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公务租车 公务租车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



一、合同编号:[230101]HC[CS]20220202-2

二、合同名称:2022公务租车项目(三次)

三、项目编号:[230101]HC[CS]20220202-2

四、项目名称:2022公务租车项目(三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联系方式:13313635852
供应商(乙方):哈尔滨环球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央大街216号
联系方式:0451-8555500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2022年公务租车服务
1(项)
¥160,700.00
¥160,700.00
按照合同完成甲方需求

合同金额: 160,7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零柒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3月16日至2026年03月15日
履约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3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3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5年环球租车公司合同.pdf
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07月31日

哈尔滨市政府采购服务类合同采购单位(甲方)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供应商(乙方)哈尔滨环球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编号[230101]HC[CS]20220202-2项目编号「2301011HCCS120220202-2采购计划编号哈政采计划[2022]03210采购计划备案编号哈财采备[2022102799号签订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签订时间2025年03月16日甲方经(竞争性磋商),确定乙方为甲方2022年公务租车项目(三次)项目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2023年1月6日关于2022年公务租车项目(三次)项目的招投标文件(项目编号:[230101]HC[CS]20220202-2)要求及中标供应商承诺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单一来源邀请函、澄清和答疑文件等;2.乙方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等;3.乙方书面承诺等;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第二条服务项目及要求★1服务要求1.具备保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的能力。2.配备合格的驾驶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并持有相应车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且在有效期内,驾龄5年以上,具有准驾车型驾驶证及对应大型车辆驾驶从业资格证。3.供应商的车辆年检应当合法有效,必须符合国家车辆行驶安全标准,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空调运行正常,达到哈尔滨市汽车检测部门检验合格标准的车辆。4.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商业保险、乘客险,其中乘客座位险保额不低于40万,商业险不低于100万,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交通意外,由供应商负责处理并赔偿。5.车辆所需燃料费、保养费、检车费等均由供应商承担。6.车辆出现任何交通事故、违章、罚款均由供应商承担。7.供应商必须安排一名车辆管理人员与采购服务项目单位保持沟通和联系,如交付时间违约,每天按合同总价0.3%,罚款最多为合同总价5%。18.供应方在报价中须包括以上全部费用。9.车辆行驶公里数不超过20万公里。10.车辆基本要求1.为保障日常公务用车及应急用车需提供汽油(柴油)车辆(5-50)座车辆,不含电动、混动等新能源车辆,并承诺能满足所有采购人需求。2.车辆要求投标人必须本公司名下自有车辆。3.中标方必须安排一名车辆管理人员与采购服务项目单位保持沟通和联系,如交付时间违约,每天按合同总价0.3%,罚款最多为合同总价5%。4.招标方有权在中标后审核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车辆手续原件(包括行驶证、保险等材料),如排名第一的预中标供应商出现虚假应标等情形不能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则按评委会提供的预中标人顺序名单依次顺延。并严惩造假供应商。第三条合同期限本项目为一采三年的项目,采购结果最多三年沿用,合同一年一考核一续签。是否续签,由甲方视财政预算安排及乙方供应商资质条件(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绩效考核情况确定。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2025年03月16日起至2026年03月15日止。第四条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1.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0。)2.(1)本合同有效期内预算金额:¥651655.00元(大写:陆拾伍万壹仟陆佰伍拾伍_元);(2)合同中标金额:优惠率15%。车型基础价格5座小轿车基础价:包日8小时(100公里)340元/辆超时每小时25.5元/辆超每公里3.4元/辆5座SUV吉普车基础价:包日8小时(100公里)=340元/辆超时每小时25.5元/辆超每公里3.4元/辆7座合资商务基础价:包日8小时(100公里)=467.5元/辆超时每小时34元/辆超每公里4.25元/辆10-19座中巴车基础价:包日8小时(100公里)=510元/辆超时每小时42.5元/辆超每公里4.25元/辆20-50座客车基础价:包日8小时(100公里)=552.5元/辆超时每小时51元/辆超每公里5.1元/辆注:此基础价格可作为预算价格参考。以上报价含自带驾驶员工资、补助费、燃油费、保险费、保养费、食宿费、过路过桥和停泊费用。供应商按照优惠率报价。3.结算方式1期:支付比例70%,用于首次支付金额,按照纸质合同约定,以实际发生为准。2期:支付比例15%,用于第二次支付金额,按照纸质合同约定,以实际发生为准。3期:支付比例15%,用于第三次支付金额,按照纸质合同约定,以实际发生为准。4.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获取乙方所提供的专业化服务;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期支付服务费。(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2.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3.乙方应恪守职业道德,充分利用其专业知识和业务资源保证完成本合同及附件所列明的工作内容;4.乙方必须在双方议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本次服务工作;5.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为提供服务的员工按法律规定办理工伤、意外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服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乙方人员或者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6.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7.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六条知识产权归属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内容中,本项目正式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项目情况用于商业用途,如乙方在学术、文化交流及出版物方面需介绍该项目时,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第七条保密条款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给乙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以及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信息,属甲方的保密信息和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乙方应对该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除为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并保证在本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同终止而无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信息已经被公开或事实上一方违反本条款不会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止,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乙方如有失密或泄密行为,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论甲方是否解除合同,乙方均应当向甲方支付10000元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八条合同履约、验收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适用于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签订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服务应当符合招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如提供服务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服务;2.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有异议的,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予以解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参照本合同第十条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履约保证金无。第十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赔偿违约服务款额5‰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服务款额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累计超过3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甲方已支付款项,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甲方延期付服务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服务费用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逾期付款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应付服务费用的3%;3.任意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因一方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根本不能履行,视为违约,违约方按本合同约定服务费用的3%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给守约方经济损失。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5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对方审查、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5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第十二条合同变更与解除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因不可抗力或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相对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哈尔滨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其他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市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备案手续。甲方(章)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N2025年03月16日乙方(章)哈尔滨环球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K2025年03月16日单位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央大街216号法定代表人:栾枫法定代表人:李久安委托代理人:张德滨委托代理人:徐剑强电话:13313635852电话:0451-85555000电子邮箱:wiw4926@163.com电子邮箱:wy120000@163.com开户银行:工行世茂支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账号:3500020329008804855账号:173968088509合同附件服务类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提供车辆符合国家车辆行驶安全标准,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空调运行正常,达到哈尔滨市汽车检测部门检验合格标准,车身封闭良好,车厢具备暖风系统并能有效运行。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1)需要保证车辆内外清洁,座椅舒适。(2)需配备持有A级准驾车型的驾驶员,驾驶员必须安全、文明驾驶,礼貌服务,保障乘客的安全,着装整洁,不得在车厢内吸烟。3、其它具体事项:(1)必须按照租赁方规定的线路、时间提供服务,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如因施工或其他道路原因需要变更,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租赁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同意。(2)出租方负责对车辆投保第三者险(100万+)、司乘座位险(40万+),投保期限涵盖租赁合同的全过程,服务期间保险不能中断。(3)车辆在接送上下班通勤时如有车辆故障乙方负责打车费用。甲方(章)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03月16日乙方(章)哈尔滨环球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03月16日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租车 公务租车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哈尔滨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