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民兵教练员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芜湖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5)



投标

一、合同编号: WH01CG2025FW68420101
二、合同名称: 民兵教练员服务项目合同备案
三、项目编号: WH01CG2025FW6842(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120250620号)
四、项目名称: 民兵教练员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芜湖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地 址: 芜湖市镜湖区赭山西路41-19号                       
联系方式: 0553-3931913                       
供应商(乙方):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芜湖市分公司                       
地 址: 芜湖市鸠江区神山路与河清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0553-56751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民兵教练员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提供全市民兵、专武干部训练演练、比武考核的教学保障等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 1                
主要标的单价:360000.00元/年                            
合同金额:360000.00元/年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三年(1+1+1),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7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民兵教练员服务-合同.pdf

采购合同芜湖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通过芜湖瑞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活动,经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协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芜湖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及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附属材料、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附属材料、成交通知书等相关资料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成交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民兵教练员服务项目;1.2.2服务内容:本项目核心在于提供军事教学服务。需配备3名专业民兵教练员,全程参与全市民兵、专武干部训练演练、比武考核等工作。从训练计划制定、教学课程实施到考核评估,提供全流程、一站式教学保障服务。供应商须具备高度的保密意识,所有教练员均需熟知军事工作涉密性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军事信息安全无虞。1.2.3服务质量:合格_0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360000元/年含税(大写:人民币叁拾陆万元/年)1防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3名专业民兵教练员训练计划制定23名专业民兵教练员教学课程实施到考核评估33名专业民兵教练员全流程、一站式教学保障服务总价1.4付款方式和结算账户1.4.1付款方式: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是否支付预付款:否;口是:金额和比例:;支付时间:具体付款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乙方账户,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最长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1.4.2结算账户:乙方账户信息:户名:开户银行:账号:是否为政府采购贷款业务银行账户:否(注:填“是”或“否”;如填“是”,则该银行账户如需变更,须经政府采购放贷银行出具书面盖章变更意见,否则不得变更账户信息)。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三年(1+1+1),合同一年一签,(合同逐年续签条件:乙方上年度服务考核合格,且无重大违约或保密违规记录);1.5.2服务地点:芜湖1.5.3服务方式:按甲方要求执行1.6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按甲方要求完成项目验收,交付合格(验收标准包括:①训练计划完成率W100%;②学员考核合格率W95%;③保密违规次数=0。)21.7权利、义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2.如果甲方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延期支付合同款项,乙方可要求甲方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3.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甲、乙双方应充分协商,甲方公应对乙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4.如因国防政策调整导致服务内容变更,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无法协商一致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据实结算已发生费用。对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甲、乙双方应充分协商,甲方应对乙n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5.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管理或不按合同履约,将承担以下违约责任:按损失的价值全额赔偿给甲方6.乙方如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7.乙方如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乙方逾期达10天或达到误期违约金最高限额时(最高限额为合同金额的1%),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8.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完成管理和采购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甲方经济赔偿。9.乙方应对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履行合同过程出现的失误按下述情形及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10.乙方需与教练员须签署保密协议,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列举涉密信息范围),保密期限为合同终止后1年。乙方应每季度对教练员开展保密培训,培训记录留存备查。11.乙方应保证核心教练员(如下表),更换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并经甲方政审同意。核心教练员名单姓名身份证号备注31.8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2)向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起诉。1.9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每份合计4页,甲乙双方各执2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单位盖章:单位盖章:代表签单:代表签字:日期:2025年7月25日日期:2025年7月25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民兵教练员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芜湖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