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修缮工程 教室修缮工程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大学2025)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佛山大学
项目编号:TC2025(SZ)WT0002

一、合同编号

FZC20250105

二、合同名称

佛山大学河滨校区、江湾校区学生宿舍、饭堂及教室修缮工程

三、项目编号

TC2025(SZ)WT0002

四、项目名称

佛山大学河滨校区、江湾校区学生宿舍、饭堂及教室修缮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佛山大学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广云路33号
联系方式:0757-85539956
供应商(乙方): 广东中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桂城街道简平路6号天华商业楼4座14楼1405室
联系方式:1802816597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佛山大学河滨校区9号地原十二层学生宿舍修缮工程
1(项)
1,471,037.21
1,471,037.21

2
佛山大学河滨校区饭堂餐厅修缮工程(修缮部分)
1(项)
1,096,685.82
1,096,685.82

3
佛山大学河滨校区南区A座学生宿舍修缮工程(修缮部分)
1(项)
859,290.39
859,290.39

4
佛山大学河滨校区18-20座教室修缮工程
1(项)
661,245.64
661,245.64

5
佛山大学河滨校区南区B座学生宿舍修缮工程
1(项)
1,897,390.64
1,897,390.64

合同金额: 5,985,649.70元,大写金额:伍佰玖拾捌万伍仟陆佰肆拾玖元柒角
履约期限:2025年07月26日至2030年09月13日
履约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7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佛山大学
2025年07月28日

佛山市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合同编号:FZC20250105项目编号:TC2025(SZ)WT0002项目名称:佛山大学河滨校区、江湾校区学生宿舍、饭堂及教室修缮工程合同包名称:佛山大学学生宿舍、饭堂及教室修缮工程(河滨校区)佛山大学发包人:广东中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方:2025年07月26日签订日期:1佛山市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佛山大学河滨校区、江湾校区学生宿舍、饭堂及教室修缮工程合同包名称:佛山大学学生宿舍、饭堂及教室修缮工程(河滨校区)项目编号:TC2025(SZ)WT0002发包人:佛山大学承包人:广东中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性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项目概况项目实施地点:佛山大学河滨校区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项目实施内容:对佛山大学学生宿舍、饭堂及教室修缮工程(河滨校区)进行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二、项目承包方式项目承包方式1.本项目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敷设、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同时包括成品保护、垃圾外运(按佛山市的相关规定进行清运)、清扫施工现场等全部内容,达到规范要求,保证工程通过验收:合同总额是全部费用,已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利润和税金、材料设备的市场涨价风险等。2.采购合同生效后,承包人应尽快到现场勘察情况,熟悉图纸或预算清单,制定施工组织方案报发包人审核,经发包人同意后,承包人尽快组织施工人员和机器设备等开展施工。施工时所用的材料需符合学校对施工材料的要求。发包人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管,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对现场实施的工程量、所用的施工材料及设备等进行确认。施工完毕承包人需及时进行卫生清洁或绿化恢复等工作。3.按合同约定期次进行结算。(1)在承包人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签订合同生效后,经承包人申请,经发包人审核通过,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按合同总价的30%向承包人拨付预付款:(2)工程施工进度至工程量清单的80%时,承包人申请,经发包人审核通过,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拨付进度款至合同总价的60%(含2第一期合同总价的30%的预付款,实际支付合同总价的30%):(3)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承包人提交全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和结算资料,发包人收到工程结算书,结算资料交由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核,再按学校工程管理文件规定提交学校相关部门审定,最终结算金额按学校财务部门审定结果为准。经审定完成后,发包人累计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7%,结算价的3%作为本工程的质保金:(4)质量保修期满后,经承包人申请,通过质量保修期满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质保金。付款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等额增值税发票。(5)发包人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即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后,即视为发包人已经按期支付。4.工程承包范围:佛山大学学生宿舍、饭堂及教室修缮工程(河滨校区)项目。承包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三、项目合同完工期自协议书签订之日起,发包人发出开工令后,须在50日历天内(除去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时间)竣工。如受不可抗力影响需向后推移,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申请延期签证。四、合同价款合同总额为【5,985,649.70】元,人民币(大写):伍佰玖拾捌万伍仟陆佰肆拾玖元柒角整,是佛山大学学生宿舍、饭堂及教室修缮工程(河滨校区)总价(分项工程报价不得超过分项预算总价),结算时工程量按实际结算,其中:1.佛山大学河滨校区南区A座学生宿舍修缮工程(修缮部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装修工程:人民币(大写):壹拾万零伍仟捌佰捌拾伍元陆角肆分,(小写):105885.64元(含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费3000元),安装工程:人民币(大写):壹万壹仟玖佰柒拾叁元捌角叁分,(小写):11973.83元;2.佛山大学河滨校区南区B座学生宿舍修缮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佛山大学河滨校区南区B座学生宿修缮工程-装修工程: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捌仟叁佰玖拾肆元壹角陆分,(小写):148394.16元(含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费3000元),佛山大学河滨校区南区B座学生宿舍修缮工程-安装工程:人民币(大写):柒万壹仟肆佰肆拾壹元捌角肆分,(小写):71441.84元;3.佛山大学河滨校区饭堂餐厅修缮工程(修缮部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佛山大学河滨校区饭堂餐厅修缮工程(修缮部分)-装饰工程:人民币(大写):陆万壹仟贰佰捌拾柒元肆角捌分,(小写):61287.48元(含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费3000元),3佛山大学河滨校区饭堂餐厅修缮工程(修缮部分)-安装工程:人民币(大写):贰万贰仟贰佰壹拾捌元壹角壹分,(小写):22218.11元;4.佛山大学河滨校区9号地原十二层学生宿舍修缮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佛山大学河滨校区9号地原十二层学生宿舍修缮工程—3~7层、10~12层宿舍-硬装:人民币(大写):伍万玖仟柒佰贰拾叁元壹分,(小写):59723.01元(含建筑施工安责险保险费3000元);佛山大学河滨校区9号地原十二层学生宿舍修缮工程-3~7层、10~12层公共区域-硬装:人民币(大写):捌仟伍佰叁拾玖元陆角壹分,(小写):8539.61元;佛山大学河滨校区9号地原十二层学生宿舍修缮工程—3~7层、10~12层宿舍-安装:人民币(大写):捌万玖仟肆佰伍拾伍元柒角陆分,(小写):89455.76元:佛山大学河滨校区9号地原十二层学生宿舍修缮工程—3~7层、10~12层公共区域-安装:人民币(大写):叁佰壹拾玖元陆角柒分,(小写):319.67元;5.佛山大学河滨校区18-20座教室修缮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装修工程:人民币(大写):捌万壹仟贰佰肆拾捌元壹分,(小写):81248.01元(含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费3000元),安装工程:人民币(大写):贰万零贰佰壹拾伍元叁角玖分,(小写):20215.39元。五、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关工程项目的洽商、变更等方面的协议或文件;3.中标(成交)通知书;4.承包人响应文件及其附件(含评审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6.合同通用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工程量清单(含中标总价工程量清单分项报价表)9.设计图纸10.采购文件相关澄清修正说明:11.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六、付款方式:1.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承包人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42.支付期次:(1)在承包人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签订合同生效后,经承包人申请,经发包人审核通过,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按合同总价的30%向承包人拨付预付款:(2)工程施工进度至工程量清单的80%时,承包人申请,经发包人审核通过,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拨付进度款至合同总价的60%(含第一期合同总价的30%的预付款,实际支付合同总价的30%):(3)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承包人提交全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和结算资料,发包人收到工程结算书,结算资料交由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核,再按学校工程管理文件规定提交学校相关部门审定,最终结算金额按学校财务部门审定结果为准。经审定完成后,发包人累计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7%,结算价的3%作为本工程的质保金;(4)质量保修期满后,经承包人申请,通过质量保修期满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质保金。付款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等额增值税发票。3.发包人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即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后,即视为发包人已经按期支付。4.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七、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1.本合同为综合单价包千,项目综合单价不因市场或《佛山市工程造价信息》波动而调整,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材料及人工费的波动因素。2.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1)若承包人计算工程量与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出现工程量偏差、错项、漏项、缺项的,承包人必须在项目开工后,7个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出申请,由发包人核对差异所在,若存在差异的,对工程量偏差、错项、漏项、缺项部分进行校正。发包人根据相关规定将校正结果上报获批准后予以调整。若承包人在项目开工后7个日历天内不提出申请,则造成的后果由承包人负责,事后不得调整:(2)工程量错项、漏项、缺项校正,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相对应的专业工程的计价办法及配套文件,材料价按招标预算所采用季度的《佛山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价计算,最终乘以结算系数({即发布价*(成交金额/采购预算金额))进行确定。(3)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5%。3.变更原则及变更估价5(1)如存在缺陷需要调整或变更的,承包人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发包人批准后才能实施。承包人私自对项目内容调整或变更的,结算价不作调整,并由承包人自费负责按要求整改重做。(2)承包人响应文件中没有的清单项目或施工材料的规格发生更改: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相对应的2018年广东省定额及配套文件进行结算;材料价按施工期间的《佛山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价计算,没有发布价的按市场价(3家平均价)计算,特殊材料按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三方签证,最终以采购人指定的造价单位审核为准;规费、税金等的计费程序按行政建设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按以上原则计算出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后,并乘以结算系数作为结算价款。4.工程结算造价以成交综合单价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须经发包人和监理确认)为依据,最终以发包人财务部门审定的为准。5.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项目,要求承包人在变更会议纪要形成或设计单位发出变更联系单后7天内上报变更申请,经发包人审批后再施工。如不按以上时间节点完成办理申请、审批的,发包人将不再受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八、服务基本要求1.承包人须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承包人须具有完善的技术、安全、合同、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3.承包人须根据响应文件的约定,委派倪朗平作为项目负责人。4.合同签订后,承包人须尽快熟悉图纸和现场,尽快组织开展施工,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竣工。5.承包人须配备1名以上,能熟练使用电脑编制工程预算、结算书的造价员及满足相关工程需要的设计人员。6.承包人须指定一位具备相应资质的专职人员,负责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其施工、工作人员应遵守工地的安全、防火、保卫、文明施工制度和有关规定,不得损坏现场和建筑成品。承包人必须了解清楚附近建构筑物情况,保证施工期间不因为施工原因,使附近建构筑物在施工期间及之后受到影响,如属承包人造成的破坏和损失,责任由承包人承担。7.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条例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对施工现场和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任何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及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并负责事后补救。6九、其他约定1.承包人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受委托的项目,不能以任何理由,延误工程进度。若发包人对所完成的委托项目质量及进度不满意,则有权向承包人发出警告信。如承包人未及时对工程项目做出整改,发包人可按合同要求对承包人进行罚款扣除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如三次警告无果后则发包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2.协议期内,承包人应对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防火设计规范等相关规定,导致发生安全、火灾或其他事故的,承包人应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影响,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先行赔付责任。如发包人认为承包人处置不妥,影响发包人声誉或对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发包人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处置,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3.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责任3.1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从工程项目开工起至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之日止,自始至终全过程常驻工地现场,全面负责本工程现场组织、指挥、管理、协调等工作:在本项目完成后的合同质量保修期内,根据项目实际保修工作需要也能随时到场负责指挥,安排应做的保修工作:在本项目未完成期间只担任此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其他任何工程的任何工作,不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职务,如有则由发包人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严重影响本工程的,发包人有权提出更换项目负责人:在本工程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到驻现场,没有发包人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否则,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200元/天的违约金:承包人不得擅自或未经发包人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由于承包人原因更换项目负责人(身故、突发重大疾病除外)的,承包人书面征得发包人和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但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扣除2万元/次的违约金,且发包人同时保留将此作为不良记录进一步上报有关部门处理的权利。3.2所选派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工程项目开工起至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之日止,自始至终全过程常驻工地现场,全面负责本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本项目未完成期间只担任此工程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参加其他任何工程的任何工作,不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职务;在本工程施工期间,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到驻现场,没有发包人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否则,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200元/天的违约金:承包人不得擅自或未经发包人同意更换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由于承包人原因更换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身故、突发重大疾病除外)的,承包人书面征得发包人和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但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7扣除2万元/次的违约金,且发包人同时保留将此作为不良记录进一步上报有关部门处理的权利。4.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5.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6.承包人要求为所有工程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施工人员等,购买人身意外事故保险。十、验收要求1.工程项目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验收交付前的设备及施工材料在现场的安全保管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原场地及设备的保护工作,并在验收交付使用前对已破坏的场地进行恢复。2.发包人将自承包人履行完工程项目合同义务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后,7日内发包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如验收合格,则以申请日作为完工日期,并作为计算工期是否逾期依据。不合格则退回申请,待整改完毕后再次提交申请验收,至合格为止。以最后一次申请日期为完工日期。3.承包人在施工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和相关规定,发包人要求停工和返工时,承包人应立即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工期不予顺延。4.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70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管、计划生育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若违反以上等规定,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安全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承包人负责。十一、违约责任1.承包人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须从违约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额的3%比例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逾期15日以上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发包人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承包人应按全额赔偿。2.承包人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发包人有权拒收,承包人因此不能按时交货,发包人有权自行采购合格的替代品,费用由承包人支付,且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该项工程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违约超过2次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83.就同一工程合同,承包人经发包人要求整改超过3次后仍未能通过验收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4.因承包人违约导致发包人要求终止合同的,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相应工程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且由此造成的发包人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5.协议期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任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发包人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发包人应予以赔偿,因承包人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予以赔偿,具体赔偿数额双方共同协商决定。6.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十二、合同生效与合同备案1.本合同在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发包人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十三、其他1.所有经一方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采购文件、要约文件和响应承诺文件、合同附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缔约生效日期为有效签署或盖章确认之日期。2.如一方(包括联系人)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联系人或负责人,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未履行通知义务方承担相应责任。3.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主体性和关键性合同义务。4.本合同一式拾份,发包人执捌份、承包人执贰份。5.本合同(含附件)共计181页A4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6.本合同订立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广云路33号7.本合同所指“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短信、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的通知形式,到达时间以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准,但进行书面通知前后,通知方均有义务电话确认通知事项。8.双方均已对以上各条款及附件作充分了解,并明确理解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权责。9.合同未约定的内容,根据谈判文件或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另行协商约定,签订补充协议。9发包人:6中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大学(公章)佛市南海区狮山镇广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6云路33号号天华商业楼4座14楼1405室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伏表人或N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廖希凯、蔡奋韬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757-82985153电话:18028165970传真/中国银行佛山江湾支行开户银行:传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开户银行:山桂城支行帐号6665-5775-8273帐号:44050166724900000326邮政编码:528000邮政编码:528200电子邮箱:/电子邮箱:547109531@qq.com1244060045607389XC组织机构代码:91440606MA4UYM1X33组织机构代码:10二、通用条款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略。11三、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协议;2)施工过程中的修正文件(含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签证等修正文件):3)工程任务单:4工程开工指令单:5合同协议书;6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其他附件);7)其他。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监理人:名称:正弘设计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联系电话:0769-21681823电子信箱:810388223@qq.com通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西桥基南街8号101室设计人:名称1:中科盛华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联系电话:15814524753电子信箱:1通信地址:1名称2: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联系电话:18858196958电子信箱:112通信地址:11.2工程和设备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包括:无临时占地包括:无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1.4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按照国家、广东省及佛山市相应行业现行相关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1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如果“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约定的任何质量和工艺标准与现行适用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有任何矛盾或不一致时,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承包人应执行要求最高、版本最新的标准。(2)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3)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经发包人批准后执行。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下列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是一个合同整体,彼此应当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出现相互矛盾时,组成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签证等修正文件):(3)中标(成交)通知书;13(4)专用条款;(5)通用条款;(6)采购文件及附件:(7)承包人投标(响应)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施工图纸;(10)工程量清单(含中标总价工程量清单分项报价表);(11)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12)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文件。上述未能解释清晰的,以要求较高者为解释依据:先后时间形成的文件有矛盾,以后形成的文件为解释依据:如承包人在响应文件及其附件中作出有比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答疑补遗文件和本合同(含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下同)更有利于发包人的投标,则响应文件及其附件中更有利于发包人的相关条款内容的解释顺序优于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答疑补遗文件和本合同,承包人须按这些投标承诺履行(即发包人有权视情况适用有利于己方的条款或文件而不遵循上述解释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详见施工图纸1.6.2承包人文件签订合同前需提供: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项目人员管理班子信息等:工程完工后需按提供:承包人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并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承包人负责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的备案及归档,提供能够全面且正确反映竣工实况的、由承包人加盖竣工专门印章的竣工图纸(含电子文件),及工程施工质量技术资料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发包人要求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要求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按发包人要求1.6.3现场图纸准备14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1.7联络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6号天华商业楼4座14楼1405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国微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1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11.8交通运输1.8.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的所有人员及车辆信息需向项目负责人报备后方可进入。1.8.2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施工临时用地总平面图范围内的属于场内交通。施工范围外的公共道路按现状,承包人自行办理施工范围外道路通行、修建场外设施及公共设施使用的相关手续,服从当地管理部门的管理,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和负责,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发包人不提供,由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有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和负责,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1.8.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9知识产权1.9.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51.9.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9.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L。1.10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承包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发包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2.发包人2.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廖希凯、蔡奋韬身份证号:******************、******************职务: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15018446979、15899824379电子信箱:/通信地址:L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即可进场施工2.2.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发包人只提供施工方案设计图纸中明示的工程红线范围以内的用地,若需要其他临时施工用地,则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其费用。施工用地交接后,其管理工作即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特别注意其中地上、地下设备、管线的保护工作,遭损坏、盗窃需赔偿。场地平整以及清理场地障碍物等均由承包人根据自行解决,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2)施工场地内的用水、用电管线及通讯设施由承包人根据施工需要自行解决,且按国家安装规范安装经正式检验的独立施工用水表、电表,施工用水、用电费及通讯费等由承包人负责,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2.3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16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按发包人要求3.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施工用水、用电及通讯由承包人负责接驳,其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2)承包人须按发包人要求签订廉政责任书、安全协议书等(如有)。(3)按发包人要求提供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事故报告。(4)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占用施工范围外现有道路,以免影响正常通车和行人。若对现有道路设施损坏,承包人须及时修复,发包人不予承担费用。(5)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根据工程项目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6)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条件相应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7)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条例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对施工现场和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任何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及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并负责事后补救。(8)承包人要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安全施工、保卫、防护制度和措施,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在工程建设期间,承包人因制度不严、管理不善、措施不力等不可抗力以外的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破坏等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一且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应立即向发包人和有关部门报告。(9)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按各分部分项工程投入足够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并在财务报表中单项列明备查,承包人在施工期间采取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17(10)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3天。对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提出的修改建议,承包人应及时采纳后重新提交并经发包人批准。经发包人审定后由发包人下达书面开工令。(11)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无条件地按发包人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确保工程的施工进度。(12)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所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到驻现场,没有发包人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否则,将给予承包人200元/天的经济处罚。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并提供后任者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未征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或未经发包人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后任项目负责人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项目负责人的职务,履行前任项目负责人的义务。(13)对承包人单方面作出的实质性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行为(如项目负责人长期不到现场等),发包人有权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停工整改)要求作出改正及给予经济处罚。(14)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要求其更换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承包人应及时采纳发包人的建议予以更换。(15)承包人应指定一位具备相应资质的专职人员负责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其施工、工作人员应遵守工地的安全、防火、保卫、文明施工制度和有关规定,不得损坏现场和建筑成品。承包人必须了解清楚附近建构筑物情况,保证施工期间不因为施工原因使附近建构筑物在施工期间及之后受到影响,如属承包人造成的破坏和损失,责任由承包人承担。(16)承包人要进入非本项目工地施工时,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发包人及项目监理单位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安全事故问题由其自行负责。(17)验收交付前的设备及施工材料在现场的安全保管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保修期内,在非人为因素情况下,设备、产品及整体工程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承包人负责及时处理和免费维护、维修,一切维修换件和备品备件(含所有零配件及耗材)均由承包人免费提供。(18)因承包人责任过失造成的一切工程质量问题,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并负责整改、维修。因承包人责任过失造成重大质量事故,除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并负责整改、维修外,发包人要对承包人处以罚款。(19)因承包人责任过失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除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外,发包人要对承包人处罚:特别重大事故,罚款人民币10万元:重大事故,罚款人民币5万元:较大事故,18罚款人民币2万元:一般事故,罚款人民币1万元。但本条款不免除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制度规定的义务和责任。(20)承包人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抄报发包人和项目监理单位各一份:对于一般质量事故,由承包人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项目监理单位:对于较大质量事故,由承包人出面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报发包人批准后方可进行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完毕后,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21)承包人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须从违约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额的3%比例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逾期15日以上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发包人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承包人应按全额赔偿。(22)承包人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自检体系,对已完工程进行严格的质量自检,只有自检合格的工程才能向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提出验收和计量的申请。(23)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现场安全操作及必要的维护保养培训。(24)承包人须提交上述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已缴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25)合同签订后,承包人须尽快熟悉图纸和现场,尽快组织开展施工,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竣工。(26)承包人须配备1名以上,能熟练使用电脑编制工程预算、结算书的造价员及满足相关工程需要的设计人员。(27)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条例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对施工现场和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任何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及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并负责事后补救。(28)承包人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受委托的项目,不能以任何理由,延误工程进度。若发包人对所完成的委托项目质量及进度不满意,则有权向承包人发出警告信。如承包人未及时对工程项目做出整改,发包人可按合同要求对承包人进行罚款扣除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如三次警告无果后则发包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3.3项目负责人3.3.1项目负责人:姓名:倪朗平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19建造师注册证书号:粤2442020202102861建造师执业印章号:粤244202020210286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粤建安B(20250002158联系电话:18028165970:电子信箱:547109531aqq.com通信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6号天华商业楼4座14楼1405室3.3.2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于本合同而言,经承包人任命的并且按照本款已经取得发包人同意的项目经理应是承包人唯一的合法代表人,项目经理应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项目经理应受理合同范围内的所有通知、请示、同意、批准、证书和决定的约束。承包人根据合同发出的通知、请示、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后送交监理工程师。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不能兼其他在建项目,每个月至少驻场22天,法定节假日除外:未按要求出勤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金。3.3.3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施工合同,同时将可以视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从工程项目开工起至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之日止,自始至终全过程常驻工地现场,全面负责本工程现场组织、指挥、管理、协调等工作:在本项目完成后的合同质量保修期内,根据项目实际保修工作需要也能随时到场负责指挥,安排应做的保修工作:在本项目未完成期间只担任此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其他任何工程的任何工作,不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职务,如有则由发包人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严重影响本工程的,发包人有权提出更换项目负责人:在本工程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到驻现场,没有发包人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否则,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200元/天的违约金:承包人不得擅自或未经发包人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由于承包人原因更换项目负责人(身故、突发重大疾病除外)的,承包人书面征得发包人和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但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扣处2万元/次的违约金,且发包人同时保留将此作为不良纪录进一步上报有关部门处理的权利。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罚款2万元1次或终止合同,并对承包人完成的工作量不作任何补偿。20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或在发包人同意的前提下,承包人在施工进场时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对项目经理进行调整,所代替的人选在资格、资历、能力等方面均不得低于原来的人选。3.4承包人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签订合同前。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施工合同。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离开2天以内的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若离开2天以上的应事先申报监理人获发包人同意,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施工合同。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高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在本工程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到驻现场,没有发包人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否则,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200元天的违约金3.5分包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承包人不得分包或转包。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令其立即退场且不支付任何费用,工程项目施工由发包人另行处理,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移交手续后承包人退场时。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签订合同之日起,承包人在10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缴存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允许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若以保函形式递交的须采取见索即付的方式进行索赔,因承包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时,担保方在收到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21如果履约保函数额不足抵扣赔偿部分,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讨赔偿。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扣除应由承包人支付的违约金(如有)后,在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剩余的履约保证金给承包人。退还方式:承包人采用支票、汇票、本票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发包人按原缴纳方式无息退还;承包人采用履约保函方式缴纳的,保函到期后自动失效。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参照同期银行利息支付逾期利息。不予退还的情形:工程验收不合格。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监理人按约定派出专业监理人员认真做好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结算等)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本工程监理合同及监理规范执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监理人自行承担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王代军职务: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44000252:联系电话:13380178297电子信箱:L通信地址:1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14.3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1;(2)/(3)22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相关法规、规范、标准:发包人招标要求等),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无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2隐蔽工程检查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24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国家、省、市、区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和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任何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及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并负责事后补救,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国家、广东省及佛山市和工程所在地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合同和专用条款执行。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本项目施工期间承包人须按国家规范要求设置足够警示标志及防护标志,如因施工而引起的交通事故或安全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6.2关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的内容及范围:按通用条款的规定,以广东省统一计价依据的规定为准,本工程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2)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佛山大学河滨校区南区A座学生宿舍修缮工程(修缮部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装修工程,人民币(大写):青拾万零伍仟捌佰捌拾伍元陆角肆分,(小写):105885.64元(含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费3000元),安装工程:人民币(大写):壹万壹仟玖佰柒拾叁元捌角叁分,(小写):11973.83元;232.佛山大学河滨校区南区B座学生宿舍修缮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佛山大学河滨校区南区B座学生宿舍修缮工程-装修工程: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捌仟叁佰玖拾肆元壹角陆分,(小写):148394.16元(含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费3000元),佛山大学河滨校区南区B座学生宿舍修缮工程-安装工程:人民币(大写):柒万壹仟肆佰肆拾壹元捌角肆分,(小写):71441.84元;3.佛山大学河滨校区饭堂餐厅修缮工程(修缮部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佛山大学河滨校区饭堂餐厅修缮工程(修缮部分)装饰工程:人民币(大写):陆万壹仟贰佰捌拾柒元肆角捌分,(小写):61287.48元(含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费3000元),佛山大学河滨校区饭堂餐厅修缮工程(修缮部分)-安装工程:人民币(大写):贰万贰仟贰佰壹拾捌元壹角壹分,(小写):22218.11元;4.佛山大学河滨校区9号地原十二层学生宿舍修缮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佛山大学河滨校区9号地原十二层学生宿舍修缮工程—3~7层、10~12层宿舍-硬装:人民币(大写):伍万玖仟柒佰贰拾叁元壹分,(小写):59723.01元(含建筑施工安责险保险费3000元);佛山大学河滨校区9号地原十二层学生宿舍修缮工程-3~7层、10~12层公共区域硬装:人民币(大写):捌仟伍佰叁拾玖元陆角壹分,(小写):8539.61元;佛山大学河滨校区9号地原十二层学生宿舍修缮工程—3~7层、10~12层宿舍-安装:人民币(大写):捌万玖仟肆佰伍拾伍元柒角陆分,(小写):89455.76元:佛山大学河滨校区9号地原十二层学生宿舍修缮工程—3~7层、10~12层公共区域-安装:人民币(大写):叁佰壹拾玖元陆角柒分,(小写):319.67元;5.佛山大学河滨校区18-20座教室修缮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装修工程:人民币(大写):捌万壹仟贰佰肆拾捌元壹分,(小写):81248.01元(含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费3000元),安装工程:人民币(大写):贰万零贰佰壹拾伍元叁角玖分,(小写):20215.39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3)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预付、支付办法和扣回方式按: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按照本合同协议书付款方式的约定与本项目的所有款项合并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3天24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L。7.2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当日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合同签订当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合同签订当日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1。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后延,但不作费用赔偿和补偿。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三天内经监理人、发包人的签证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双方办理同意顺延工期手续,但不作费用赔偿和补偿。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缴纳合同总额的千分之3的违约金。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将对承包人收取违约金200元/天,发包人有权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逾期超过十五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且承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签约合同价的5%。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25(1)8级以上(包含8级)的台风(按照国家相关安全生产规定):(2)在连续24小时内降雨量超过50mm(包含50mm):(3)在任何6小时内降雪量300mm以上:(4)摄氏40度以上(包含摄氏40度)的高温天气(5)摄氏零下5度以下(包含零下5度)的严寒天气。所有上述风、雨、雪、气温等都以佛山市气象局测定或公布的数据为准。承包人在报价时已充分考虑有关的风险费用,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但工期可作相应延期。7.8提前竣工的奖励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1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本工程所承包范围内所需的材料、成品、未成品、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质量等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提供材料。8.2样品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本项且使用的主要材料须提供样板并经发包人确认符合项目要求后,方可使用。如发现货不对板和质量问题的,发包人有权拒用,并由承包人承担损失。8.3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投标报价已经包含临时设施费用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1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1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19.2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10.变更26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合同和发包人要求10.2变更估价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10.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1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1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4暂估价无。10.4.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4.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710.5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做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1专用合同条款:27(1)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1%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2)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3)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若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设计变更而导致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时按以下原则处理:(1)如存在缺陷需要调整或变更的,承包人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发包人批准后才能实施。承包人私自对项目内容调整或变更的,结算价不作调整,并由承包人自费负责按要求整改重做。(2)承包人响应文件中没有的清单项目或施工材料的规格发生更改: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相对应的2018年广东省定额及配套文件进行结算:材料价按施工期间的《佛山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价计算,没有发布价的按市场价(3家平均价)计算,特殊材料按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三方签证,最终以采购人指定的造价单位审核为准:规费、税金等的计费程序按行政建设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按以上原则计算出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后,并乘以结算系数作为结算价款。(3)变更的工程价款最终以工程结算时第三方造价机构(财政部门/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机构)审定的结果为准。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工程结算造价以成交的综合单价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须经发包人确认)为依据计算。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28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30%预付款支付期限:在承包人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签订合同生效后,经承包人申请,经发包人审核通过,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按合同总价的30%向承包人拨付预付款。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执行第2期工程进度款的约定。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本项目不需要提供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L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现场按实计算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L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L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合同第六条付款方式相应条款执行29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合同及发包人要求。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2天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L(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按合同第六条付款方式相应条款执行。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5支付分解表的编制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2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合同和专用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验收通过后立刻办理移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_(1)工程项目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行业现行质量验标准收,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验收交付前的设备及施工材料在现场的安全保管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原场地及设备的保护工作,并在验收交付使用前对已破坏的场地进行恢复。30(2)发包人将自承包人履行完工程项目合同义务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后,7日内发包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如验收合格,则以申请日作为竣工日期,并作为计算工期是否逾期依据。不合格则退回申请,待整改完毕后再次提交申请验收,至合格为止。以最后一次申请日期为竣工日期。(3)承包人在施工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和相关规定,发包人要求停工和返工时,承包人应立即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工期不予顺延。(4)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70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管、计划生育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若违反以上等规定,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安全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承包人负责。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2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4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L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发包人要求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合同和专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合同和专用条款执行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3最终结清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按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31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合同和专用条款执行。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按合同和专用条款执行15.2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15.2.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按审定结算价的3%。15.2.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满1年后由发包人支付项目余款。15.3保修15.3.1保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2)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保修期内,在非人为因素情况下,设备、产品及整体工程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承包人负责及时处理和免费维护、维修,一切维修换件和备品备件(含所有零配件及耗材)均由承32包人免费提供。保修期内,如工程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保修期相应延迟。如工程因自身故障致停用时间累计超过20天时,则保修期在状态恢复时归零重新计算。保修期内发包人对承包人享有追索权。15.3.2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合同和专用条款执行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按合同和专用条款执行。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33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合同和专用条款执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按合同和专用条款执行。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工程开工前,为合同工程办理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施工机械设备和材料及其它相关规定要求的投保范围办理保险,为第三者办理第三者责任险:上述保险的办理工作和相关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和支付。18.2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执行。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保险期从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8.3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19.争议解决19.1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19.1.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1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1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119.2.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3419.2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载委员会申请仲裁:(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向佛山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交付标的物质量有争议的,统一由佛山市辖属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标准时,鉴定费由委托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承包方承担。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其它无争议的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合同附件清单: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二:《廉政合同》附件三:《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四:《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五:《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六:1.1佛山大学河滨校区南区A座学生宿舍修缮工程(修缮部分)-工程量清单2.2佛山大学河滨校区南区B座学生宿舍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3.3佛山大学河滨校区饭堂餐厅修缮工程(修缮部分)-工程量清单4.4佛山大学河滨校区9号地原十二层学生宿舍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5.5佛山大学河滨校区18-20座教室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35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佛山大学(全称)承包人:广东中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全称)为保证佛山大学学生宿舍、饭堂及教室修缮工程(河滨校区)(交易编号:TC2025(SZ)WT0002)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质量保修书。1.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丞包人所承包施工的全部工程内容2.质量保修期2.1质量保修期从合同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2.2合同工程质量保修期,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2)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3.质量保修责任3.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的2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保修。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在国家规定的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和安全。凡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后,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质量保修费用36质量保修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支付和使用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84条赋予的规定一致。6.其他6.1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质量保修事项:6.2本质量保修书,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时签署,作为本合同的附件。6.3本质量保修书,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质量保修期满后失效。发包人(公章):佛山大学承包人(公章):广东中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2025年07月6日2025年07月26日37附件二廉政合同发包人:(全称)佛山大学承包人:(全称)广东中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1双方权利和义务1.1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严格执行合同工程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发对方严重伟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87条规定处理。2发包人义务2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品不得索取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2.2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2.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2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季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382.6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3承包人义务3.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3.5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违约责任4.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4.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1~3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失效。发包人(公章)承包天(公章东中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大购合同专用意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2025年07月%日2025年07月39附件三: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40附件四: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1冲击钻东城20浙江20201.1KW良好2角磨机东城20浙江20211.0KW良好3手电钻东城15浙江20210.75KW良好4电动葫芦4/20241.5KW良好5冲击扳手210610江苏202324V良好6电镐Z1G-FF06-1512浙江20211.6KW良好·41附件五: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倪朗平建造师广东日昌家具有限公司的办公楼装修工程其他人员、现场人员项目负责人倪朗平建造师广东日昌家具有限公司的办公楼装修工程项目副经理陈兆宇技术负责人梁延聪造价管理韦馥妮质量管理刘楚材料管理麦伟明计划管理国微安全管理刘明琪其他人员42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序号单项工程名称工程名称:佛山大学学生宿舍、饭堂及教室修缮工程(河滨校区)金(元)第1页共1页其中:(元)暂信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篁费费1佛山大学河滨校区南区A座学生宿合修缯工程(修鳝部分)!859,290.39117,859.472佛山大学河滨校区南区B座学生宿合修缯工程1,897,390.64218,836.003佛山大学河滨校区饭堂餐厅修缗工程(修蜡部分)1,096,686.8283,605.694佛山大学河滨校区9号地原十二层学生宿舍修蟒工程1,471,037.21程有158,038.055佛山大学河滨校区18-20教宣修工程661,245/60,408.40ni石合计5,985,649.70880,702.51拄:房属建筑工程的单项工租,单位工建文应按本标准格式附录B的定的师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佛山大学河滨校区9号地原十二层学生宿含修场工程一第1页,共1页3~7层、10~12层公共区城一安装序号汇内都全(元)其中:智伯价(元)1分部分项工租费3714731.1拆除工租172.271.2电气工程8542.452措施项目费615.922.1绿色施工安金防护措施费319.6722其他措施项目费296.253其他项目费3.1智列金模3.2暂估价3.33.4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3.53.6预算包干费工程优质费3.78.8柢算幅度差宏陪费用3.9现场签证费用3.10其他费用4B规费税前工租造价4990.66678增位税销项税锁工程造价其中:人工费每589.76张0.41注:简易计税法时,“增億税销项税额”费用应为“增值税”化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佛山大学河滨校区号地原十二层学生宿合多错工租—7层、10~12层公共区城安装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报述计量应工租量第1页,共1页金领(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智信价拆除工程172.271030412001007拆除原有吸顶灯1.名称:拆除原有吸项灯2.废料外运烧距综合考息3.综合考虑消纳费用K具体做按及施工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套642.6917172.27电气工程3542.468030412001008普遐灯吴1.名称:LRD吸项灯2.规格:220V,24.3500K3.安装方式:吸顶安装,包含所有安装圆定所器配件4.具体做祛及施工以现场实际馆况为准,满足相关规范要求869.483885.383080411004003配线1.名称:线楼、线管内敷设(管井内)2.配线形式:线擅配线3.型号:TDZB1-BYJ4焖格:8*4.05.材质:铜芯6.具体做法及施工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润足相关规范要求119.115.7661877.734030404035004插座1.部位:管井内,共4个/限2.名称:二三孔安全廉3.规格:10A4.安装形式:明装,包含所有安装圆定所配件5.具体做法及施工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的足相关规范要求1109.86合计拄:房星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建立应按本标准格式附录B的规定3714.73合计拄:房星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建立应按本标准格式附录B的规定饭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租名称:佛山大学河滨校区9号地原十二层学生宿会修缮工程—-87屡、10~12层第1页,共1页公共区域-安装项目编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遽计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智估价1指施其他项目1.1031301017002脚手架搭拆费1.脚手架搭拆项729371296.25小计296.25合计F25长.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佛山大学河核校区号地原十二展学生宿会修维工程一~7层、10~12层公共区城安装号号项目码项目名称计算础费率()金银(元)第1页,共1页各住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snL1.1LSSGCSF00004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搢施费小计319.合计319.6.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租名称:山大学河滨校区9号地家十二居学生宿舍修工密一一37层、10~12层公共区域一安装号号项同名称计算基础事(s)修T元共1页备注1预算包干费预算包干费总计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工程名称:佛山大学河滨校区9号地原十二度学生省会饼工程一87层、1012层公共区域安装号号项目名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塞铺质事第1.页,共1页金馍(元)11Z合计Q经13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工国名称:佛山大学河滨抗区9号地原十二层学生宿舍修工程—3~7层、10~12层公共区域-安装号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计算基数计算费率第1页,共1页全(元)1烧费2增值税销项税4330.659.00389.76合计389.76沙:简男计税按时,“增值税项税额”费用应为“增值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宿舍修缮工程 教室修缮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