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季节蔬菜花卉套种温室大棚基地建设采购合同公告(三门峡市湖滨区农业农村局2025)
一、合同编号:湖滨公开采购-2025-7-A
二、合同名称:湖滨区2025年反季节蔬菜花卉套种温室大棚基地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湖滨公开采购-2025-7
四、项目名称:湖滨区2025年反季节蔬菜花卉套种温室大棚基地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三门峡市湖滨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三门峡市崤山路南七街坊12号院内
联系人:杨淑云
联系方式:0398-2772215
2.供应商(乙方):河南乾坤琪建设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其他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天元国际中心小区9号楼12-21
联系人:杨旭平
联系方式:15729031110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6084019.6 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工期:90日历天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其他建筑工程
新建温室大棚
90日历天
鲁冰草
豫 241212297002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6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7月29日
反季节一标段.pdf
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合同》,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合同》的组成《合同》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1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合同》的性质和适用范围《合同》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合同》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合同》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2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一、工程概况...1二、合同工期..2三、质量标准2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七、承诺…八、词语含义4九、签订时间十、签订地点.十一、补充协议十二、合同生效十三、合同份数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6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71.一般约定72.发包人.12133.承包人4.监理人.191.205.工程质量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20.237.工期和进度.268.材料与设备279.试验与检验10.变更..28.2911.价格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3013.验收和工程试车..3414.竣工结算....35.36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6.违约...3717.不可抗力..4318.保险....4020.争议解决..412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三门峡市湖滨区农业农村局承包人(全称):河南乾坤琪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湖滨区2025年反季节蔬菜花卉套种温室大棚基地建设项目-温室大棚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工程概况一、1.工程名称:湖滨区2025年反季节蔬菜花卉套种温室大棚基地建设项目一温室大棚。2.工程地点:湖滨区交口乡卢家店村。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5.工程内容:新建日光温室19栋,长100米,宽18米。保温棉被、卷帘机等。材料:钢屋架、钢支撑、钢拉条等。6.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所列明的所有内容1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9月18日。工期总日历天数:9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陆佰零捌万肆仟零壹拾玖元陆角零分(¥6084019.60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L¥1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2人民币(大写)1(¥元)。L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o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鲁冰草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3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6月21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三门峡市湖滨区农业农村局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25年6月21日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4承包人执叁份。发包人厂(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张果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三门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州支行账号:账号:000000475069309250125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本通用条款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通用合同条款”6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监理人发布的变更指示、工程签证,工程会议纪要及备忘录以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管理者(或双方工地代表人)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郑州众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联系电话:1电子信箱:1通信地址:1O1.1.2.5设计人:名称:建首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乙级联系电话:17839819998;电子信箱:7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河南省及三门峡市现行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照批准的施工图纸、国家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施工期间,如有新版的规范或标准颁布,原则上应执行新版的规范或标准,但应经过发包人同意。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不提供。如有需要,承包人自备标准、规范;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不提供。如有需要,承包人自备标准、规范;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不提供。如有需要,承包人自备标准、规范;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8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3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壹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与承包人承包范围相对应的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按招标人及监理人要求执行;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该文件使用前3天;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肆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文件叁份,电子文件一份;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施工现场准备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使用。9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三门峡市湖滨区农业农村局;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现场负责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承包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监理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无。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无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10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均视为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调整。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定后执行(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的原则是: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16)、有关计价文件和省、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结算综合单价=双方确定综合单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当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量与实际完成工程量不符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11减时,工程量增减幅度在±15%以内按原投标综合单价结算;工程量增减幅度在±15%以上的部分可以调整综合单价;但事先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并取得业主批准。。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宋琦;身份证号:;职务:驻现场发包人负责人;联系电话:18639861867电子信箱:;/通信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农业农村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负责合同约定施工范围的工程管理,监督施工工序及验收;2、合同的履行,代表发包人处理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事宜,对施工组织设计、质量监督、进出厂材料、设备检验和使用、工程变更、工程量确认、工程造价确认、工期顺延等事项的最终审核权。发包人结合工程实际需要保留随时修改上述授权范围的权力。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12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施工场地应在开工前3天具备施工条件并移交给承包人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①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②指定施工用水、用电安装计量表位置、配电箱及管线的位置,承包人从发包人指定的施工用水、用电部位上安装计量表、配电箱及管线并承担相应费用。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提供符合城建档案馆和行政质检监督部门及招标人、监理人要求的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等。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资料3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且内。13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3套,电子扫描文档1套。(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并针对邻近建筑物实际情况,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对不按规范要求施工或未采取防护措施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b.本项目施工安全由承包人负总责。c.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由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d.严格执行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在施工过程中节约资源,杜绝浪费。1)服从发包人及监理人对现场施工的统一管理、安排和要求,同意并履行发包人及监理人的相关管理规定,由此发生的费用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签约合同价中。承包人应当对在施工场地或者附近实施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的独立承包人履行管理、协调、配合、照管和服务义务,由此发生的费用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签约合同价中。承包人还应按监理人指示为独立承包人以外的他人在施工场地或者附近实施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可能发生的费用由监理人按本合同第4.4款商定或确定。2)按时参加与工程施工、管理、监管、审批等有关的会议,完善资料和档案管理。143)承包人应负责免因自身施工行为对施工现场周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引起的各类损害,并承担相应费用。4)负责与项目施工有关市政、交通、供电、环保、公安等职能部门以及村民组、村民等的联系和协调,由此发生的费用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签约合同价中。5)负责施工现场的安保工作。6)妥善处理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履行相关的与第三方的各种纠纷,并及时承担民事、行政等责任,在相关事件责任确定、纠纷解决前,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7)承包人需按有关规定要求签订并道守项目廉政责任书和安全责任书。8)按发包人指令筹备、迎接各种检查,因此发生的物料、人工、机械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且承包人不得提出误工索赔。9)承包人同意并履行发包人的相关管理办法与规定、考核办法等。10)承包人应按国家规定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提供劳动保护,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不得拖欠或克扣。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发包人的责任(如未按时支付工程款)为理由延期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若因承包人未按时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导致农民工有可能停工、闹事、投15诉、曝光等不利影响的,发包人有权代承包人直接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并根据情况以代付款金额的20%至50%扣罚承包人违约金,代付的劳动报酬及违约金将从承包人工程计量款或维稳保证金中扣除,发包人并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签订后,视为发包人已获承包人授权代其直接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11)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由承包人办理有关场地施工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扬尘污染防治、城市建筑垃圾排放处置核准等手续。12)发包人指定的承包人责任区域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外协、噪音、扬尘等等都有承包人负责。13)承包人须自行解决食宿问题。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鲁冰草;身份证号:423199007296049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豫241212297002;建造师执业印章号: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豫建安B2023)1419292联系电话:18530350015电子信箱:1通信地址:116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项目经理经承包人授权后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但是下列必须经承包人同意,并加盖承包人单位公章方为有效:1)与本工程相关的任何补充协议的签订;2)与本工程相关的任何分包合同、采购合同、聘任合同的签订;3)同意涉及合同价款变化或合同工期变化的变更指示;4)进度款支付申请;5)竣工验收申请;6)最终结清申请单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L。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L。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离开。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L。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L。3.5分包17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全部工程禁止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1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1。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1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无其他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详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建18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工程施工行使监理职权。主要包括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进度及工程投资等方面控制。工程开工、停工及设计变更、工程量签证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具体详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C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负责办公场所并承担费用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刘炜;职务:总监;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00751749:联系电话:电子信箱:1通信地址:1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1;(2)L1(3)19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符合设计图纸、相应设计文件的要求及相关规定执行。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达标目标:承包方应采取可靠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杜绝死亡事故发生,达到三门峡市安全文明施工工地标准。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针对工程特点,提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保证安全施工。因承包人施工引起的各类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0(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按月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亲自担任安全生产管理组长,从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关键时有一票否决权,并采取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承包人应制定切实有效的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管理,切实做到“安全才能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严禁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该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21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焊接、等特殊工种的人员,须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现象发生,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尤其是高空作业设备(如塔吊、提升架、吊车设备等)必须取得当地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并且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跟踪检验。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22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严禁对重点、难点和存在安全问题的工程进行分包。(12)在影响交通或者公共安全的现场必选在两端设立醒目的安全标志,夜晚时必须有灯光照明,安全标志应当设立在距离施工现场50米以外的位置,并且有专人负责管制。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三门峡市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基本要求》及附件十《安全文明施工项目明细表》的要求并且符合三环委【2016】1号及三公办【2016】58号文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23包括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现场施工平面图、工程进度总计划、大型施工机械设备进场计划、劳动力进场计划、质量安全文明控制计划等。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工程特点、施工现场条件等情况进行增减和调整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7天。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5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2天。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24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2天。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并确实影响施工进度;②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进度;以上延误工期情形须在发生后7日内办理签证,逾期不予认可C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日扣固定金额(1000元/天),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o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方施工过程中发现地质情况与施工图设计不符的,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按照设计变更结算办法进行结算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50年一遇强度的降水(2)8级以上大风25(3)5级以上的地震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1)承包人应按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投标时应在发包人指定的材料品牌范围内列明在施工时所使用的品牌(厂家、规格、型号等)。合同执行中,发包人将对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进行确认,发包人有权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和设备,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费用不做调整。(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在进场时要先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填报《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报验单》,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书面签证认可后方能使用,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已进场的不合格材料应清退出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3)承包人采购、使用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4)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对材料、设备质量的认可并不意味着承包人对其所采购材料、设备质量的责任免除。(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所使用的材料设备无法26满足设计、施工及使用要求,发包人有权另行指定生产商或供货商,但价格不作调整;或自行采购,即发包人有权采购后交承包人使用,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采购的材料设备费用从承包人合同价款中扣减。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发包人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执行通用条款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27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执行通用条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款。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L。10.7暂估价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28第工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不适用o10.5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L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三门峡工程标准造价信息2025年第1期。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29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合同执行期间劳务、机械、材料价格的变动;施工图设计等资料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而引起的费用增加;自然及社会因素造成的其他所有风险因素。(2)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应根据现场施工环境因素、社会因素、施工期间当地气象条件等因素所能预见的一切风险;(3)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工程价款不能按时结算的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按市场情况自30行考虑,工程结算时不予调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当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量与实际完成工程量不符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时,按以下原则结算。1)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计算规则计算增减的工程量。2)工程量增减幅度在±15%以内的按中标综合单价结算;3)工程量增减幅度在+15%以上的部分按中标综合单价的95%计取,工程量减少的仍按中标综合单价执行;4)如承包人投标文件的综合单价明显不合理,调整工程造价时按照财政评审中心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时的综合单价执行。5)因变更所发生的清单缺项子目,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定后执行(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的原则是: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16)、有关计价文件和省、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结算综合单价=双方确定综合单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合同执行期间劳务、机械、材料价格31的变动:施工图设计等资料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而引起的费用增加;自然及社会因素造成的其他所有风险因素。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按市场情况自行考虑,工程结算时不予调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金额的50%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o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完工后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照图纸及现场双方认定的工32程量计量。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照图纸及现场双方认定的工程量计量。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按照图纸及现场双方认定的工程量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按照图纸及现场双方认定的工程量计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工程完工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验收合格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计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7日内一次付清剩余款项。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3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7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o(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o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o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1、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执行通用条款。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执行通用条款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34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o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上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C35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叁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10日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申请签发后10日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36(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工程通过验收缺陷责任期满复验合格后10日内支付,不计利息。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年。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37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C(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若造成关键线路时间增加,工期相应顺延(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若造成关键线路时间增加,工期相应顺延。(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若造成关键线路时间增加,工期相应顺延。(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6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38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无偿返工直至达到工程质量合格标准,费用自理,工期不予顺延,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按本合同中工期延误规定处罚。承包人向发包人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如果返工后仍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再次返工,直至合格。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停止拨款,并可选择解除合同:(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重大事故,且无能力继续履约;(2)承包人与第三方发生债务诉讼,致使法院或银行通过法律程序要冻结或划拨发包人应付的工程款;(3)承包人所报的项目经理、副经理、各工种工长、项目工程师未能按约定上岗时;(4)承包人挪用工程款,致使工程进度迟缓,大幅度延缓工期。承包人应承担之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发包人可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2、非因发包人的原因,如承包人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完工,超过30天以上时,发包人并有权随时单方解除本合同,39造成的相应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非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五级(含五级)以上地震、暴雨、暴雪等造成工程停工,经合同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双方另有约定的,并从该约定。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3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向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保险费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并支付,其具体的投保内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等有关内容按国家及河南省、三门峡市相关规定执行。(2)承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40伤保险,为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3)承包人应在整个施工期间为其现场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缴纳保险费。(4)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以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并支付,其保险费率、保险金额等有关内容按国家规定执行。(5)由于负有本合同约定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某项保险,导致受益人未能得到保险人的赔偿,原应从该项保险得到的保险金应由本合同约定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支付。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应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施工工程安全事故责任由责任人承担。应当办理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执行通用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款o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41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O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o4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反季节蔬菜花卉套种温室大棚基地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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