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社工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洪雅县公安局2025)



一、合同编号: 20250723
二、合同名称: 公安局采购2025禁毒社工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20250723
四、项目名称: 公安局采购2025禁毒社工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洪雅县公安局
地 址: 洪雅县洪川镇瓦屋山大道
联系方式:18728365940
供应商(乙方):四川天朗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洪川镇广场南路二段2号
联系方式:028-3741101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其他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批
主要标的单价:1653500.000000元
合同金额: 165.35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洪雅县公安局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7-2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8-01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2025驻点服务协议.pdf

2025驻点服务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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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点服务协议甲方:洪雅县公安局乙方:四川天朗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签订时间:2025年月23日-1-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有关规定,遵循自愿、公平、诚实原则,经友好协商,就驻点服务一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乙方服务内容:(一)根据甲方要求发布招聘公告,甲方有权自行招聘;(二)初试合格后交甲方面试、体检、录用;(三)与被驻点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与甲方签订《驻点服务协议》;(四)组织驻点服务人员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五)组织驻点服务人员学习甲方提供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等;(六)监督驻点服务人员履约;(七)按照约定为驻点服务人员建立社保;(八)按照约定为驻点服务人员购买商业保险;(九)按照约定为驻点服务人员发放工资;(十)代扣代缴驻点服务人员个人所得税;(十一)协调处理甲方与驻点服务人员之间发生的所有劳动纠纷;(十二)协助甲方对驻点服务人员对甲方造成损失进行索赔;(十三)为甲方提供被驻点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保、商保、管理费的正式发票,发票类型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如下:名称:四川天朗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代码:91511423MA62J2WD94公司住所:洪雅县洪川镇广场南路二段2号(十四)办理驻点服务人员的基本养老、工伤、失业、基本医疗、商业保险的理赔。(十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十六)岗位管理要求1、人员轮岗制度。甲方对人员工作岗位有权进行调整轮换,被调整人员若不服从调整的,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2、人员离职制度。驻点服务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乙方需提前1个月告知甲方,并提供接替人员进行工作交接以及培训工作。3、岗位考核制度。甲方每半年对驻点服务人员进行工作绩效考核,岗位人员按照考核分值发放相应绩效工资。连续两次考核排名倒数3名,扣发相应绩效工资并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二、乙方根据甲方用工要求招录的人员,经甲方面试、体检合格录用后,向甲方提供《驻点服务人员花名册》确认人员名单,并向甲方提供驻点服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1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等入职资料,以供甲方存档。三、甲方按1653500元的标准(大写:壹佰陆拾伍万叁仟伍佰元整)向乙方支付驻点服务人员的劳动报酬、年终奖、各项社会保险费、商业保险费及乙方应得的服务费。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30%即496050(大写:肆拾玖万陆仟零伍拾元整),一至三季度每季度支付总金额20%,即330700(大写:叁拾叁万零柒佰元整)第四季度支付剩余10%-3-即165350(大写:壹拾陆万伍仟叁佰伍拾元整)。四、非经法定或者约定事由,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或克扣驻点服务人员报酬。五、驻点服务人员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甲方可以将劳动者退回乙方,乙方依法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六、驻点服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患职业病,因工伤、工亡等情况的,甲方应在第一时间进行积极救治和取证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依法处理善后事宜及协调事宜,甲方应积极配合。甲方不得安排乙方驻点服务人员从事工作岗位以外的工作,由此导致的所有人身、财产损失,由甲方一应承担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七、因驻点服务人员的原因给一方或者双方造成损失的,由驻点服务人员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应予以协助。八、依法应向驻点服务人员支付的各项赔(补)偿等各项费用,应先由社保和商业保险赔偿,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包含但不限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偿金及经济补偿金。九、本合同期限从2025年8月1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十、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履行本协议有监督的权利,任何一方在收到另一方书面意见10个工作日内应予书面回复。十一、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者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当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十三、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一式2份,各执1份。-4-甲方(公章)代表人户开户银行:账号:地址:联系人及电话:7月23日2025年乙方(公章)四川天朗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代表人:户名:四川天朗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洪雅县支行账号:2313401109122116692地址:四川省洪雅县洪川镇广场南路二段2号联系人及电话:028-374110192025年7月23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禁毒社工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