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健身广场建设采购合同公告(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2025)



一、合同编号:JKQ-2025-07-10
二、合同名称:滩桥社区文体健身广场建设项目财政评审
三、项目编号:CGXM-421004-2025-00741
四、项目名称:滩桥社区文体健身广场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本级
2、地址:荆州开发区豉湖路58号
3、联系方式:8333773
4、供应商(乙方):公正联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地址:武昌区徐家棚团结村福星国际城K-3地2单元27层2号
6、联系方式:15207212340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滩桥社区文体健身广场建设项目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3000元
5、合同金额:0.3(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4月10日至2025年04月16日;履约地点:荆州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04-2025-0046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4-1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7-28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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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KQ-2025-07-10(公正联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pdf

GF-2015-0212合同编号:JKQ-2025-07-10荆州经开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咨询合同项目名称:1.滩桥新城停车棚建设项目2.西湖分场物流停车场二期建设租赁项目3.胜利置业有限公司服装产业园项目4.西湖街道西湖社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5.滩桥社区文体健身广场建设项目6.花湘村道路硬化工程7.荆州开发区滩桥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一期项目公司名称:公正联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时间:2025年3月2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带“*”的空白处为必填部分。(一)协议书《示范文本》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条件通用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条件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条件专用条件是对通用条件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件。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件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件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件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条件:3.在专用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允、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允、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出、《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以及阶段性造价咨询服务的合同订立。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根据《示范文本》的内容,约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受托人(全称):公正联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滩桥新城停车棚建设项目、西湖分场物流停车场二期建设租赁项目、胜利置业有限公司服装产业园项目、西湖街道西湖社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滩桥社区文体健身广场建设项目、花湘村道路硬化工程、荆州开发区滩桥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一期项且。2.工程地点:荆州市3.工程规模:4.投资金额:97850584.38元5.资金来源:6.建设工期或周期:7.其他: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预算评审、结算审核。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附录A。三、服务期限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2025年3月26日开始实施,至2025年6月3日终结。四、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的要求。酬金或计取方式酬金:人民币玖万捌仟陆佰捌拾元整:(大写)(¥98680.00元)2.计取方式:依据《湖北省省级财政性投资项目评审委托付费管理暂行办法》(鄂财投评函【2020】2号)和签订的框架协议报价折扣率35%计取取费计算公式:461333.93×4‰×35%=645.87元(包干价¥3000.00元)396759.64×4%×35%=555.46元(包于价¥3000.00元)(10000000×4%+20,000,000×2.5%+20,000.000×2%+18768668.11×1.5‰)×35%=55353.00元409959.83×4%×35%-573.94元(包干价¥3000.00元)1192136.39×4%×35%=1668.99元(包干价¥3000.00元)247370.97×4‰×35%-346.32元(包干价¥3000.00元)(10000000×4%+16374355.51×2.5%)×35%=28327.00元合计:3000+3000+55353+3000+3000+3000+28327=98680.00元六、合同文件的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3.专用条件及附录:4.通用条件;5.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七、词语定义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25年3月26日2.订立地点: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份0E牦人执壹份。委托人:(盔章)咨询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法定代表人或树代理人:荆州市荆州开发区豉湖路58号(签字)代理人:一期二栋三楼账号账号:3202009009200670577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支行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传真电子信箱:传真电子信箱:传真电子信箱: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文体健身广场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