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为老服务中心采购合同公告(仪陇县金城镇人民政府2025)
内容:
仪陇县金城镇综合为老服务中心采购项目
一、合同编号:N5113242025000044-1
二、合同名称:仪陇县金城镇综合为老服务中心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13242025000044
四、项目名称:仪陇县金城镇综合为老服务中心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仪陇县金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金城镇禹王街
联系方式:13989185267
供应商(乙方):中淳建安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358号天山银河广场C区商办楼01-1704
联系方式:031166682807 132734298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仪陇县金城镇综合为老服务中心采购项目
1(项)
¥1,144,652.77
¥1,144,652.77
无
合同金额: 1,144,652.77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肆万肆仟陆佰伍拾贰元柒角柒分
履约期限:2025年06月18日至2025年12月17日
履约地点:金城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6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为老中心服务合同.pdf
仪陇县金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07月29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仪陇县金城镇综合为老服务中心采购项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1页共30页目录第一部分协议1.1工程概况1.2合同工期.1.3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4合同文件...1.4.1合同的构成F1.4.2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61.5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基本信息..61.5.1承包人61.5.2发包人71.5.3设计人(设计单位)..81.5.4监督单位81.6法律V1.7标准和规范1.8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8.1图纸1.8.2承包人文件.1.9发包人101.9.1发包人职责.101.9.2发包人对发包人现场代表的授权..111.10承包人.111.10.1承包人职责.111.10.2履约担保.13第2页共30页1.10.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31.11监督单位...131.11.1监督单位职责...131.11.2监督单位对监督单位现场代表的授权...141.12工程质量..141.12.1工程质量标准...141.12.2工程质量要求.151.12.3基础和隐蔽工程验收.161.13工程设计变更和增减.161.14预付款及进度款.171.15竣工验收...171.16竣工结算.181.16.1结算单价…181.16.2结算程序.....181.17缺陷责任期与质量保证金.181.17.1缺陷责任期..181.17.2质量保证金....191.18违约的索赔..191.19合同的生效与终止..2021.20合同份数..2021.21其它约定事项..20第二部分廉政合同.21第三部分安全生产协议..24第四部分质量保修书。..27第3页共30页协议发包人(全称):仪陇县金城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中淳建安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仪陇县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仪府办发[2024]17号和其他相关地方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仪陇县仪陇县金城镇综合为老中心采购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仪陇县金城镇综合为老服务中心采购项目(工程采购项目)实施地点及内容:地点为仪陇县金城镇南山社区;设施内容:原为老服务中心,室内三层、四层墙面、天棚改造;室内三层、四层卫生间墙面、地面、天棚、隔断改造;一层、二层新增电梯处房间改造为电梯厅;室外墙面正立面、右立面改造;室内部分安装工程等。详见清单。项目立项批准文号:川财社[2024]44号及仪民〔2024]28号项目资金来源:上级财政资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工程采购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的第4页共30页全部内容1.2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17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1.3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签约合同价为壹佰壹拾肆万肆仟陆佰伍拾贰圆柒角柒分。(小写)¥1144652.77元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所有材料、人工、机械等价格采用风险包干的固定价格方式,其价格不因任何(如二次搬运、原材料涨价等)因素进行调整。1.4合同文件1.4.1合同的构成构成本合同的合同文件有:(1)施工合同(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技术标准和要求;(5)图纸;(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7)其他合同文件: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书面确认的对合第5页共30页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以及补充合同等资料。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1.4.2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施工合同;(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技术标准和要求;(5)图纸;(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7)其他合同文件。合同优先顺序的其他约定:无。1.5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基本信息1.5.1承包人1)单位信息组织机构:中淳建安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358号天山银河广场C区地址:商办楼01-1704第6页共30页邮政编码:050000电话:03116668280713273429888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华大街支行账号:130501615134000004282)项目经理信息刘晓静姓名:身份证号:11324319710608010X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翼1112019202009984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翼建安B(2023)0156221电子信箱:ZCSZGC888@126.COM联系电话:18632187559通信地址:石家庄市恒大御景半岛5号公寓13173)现场负责人信息姓名:王成于身份证号:******************联系电话:17383818999通信地址:南充市仪陇县金城镇1.5.2发包人1)单位信息名称:仪陇县金城镇人民政府第7页共30页开户银行:天府银行金城支行账号:6739004590000000221.5.3设计人(设计单位)1)单位信息名称:皓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丙级联系电话:13990885395通信地址:2)项目负责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1.5.4监督单位1)单位信息名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在川联系人:马小龙18281799899临1.6法律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规定的现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第8页共30页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文件等。1.7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规定的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1.8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8.1图纸1)图纸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双方签订合同后承包人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壹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纸或本合同发包内容的全部图纸。2)图纸交底施工前,发包人须请设计单位向承包人、监督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现场交底,发包人须派员参加。参照定型设计的,施工前发包人须请行业主管部门向承包人、监督单位、进行现场交底,发包人须派员参加。1.8.2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企业资质、人员资质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合同签定后5日内。第9页共30页1.9发包人1.9.1发包人职责1全面负责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四大控制要素,完善合同、信息、组织管理体系,做好安全管理,文明标准化现场管理工作。2)负责建设期内土地占用、青苗清理、林木砍伐、房屋拆迁、土石方开采和堆放地点、清塘放水等事宜的协调和补偿。3)负责通往施工现场超过300米以外的临时便道修建和还耕。4)负责落实监督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文明施工方面的指导意见。5)施工前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设计单位向承包人、监督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现场交底。若未进行现场交底,行业主管部门有权拒绝验收,竣工结算时,有权确认该工程隐蔽工程部位的工程量为零。6)联合监督单位检查原材料、中间产品、预制构件的实体质量,并检查质量保证资料(合格证、检验报告、供货证明等资料)。县7)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8)开标后,负责通知并督促施工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15日内签订施工合同并进场施工。施工单位未进场施工前,负责作第10页共30页好通知督促记录,收集相关材料。1.9.2发包人对发包人现场代表的授权1)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处理设计与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和隐蔽工程的签证。2)审核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的检查和监督,组织工程中间及竣工验收,工程款项的拨付。3)合同及设计变更、增减工程后的工程量认定。1.10承包人1.10.1承包人职责1)全面负责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四大控制要素,完善合同、信息、组织管理体系,做好安全监督,文明标准化现场工作。2)开工前对进场人员、机械、车辆购买相关保险,并承担施工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体系并落实责任,搞好施工安全教育、交底、检查及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3)办理法律规定应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4)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5)主动联系行业主管部门、监督单位、发包人对重要工序及隐蔽工程进行验收:按照已完成工程量结合结算单价进行动态第11页共30页造价复核和投资控制,超过合同投资额将由承包人自负,发包人不予补偿。6)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发包人、监督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及时搞好中间产品取样检测。听从监管方的合理化建议。质量整改迅速、彻底,及时(15日内)向行业主管部门作出书面回复。7)负责通往施工现场300米以内的临时便道修建和还耕。8)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机械、材料费用,禁止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必须按月结清,不得以工程进度款未拨付等理由拖欠。如因拖欠行为出现民工到行业主管部门反映情况等现象,一经查实,处以200元/人.次的违约金(从项目建设资金中扣除)。在未支付完上列欠款前,将不再进行工程款拨付和竣工验收。拖欠两次以上,将终止合同,并作为企业不良记录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及扣分处理。9)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如下条款约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发包人: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包括结算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五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第12页共30页10)在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并由承包人负责保修,无其他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15日内,须签订合同并进场施工。1.10.2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①履约担保采用现金方式,以现金担保形式通过中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提供,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履行手续退还;②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3%;③履约保证金应在承包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并在合同签订前通过公司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入财政专户;④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提供完整竣工验收资料后28天内全部无息退还。1.10.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仪陇县劳动监察大队缴清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合同价的5%)交清后才能进场施工。1.11监督单位1.11.1监督单位职责1)全面负责监督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四大要素的控制,完善合同、信息、组织管理体系,做好安全管理,文明标准化现场管理工作。2)协助发包人负责建设期内土地占用、青苗清理、林木砍伐、房屋拆迁、土石方开采和堆放地点、清塘放水等事宜的协调第13页共30页和补偿;3)协助发包人负责通往施工现场超过300米以外的临时便道修建和还耕。4)负责监督发包人、承包人落实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文明施工方面的指导意见。5)参加发包人组织的现场交底、中间及竣工验收,审核工程进度款及竣工资料。6)联合发包人检查原材料、中间产品、预制构件的实体质量,并检查质量保证资料(合格证、检验报告、供货证明等资料)7)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协助发包人共同督促承包人于中标通知书发出15日内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单位未进场施工前,负责作好通知督促记录,收集相关材料。8)监督单位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1.11.2监督单位对监督单位现场代表的授权1)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处理设计与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和隐蔽工程的签证。2)审核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的检查和监督,参加工程中间及竣工验收,工程款项的拨付。3)合同及设计变更、增减工程后的工程量认定。1.12工程质量1.12.1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现行有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第14页共30页1.12.2工程质量要求1)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2)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4)因监督单位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监督单位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5)承包人采购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预制构件和工程设备,应保证产品质量合格,承包人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监督单位检验。承包人进行永久设备、材料的制造和生产的,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并向发包人、监督单位提交材料的样本以及有关资料,并应在使用该材料或工程设备之前获得发包人及监督单位同意。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督单位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预制构件及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预制构件及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6)施工中收集保存好如下质量保证资料(验收和结算重要第15页共30页依据):①原材料:水泥、砂、石、砖、钢筋等检验报告和机电设备出厂合格证。②中间产品:混凝土、砂浆、钢筋、机电设备等取样送检件的合格检测报告或现场检测合格报告(水利资质质量检测单位出具。预制构件:栏杆预制构件出厂检测报告(水利资质质量检测单位出具)和《供货证明》。④施工管理文件:建设单位、质监部门发出的质量整改文件、隐蔽验收记录及照片等。1.12.3基础和隐蔽工程验收1)检查承包人应当对基础和工程隐蔽部位进行自检,经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通知发包人、监督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检查。2)工程量认定工程量由施工单位配合发包人、监督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联合验收认定,并留存原始地貌、建设期和验收三个时点的实景照8片(建设期隐藏工程的照片必须附验收部位尺寸及背景,且照片必须满足能通过背景确认验收部位为此项目的验收部位,否则,发包人、监督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有权拒绝认定该部位工程量)1.13工程设计变更和增减1)变更程序变更程序按仪府办发[2024]16号号文件执行,增减工程量第16页共30页以联合收方小组现场收方计量为准。2)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以2022年第四季度作为价格水平及相关文件编制基础单价,基础单价下浮7%作为结算送审单价。1.14预付款及进度款本工程按照中标金额的40%作为工程预付款,遵循预算控制的原则,结合实际完成工程进度申请和拨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得超过已完成工程量金额的80%。因合同期限较短,申请进度款不得超过2次。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送审计部门前)按照发包人、监督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投资(且不超过合同价总额)的80%支付承包人;编制的结算经审计局出具审计结论后除按规定扣留工程结算总价的3%作为工程质保金外,余下部分在15日内无息付给承包人。P1.15竣工验收工程完工、承包人质量自检合格后,向发包人、监督单位申请联合初步验收。承包人、发包人及监督单位联合初步验收合格后,统一向水务局技术负责人提交《验收申请》,技术负责人检查施工现场质量、核查竣工资料,对核查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成后,技术负责人联系相关部门进行联合竣工验收,联合验收通过的当第17页共30页日签署《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移交书》、《质量保修书》。联合竣工验收若提出需整改的遗留问题,由监督单位监督发包人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并由监督单位现场检查后书面回复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收到回复后即可进行竣工结算。1.16竣工结算1.16.1结算单价1)合同清单项目财政评审出的固定单价下浮12%作为合同清单项目的结算单价。2)变更项目变更项目结算单价按照本合同书第一部分1.13条第2款执行。1.16.2结算程序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由发包人牵头组织参建各方进行现场收方。承包人按照《竣工结算资料清单》将全部结算资料按顺序胶装成册并编号、盖章。装订成册后,承包人应尽快交由发包人、监督单位初审,初审后交行业主管部门复审。复审后的结算资料经发包人、监督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并盖两级公章后,由发包人报送审计部门审计,以审计部门的审计结论和本合同条款为依据向施工方结算。1.17缺陷责任期与质量保证金1.17.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壹年。第18页共30页1.17.2质量保证金结算时,扣留审计部门结算审计认定金额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待保修期(壹年)满后28天内无息付清给承包人。1.18违约的索赔1)若承包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包人人员及机械须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后10天内全部退场。否则,承包人应承担后续延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及费用。2)承包人未按照图纸施工,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担。3)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派遣现场管理人员并压证施工,且每月的出勤率不得低于70%或不得连续3天不在现场,否则视为违约。4)承包人工程进度未达到合同进度要求、工程质量出现低劣且整改时间超过15日或整改后仍然不合格的视为承包人违约。5)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但不另行补偿承包人费用。6)承包人未按照合同工期完工。每延期一天完工按照1000元/天的标准处罚承包人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申报相关部门对承包人进行行政处罚。7)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因承包人原因,未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并进场施工,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有关部门上报不良行为。第19页共30页1.19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资料交清,费用结算付清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余条款自行终止。1.20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业主叁份、乙方叁份),各方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1其它约定事项在合同执行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相平等、实事求是原则,共同友好协商解决。仪陇县金城镇人民中淳建安城建集团发包人:政府(公章)承包人: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刘立哲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王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31166682807邮政编码:邮政编码:050000邮政编码:年月日第20页共30页第一部分廉政合同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发包人:仪陇县金城镇人民政府(以下称甲方)承包人;中淳建安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本项目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和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廉政告示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第21页共30页等。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工作有关的经济活动。第三条乙方义务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堰请和娱乐活动。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第22页共30页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部门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后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四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贰份,甲、乙方各分送相关部门。仪陇县金城镇人民中淳建安城建集团CD发包人:政府(公章)承包人: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刘立哲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王康或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31166682807邮政编码:邮政编码:050000第23页共30页第二部分安全生产协议发包人:仪陇县金城镇人民政府承包人:中淳建安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为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问题订立本协议。一、发包人权利和义务1.负责向承包人进行施工前安全技术交底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2.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3.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发现无证人员上岗的,应及时予以制止。4.负责对承包人采购的防护用品的材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5.对违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必要时进行内部经济处罚或要求承包人停工整改。6.负责协调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工作。二、承包人权利和义务1.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镇、村等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第24页共30页承担。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劳动纪律,服从发包人的安全生产管理,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承包人承担责任。2.人员进场必须及时如实向发包人填报进场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本工种工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教育培训情况等:严禁雇佣童工、未成年工、不适宜从事有关工种的作业人员及身份不明的人员(如违约犯罪人员)。3.施工人员在施工前,必须接受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安排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证》,无证人员严禁安排上岗操作。4.负责本工程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及教育培训。5.落实发包人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并针对工程和作业环境实际,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指导、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作业。严禁安排操作人员带病上岗和连续加班。6.负责为本工程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等)和劳动防护用品,督促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制止违章行为。7.向发包人申报自带机具的规格、型号、数量、安全状况等并负责安全使用,严禁机具“带病”运转。第25页共30页8.负责安全防护所需材料和安全标志、标牌的制作及安设。9.按规定落实专人、运输工具、场所做好民爆物品购买、运输、储存、保管及使用等工作,严禁民爆物品流失,危害社会。10.接受发包人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落实人力资源及时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整改或设置障碍。11.有权拒绝发包人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12.做好所使用的职工宿舍、食堂的安全管理,宿舍、食堂建设符合安全要求,不得私自容留外来人员住宿;不得采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或半成品,不得供应变质食品。13.接受发包人比照内部管理规定,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行为的人员,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14.负责为本工程为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15.对本工程施工人员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承包人应立即报告发包人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律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对突发疾病死亡或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承包人承担其工伤保险待遇。16施工人员应注意交通安全、饮食安全、防火水电安全、高空作业安全、放炮安全及开挖边坡安全。第26页共30页17.施工企业以文件形式明确项目经理、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安全员,抓好安全生工作。三、协议的生效与终止。本协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同时生效、同时终止。仪陇县金城镇人民中淳建安城建集团发包人:政府(公章)承包人: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刘立哲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王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31166682807邮政编码:邮政编码:050000年月日年月日第27页共30页仪陇县金城镇综合为老服务中心采购项目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情况仪陇县金城镇综合为老服务中心采购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于年月日完成,并通过了由县、镇、社、区组织的合同完工验收。本合同项目已按照批准的工程建设规模和设计项目全部完成。工程投资有效地控制在合同投资范围内,能按批准的设计标准运行及发挥效益。工程质量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各单元工程及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施工中未发生质量事故。工程档案资料齐全,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要求。验收小组一致同意本单位工程验收。并于年月日办理了全面移交手续。依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特签订本保修书。二、质量保修的范围和内容工程采购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内容。三、质量保修期(壹年)1.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四、质量保修责任1.该工程在保修期限内由于施工方原因造成质量缺陷的,我公司承担质量保修责任。2.因该工程施工质量缺陷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我方应当第28页共30页向被损害方依法给予赔偿。3.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施工单位在接到整修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整修。施工单位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建设单位可委托其他人员整修,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4.下列情况不属于质量保修范围;1(1)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2)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如业主指示我方修复,我方将积极配合,保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5.因该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也可以依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五、质量保修费用从施工单位工程合同价款中扣留3%作为保修款,在施工单位已完成全部返修工作后(需建设单位签字认可),保修款在保修时间满后20天内一次性无息支付给施工单位。其他L1、施工单位同意在免费保修期满后至工程有效寿命年限内,继续提供适当维修服务,并按最优惠价收取费用。2、本保修书,签署后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在工程有效寿命内一直生效。第29页共30页仪陇县金城镇人民中淳建安城建集团X发包人:政府(公章)承包人:6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刘立哲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王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31166682807邮政编码:邮政编码:050000年月日年月日第30页共30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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