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卫一体化及县乡道、省道市场化作业采购合同公告(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挂淄川区城市管理局牌子)2025)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淄川区城乡环卫一体化(部分乡镇)及县乡道、省道(部分路段)市场化作业采购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302000202402000059A_001_011
二、合同名称:淄川区城乡环卫一体化(部分乡镇)及县乡道、省道(部分路段)市场化作业采购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302000202402000059
四、采购项目名称:淄川区城乡环卫一体化(部分乡镇)及县乡道、省道(部分路段)市场化作业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
联系方式:05335181336
供应商(乙方):广东特丽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鉴海南路美食城(后面)六福苑二层B06
联系方式:1345058244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服务
无
1
58
58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三年,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8-27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7-29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淄川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pdf
合同书甲方: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乙方:广东特丽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淄川区城乡环卫一体化(部分乡镇)及县乡道、省道(部分路段)市场化作业采购合同编号:SDGP370302000202402000059签订地点: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时间:2024年8月27日甲方: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乙方:广东特丽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淄川区城乡环卫一体化(部分乡镇)及县乡道、省道(部分路段)市场化作业采购项目地点:淄川区资金来源:财政拨款2、承包范围:包含淄川区包括洪山镇、龙泉镇、寨里镇、西河镇、太河镇,共5个镇。主要为环卫一体化、旱厕后续管护、黑峪隧道管理、部分省县乡道保洁工作,建立规范高效的城乡环卫一体化。3、合同价款服务费金额(大写):22060000.00元(人民币)¥:贰仟贰佰零陆万元整分项价格:序号工作内容价格(元)1淄川区城乡环卫一体化(5个乡镇)市场化作业19229600.002县乡道、省道(部分路段)市场化作业2830400.00合计22060000.004、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A.中标通知书B.投标文件,(见投标文件)C.投标报价表,(见投标文件)D.招标技术规范,(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E.履约保证金,(见招标文件)F.其他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书面补充协议双方有关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5、付款方式本项目运营服务费费用根据财政资金计划每月支付一次。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6.1乙方原则上优先接收原环卫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不服从管理、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乙方可以予以辞退。用工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如因此产生问题乙方负责。6.2负责委托镇办域范围内所有区域的村居及连村道路保洁、无主垃圾清理、指定点位生活垃圾的收运、可视范围内的生活垃圾捡拾等。负责旱厕后续管护、黑峪隧道管理、部分省县乡道保洁工作,负责对各村所辖村间道路、河道、国省道及两边垃圾进行定期捡拾,负责清理2m³以下的建筑垃圾。6.3乙方按工作内容和垃圾分类标准配齐垃圾收集、清运车辆,负责委托镇办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承担车辆保险及运行等所有费用。6.4乙方负责在镇办按照垃圾分类标准配置、摆放240L塑料垃圾桶,原则上按每10-15户配1个垃圾桶的标准(如使用120L垃圾桶应按照240L垃圾桶容量标准配备),配齐布局、摆放合理。负责对垃圾桶质量进行追溯,并达到验收标准。正常使用期间,因质量问题出现的垃圾桶及附件的损坏,由乙方负责及时更换配齐。非保洁员工作时间垃圾桶丢失、损坏、烧毁等由乙方负责重新按标准配齐。6.5每个镇办所配备的保洁人员不得少于本镇办人数的千分之三的标准配齐保洁员,负责委托村(居)的卫生保洁,保洁员上班时间负责垃圾桶(箱)擦洗保洁及维护。6.6负责招聘需要的管理人员、驾驶人员、清扫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并负责其工资、劳保福利、工作服及劳动工具的发放,并为其办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用工手续。6.7乙方负责建立车辆管理考核监督的信息化管理系统。6.8乙方负责按照国家有关税费要求,向甲方提供税费票据。6.9乙方负责办公场所租赁及购置必要的管理车辆和相关办公、监管设备设施,并承担办公场所的水、电、暖、通讯等相关费用,因欠费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6.10乙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提供的机械车辆及乙方人员和车辆设施的交通事故、安全事故、工伤事故、溺亡事故、意外事故、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连带损失的,乙方应依法赔偿。6.11乙方在承包的服务工作范围内,如因服务工作未达到质量标准,被有关部门进行处罚的罚款由乙方承担。6.12甲方提供的所有机械设备不得私自对外出租、出借、出售,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6.13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采购人对车辆使用管理要求的有关规定。7、甲方的权利和义务7.1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质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考核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工作质量不达标,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扣罚。7.2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因正常工作遇到的民事纠纷等问题,对委托范围内的镇办卫生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服务标准检查考核,对于不达标准的提出整改要求,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7.3甲方原有机械车辆交由乙方使用的,使用期间车辆、设备、工具、人工、油耗、保险、保养、维修、安全事故、维护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按规定保养、维护车辆,服务期结束时交回甲方,保持车辆外观、机械性能等各方面完好。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机械车辆用于它用。7.4若乙方在上级检查考核列全市后三名或在各类检查考核督办中,多次督导仍无法达到保洁质量标准的,启动约谈,年度内超过两次约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8、违约的责任8.1除本合同上文有明文规定的外,甲乙双方都不得无故单方解除合同,若乙方无故解除合同或乙方违约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将不支付剩余的服务费及质量保证金,并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9、合同终止9.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如下情况,甲方可以随时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由乙方原因导致发生恶性群体事件、集体上访事件的;乙方不服从甲方正常监督管理的;连续两次考核达不到考核要求的;有投诉、媒体曝光影响比较严重的;对车辆设施和人员安全管理存在重大疏漏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9.2甲方在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如下情况,乙方可以随时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甲方提供数据出现严重误差,经乙方书面提出后仍不修改的;甲方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影响到乙方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10、合同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三年,自2024年8月27日起至2027年8月26日止。试用期三个月,自2024年8月27日起至2024年11月26日止,如试用期内一次考核达不到甲方考核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11、争议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合同份数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补充规定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附件:作业标准一、道路清扫保洁要求1、非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实行“一日一扫,全域保洁”作业模式,春秋两季,要结合农村生产、生活特点加强保洁,增加扫保频次。达到“五净五无”标准,即:路面净、墙角净、边沟净、绿地净、环卫设施净;无积存垃圾、无卫生死角、无白色污染、无尘土飞扬、无杂草丛生。建筑垃圾收运,村居作业范围内新产生堆放的建筑垃圾2立方以下的由项目公司负责处置。无主垃圾清理:1)大件垃圾处置保洁范围内出现的废弃家具、电器等大件垃圾,需12小时内清理完毕;破拆的垃圾做好分类,分别运往指定处理厂进行处理,不得积压,不得私拉乱倒。大件垃圾破拆须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做好压尘、防尘、噪音控制等措施,避免飞尘污染,杜绝噪音扰民。2)其他无主垃圾清理保洁范围内其他无主的建筑垃圾、装修垃圾、混合垃圾等要及时清理,清理时限不得超过24小时,运送至指定消纳场所,处置费用由甲方承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不得混装倾倒。2、城区道路清扫保洁1)管理规范①所有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工作时间及上下班期间必须穿工作服。严禁翻越护栏、坐在路沿石上休息、聚众围观等高危违规行为。须随时以自身安全为第一要务。②保洁车辆须外观干净整齐统一、标识清晰,无破损、无脱漆、无锈蚀、无乱贴画、无广告。③保洁工具与保洁车辆在不使用时须妥善放置,不得妨碍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不得在绿化带、人行道、车行道等地随意停放。2)清扫保洁质量标准全部道路达到“六净六无”标准。“六净”即:路面净、边角路缘石净、立物根净、绿地树穴净、下水口净、果皮箱净。“六无”即:无烟头痰迹、无瓜果皮核、无白色污染、无灰土砖石杂物、无粪便、无积水污泥。深度保洁质量要求。可见垃圾(包括纸屑、烟头、果皮核、塑料袋、砖石及其他杂物等,不包括树叶,下同)停留时间不超过5分钟,无积水、无油污;路面积水、油污须在6小时内清理完毕。3)清扫保洁方式及要求①道路清扫保洁按“一日两扫、全天保洁”模式进行,早普扫7:00前完成,5-10月提前半小时完成;午普扫14:30前完成,气温超过35°时,可适当后延。②巡回保洁时长:国省道和县道组织24小时巡检,遇到紧急情况随时处置,乡级道路不少于8个小时。如遇重大活动、迎评迎创等应急性工作,严格按甲方要求相应延长保洁时间。③清扫道路时保洁人员应逆向普扫,不得出现漏扫、花扫、扬扫等二次扬尘出现;巡回保洁要及时清除责任范围内的路面垃圾、杂草、积水,及时将责任范围内垃圾收集容器周围的散落垃圾捡入容器中,确保道路干净整洁。不得随意脱岗。4)道路两侧主路面、人行道保洁①道路两侧主路面、人行道以捡拾保洁为主,每日普扫一遍。②达到“六无”标准,即:无烟头痰迹、无瓜果皮核、无白色污染、无灰土砖石杂物、无粪便、无积水污泥。5)果皮箱保洁维护①每日对果皮箱擦洗清掏一遍,垃圾量大时随满随掏,保持内外整洁。②果皮箱应按照相关标准配齐并保持功能良好,做到无破损、无锈蚀、无丢失内胆、底座牢固、外形完好,发现破损丢失时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补充或更换。③专人负责对果皮箱进行消毒,每周至少消杀一次。特殊时期按甲方或有关部门规定消杀。6)护栏清洗每周对道路护栏清洗作业应当在保障道路安全的前提下安排人员及护栏清洗车辆,对道路停车站点、路障墩柱、桥梁扶手等道路隔离和公共服务设施清洗、擦拭至少一次,无明显灰尘污物。7)立面保洁①道路各类公共设施(包含但不限于交通护栏、公交站亭、路灯、指示牌、交通信号灯等)及两侧建筑外立面2.2米以下部位,应定期擦洗保洁,停车站亭每日擦拭,做到干净整洁,无明显灰尘污物、无乱涂乱画和各类小广告。②发现乱涂乱画和各类小广告时,各级道路应在30分钟内彻底清除。对难以清除的乱喷涂采取粉饰覆盖处理时,需采用与墙体(箱体、柱体等)颜色一致或相近、无明显色差的涂料进行整齐粉饰,覆盖彻底。8)马路市场保洁及沿路垃圾收集①沿路摊点的清扫保洁必须在摊点撤离后半小时内清理完毕,如有污水油渍的须及时刷洗干净。②商铺摊点产生的垃圾及保洁收集的垃圾须由专人收集,及时密闭运往指定地点。③严禁焚烧各类垃圾、落叶,严禁将各类垃圾、废弃物倒入绿化带或下水井等设施内,严禁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混装。9)道路遗撒保洁①遇有拖带、撒漏或交通事故等其他污染保洁区域的情况,要及时组织清扫、清刷至路面原色。②清扫清刷时限不得超过2小时。3、机扫车作业管理Ⅰ级道路使用中型洗扫车作业,机械冲洗日频次≥3次,国控站点机械冲洗日频次≥10次,人行道冲洗频次每周不少于3次;Ⅱ级道路机械清扫日频次≥2次,机械冲洗日频次≥2次,人行道冲洗频次每周不少于2次。Ⅲ级、Ⅳ级道路机械冲洗日频次≥2次,人行道冲洗频次每周不少于2次。1)安全文明驾驶:驾驶员须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照,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严禁出现酒后驾车、违章行驶、乱停乱放等违规现象。作业过程中需对行人和车辆进行有效避让,减少扰民,避免投诉。2)车况及车容车貌:保持日常车容车貌干净整洁,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各项装备齐全有效、工作正常,严禁故障隐患车辆上路。3)作业时间与频次:所有道路每日早7:00前完成全覆盖作业至少1次,白天作业应当避开交通高峰时段,作业结束后做好设备保养、检修等工作。无法满足大型设备作业的路段须采用小型冲洗、机扫设备开展机械化作业。本协议期间,政府方如有特殊要求,按政府方要求办理;如需调整频次,按照政府方要求,迅速落实到位。4)作业要求及质量标准:①每周开展一次人行道、慢车道冲刷,直至路面见本色。②机动车道:路面净、路缘石净、无死角、漏段、无砂石、尘土、污物。洗扫车、冲洗车常规作业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路面状况差时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③护栏:护栏清洗车对中心护栏进行擦洗作业后达到护栏及其底部无明显积尘和污渍,作业时速不超过5公里/小时。④带水作业质量标准:水洗作业后要达到无明显泥沙、土绺、无漏洗痕迹、无积水,路缘石净、雨水口净、路面见本色,洒水作业要喷洒均匀、路面无积水,喷雾降尘要达到一定雾化效果。⑤业务台账:按照管理部门关于统计报表要求的格式和内容,建立环卫作业台账,做好分级管理,并及时上报。⑥GPS车辆监控系统:应安装卫星定位系统,保存6个月的电子轨迹记录。记录应包括作业人员、作业时间、作业车辆、作业路段、作业情况、作业里程、行驶里程,以及作业用油及用水等物料消耗情况、道路环境突发事件与处理措施等信息,记录应完整、清晰、及时、准确。⑦特殊要求:冬季温度在三摄氏度以下时停止带水作业;冬季中午时段气温回升须组织机扫和洒水作业;当遇中雨(含)以上天气时,应暂停全部作业;如遇重大活动、迎评迎创等应急性工作,严格遵照甲方要求调整作业频次、作业路线。二、旱厕后续管护1、粪液抽吸标准(1)粪液抽吸为全日制,全年连续作业服务,车辆密闭运输,粪液密闭存放无污物无满溢,保持干净,运输过程中无流溢污水,在蚊蝇滋生季节应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特殊时期要定时消毒。(2)粪液运输不得私自处理或倾倒至河流湖泊中。(3)吸污车辆司乘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制度,确保车辆安全出行。在运输过程中严禁扬、散、拖挂、污水滴漏和超限运输,严禁乱倒、乱卸、乱抛垃圾。(4)吸污车辆运输作业结束,应将车辆清洗干净,保持车容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车牌号码与标志应清晰。(5)收集粪液后在运至发酵池时,应及时清理设备及周边环境卫生,做到车走地面干净,无抛洒、无污物积水。2、厕具维修标准。(1)建立用户标准化档案,包括厕所改造时间、类型,日常管理与维修记录等情况。(2)对厕所维修器件进行集中展示,方便用户选用和咨询。(3)响应用户维修需求,并对维修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响应及时,收费合理,群众满意。3、粪液发酵处理池及粪液无害化利用。(1)做好发酵处理池的安全运行。(2)粪便清运转运至发酵处理池,不得私自处理或随意倾倒,严禁造成二次污染。(3)二次发酵的粪液利用于农林业种植等使用,实现资源化循环利用。4、后续管护服务站的管理。(1)按照“五有”制度配置改厕管护站。(2)制定人员管理、维修服务、清运服务、粪污利用处理等相关制度和标准,并张贴明显位置。(3)做好管护站各类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破坏设备设施的行为,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维修保养。(4)运行台账真实、详细、规范,并按时报送。(5)配备足量的车辆、机械设备、办公设施及其他相关设施设备。(6)车辆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设备正常运行。(7)配备足够的管理员、信息收集员、司机、操作工、公厕管护员、维修员等工作人员,所有人员符合工作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定期开展培训教育,提高工作能力。5、旱厕智慧平台管理。(1)每日更新平台内粪液抽吸、厕具维修、车辆运行等基础数据,保证运行数据全面、真实、详细、准确,根据上级要求增加或更新数据。(2)随时完善旱厕户的数据,及时与相关监管部门、镇、开发区做好数据沟通。(3)保证车辆GPS、无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行。6、工作人员服务标准(1)吸污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标志服、戴工作帽、佩戴上岗证。(2)工作中文明作业,规范操作,做到无群众投诉。(3)在运输或操作过程中,增强安全意识,保证自身及他人安全。(4)规范作业流程,提高管养水平,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实现规范化作业,推行现代化管理,要有效改善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快速反应能力和运营质量。(5)须做好日常工作记录、日常巡查记录、维修记录等各项管理记录并形成电子及文字档案,要求档案详实。(6)新员工上岗之前,运营企业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做到不教育不培训不能上岗。运营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7、安全生产运营(1)运营企业应严格执行各项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应实施严格的各类安全防护保障措施,做好安全工作。(2)运营企业在服务期间,若发生与本项目相关的安全事故、交通事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运营企业承担。(3)运营企业维护、维修不当或不及时或维修过程施工安全不到位等原因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完全由运营企业承担。(4)服务期间运营企业应密切注意气象预报,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暴风雨、洪水、雷电、冰冻、高温等造成人身伤害,运营企业不得以除地震等不可抗力以外的自然灾害为由提出索赔要求。淄川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作业项目考核细则淄川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作业项目考核细则(城乡环卫一体化)淄川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作业项目考核细则(城乡环卫一体化)淄川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作业项目考核细则(城乡环卫一体化)淄川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作业项目考核细则(城乡环卫一体化)淄川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作业项目考核细则(城乡环卫一体化)淄川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作业项目考核细则(城乡环卫一体化)类目序号考核项目质量检查考核标准扣分标准备注城乡环卫一体化1保洁范围及作业要求镇办域范围内所有区域的村居及连村道路保洁、垃圾收集容器配置、无主垃圾清理、指定点位生活垃圾的收运、可视范围内的白色污染捡拾等。每缺一项扣3分城乡环卫一体化人员设施配备要按照每个镇办所配备的保洁人员不得少于本镇办人数的千分之三,增配相应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运输车辆。人员配编不足的每人扣2分,收集容器配备不足的每个扣1分,运输车辆不足的每辆扣5分城乡环卫一体化清扫保洁标准实行“一日一扫,全域保洁”作业模式,春秋两季,要结合农村生产、生活特点加强保洁,增加扫保频次。达到“五净五无”标准,即:路面净、墙角净、边沟净、绿地净、环卫设施净;无积存垃圾、无卫生死角、无白色污染、无尘土飞扬、无杂草丛生。发现一处不达标扣1分城乡环卫一体化生活垃圾收集管理到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清运时间、路线,实行定点定线收运,运用GPS管理系统,统计每条线路生活垃圾每天的清运次数及时间,并登记造册,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分工,划片管理。管理不到位的每次扣2分城乡环卫一体化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及时。城区生活垃圾实行一日两清,日产日清,所有垃圾桶(箱),春冬季须在8:30前完成第一遍清运(夏秋季须在8:00前完成第一遍清运)。应合理安排装运时间,减少噪音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运输垃圾应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期,禁止出现垃圾桶(箱)垃圾满溢情况。清运不及时的每次扣1分,出现噪音扰民的每次扣1分城乡环卫一体化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规范。垃圾清运实行封闭运输,无垃圾外溢、无污水撒漏,车体外部无乱挂物品、无灰垢污物。保障GPS等车载设备完好,按照规定路线行驶。未实现密闭运输、车体外部脏乱的每车次扣1分,车载设备损坏或缺失的每车次扣1分,未按规定行驶的每车次扣1分车走地净。装运过程中洒落的垃圾,要立即收集清扫,垃圾桶(箱)装卸完毕后要摆放整齐,垃圾桶(箱)底部、周边清理彻底,做到车走地净、箱(桶)净,无污水、无异味。装运垃圾不达标的每处扣1分定点倾倒。收集的垃圾送至指定的中转站,途中严禁乱倒、乱卸、乱抛垃圾,严禁乱倾乱倒。私拉乱倒的每次扣1分垃圾点管理。设立或取消垃圾点需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增减垃圾点,不得私自收集指定点位以外的垃圾。对垃圾桶进行统一管理、登记造册,每处垃圾点有责任到人,专人管理。对破损垃圾桶(箱)要及时维修、更换,不能影响正常使用。私自增减垃圾点的每处扣1.5分,私自收集指定点位以外垃圾的每次扣1分,垃圾桶(箱)管理维护不达标每处扣1分。驾驶员管理。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清运的位置及清运情况,熟练掌握车辆及设施的操作规范,在设施拉升、放置、倾倒等操作过程中要做到平稳、准确,严禁设施刮碰损坏。作业不达标的每次扣1分,造成设施损坏的每次扣1分异味控制。垃圾收集桶(箱)及清运车辆在每日工作结束后必须全面清洗干净,定期喷洒药物消杀,每周至少两次,做好消杀记录,必要时增加消杀频次,确保无异味。清洗消杀不达标的每次扣1分,无记录的每次扣1分5建筑垃圾管理村居作业范围内新产生堆放的建筑垃圾2立方以下的由作业供应商负责处置。清运不及时的每次扣1分,私拉乱倒一次扣1分6无主垃圾清理保洁范围内出现的废弃沙发、床垫、冰箱等大件垃圾,需12小时内清理完毕。清理不及时每次扣1分6无主垃圾清理破拆的垃圾做好分类,分别运往指定处理厂进行处理,不得积压,不得私拉乱倒。违反规定要求处理的每次扣1分6无主垃圾清理拆除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做好压尘、防尘、噪音控制等措施,避免飞尘污染,杜绝噪音扰民。措施不到位的每处扣1分6无主垃圾清理保洁范围内其他无主的建筑垃圾、装修垃圾、混合垃清理不及时每次扣1圾等要及时清理,清理时限不得超过24小时,运送至指定消纳场所。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不得混装倾倒。混装倾倒的每次扣1分国省道、县乡道保洁考核明细类目序号考核项目质量检查考核标准扣分标准备注人工保洁1保洁质量标准每日巡回拾拾撒落垃圾,及时清理车辆撒漏、带泥路面,人行道、防护栏、泄水孔、路缘石卫生清理纳入人工保洁范围,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大面积撒漏、带泥未及时清理的每平方扣1分机械化冲洗保洁2安全文明作业驾驶员须持有合法的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照,在车辆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严禁酒后驾车,违章行驶,乱停乱放等违规现象。发现证照不符的每人次扣10分,酒后驾驶的发现一次扣10分,违反交规被处罚的每次扣5分机械化冲洗保洁2安全文明作业作业过程中对行人和车辆进行有效避让,减少扰民,避免投诉。未能有效避让行人,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扣5分机械化冲洗保洁3车况及车容车貌保持日常车容车貌干净整洁,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各项设施齐全有效,工作正常,严禁故障隐患车辆上路。车容车貌不整洁的每次扣3分,带故障上路的每次扣10分机械化冲洗保洁4作业时间与频次国省道重点路段达到每日至少三扫三洒,其他国省道达到每日两扫两洒,。县乡道具备条件的要实施机械化作业,县道达到至少每周两扫两冲,乡道至少每周一扫两冲。白天作业应当避开交通高峰时段,作业结束后做好设备保养、检修等工作。作业频次不达标的每处扣5分机械化冲洗保洁国省道每周开展一次人行道、慢车道冲刷,发现一处不达标扣3类目序号考核项目质量检查考核标准扣分标准备注机械化冲洗保洁5保洁质量标准路面见本色分机械化冲洗保洁5保洁质量标准洗扫车、冲洗车常规作业不得超于15公里/小时,路面状况差时不得超于10公里/小时。作业后达到路面净、路边石净、无漏段、无明显砂尘污物,见路面本色。效果不达标每处扣3分;超速作业每次扣5分;大面积漏扫、脱扫的每平方扣1分机械化冲洗保洁5保洁质量标准道路中心护栏每周清洗一次,作业后达到护栏及其底部无明显积尘和污渍。频次不达标每次扣5分,效果不达标每次扣3分机械化冲洗保洁6台账管理各项管理台账健全,更新及时,按要求及时上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不能及时上报准确台账的每次扣1分机械化冲洗保洁7Gps车辆监控作业车辆应安装卫星定位系统,保存6个月的电子轨迹记录。要保障GPS等随车车载设备完好,车辆作业记录应完整、清晰、及时、准确未安装的车辆,每车扣10分。记录不完整、不准确的,每车次扣2分机械化冲洗保洁8特殊要求冬季温度在三摄氏度以下时停止带水作业。不按规定停止作业的,每车次扣5分机械化冲洗保洁8特殊要求当遇中雨(含)以上天气时,应暂停全部作业。不按规定暂停作业的,每车次扣5分机械化冲洗保洁8特殊要求如遇重大活动、迎评迎创等应急性工作,严格遵照甲方要求调整作业频次、作业路线。不按甲方要求调整的,每次扣10分淄川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作业项目考核细则(旱厕后续管护)淄川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作业项目考核细则(旱厕后续管护)淄川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作业项目考核细则(旱厕后续管护)淄川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作业项目考核细则(旱厕后续管护)淄川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作业项目考核细则(旱厕后续管护)类目项目内容具体要求考核标准备注旱厕后续管护人员管理1、配齐管护工作所需的人员,特种岗位人员,要持证上岗,保证工作开展。2、技术维修人员、后勤保障人员、驾驶员、运营人员等一线作业人员不得缺岗、空岗、漏岗。3、工作人员各司其职、熟悉工作流程、工作方法,能应对突发情况。1、管护人员不足或特种岗位人员无证上岗,每次扣1分。2、一线作业人员有缺岗、空岗、漏岗,每次扣1分。3、工作人员不明确自己职务,不熟悉业务,每次扣1分旱厕后续管护车辆、设备管理1、配备足量的车辆、机械设备、办公设施及其他相关设施设备。2、车辆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设备正常运行。做好各类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破坏设备设施的行为,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维修保养。3、设施设备故障维修须提前报备,报备后24小时维修完成(重大维修除外)。1、车辆、设备等无法满足后续管护工作,每次扣1分2、车辆发现有安全隐患或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每次扣1分3、设施设备故障维修超出24小时完成的(重大维修除外),每次扣1分。旱厕后续管护管护平台管理做好后续管护智慧化平台的日常管理。1、数据未及时更新的,弄虚作假的,每次扣1分。2、未按要求增加、更新数据的,每次扣1分。旱厕后续管护抽吸环节1、组织人员进入工作区域,作业前做好现场安全作业预警和监督安全保障。2、操作人员在进入操作区域前必须进行登记,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必须熟记各项安全操作规程。3、操作人员作业中按作业规范进行作业,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不得违规作业。4、入户抽吸粪液时提前与农户联系好,并与农户详细沟通,不得破坏农户化粪池等设施设备。作业后盖好化粪池井盖,用清水冲洗工作现场,1、安全作业预警和监督安全保障不齐的,每次扣1分。2、操作人员作业前不登记、防护措施不到位、安全操作规程不熟悉,每次扣1分。3、操作人员违规操作的,每次扣1分。4、操作人员作业后未清洗作业现场或造成周边污染的,每次扣1分。旱厕后续管护抽吸环节保持现场及周边整洁干净。5、接到报抽电话后,24小时内进行沟通,尽快完成抽吸作业。6、每年对纳入管理的全部改厕户粪液免费抽吸一次,严禁乱收费。5、24小时内未进行沟通的,每次扣1分。无原因未抽吸的,每次扣1分。6、发现乱收费现象的,每次扣1分。旱厕后续管护清运环节1、粪液运输至粪液发酵处理池,不得私自处理或倾倒至河流湖泊中。如农户有自用需求,应在确保不污染环境的前提下,优先农户使用。2、吸污车辆司乘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制度,确保车辆安全出行。3、在运输过程中严禁扬、散、拖挂、污水滴漏和超限运输,严禁乱抛垃圾。1、粪便未清运到指定地点处理,私自倾倒其他地点,每次扣3分。2、司机在清运过程中违反交通规则上路、行驶,每次扣1分。3、清运过程中有扬、散、拖挂、污水滴漏、超限运输等现象,每次每车扣1分。旱厕后续管护无害化处置环节粪液粪渣在发酵池经过二次发酵处理后,利用与农、林业种植使用,实现资源化循环利用。1、发酵池中粪液私自排放,每次扣3分。2、二次发酵后未利用与农林业种植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旱厕后续管护后续管护服务站的管理(1)按照“五有”制度配置改厕管护站。(2)制定人员管理、维修服务、清运服务、粪污利用处理等相关制度和标准,并张贴明显位置。(3)做好管护站各类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破坏设备设施的行为,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维修保养。(4)运行台账真实、详细、规范,并按时报送。(5)配备足量的车辆、机械设备、办公设施及其他相关设施设备。(6)车辆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设备正常运行。(7)配备足够的管理员、信息收集员、司机、操作工、公厕管护员、维修员等工作人员,所有人员符合工作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定期开展培训教育,提高工作能力。其中有1项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旱厕后续管护厕具维修维护厕具维修维护接到农户报修电话后,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上门进行技术指导、维修、配件更换等服务工作,48小时内完成工作。维修、技术指导免费提供,农户改厕配件按采购价由农户支付,确保维修结果达到农户满意。1、24小时未派技术人员上门的,48小时内未完成上门维修服务的,每次扣1分。2、收取维修、技术指导费用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收取配件价格超过采购价的,每次扣1分。台账资料1、运行台账真实、详细、规范,并按时报送。2、运行台账应包含:粪液的抽取、清运、处理等数据,岗位职责、设备运行、维保、仓管、耗材、人事、安全、培训、应急体系管理等。3、根据监管方的要求随时更新、增加台账信息。1、未建立运行台账,未按时报送运行数据,每次扣1分。2、出现漏记项目,每项次扣1分。篡改数据,每次扣1分。3、未按照要求及时更新台账数据,每次扣1分。信息系统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及时进行更新、维护,并保持相关设备的稳定运行。计量数据、视频、CPS车载传输设备运行完好。1、信息系统建设不完善、运行不正常,扣1分。2、擅自关闭信息系统相关设备每次扣1分。公众监督1、主动接受公众参观,配合妥善处理各类投诉、来访。2、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协调与周边的关系,预防群众投诉和媒体曝光。3、接到群众咨询或投诉,24小时内核实情况并完成处理。1、因运营方原因造成群众12345等投诉每次扣2分。2、媒体曝光;上级部门检查、暗访发现问题,查实责任属于运营方,每次扣5分。3、未按时处理和答复投诉的,每次扣1分。经投诉热线回访,群众不满意的,每次扣5分。信息报送1、及时报送生产、来访、重大事项等信息。2、积极开展环保、后续管护宣传,配合提供相关素材。3、配合各级政府管理部门调研提供相关资料。1、未按时报送信息材料的,每次扣1分。2、未尽社会宣传义务的,每次扣1分。3、不配合政府部门调研提供资料的,每次扣1分。淄川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作业项目考核细则(黑峪隧道管理)淄川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作业项目考核细则(黑峪隧道管理)淄川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作业项目考核细则(黑峪隧道管理)淄川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作业项目考核细则(黑峪隧道管理)淄川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作业项目考核细则(黑峪隧道管理)类目序号质量检查考核标准扣分标准备注黑峪隧道管理1隧道养护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原则,加强土建结构、机电设施以及其他工程设施的养护,努力提高隧道结构及附属设施的安全性。未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的扣1分黑峪隧道管理2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根据演练成果和隧道管理实际及时修订完善预案。未采取应急预案的每次扣1分黑峪隧道管理3认真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确保及时发现隐患并迅速整改。加强对消防与救援设施的日常检查,对消防与救援设施应进行经常性检修、定期检修,消防设施的设备完好率应达到100%,救援设施的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8%。发现一处不达标扣2分黑峪隧道管理4隧道机电设施养护主要包括供配电设施(电费的缴纳、变压器及供配电设施维护)、照明设施(照明灯、车道指示灯、路灯约180个)、消防及救援设施(灭火器约30个)、监控设施及轮廓线、标志标线、人行道盖板(约2160块)等其他设施的保养维护、维修、更换。未缴纳电费的,每次扣3分,设施不及时维修更换的每处扣2分5清洁维护的工作内容应包括扫除隧道内垃圾、清除结构物脏污、清理疏通排水设施,保持结构物外观的干净整洁。隧道内卫生不整洁的每处扣2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乡环卫一体化及县乡道、省道市场化作业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