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PLSDA置换检验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2025)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
二、供应商名称:深圳微科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571101000023203248
五、合同编号:11N457610044202523610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商务服务
详见附件
次
1.00
2500
25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18299099092
传真:/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03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微科盟微科币-W2025072911801-张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代谢组检测生科云分析(微科币)合同-2025.07.29_已签章(1).pdf
深圳微科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合作协议书10个样本非靶向LC-MS代谢组检测生科云分析合同合同编号:W2025072911801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乙方:深圳微科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南昌路403号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平山社区珠光北路88号明亮科技园1栋106项目负责人:张浩,项目负责人:张锦项目负责人电话:18489966026,项目负责人电话:18123790469项目负责人邮箱:842760455@qq.com,项目负责人邮箱:OD1@wekemo.com项目联系人:张浩,项目联系人:李璐璐、杜妮妮项目联系人电话:18489966026,项目联系人电话:18018711790项目联系人邮箱:842760455@qq.com,项目联系人邮箱:tech1@Wekemo.com有效期限:2025年07月29日至2026年07月28日签订地点:深圳市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完成非靶向LC-MS代谢组检测分析项目,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定义声明1.1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使用的下列术语应具有如下界定的含义:1.1.1“合同”或“本合同”:指本合同正文及其附件,合同正文及其附件共同构成合同整体并相互补充。1.1.2“成果交付”: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交付的服务成果:测序数据、分析结果等。1.1.3“技术障碍”:指在乙方现有条件下无法克服的技术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因合同约定的技术方法、技术路线、履行合同所使用的设备、仪器、软件等本身的缺陷或局限性、生物特性、生物个体差异性等导致的无法克服的技术问题。1.2不接收高危样本声明:对于携带传染病的高危组织样本,尤其为空气传播/血液传播类疾病,如艾滋病、肺结核等组织样本都不在乙方服务范围之内,主要高危样本如附录一所示。1.2.1若甲方隐瞒危险样本情况,乙方实验人员发现样本为传染性样本后,乙方实验人员有权当场拒绝进行实验。1.2.2若甲方隐瞒危险样本情况,导致乙方实验人员接近危险样本,因此造成传染性样本危害乙方实验人员人身安全的情况,乙方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利。第二条本合同项目的要求2.1合作内容乙方完成10个样本的果皮非靶向LC-MS代谢组检测,分享数据到甲方申请的生科云账号,供甲方进行数据分析。2.2技术方法路线代谢物提取→上机信息采集→数据处理分析数据分析:乙方将数据分享到甲方申请的生科云账号后,甲方进行交互式分析,下载分析结果等操作。分析内容包含附件一中内容,还有更多生信分析云工具供甲方使用。(分析内容可能会随着流程优化有所变动,以实际情况为准)生科云网址:https://www.bioincloud.tech第三条各方在合同执行中的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3.1甲方工作内容1)甲方详细提供样本信息表,送样时,样本名称需确定,后续不再进行名称修改,(采用英文字母开头,数字组合,长度请勿超过8个字符)。因样品信息提供不完整、错误或不及时提供造成的项目延期、检测错误等后果,均由甲方承担。2)项目过程中,乙方会以微信或邮件方式和甲方确认分析要求,甲方应及时、详细填写《分组信息表》;如因填写不完整、填写错误或不及时填写造成的分析问题、项目延期等后果,均由甲方承担。(分组信息表沟通时间不计算在周期内)3)提供合格的原始样品:可按照乙方的送样要求提供3.2乙方工作内容3.2.1乙方完成样本的检测,将数据分享到甲方申请的生科云账号,供甲方进行交互式分析、下载分析结果等操作。通过网盘形式发送质谱检测结果。3.2.2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1)乙方在收到双方盖章合同原本、甲方样品、相关纸质版和电子版信息单、首款或者全款到位后开始样品检测;2)乙方在首款或者全款到位后,50个样本以下,50个工作日完成,>50个样本的项目,周期会有所加长。实验完成后将数据上传生科云。3)项目结束,乙方在尾款到位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质谱检测结果。4)若在信息采集或数据处理中遇到技术障碍,乙方应与甲方及时沟通,双方沟通时间不计算在项目周期内;5)项目完成后剩余样品处理方式(默认销毁,如无任何勾选,甲方需在乙方发送分析报告后2个月内提出处理方式,超过2个月后乙方销毁剩余样品,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选择如下:☑销毁❑返样❑返样:项目结束,样品分一批进行返样,样品以(干冰/冰袋)运送。返样收费标准(不包括新疆,西藏等地区):乙方每周定期安排返样(不接受加急返样要求),冰袋/干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需返样,甲方需提供500元返样费。6)期限:乙方分享数据到生科云甲方账号后,甲方使用期限为2年。甲方注意及时进行数据分析及数据下载,到期后,乙方删除数据,不承担责任。如甲方需要延长生科云使用期限需要在期满前10日内书面提出,乙方收取相应的费用。第四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4.1甲方应按以下进度付款本项目包含:检测加分析,每个样品收费250元整,共10个样品;共计2500元整。付全款(送样前支付),样本10个,单价250元整,共人民币2500元整(贰仟伍佰圆整)。项目结束后分享数据到生科云供甲方操作使用,释放质谱检测结果。不支持支票或者Pos机刷卡付款。乙方银行账号信息为:户名:深圳微科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755936144310301第五条甲方责任5.1甲方提供的样品不符合乙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样品制备不符合本合同要求、达不到信息采集标准、样品污染、样品损坏等)导致合同终止时,甲方按照乙方实际工作量以市场价格支付实验已经产生的全部费用。5.2送样本后,默认样本是要进行实验的,甲方需按时提供技术资料、送样信息单等,务必在送样前提前告知样品情况并如实填写送样信息单。(比如样本只做部分,有些样本是暂存不进行实验的,请备注说明。送样信息单需要写清楚哪些是正常样本,哪些是备份样本,备份样本不进行实验)。如因甲方未能及时提供技术资料或者因样本信息单填写不完整、信息不对称或不及时发送造成的样本接收错误、检测错误、项目延期等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责任。产生额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需及时打款,因款项不到位造成的样本降解等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分析数据上传生科云12个工作日内,甲方需要支付尾款,以便乙方发送质谱数据给甲方,超过2个月造成数据丢失等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迟延提供、不能或不提供本合同中约定的技术资料、样品材料等,导致项目或合同中止或终止时,甲方应支付乙方实际发生的费用。5.3乙方的检测结果根据甲方提供的材料及样本产生,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及样本来源不承担任何审查义务及法律责任,如因甲方提供的材料及样品等导致乙方面对任何索赔、指控时,甲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使乙方免于承担任何责任。5.4如因非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执行中止时,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执行的工作量支付费用。5.5甲方保证其对样本的收集、进口、运输、保管、使用和处置均严格按照所有应适用的地方、国家和国际的法律、伦理规定进行。因甲方违反此保证,甲方应使乙方免受任何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商誉损失、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等。5.6甲方以本合同项下产生或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成果为基础而后续进行的开发、利用等行为或活动,如该等后续行为或活动涉及外商投资禁止类业务,其与乙方无关。5.7甲方就本合同项下样本和项目的承诺1)甲方承诺并保证: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样本,不属于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材料或信息。或:本合同下的样本属于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材料或信息,但依据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及相关遗传资源管理的规定,本合同相关的人类遗传资源材料或信息的利用行为均不属于需要向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审批或备案的情形。2)说明:人类遗传资源材料是指含有人体基因组、基因等遗传物质的器官、组织、细胞等遗传材料,人类遗传资源信息是指利用人类遗传资源材料产生的数据等信息资料。3)甲方承诺本合同中关于样本和项目的说明真实、准确、完整。甲方承诺合同相关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合同需要额外审批或变更的(由不需要进行人类遗传资源相关审批/备案变为需要审批/备案的),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同时填写人遗项目补充说明提供乙方,履行申报审批/备案手续,完成相关手续后再通知乙方恢复履行,恢复履行通知应同时附上人类遗传资源相关审批/备案文件。4)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样本及数据,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均已取得人类遗传资源提供者事先知情同意。5)甲方违反上述承诺条款,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此承担的对外付款、罚款、律师费及商誉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均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第六条乙方责任6.1如因乙方过错导致项目迟延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协商延期方式。6.2如因乙方过错导致项目失败时,乙方应重新提供服务。由于样本情况各异,以及生物复杂性,乙方不保证数据分析结果符合甲方生物学意义要求,如需重复实验则另行收费计算。(比如实验条件、环境因素、样本异质性、取样时间、保存时间等因素可能会影响结果,如不符合预期,乙方不承担责任)。6.3乙方分享数据到生科云甲方账号后,甲方使用期限为2年。甲方注意及时进行数据分析及数据下载,到期后,乙方删除数据,不承担责任。如甲方需要延长生科云使用期限需要在期满前10日内书面提出,乙方收取相应的费用。6.4为方便甲方信息采集数据的使用,乙方承诺在最终数据提供后,质谱检测结果继续保留3个月,如果甲方在届满期前书面提出继续保存数据,则需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并根据实际存储数据量与存储时间进行计费。6.5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6.6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成果之前,自行将成果转让给第三人。第七条保密条款7.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原始资料、技术路线、试验报告及与试验有关的资料结果及价格等。7.2涉密人员范围:参与项目所有人员。7.3保密期限: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2年。7.4泄密责任:一切责任由泄密方承担。第八条通用条款8.1不可抗力条款:如因不可抗力导致的项目延误或不能继续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但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减到最低。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军事行动、工人罢工、暴乱、法律法规强制规定、政府政策限制等。8.2知识产权条款:甲方拥有关于本合同项目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本合同项目的科学论文、科研成果、申报专利及成果转让时的经济利益。甲方在所发表的论文或报告的Acknowledgement请注明MetabolitedetectionwasprovidedbyWekemoTechGroupCo.,Ltd.ShenzhenChina.ThedatawereanalyzedonthefreeonlineplatformofWekemoBioincloud(https://www.bioincloud.tech).8.3授权条款: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张浩为甲方项目联系人,电话号码:18489966026;乙方指定李璐璐、杜妮妮为乙方项目联系人,电话号码:18018711790。8.3.1甲方确认并授权项目联系人代理权限如下:8.3.1.1依据本合同约定内容推动双方正常履行合同;8.3.1.2对该合同各条款相关事宜及时进行沟通;8.3.1.3代表其签署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签署、变更及解除协议的签署、项目款转换申请的签署等;8.3.1.4项目联系人负责对项目进度确认。乙方在项目完成之后向甲方提交结题报告,甲方在收到结题报告30个工作日内,如无反馈视为对本项目交付结果满意。8.3.2对项目联系人在行使上述代理权限项下的委托事宜,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8.3.3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项目联系人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效力,原项目联系人签署的文件依旧有效。8.4合同变更条款8.4.1合同变更,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尚未履行或未全完履行之前,原合同当事人不变,合同性质不变,仅就其内容发生变更,而达成的协议。合同变更后,已履行的部分继续有效。8.4.2双方确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乙双方可协商变更本合同,并以书面形式确定:8.4.2.1合同约定的项目内容、数量发生变化的;8.4.2.2项目经费和报酬发生变化的;8.4.2.3合同履行期限和地点发生变化的;8.4.2.4其他需要协商变更的。8.4.3合同变更后,如出现已支付开发经费和报酬高于实际所需费用的将转换到其与本司已签署或即将签署的其他服务合同项目下。8.4.4双方的权利义务应以本协议及其它书面约定为准。8.5合同解除条款:8.5.1合同解除,是指依法提前终止合同关系。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8.5.2双方确认,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8.5.2.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障碍;8.5.2.2因对方违约使合同履行不能继续或没有必要继续履行。8.5.3甲方提供的样品等材料不符合乙方要求,经乙方提示后仍不能提供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8.5.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甲方需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费用。8.6法律适用及纠纷解决条款:8.6.1本合同的生效、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8.6.2双方因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予以补充。第十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由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乙方(盖章):深圳微科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签约时间:,签约时间:附件一:生物信息分析内容项目备注(代谢组至少两个分组,两个重复,也就是至少4个样本,分析才能运行;至少每组有3个重复才有生物学意义,建议增加重复样本,更加有意义)QC样本质控需要至少两个QC样本批次校正需要提供批次信息标准化基础统计柱形图,分组均值柱形图KEGG数据库注释柱形图聚类热图,不聚类热图PCA生物学重复≥2特征代谢物筛选PLSDA生物学重复≥3PLSDA置换检验生物学重复≥3OPLSDA生物学重复≥3OPLSDA置换检验生物学重复≥3倍数变化火山图生物学重复≥3机器学习分析随机森林生物学重复≥3支持向量机生物学重复≥3通路分析(lc-ms非靶向代谢、高靶提供;靶向代谢和脂质组非靶向代谢不提供;其他代谢组根据实际情况,如果能产出则提供,无法产出则不提供)富集分析生物学重复≥3拓扑分析生物学重复≥3代谢通路图生物学重复≥3相关分析组内pearson相关性热图样本≥3所有分组pearson相关性热图样本≥3备注:通路分析(lc-ms非靶向代谢、高靶提供;靶向代谢和脂质组非靶向代谢不提供;其他代谢组根据实际情况,如果能产出则提供,无法产出则不提供)附录一主要高危样本列表传染病名称等级传播途径鼠疫甲接触性传播霍乱甲虫媒传播结核病空气传播艾滋病接触性传播狂犬病接触性传播百日咳空气传播炭疽空气传播病毒性肝炎水和食物传播新生儿破伤风接触性传播人感染H7N9接触性传播血吸虫病水和食物传播钩端螺旋体病水和食物传播梅毒接触性传播淋病接触性传播布鲁氏菌病接触性传播猩红热空气传播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空气传播伤寒和副伤寒水和食物传播流行性出血热空气传播麻疹接触性传播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接触性传播脊髓灰质炎水和食物传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空气传播备注:高危样本包含但不限于上表所列信息,其他可详见《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如有疑问,请提前与组学老师沟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PLSDA置换检验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