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化验测试采购合同公告(贵州省煤田地质局一四二队2025)
一、合同编号:52990025532375378945412025000601
二、合同名称:贵州省大方县在拱煤炭详查(化验测试)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GZSSJC-2025-SJ007
四、项目名称:贵州省大方县在拱煤炭详查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贵州省煤田地质局一四二队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小河香江路113号
联系方式:15285850355
供应商(乙方):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
地 址:贵阳市白云区高海路1679号
联系方式:1528518562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标项二:化验测试 数量:1.00 单价(元):190763.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2.合同金额(元):190763.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附件,详见附件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7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贵州省大方县在拱煤炭详查测试分析服务合同(化验测试).pdf
委托方(甲方):贵州省煤田地质局一四二队受托方(乙方):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标通知书》(附件1)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贵州省大方县在拱煤炭详查测试分析》项目技术服务工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此合同。第一条项目任务及工作量根据甲方目前提供的设计测试资料,乙方对《贵州省大方县在拱煤炭详查测试分析》项目中的煤质、瓦斯、煤尘爆炸、煤层自燃倾向性、简选样、煤岩样、水样全分析、泥化样、岩石物理学样等开展样品测试分析服务,样品测试项目、数量、单价及经费预算详见《附件2》;最终以《验收报告》按实际测试样品数量和单价据实结算为准。第二条标准和规范检测标准优先使用实验室计量资质附表中的国家和行业标准。第三条项目工作内容甲方按照相关标准采取样品,确定检测项目和数量,乙方严格按照检测标准进行检测并出具报告。第四条成果提交期限甲方将该项目最后一批样品送到后20个工作日之内,乙方向甲方出具该项目所有委托的相关检测成果报告。第五条协议价款和结算1.收费标准根据甲方目前提供的设计资料为基础,该项目检测预算总费用为¥190763.00元整(大写:壹拾玖万零柒佰陆拾叁元整),最终费用根据经费预算表内容,按单价据实结算(附件2)。2.付费方式·1在甲方获取贵州省自然资源厅下发任务书和项目经费拨付后,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甲方送样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结算费用有90%,余款待乙方递交完成所有检测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结清尾款。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第六条资料的归属与保密本协议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归甲方所有。项目结题后,乙方按贵州省地质资料馆样品实物汇交要求向甲方提供汇交样品,同时样品所留副样保存期不少于12个月。合同履行期间双方都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规定,对属于国家秘密的事项、资料、文件负有不可推卸的保密责任。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成果资料移交甲方后乙方不再提供后续保管备份等义务。第七条双方责任为保证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所需资料并必要的配合。甲方根据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法律法规等的具体要求正确进行检测结果运用。甲方需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采样,乙方不对采样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负责,仅对送到乙方的样品负责。乙方有权在报告中注明"本报告只对来样负责"。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关检测资质证书和检测资料,并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全面性和必要性负责。乙方对甲方检测结果的运用错误或不符和相关法规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乙方对甲方所采集的样品超过保留时间后,经协商后对所留副样进行再保留或销毁处理。2第八条违约责任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业主方原因及甲、乙双方以外的原因,导致该测试中止,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应对已完测试项目进行结算。乙方未经甲方的同意,不得擅自把甲方委托的工作转包给第三方,否则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未按合同内容支付相关款项,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工作,导致施工工期拖延及报告不能按时送审的,乙方不负有违约责任,所造成的经济及其它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未按甲方工作要求推进项目测试工作,致使项目拖延而造成损失,视情节严重性甲方可扣除相应损失。第九条不可抗力条款由于无法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协商处理。第十条未尽事宜与争议对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及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传真、技术要求、技术讨论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采用协商的办法解决争议。若双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将争议提交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进行调解解决或直接向甲方所在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第十一条其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所有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以下为合同签字页,无正文)甲方:贵州省煤田地质局一四二队乙方: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纳税人识别号:125200004292003984纳税人识别号12520000429200355N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地址:地址:贵阳市白云区高海路1679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50016开户银行:建行贵州省六枝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贵阳金华分理处账号:52001636036050000952账号:23215001040001108联系人:雷正均联系人:赵立鹏电话:13984032768电话:152851856204附件1中标通知贵州盛世佳成招标有限公司盛世佳成通〔2025〕09中标(成交)通知书致: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根据贵州省大方县在拱煤炭详查(项目编号GZSSJC-2025-SJ007)评审小组的评审推荐并经公告,贵公司被确定为本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以下为项目中标(成交)信息:中标单位主要中标内容中标金额(元)备注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标项二:化验测试190763.00服务期:2025年8月31日前,具体合同签订时以双方协商签订为准。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采购人以实际工作量,按中标单价据实结算,具体合同签订时以双方协商签订为准。请按照采购文件及其合同条款要求,在30个日历日内与采购人办理签订书面购销合同等相关事宜,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须送一份到我公司进行备案贵州盛世佳成招标有限公司二0二五年五月干九日成交联系人:重丹丹成交供应商联系电话:17785150884.5附件2贵州省大方县在拱煤炭详查项目测试分析经费预算表采样化验计量单位工作量单价现价(元)金额(元)备注(一)煤样分析1.煤芯样水分项84393276灰分项84584872挥发分项84584872固定碳项84584872全硫项84584872硫化铁硫项84584872硫酸盐硫项84786552有机硫项84786552发热量项54874698元素分析项182223996碳(C)、氢(H)、氮(N)3项煤灰成分项2441810032Si02、A1203、Fe203Ca0、Mg0、S03、Ti02、K20、Na20.Mn0210项灰熔融性项243127488DT、ST、HT、FT4项有害元素项6318311529磷(P)、砷(As)、氟(F)、氯(C1)4项微量元素项422339786Ge、Ga、U、Th、V2055项碳酸盐C02项42572394真密度项1239468视密度项36391404煤灰粘度项614008400煤灰结渣性项62701620热稳定性项6154924可磨性项122893468煤对C02反应性项123874644水分项84393276灰分项84584872挥发分项845848722.瓦斯实验及测试件42387162543.煤尘爆炸样件2438792884.煤层自燃倾向性件2434883525.简选样件35800174006.煤岩样件52951475镜质组、惰质组、粘土类、硫化物类、碳酸盐类、氧化物类6项,市场价7.泥化样件668040808.水样(全分析)件581040506采样化验计量单位工作量单价现价(元)金额(元)备注9.岩石物理学样抗压强度(饱和)项787609颗粒密度项7109763块体密度项787609孔隙率项787609抗拉强度项787609抗剪强度项78760910.其他有益矿产件3320960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化验测试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