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软件运维服务 海洋灾害预警、建设及海洋知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2025)



一、合同编号: [350001]JRGC[DY]2025001
二、合同名称: “知天气APP”增设“海上福建-海洋预报专区”服务
三、项目编号: [350001]JRGC[DY]2025001
四、项目名称: “知天气APP”增设“海上福建-海洋预报专区”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地 址: 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26号
联系方式:0591-87767702
供应商(乙方):福建省气象服务中心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中路108号
联系方式:1870590738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知天气APP”增设“海上福建-海洋预报专区”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800000.0000元
合同金额: 8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福州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8-0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8-01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合同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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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350001]JRGC[DY]2025001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住所地: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26号联系人:黄启韩联系电话:0591-87767702传真:电子邮箱:chengjinrui0@163.com乙方:福建省气象服务中心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中路108号联系人:林孔杰联系电话:18705907386传真:电子邮箱:363396135@qq.com根据项目编号为[350001]JRGC[DY]2025001的“知天气APP”增设“海上福建-海洋预报专区”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无。以上文件约定不一致的,以排序在前的为准。二、合同标的总金额(元):¥800,000.00-第1页-品目编码C16070300品目名称软件运维服务采购标的“知天气APP”增设“海上福建-海洋预报专区”服务服务时间(单位)本项目合同有效期1年,每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乙方提交本项目服务报告,由甲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经双方同意可逐年续签,最长不超过3年(80万元/年)。服务范围在福建气象手机官方客户端“知天气APP”增设“海上福建—海洋预报专区”服务,使其成为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向社会公众开展海洋灾害预警、“海上福建”建设及海洋知识服务的重要载体和权威窗口。服务要求在福建气象手机官方客户端“知天气APP”增设“海上福建—海洋预报专区”服务,使其成为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向社会公众开展海洋灾害预警、“海上福建”建设及海洋知识服务的重要载体和权威窗口。服务标准(一)在“知天气APP”首页中增设“海上福建一海洋预报专区”。(二)“知天气APP”首页中部通栏增加“基于位置的(海区)要素预报”,包括:浪高、浪级和水温。(三)在“知天气APP”安排一条“启动页面”刊播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海上福建”建设主题。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捌拾万元整(¥800,000.00)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3.1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其他方式。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在福建气象手机官方客户端“知天气APP”增设“海上福建—海洋预报专区”服务,使其成为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向社会公众开展海洋灾害预警、“海上福建”建设及海洋知识服务的重要载体和权威窗口。即(一)在“知天气APP”首页中增设“海上福建一海洋预报专区”。(二)“知天气APP”首页中部通栏增加“基于位置的(海区)要素预报”,包括:浪高、浪级和水温。(三)在“知天气”APP安排一条“启动页面”刊播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海上福建”建设主题。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无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4.1项目名称:“知天气APP”增设“海上福建-海洋预报专区”服务4.2服务范围:在福建气象手机官方客户端“知天气APP”增设“海上福建—海洋预报专区”服务,使其成为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向社会公众开展海洋灾害预警、“海上福建”建设及海洋知识服务的重要载体和权威窗口。即(一)在“知天气APP”首页中增设“海上福建一海洋预报专区”。(二)“知天气APP”首页中部通栏增加“基于位置的(海区)要素预报”,包括:浪高、浪级和水温。(三)在“知天气APP”安排一条“启动页面”刊播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海上福建”建设主题。4.3服务地点:福建省福州市4.4服务完成时间:经甲方书面确定并正式上线起一年(365日)。-第2页-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按采购项目文件约定5.2服务内容:(一)在“知天气APP”首页中增设“海上福建一海洋预报专区”,成为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向社会公众开展海洋预报、海洋灾害预警、海况信息及海洋知识服务的重要载体和权威窗口。1、在“知天气APP”首页项目位置增设“海上福建一海洋预报专区”链接,该专区将向公众统一展示推介福建海洋预报服务数字产品,实现一键直达,便于公众更快更便捷获取预报信息。2、点击进入“海上福建一海洋预报专区”后,链接内容为福建省海洋预报台每天发布的《福建海洋预报》H5页面,或制作推送的各类个性化、专题性海洋预报产品,实现专区服务、推送展示福建省海洋预报台各类个性化数字预报产品(包括城市海洋环境预报、沿海海浪预报、潮汐预报、渔业海况预报、海水浴场预报、海上航线预报、赤潮发生条件预测、海洋预报节目视频、重点养殖区预报、渔港群预报、海上牧场预报)等信息。3、通过福建气象“知天气APP”全年365天全方位展示“海上福建一海洋预报”,推动海洋预报服务产品更加精准到船到人,方便沿海人民群众和海上从业人员及时准确高效掌握天气动态,及时做出应对防范,进一步提升渔业安全生产水平。(二)“知天气APP”首页中部通栏增加“基于位置的(海区)要素预报”,包括:浪高、浪级和水温。该通栏开发面向公众的个性化海洋预报产品查询功能,实时定位由福建省海洋预报台提供的各大海区气象产品预报,并便捷集合气温、降水等气象产品,方便不同品种、不同模式的育苗养殖生产主体及时了解水温、气温、降水等自然影响因素,做好防灾减灾应对措施。(三)在“知天气APP”安排一条“启动页面”刊播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海上福建”建设主题。1、刊播主题、画面等素材由省海洋和渔业局提供,启动页画面可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局不同时期主题更换;2、刊播尺寸:1125*2436(图片大小需小于500KB);3、刊播时间:每天不少于8小时(时段:早、中、晚);4、通过“知天气”APP气象资源平台,向广大用户展示福建省海洋和渔业局作为推动加快“海上福建”建设、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首责部门担当,进一步营造经略海洋、向海图强良好氛围。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第3页-(1)服务技术保障:对系统所有建设内容进行7×24小时运行维护。远程服务技术响应时间≤1小时、人员到场时间≤2小时、恢复故障时间小于≤4小时。(2)服务人员组成:由福建省气象服务中心相关领导担任项目组长,组织开发、UI设计、系统测试、售后等人员。(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基于现有知天气支撑服务系统生产建设项目实施所涉及的技术、产品、工程、验收标准和规范等必须符合国家、福建省及行业相关条例及规范。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5.4.3其他要求:工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六十天内完成知天气APP改造开发任务并具备系统上线运行。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1、甲方分为三期向乙方付款,第一期,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总金额40%发票后视为满足付款条件,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2、第二期,2025年底前,乙方按约定完成项目开发任务、提供相应服务并未出现任何违约情形,且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总金额50%的发票后视为满足付款条件,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3、第三期,服务期届满后,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发票后视为满足付款条件,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7.1甲方委派黄启韩为联系人,联系方式0591-87767702,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第4页-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7.3甲方应于2025年07月31日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7.6其他无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8.1乙方委派林孔杰为联系人,联系方式18705907386,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福建省气象条例》等要求开展气象数据服务;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8.6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8.7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8.8其他无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320,000.002025-07-31福建省气象服务中心第一期,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总金额40%发票后视为满足付款条件,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2400,000.002025-12-31福建省气象服务中心第二期,2025年底前,乙方按约定完成项目开发任务、提供相应服务内容并未出现任何违约情形,且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总金额50%的发票后视为满足付款条件,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380,000.002026-08-31福建省气象服务中心第三期,服务期届满后,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发票后视为满足付款条件,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十、履约保证金无十一、合同期限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约定时间完成“知天气APP”改造开发任务并具备系统上线运行要求,经甲方书面确认并正式上线之日起一年(365日)。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无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百分之五(5%)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13.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万分之一(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60日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第6页-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无。(4)其他违约情形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具体双方协商解决。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供应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5.乙方支付的上述违约金、赔偿金等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项目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其他条款无。十七、其他约定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两份;副本零份,无。17.5其他无。十八、合同附件无。十九、合同融资支付约定19.1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甲方须支付至本-第7页-合同约定的乙方账号,未经/书面同意,不得变更账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无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甲方(采购人):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盖章)乙方(中标或成交人): 福建省气象服务中心(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康建平法定(授权)代表人: 郑伟纳税人识别号:11350000MB1644238J纳税人识别号: 123500004880058834开户银行:建行福州城北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南门支行账号:35001002406058000012账号:1402025109008829326签订地点:福州签订时间:signTimePostilSign-第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软件运维服务 海洋灾害预警、建设及海洋知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