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办公室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短信宣传服务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短信宣传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中共西安市委金融委员会2025)
一、合同编号:SCZH2025-CS-1016-001
二、合同名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短信宣传服务
三、项目编号:SCZH2025-CS-1016-001
四、项目名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短信宣传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共西安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凤城八路109号
联系方式:029-86786137
供应商(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西新街28号
联系方式:180665421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西安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短信宣传服务
1(家)
¥99,000.00
¥99,000.00
无
合同金额: 99,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万玖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7月31日至2025年12月15日
履约地点:市委金融办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7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短信宣传服务委托会同.pdf
中共西安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08月01日
合同编号:SNXAS2507679CGNOO合同号:2025-07-sjr-016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短信宣传服务委托合同甲方(委托人):中共西安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10100MB29649546联系电话:029-86788747乙方(受托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地址:西安市新城区西新街2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02757814989P联系电话:13389226968合同编号:SNXAS2507679CGNOO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就“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短信宣传服务委托服务“开展发送防范非法集资、防范金融风险警示教育短信服务,现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内容1.活动名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短信宣传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2.服务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前;3.服务要求:项目旨在向全市手机用户发送200万条的防范非法集资、防范金学融风险警示教育短信。委托方需满足技术可靠、保密性强、响应迅速、服务稳定等要求,确保短信宣传覆盖面广、针对性强、效果好;4.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5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服务;6.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款项。二、费用与支付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就本合同项下所载之委托相关事宜,甲方共计应当支付乙方相关费用总价为含税人民币¥99000元(大写:玖万玖仟圆整)。2.支付进度: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剩余合同款待甲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5.支付条件:支付前由乙方提出支付申请,经甲方审核服务工作达到合同约定后,乙方按照合同的要求开具等额普通增值税发票,甲方予以支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合同编号:SNXAS2507679CGNOO6.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及甲方开票信息如下:(1)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公司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610102757814989P地址及电话:西安市新城区西新街28号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北大街支行3700020509005401091(2)甲方开票信息单位名称:中共西安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合同纳税人识别号:11610100MB2964954610地址及电话: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86789295开户行及账号:西安银行文景路支行707011130000000349三、项目的实施1.甲方指派张凯为代表,联系方式18092929302为本合同项目负责人;2.乙方指派刘倩为代表,联系方式18066542120为本合同项目负责人;3.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甲方提交本项目实施方案。如实施方案经甲方签字确认,乙方应按照甲方确认的实施方案进行相关物料及内容的组织制作;如甲方需对方案进行修改,则甲方授权代表须在收到实施方案后【5】日内向乙方提交修改意见(以上双方均须以书面文件形式进行,文件以传真、当面合同编号:SNXAS2507679CGNOO签收、邮递、电子传输加传真确认等有效交付形式均可);如甲方不要求修改,则甲方授权代表须对最终方案签字确认,甲方授权代表拒绝签字的,视为甲方认可最终方案。4.方案一经双方签字确认,即作为甲方进行确认和最终成品验收的标准;在乙方实施过程中,甲方提出的任何超出制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均视作对制作方案和实施方案提出修改或提出新的制作要求,乙方均可根据甲方新项目有限要求内容增加相应成本费用。7四、知识产权司专1.因本合同项下所约定之委托项目所产生之相关素材的著作权(包括著作人02身权和著作财产权)、邻接权及其他相关之知识产权权益,均归属甲方;2.在本合同项目制作过程中,乙方制作的原始资料、未完成的作品及其他一切非最终完成作品的版权归乙方所有;最终产品一经甲方认定并按合同付清全款后,版权归甲方所有;3.甲、乙双方均负有对所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作品的权利之瑕疵担保义务。甲方为制作所提供给乙方的资料、视频、图纸等如果涉及任何第三方之权利,乙方应当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向甲方做出准确的书面说明;但无论有无上述书面说明,本协议一经签署,即视为乙方对其所提供给甲方的资料、视频、图纸等作为本合同项目制作不会涉及侵犯第三方的任何权益做出担保。4.甲、乙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合同编号:CGNOO5.最终活动的版权归甲方拥有后,乙方享有最终产品的署名权,但不得将为甲方制作的作品提供给第三方从事商业活动。6.乙方不得对视频加水印或者其它方式影响甲方的使用。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确定项目的总体定位,并对项目制作内容拥有著作权;2.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月3.甲方拥有该项目素材的使用权,乙方对甲方素材的使用均无异议;)24:4.甲方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具体的执行情况;5.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6.甲方负责本活动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报批工作;7.甲方负责本项目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进场,用电等事项。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项目筹备实施过程中,绝对禁止出现任何违反国家现行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其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合作伙伴或类似名义对外进行宣传,并且不得使用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名称、LOGO、商标或其他标识;合同编号:SNXAS2507679CGNOO5.筹备策划期间,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免费的内容修改,修改意见需以文件形式提交;6.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七、保密义务1.除相关方作出明确书面之相反表述,甲、乙双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向另一方提供或允许另一方知悉的信息均属于该方的机密信息;2.无论公开的原因为何,本合同一方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和资料,从公开之日起即不再属于机密信息;章3.非经一方书面许可,相对方不得将其所知悉的包括本合同在内的任何机5BU密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本合同各方应负责约束其雇员同样应当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所约定的所有保密义务;5.一方在下列情形下披露或/和使用另一方之机密信息的,不应被视为违反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1)为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所需;(2)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需披露的(3)另一方书面允许向第三方披露的;6.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本条款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八、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乙方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合同编号:SNXAS2507679CGNOO同,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能覆盖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损失范围内赔偿。九、不可抗力1.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完整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甲方应当按照乙方对合同实际履行的进度支付费用。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既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山爆发等,也包括某些社会事件,如战争、暴乱、罢工、国家有关政策的改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指令等;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就不可抗力事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书面通知另一方,且应当在十五(15)日内向相对方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对该不可抗力事件之证明文件。待不可抗力消除后,如本合同有继续履行之可能,双方应当尽快书面确认是否恢复履行本合同下的各项义务。十、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成立、生效、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其保护;2.因本合同或/和本合同的履行引起的任何分歧和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3.本合同生效以后,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有权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鉴定费等。合同编号:SNXAS2507679CGNOO十一、其他1.如因国家政策及地**府政策规定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另行协商。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本合同项下的有关事宜另行达成合意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该等书面文件应当作为本合同之附件,系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壹式【捌】份,甲方【陆】份,乙方【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签署页:甲方(章)乙方(章):名称:中共西安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室公司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胡月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签字:日期:2028年7月31日日期:2025年月/e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公室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短信宣传服务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短信宣传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