵头方13.275万元,联合体成员方13.275万元。本项目所有付款均付至牵头人账户,联合体牵头方收到款后再将相应款项支付4给联合体成员单位。注:对于满足合同支付约定条件的,采购人于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相应合同价款本项目不需要履约保证金。七、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其它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八、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九、双方权利及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项目从招标到完成报告的全部资料及数据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甲方。2、根据合同要求支付项目合同款项。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①与方案编制相关的基本数据等资料;②甲方应积极为乙方创造相关工作条件。4、对乙方工作成果进行审核,如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改正,如仍不合格,甲方有权扣除该部分服务款项。5、如乙方给甲方所造成损失,甲方依法追究乙方全部法律责任。6、合同期限内甲方一般情况下不得将服务内容再委托第三方。(二)乙方权利义务1、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52、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问题无条件负责处理。3、资料档案及保密要求:(1)甲方提供的技术基础资料由乙方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提供与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2)本合同变更、解除及终止,本条款均有效。4、服务时限要求:乙方根据甲方实际需求提交相应成果材料。十、验收乙方提交项目成果在评审会意见修改完善并经甲方确认后,视为合同履约验收通过。十一、其他约定甲方具有本次研究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乙方享有该成果的署名权,并有权为进行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研讨、自身宣传、行业评奖评优等原因自行使用技术成果。除本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外,乙方如需使用,需经甲方同意。十二、违约责任1本会同签订后,用7.双方应導守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的,违约万需偿寸约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2.加果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服务,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和中方需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仅因其自身原因擅自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3、7方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违约金和赔偿金总额以已收到的报酬为限。4.中干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任何一方对于因不可抗力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违约责任。6十三、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任意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四、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条款及附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且双方认识一致,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1、补充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3、磋商文件及其附件;4、响应文件及乙方的其它优惠条件承诺书;转5、技术规范。合同履行中甲、乙双方有关项目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五、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拾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伍份,乙方一伍份,乙方二肆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以下无正文)7名称(或姓名)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经办)人(签章)委托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松阳县西屏街道公园路9号邮政编码323499人甲方年月日电话0578-8062552传真开户银行账号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252800266461XM受委人2方一C名称(或姓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三1(签章)联系(经办)人(签章)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5号邮政编码100044电话01058322524传真01058322524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国兴家园支行帐号010909476001201110036708名称(或姓名)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受委人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经办)人(签章)邮政编码2方5住主所(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28号310030年月日电话0571-85113759传真0571-85113759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市宝石支行帐号330016161350500094099印花税票粘贴处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经办人:技术合同登记机关(专用章)年月日10合同登记编号:技术服务合同(含技术培训、技术中介)项目名称:编制松阳县“松溪秘境·古今名城”城市风貌样板区治理工程项目文本(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本)及技术服务项目委托人: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甲方)受托人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乙方一)受托人: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乙方二)淅江省(市)松阳县签订地点:省(市)签订日期:2025年7月21日填表说明一、“合同登记编号”由技术合同登记处填写。二、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合同。技术中介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所订立的合同。二、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四、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属技术服务,此条款填写特定技术问题的难度和范围,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效益情况,具体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属技术培训,此条款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以及培训计划、进度。属技术中介,此条款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五、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资料、文件及其它条件,双方协作的具体事项。六、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的编制松阳县“松溪秘境·古今名城”城市风貌样板区治理工程项目文本(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本)及技术服务项目,经磋商小组决标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体牵头方)、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体成员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采购人: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成交供应商: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乙方1)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乙方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一致,现签订合同如下。一、合同名称3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松阳县“松溪秘境·古今名城”城市风貌样板区治理工程项目文本(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本)及技术服务项目合同。二、服务内容及要求根据采购文件,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一)《松阳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本》根据《文物保护法》(主席令第35号)《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以及《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建科规(2020)6号)的规定,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的相关要求指导下,结合松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实际情况,编制《松阳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本》。主要内容包括:1、编写名城概况。主要包括基本概况、历史沿革、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简介等。2、松阳历史文化价值与特色。围绕符合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的条件,从松阳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格局、历史地位、历史村镇、非遗等方面展开论述。13、历中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情况。主要包括保护规划编制情况、保护规划实施情况、保护机构设置情况、文物保护工作情况、历史建筑保护情况、非遗保护传承情况、地方法规制定情况、保护资金投入情况、社会监督参与机制等方面。4、主要历史文化遗存附图及附表。主要包括保护规划主要图纸、历史文化村镇,历中文化街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古树名木及历史环境要系、非物质文化遗产、附表等方面。此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的相关要求,除上述申报文本外,尚需完成《松阳国家历中文化名城申报表格》,包括《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评估麦》和《国家历中文化名城保护评估基础数据表》两部分内容。该内容也将作为本项目的成果内容。(二)专题研究:《松阳历史文化价值专题研究及相关技术服务》梳理历史文化资源,提炼突出价值特色,完善保护传承体系,找准松阳在中华民族攸久连续的文明历史、中国近现代历史进程、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懈奋斗的光辉历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与发展历程、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征程中的历中地位和作用,提炼松阳县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和名城特色。(三)工作分工联合体单位具体分工如下:7方一,按照最新国家要求和技术规范,对接浙江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完善松阳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对象和价值载体,负责《松阳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本》的历中沿革、历史文化价值与特色等内容,负责《松阳历史文化价值专题研究及相关技术服务》,提供申报国家名城过程中的技术咨询和程序配合。7方一,按照量新国家要求和技术规范,负责《松阳甲报国家历文化名城文本的夕城况,保护工作情况、附图附表等内容,负责《松阳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电报表格》协助联合体牵头方开展历史文化价值与特色的研究工作,提供申报国家名城过程中的技术咨询和程序配合。2三、人员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力量,具体实施人员应是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组成员。四、成果要求(一)成果构成按要求编制完成《松阳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本》《松阳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价值专题研究》。以上全部内容的文字及图表成果按采购人要求份数提供(包含纸质文档及电子数据)。提交的正式成果必须加注委托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及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和设计人员名单及加盖规划编制单位公章或者技术成果专用章。电子数据成果格斡式为DOC及JPG,并转化为PDF格式。(二)其他要求1、本次工作成果文件的署名权归编制单位所有,版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在成果文件审批后公开展示本次工作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工作成果。编制单位有权为进行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研讨、自身宣传、行业评奖评优等原因自行使用技术成果。除约定的使用方式外,编制单位如需使用,需经采购方同意。2、工作成果批准实施和公示前,除采购人依法对成果草案进行公众展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本规划成果。3、最终成果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①提交的成果文件不符合本任务书规定的要求;②有关经济技术指标脱离实际或图文严重不符;③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粗制滥造;④未盖有编制单位公章或技术成果专用章。3五、项目服务期及进度安排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松阳县成功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六、合同价格、结算及付款方式(一)合同价格1、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陆拾伍万伍仟元整元,小写¥2655000.00元。2、本合同实行总价包干。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整理、论证(若有)、人工费、工器具费用、成果文件相关伴随服务以及成果资料费用、数据采集费、报告编制及印刷费、差旅费、设备通讯费、保险费、间接费、税金利润、招标代理费及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和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投标人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二)支付方式:分期支付1、合同完成签订且成交供应商承诺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到位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金额106.2万元。其中联合体牵头方53.1万元,联合体成员方53.1万元。2、成果通过专家评审会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金额79.65万元。其中联合体牵头方39.825万元,联合体成员方39.825万元。3、成果通过浙江省建设厅组织的申报预评审会,并上报国家相关部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金额53.1万元。其中联合体牵头方26.55万元,联合体成员方26.55万元。4、余款10%在成果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申报评审会后,并修改完善,经采购人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金额26.55万元。其中联合体牵头方13.275万元,联合体成员方13.275万元。本项目所有付款均付至牵头人账户,联合体牵头方收到款后再将相应款项支付4给联合体成员单位。注:对于满足合同支付约定条件的,采购人于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相应合同价款本项目不需要履约保证金。七、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其它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八、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九、双方权利及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项目从招标到完成报告的全部资料及数据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甲方。2、根据合同要求支付项目合同款项。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①与方案编制相关的基本数据等资料;②甲方应积极为乙方创造相关工作条件。4、对乙方工作成果进行审核,如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改正,如仍不合格,甲方有权扣除该部分服务款项。5、如乙方给甲方所造成损失,甲方依法追究乙方全部法律责任。6、合同期限内甲方一般情况下不得将服务内容再委托第三方。(二)乙方权利义务1、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52、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问题无条件负责处理。3、资料档案及保密要求:(1)甲方提供的技术基础资料由乙方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提供与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2)本合同变更、解除及终止,本条款均有效。4、服务时限要求:乙方根据甲方实际需求提交相应成果材料。十、验收乙方提交项目成果在评审会意见修改完善并经甲方确认后,视为合同履约验收通过。十一、其他约定甲方具有本次研究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乙方享有该成果的署名权,并有权为进行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研讨、自身宣传、行业评奖评优等原因自行使用技术成果。除本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外,乙方如需使用,需经甲方同意。十二、违约责任1本会同签订后,用7.双方应導守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的,违约万需偿寸约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2.加果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服务,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和中方需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仅因其自身原因擅自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3、7方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违约金和赔偿金总额以已收到的报酬为限。4.中干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任何一方对于因不可抗力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违约责任。6十三、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任意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四、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条款及附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且双方认识一致,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1、补充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3、磋商文件及其附件;4、响应文件及乙方的其它优惠条件承诺书;转5、技术规范。合同履行中甲、乙双方有关项目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五、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拾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伍份,乙方一伍份,乙方二肆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以下无正文)7名称(或姓名)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经办)人(签章)委托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松阳县西屏街道公园路9号邮政编码323499人甲方年月日电话0578-8062552传真开户银行账号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252800266461XM受委人2方一C名称(或姓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三1(签章)联系(经办)人(签章)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5号邮政编码100044电话01058322524传真01058322524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国兴家园支行帐号010909476001201110036708名称(或姓名)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受委人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经办)人(签章)邮政编码2方5住主所(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28号310030年月日电话0571-85113759传真0571-85113759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市宝石支行帐号330016161350500094099印花税票粘贴处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经办人:技术合同登记机关(专用章)年月日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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