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基路北侧建设采购合同公告(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街道埔美经济联合社2025)
广益街道埔美社区培基路北侧(面前池)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代理)
采购项目名称:
广益街道埔美社区培基路北侧(面前池)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代理)
采购项目编码:
440515MF78398072507101316
项目业主:
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街道埔美经济联合社
服务机构:
广东正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广益街道埔美社区培基路北侧(面前池)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代理)
合同编号:
440515MF78398072507101316
合同总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7月28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7月28日至2025年10月27日
服务内容:
开展广益街道埔美社区培基路北侧(面前池)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服务。
合同附件
面前池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pdf
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街道埔美经济联合社 2025-07-28
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委托人: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街道埔美经济联合社受托人:广东江程资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广益街道埔美社区培基路北侧(面前池)建设项目协议编号:GDZGZXCG202512项目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人: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街道埔美经济联合社受托人:广东正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东省实施办法》,委托人自愿将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广益街道埔美社区培基路北侧(面前池)建设项目委托给受托人组织实施公开招标。受托人愿意接受委托人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委托人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委托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广益街道埔美社区培基路北侧(面前池)建设项目2.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的具体事项1.编制、发售、解释招标文件;2.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信息公告;3.投标供应商资格预审;4.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5.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6.邀请纪检有关部门现场监督;7.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8.组织评审工作;9.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10.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11.答复投标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12.招标投标过程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条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1.委托人应指定一名采购人代表,代表委托人与受托人处理政府采购过1程中的有关事宜。2.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提供委托项目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详细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3.委托人应对受托人编制的招标文件予以审核并确认。4.委托人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投标供应商,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要求。5.委托人依据有关规定可派一名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方法的确定、评审过程和结果。6.委托人有权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K(成交)人。7.委托人有权对受托人组织的招标投标过程进行监督。8.委托人有义务保守招标投标过程中的秘密。9.委托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第四条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1.受托人应接受委托人监督,维护委托人和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受托人应依据委托人要求为委托人提出科学的招标方案。3.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人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并报委托人确认。4.受托人应满足委托人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5.受托人可以依据需要或根据规定,就招标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意见。6.受托人应当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7.受托人应依法及时答复委托人委托范围内的投标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8.受托人应当保守招标投标过程中的秘密。9.受托人可依法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用。10.受托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第五条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5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招标投标法、采购法和合同法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招标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本协议。第六条有关费用1.受托人按照有关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2价金额为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25.00%,成交供应商在收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2.非受托人的原因造成采购失败,按相关程序未能确定成交供应商,由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上述费用。第七条违约责任双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第八条、其他1.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其中:委托人二份,受托人一份。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解决。委托人: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街道埔美经济联合社(盖章)受托人:广东正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能(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广益街道埔美社区中山北路93号单位地址: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下窖怀汉路西睿业商厦五楼联系电话:0754-85722461联系电话:0754-88664881传真:传真:0754-886648812025年7月24日2025年7月28日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培基路北侧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