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法律服务 其他法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珠海市金湾区司法局2025)



公告内容:

一、合同编号

HT-2025-04241579

二、合同名称

珠海市金湾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电子卖场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5-1567398

四、项目名称

珠海市金湾区司法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珠海市金湾区司法局
地址:广东省_珠海市_金湾区珠海市金湾区航空新城金鑫路137号市民服务中心A1栋二楼201办公室
联系方式:7799739
供应商(乙方): 广东盈隆(深圳)律师事务所
地址: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十二路007号九洲电器大厦B座8A
联系方式:1533877616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法律服务
1(项)
20,000.00
20,000.00

合同金额: 20,000.00元,大写金额:贰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7月24日至2026年07月23日
履约地点:金湾区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7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珠海市金湾区司法局
2025年07月29日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珠海市金湾区司法局法律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5-04241579甲方:珠海市金湾区司法局乙方:广东盈隆(深圳)律师事务所合同金额(元):20000.00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茶联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甲方聘请乙方邹勇律师担任珠海市金湾区2025-2026年度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现特订立如下合同:一、总则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二、法律顾问工作事项甲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委托乙方从事以下工作:1.对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论证;2.对本区制定重要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3.评估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效果,提交评估报告,提出修改和废止建议;4.为区政府的行政行为、合同行为、经济项目提供法律意见;5.就本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具有普遍性、典型性、前沿性和前瞻性的法制课题开展专题研究,提出制度性解决办法或者建议;6.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7.为区司法局转交的区内群团组织的事务咨询、政策出台等事宜提供法律服务(不超过12件/年);8.办理区委、区政府或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务。三、合同标的服务内容:2025-2026年度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品目名称需求描述采购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C23019900其他法律服务为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把脉问诊”,确保重要决策和重要涉法事项合法、规范、有效。1项20000¥20000合计¥20000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费税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4500元;合同服务期限截止或合同约定的服务完成后,甲方在收取乙方验收报告及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的合同金额15500元。五、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服务时间:2025年7月24日至2026年7月23日服务地点:珠海市六、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056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及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并有权对顾问律师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听取顾问律师的工作汇报;2.甲方应就有关事项向乙方进行真实、客观的陈述并提供真实资料;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工作上的便利,承担顾问律师因办理甲方委托事务出差外地而产生的合理的交通、食宿费用;4.除受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外,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否则,乙方可催告甲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根据工作需要,经甲方书面同意,可以查阅与承办的法律事务有关的甲方内部文件和资料;2.乙方根据工作需要并经甲方同意,可以了解项目的有关情况以及列席甲方有关会议;3.乙方应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相关法律事务,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将法律事务的办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通报;4..乙方应在甲方委托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工作,不得超越委托代理权限;5.乙方不得接受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相对方的委托,从事与甲方利益冲突的活动;6.乙方应当履行保密义务,保守在顾问工作中知悉的甲方的秘密,未经甲方许可,在任何时候都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与甲方秘密有关的信息,否则,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7.除受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外,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否则,甲方可催告乙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如甲方在30日内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仍不履行义务构成违约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七、验收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三十。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三十。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九、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十一、其它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4份,有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珠海市金湾区司法局202飞29甲方联系人:徐亚东联系电话:7799739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7月24日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5-07-24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6-07-23乙方(盖章):广东盈隆(深圳律师事务所开户银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银行账号:210000753926乙方联系人:马炜莉联系电话:0755-86271740子情利205.74授权代表签字: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珠海市金湾区司法局法律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5-04241579甲方:珠海市金湾区司法局乙方:广东盈隆(深圳)律师事务所合同金额(元):20000.00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茶联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甲方聘请乙方邹勇律师担任珠海市金湾区2025-2026年度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现特订立如下合同:一、总则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二、法律顾问工作事项甲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委托乙方从事以下工作:1.对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论证;2.对本区制定重要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3.评估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效果,提交评估报告,提出修改和废止建议;4.为区政府的行政行为、合同行为、经济项目提供法律意见;5.就本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具有普遍性、典型性、前沿性和前瞻性的法制课题开展专题研究,提出制度性解决办法或者建议;6.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7.为区司法局转交的区内群团组织的事务咨询、政策出台等事宜提供法律服务(不超过12件/年);8.办理区委、区政府或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务。三、合同标的服务内容:2025-2026年度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品目名称需求描述采购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C23019900其他法律服务为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把脉问诊”,确保重要决策和重要涉法事项合法、规范、有效。1项20000¥20000合计¥20000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费税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4500元;合同服务期限截止或合同约定的服务完成后,甲方在收取乙方验收报告及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的合同金额15500元。五、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服务时间:2025年7月24日至2026年7月23日服务地点:珠海市六、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056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及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并有权对顾问律师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听取顾问律师的工作汇报;2.甲方应就有关事项向乙方进行真实、客观的陈述并提供真实资料;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工作上的便利,承担顾问律师因办理甲方委托事务出差外地而产生的合理的交通、食宿费用;4.除受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外,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否则,乙方可催告甲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根据工作需要,经甲方书面同意,可以查阅与承办的法律事务有关的甲方内部文件和资料;2.乙方根据工作需要并经甲方同意,可以了解项目的有关情况以及列席甲方有关会议;3.乙方应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相关法律事务,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将法律事务的办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通报;4..乙方应在甲方委托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工作,不得超越委托代理权限;5.乙方不得接受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相对方的委托,从事与甲方利益冲突的活动;6.乙方应当履行保密义务,保守在顾问工作中知悉的甲方的秘密,未经甲方许可,在任何时候都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与甲方秘密有关的信息,否则,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7.除受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外,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否则,甲方可催告乙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如甲方在30日内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仍不履行义务构成违约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七、验收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三十。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三十。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九、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十一、其它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4份,有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珠海市金湾区司法局202飞29甲方联系人:徐亚东联系电话:7799739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7月24日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5-07-24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6-07-23乙方(盖章):广东盈隆(深圳律师事务所开户银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银行账号:210000753926乙方联系人:马炜莉联系电话:0755-86271740子情利205.74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服务 其他法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珠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