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品制作服务 背胶板 灯箱采购合同公告(哈密市公安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哈密市公安局
二、供应商名称:哈密市大十字商业街艺之峰图文广告工作室
三、采购项目名称:哈密市公安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651101000023208707
五、合同编号:11N010613206202516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宣传品制作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0
910
91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哈密市公安局
联系人:董一龙
联系电话:18299911385
传真:/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伊州大道13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宣传品制作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613206202516401).pdf
合同编号:11N010613206202516401采购单位(甲方):哈密市公安局服务单位(乙方):哈密市大十字商业街艺之峰图文广告工作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哈密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哈密市大十字商业街艺之峰图文广告工作室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哈密市大十字商业街艺之峰图文广告工作室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哈密市大十字商业街艺之峰图文广告工作室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序号看牌档案网络管理示意图0.55×0.75背胶板1块5050一提示贴涉密会议保密要害部门0.42×0.6相纸6张30180二灯箱爱警自助超市0.35×1.27卡布灯箱1套680680合同总价910元合同总价(大写)玖佰壹拾元整金二、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乙方提供普通增值税发票。三、服务条款1、按照客户要求设计、制作、施工、安装。2、按照客户确认好的材料、工艺加工制作。3、按照客户指定的位置安装。甲方应提供相应帮助。4、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损失,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哈密市大十字商业街11栋11号门面房电话:电话:13899330757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市中山北路支行账号:账号: 65001670400052503978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025年7月30日1/2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宣传品制作服务 背胶板 灯箱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