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2025)
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C144史家敖包至万家寨水利枢纽K0+000-K5+500段公路养护工程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ESZCZQS-C-G-250082-HT-2597984
二、合同名称:C144史家敖包至万家寨水利枢纽K0+000-K5+500段公路养护工程
三、项目编号:ESZCZQS-C-G-250082
四、项目名称:C144史家敖包至万家寨水利枢纽K0+000-K5+500段公路养护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
地址: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
联系方式:04774220674
供应商(乙方):内蒙古志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可镇天赋雅苑1号商业楼
联系方式:139477772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C144史家敖包至万家寨水利枢纽K0+000-K5+500段公路养护工程
1(项)
¥3,377,314.00
¥3,377,314.00
【无】
合同金额: 3,377,314.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叁拾柒万柒仟叁佰壹拾肆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7月01日至2025年08月3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7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4fe18915-b8d0-4188-b09b-1630b4afbeff_C144史家敖包-合同扫描件(1).pdf
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
2025年08月01日
C144史家敖包至万家寨水利枢纽KO+000-K5+500段公路养护工程合同协议书备案号:鄂财购备字(电子)[2025]ZQ01092号项目编号:ESZCZQS-C-G-250082发包人: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承包人:内蒙古志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二零二五年·准格尔旗C144史家敖包至万家寨水利枢纽K0+000-K5+500段公路养护工程合同协议书目录合同协议书1廉政合同...6安全生产合同.9工程量清单.12C144史家敖包至万家寨水利枢纽K0+000-K5+500段公路养护工程合协书议同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承包人:内蒙古志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准格尔旗C144史家敖包至万家寨水利枢纽K0+000-K5+500段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承包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分包合同。1、工程名称C144史家敖包至万家寨水利枢纽K0+000-K5+500段公路养护工程2、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8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工期总日天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3、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和包文明施工、包验收等一切费用。4、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的施工,竣工结算单价执行投标文件单价,工程量据实结算。5、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6、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叁拾柒万柒仟叁佰壹拾肆元(¥:-1-C144史家敖包至万家寨水利枢纽K0+000-K5+500段公路养护工程合同协议苇3377314.00元)最终结算金额以审计结算结果为准。7、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磋商文件;(4)响应文件;(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规范;(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1)其他合同文件。8、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如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9.合同价付款形式:(1)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后经发包人、监理人、跟踪审计人及承包人签字盖章确认后,承包人提供符合发包人要求的税票-2-C144史家敖包至万家寨水利枢纽K0+000-K5+500段公路养护工程合同协议书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指定账户支付工程进度款。(2)质量保证金:合同价的3%,竣工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半年后付清。10、安全、文明施工: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条例及规定,严禁违章作业,杜绝一切安全隐患,服从发包人的安全管理并随时接受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监督检查,若因承包人违章作业,不听从指挥、操作不当或个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或给他人造成伤害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行为进行处罚,所有违约金款项直接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如应承包人未尽到安全生产义务导致发包人被追究责任或承担相关法律后果的,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邮寄费、公告费、执行费等费用)及经济损失发包人可向承包人进行追偿。11、违约责任:(1)发包人对总进度计划每项工作内容施工过程中全程监督,承包人方施工过程中因机具、劳动力配置少及因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不能达到要求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承包人需承担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同时还应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邮寄费、公告费、执行费等费用)和法律责任。(2)如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发包人每延迟支付承包人工程款一日,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以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的1‰日计算)。-3-C144史家敖包至万家寨水利枢纽K0+000-K5+500段公路养护工程合同协议书(3)如承包人违约在先,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12、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4)承包人承诺不得因工程款拨付不到位不及时等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农民工上访等情况发生。13、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14、签订地点:本合同在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签订。15、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6、争议解决方式: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执,各方当事人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准格尔旗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争议解决前,除非发包方要求停工,承包方应保持工程连续并保护好已完成工程,否则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C144史家敖包至万家寨水利枢纽K0+000-K5+500段公路养护工程合协书议同1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18、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0-发包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承包内蒙产建筑工程有限人:人:公司始F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始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地址: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建亚天厦2号楼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和浩特市武川县可镇天赋雅苑1号商业楼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91150102096902470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呼和浩特明珠支行账号:账号:0602000609200040875二零二五年七月三日二零二五年七月三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路养护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