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 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镇江市丹徒区财政局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1112-FW2025-00571
二、合同名称:2025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112-FW2025-00571
四、项目名称:2025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镇江市丹徒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18052893833
供应商(乙方): 江苏恒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500610002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2025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
项目编号:JSZC-321112-FW2025-00571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项目预算: ¥20000.0
项目地点: 丹徒区财政局
采购单位: 镇江市丹徒区财政局
联系人姓名: 镇江市丹徒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 18052893833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20000.0
3.履行时间(期限): 93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6-3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7-30 17:01
恒正.pdf
镇江市丹徒区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评价业务委托协议书编号:镇徒财绩[2025]3号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评价业务委托协议书编号:镇徒财绩[202513号甲方(委托方):镇江市丹徒区财政局地址:镇江市丹徒区爱民路156号电话:0511-88992020乙方(受托方)地址:镇江市中山东路381号中山大厦8楼联系人:潘小洁电话:15006100028为做好丹徒区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评价工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内容项目名称:2025年丹徒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项目编号:JSZC-321112-FW2025-00571项目内容:对教育费附加一教育装备采购协议付款项目、2020年度市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分年度拨款项目,共两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二、服务内容与要求(一)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甲方的相关要求和具体安排,提供绩效评价服务。服务内容包括:1.前期调研、沟通及相关工作布置;2.编制评价工作方案;3.实地考察,数据采集,社会调查;4.数据分析,形成评价报告;5.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完善评价报告,并及时提交甲方确认;6.甲方要求开展的其他相关服务内容。2(二)乙方在评价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具有良好职业操守、保持独立客观公正。(三)乙方的评价工作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四)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方法、意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评价。三、服务时间要求乙方于2025年8月31日前向甲方提交绩效评价指标框架等工作材料初稿,根据甲方要求对初稿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25年9月30日前向甲方提交绩效评价报告及相关数据、底稿等电子及纸质工作材料终稿。1.上述电子材料应为可编辑的word、excel等格式;2.上述纸质材料为绩效评价报告5份,且均需加盖公章。四、项目费用与支付方式、付款条件(一)项目费用甲方根据乙方服务质量达成情况的审核、评定结果,支付甲方费用金。项目含税费用为人民币:贰万元整(大写),¥:20,000.00元(小写)。(二)支付方式甲方通过公对公银行转账,将项目费用支付至乙方账户。(三)付款条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及时支付相应款项。乙方未提供发票或提供发票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如遇由于资金支付流程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付款周期较长,不视为甲方违约。五、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审核乙方提交的第三方评价工作方案;2.审核确定乙方研究制订的绩效评价指标、标准、权重;3.对乙方评价工作的时间、质量进行督查;4.审核乙方提交的绩效评价数据、结论和报告;5.项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报告、评价数据以及相关资料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36.按协议规定支付委托评价费用。(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要求,独立实施评价;2.对绩效评价数据及资料、报告的客观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3.按规定时间完成受托承担的评价工作任务;4.在评价工作中,乙方须指定专人负责配合、协调甲方的工作,并积极参与甲方的工作组织,提供咨询服务;5.评价报告、评价数据以及相关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外公布和发表;6.按协议规定收取评价费用。六、违约责任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支付委托第三方评价费用的,乙方有权终止评价工作。乙方未按协议规定完成受托评价工作的,甲方可视具体情况扣减部分或拒付全部评价费用。七、争议的解决委托第三方评价工作中,对于本协议未约定的其他事项,甲、乙双方都应本着友善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八、其他事项。若有其他未定或特殊事项,可事先在协议中明确,事先在协议中未能明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签章后生效,协议规定事项完成后自动终止。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十一、警替由、乙双方南解决。乙方(盖章)甲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约时间:年签约时间:年月日月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 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镇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