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食堂粳米采购合同公告(贵阳市教育局2025)
品目二:贵阳市教育局学校食堂粳米(珍珠米)采购合同公示
品目二:贵阳市教育局学校食堂粳米(珍珠米)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P52010020250003TW002
二、合同名称:
三、项目编号:
MCHC-DZ-ZG20258013
四、项目名称:
贵阳市学校食堂米、油集中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贵阳市教育局
地 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行政中心二期
联系方式:
0851-87988406
供应商(乙方):
贵州彩食鲜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贵阳市修文县景阳街道经济开发区贵州永辉供应链产业园
联系方式:
1868504544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
品目二:贵阳市教育局学校食堂粳米(珍珠米)采购
数量:
1
单价(元):
2.25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
1、报价项目:元/斤,价款金额2.25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详见合同附件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7-3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8-01
九、其他补充事宜:
/
附件信息:
合同附件:
合同协议书.pdf
专用合同条款:
品目二合同.pdf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采购人:贵阳市教育局供应商:贵州彩食鲜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名称:贵阳市学校食堂米、油集中采购项目序列号:P52010020250003TW签订时间:2025年07月31日12说明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本《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试行)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三、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3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采购人(简称甲方):贵阳市教育局供应商(简称乙方):贵州彩食鲜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贵阳市学校食堂米、油集中采购项目(项目序列号:P52010020250003TW)的(公开招标)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据本项目采购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41、项目名称:贵阳市学校食堂米、油集中采购2、项目序列号:P52010020250003TW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项目内容:品目二:贵阳市教育局学校食堂粳米(珍珠米)采购5、项目地点:采购人或使用方指定地点二、供货期期限本合同从2025年07月31日起至2026年07月31日止。三、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招标/采购公告(包括更正公告);(2)招标/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通知);(3)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响应文件)及其附录(如果有);(5)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清单:(9)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5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表述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以下列先后顺序为准:(1)合同协议书;(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7)分项报价表;(9)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10)相关服务计划;(11)其他合同文件。五、合同金额(中标价)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贰元贰角伍分每斤(小写¥1、报价项目:元/斤,价款金额2.25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六、履约保证金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约定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大6写)伍拾柒万零贰佰零壹元玖角贰分,(小写¥570201.92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乙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的,甲方除了有权根据本合同的其他条款追究违约责任外,同时可不予退还上述履约保证金。七、订立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07月31日订立。八、订立地点本合同在(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行政中心二期)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订立。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详见合同附件生效。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但甲乙双方不得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十一、其它本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本合同应在法定时限内,双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7府采购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20100009400289C地址:贵阳市修文县景阳街道经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行政济开发区贵州永辉供应链产业园中心二期邮政编码:550200邮政编码:550081法定代表人:翁秀英法定代表人:李华荣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18685045445电话:0851-87988406传真:传真:电子信箱:8电子信箱:,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开户银行:贵阳市教育局司贵阳市金阳支行账号:2402006709008805743账号:1330649864379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严禁贿赂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合法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1.3保密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第2条包装、运输和交付2.1包装2.1.1卖方应对合同材料进行妥善包装。包装应采取防潮、防10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合同材料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2.2运输2.2.1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材料运输。2.2.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材料预计启运前,将合同材料名称、装运材料数量、重量、体积(用m3表示)、合同材料单价、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材料在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2.3交付2.3.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将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合同材料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材料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2.3.2合同材料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第3条货物检验和验收3.1合同材料交付前,卖方应对其进行全面检验,并在交付合同材料时向买方提交合同材料的质量合格证书。3.2合同材料交付后,买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安排对合同材料的规格、质量等进行检验,检验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一种方式进行:11(1)由买方对合同材料进行检验;(2)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拥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合同材料进行检验;(3)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方式。3.3若合同约定了合同材料的最低质量标准,且合同材料经检验达到了合同约定的最低质量标准的,视为合同材料符合质量标准,买方应验收合同材料,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3.4合同材料由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3.5合同材料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材料应承担的保证责任。第4条质量保证期4.1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自合同设备/材料验收之日起算。4.2除非因买方使用不当,合同设备/材料在质量保证期内如破损、变质或被发现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卖方应负责对合同设备/材料进行修补和退换。更换的合同设备/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4.3质量保证期届满且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质量保证期内义务后,买方应向卖方出具合同设备/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第5条合同价款支付5.1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支付细节,合同当事人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部分约定。12第6条履约担保采购人需要供应商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提交的时间等。第7条不可抗力7.1如果供应商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应商或采购人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7.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第8条合同转让和分包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供应商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第9条节能环保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有利于节能和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禁止交易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设备及材料,禁13止交易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及材料。第10条合同解除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第11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11.1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11.2本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1.3如必须对本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12条争议的解决12.1和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412.2调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2.3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贵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第13条违约责任13.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3.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13.3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14条其他15合同当事人双方合同的履行,应当符合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16贵阳市教育局与贵州彩食鲜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采购框架协议甲方:贵阳市教育局乙方:贵州彩食鲜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7月31日1甲方名称(购货方)贵阳市教育局甲方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市级行政中心二期A区二楼甲方授权代表:李玮甲方联系方式:0851-879884067方名称(供货方):贵州彩食鲜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7方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景阳街道经济开发区贵州永辉供应链产业园6#1层0101号乙方授权代表:黎开行乙方联系方式:0851-84732811就甲方辖区内各区县市教育局及相关学校向乙方采购珍珠米(品类)事宜,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音一、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有权对乙方与贵阳市各区县市教育局及相关学校采购珍珠米事项进行监督;2、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经营场所、仓储设施、配送车辆进行不定期检查、抽查;3.有权查看与采购货物相关的资质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溯源信息、运输消毒记录或者其他相关材料;24、有权要求乙方提供配送方案、区域负责人以及服务人员名单以及健康证明;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以及甲方辖区内各区县市教育局、相关学校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宣传或推广活动。6、对乙方供应的产品存在质量、数量、安全等问题或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及具体采购单位有权提出异议。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配送问题批次产品,查明原因,采取补救措施(如退换货、召回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8、对于严重违约或屡次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及具体采购协议的约定暂停或终止合作,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9、在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紧急情况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的应急指挥调度,优先保障学校供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二)乙方权利义务1、对所提供的每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并提交规范的检验报告,同时建立产品质量档案,对每批受检产品进行留样封存,以备待查;2、产品包装要求:包装标签应符合GB7718、GB28050要求,具备溯源码并能顺利追溯源头。严格做好产品安全防护,确保包装无破损;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包装上必须中文标识清楚品名、商标、批号、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相关信息;合同专3、供货品质要求:3外观,大米色泽均匀,为白色或略带微黄,无明显的异色斑点或变色现象。颗饷满、完整,大小均匀。碎米率应符合一定标准,碎米(长度小干完整米粒平均长度2/3的米)比例较低,大米碎米率不超过15%。大米中应无肉眼可见的杂质,如石子、谷壳、泥土、糠粉等,杂质总量不超过0.25%;营养:大米应富含碳水化合物,含量一般在70%-80%左右,能够为学生提供足够的能量。大米的蛋白质含量应不低于7%。水分含量:大米的水分含量是影响其储存和质量的关键因素,籼米水分含量≤14.5%重金属含量:重金属含量、农药残留量应符合GB2762、GB2763相关规定;黄曲霉毒素含量:黄曲霉毒素含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大米黄曲霉毒素B1的限量标准为≤10ug/kg;4、为保证大米质量及较佳的口感,减少大米质变所带来的食品安全隐患,产品到货时剩余保质期应在整体质保期的三分之二以上;临近保质期(如剩余1/3保质期)的产品,乙方不得配送。5、产品标准:符合国家大米质量标准GB/T1354质量。6、需要提供足量的配送用车及专业无传染疾病驾驶人员以及装运人员提供运送及卸货服务(所有食材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输车辆,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提供运输服务的车辆须一人一车一线、定线服务、定线运送、专人专责,且须保证每十辆车配置一辆备用车,且须保证十位驾驶员配备一位备勤驾驶员,以确保在任何情况下(如车辆故障、交通堵寒驾驶员突发状况等)均能按时完成配送任务,满足学校供餐需求。47、所提供的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8、乙方应当向甲方及具体采购单位的相关人员提供相关食品安全培训和指导;9、乙方须制定详尽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质量问题、运输事故、污染事件等),并在甲方要求时提供。预案需明确处置流程、责任人、联系方式、召回程序等,并定期演练。发生事故时,乙方须立即启动预案,并在1小时内报告甲方及相关部门,全力配合调查处理;>10、无条件满足甲方因紧急情况临时增加的配送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因此产生的额外合理成本,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但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或延迟配送。11、乙方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若发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和负责。12、乙方须将其用于履行本协议的主要生产基地、加工厂、仓储地址、关键供应商信息、主要运输车辆信息、重要管理人员及联系人变动等信息及时报备甲方。相关资质文件(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检测报告、人员健康证等)需在有效期内,并在更新后及时提交甲方备案。13、因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安全问题或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甲方、具体采购单位、学校师生或其他第三方遭受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二、反商业贿赂条款1、甲乙双方都知悉并愿意严格遵守反商业贿赂相关的法律法规,双方都知悉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52甲方或7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宴请、礼金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37方协助甲方工作人员或第三方侵害甲方合法利益,乙方承诺赔偿由此造成甲方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同时,甲方保留依法追究乙方其他责任的权利。三、保密条款1.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政到的对方的相关信息的内容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资料接收方可仅为本协议目的向其确有知采必要的雇员披霞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宓及不披霞义务。双方应仅为本协议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音但国家相关监管部门要求提供的除外;2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内容及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3、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4违反保宓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方需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贡任。四、协议效力及附则1本议饮订以后,双方确定专人专班并保持信息及时闪通,全力推进本协议约定合作内容的具体项目协议的签署、实施;62、本协议为双方采购框架协议,双方就具体采购项目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数量、规格、价格、交货时间地点、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届时以乙方与各区县市教育局及相关学校签署的具体采购协议约定为准,具体采购协议内容不得违背本框架协议的原则;3、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维权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等费用由违约方承担;4、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7甲方:贵阳市教育局季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25年7月31日1乙方:贵州彩食鲜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Po.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25年7月3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粳米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